西晋五十年:266至317年历史现象考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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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西晋皇族:武帝扶植的新势力

历遭诟病的宗亲分封与宗王出镇

司马氏一族之地位因魏晋禅代而骤升,皇族成为当朝权势架构中的重要势力,这是西晋不同于曹魏的一大突出现象。

武帝登基后,“封皇叔祖父孚为安平王,皇叔父榦为平原王,亮为扶风王,伷为东莞王,骏为汝阴王,肜为梁王,伦为琅邪王,皇弟攸为齐王,鉴为乐安王,机为燕王,皇从伯父望为义阳王,皇从叔父辅为渤海王,晃为下邳王,瓌为太原王,珪为高阳王,衡为常山王,子文(司马景)为沛王,泰为陇西王,权为彭城王,绥为范阳王,遂为济南王,逊为谯王,睦为中山王,陵为北海王,斌为陈王,皇从父兄洪为河间王,皇从父弟楙为东平王”(63),并赐封邑。

表1-2 司马氏魏晋任职及晋初封邑情况表

(续表)

附注:

1.入晋前爵位以五等爵制为准。

2.加注“()”者,其内所列非西晋受禅时任职,而系其后在西晋初年的任职。

3.标注“*”者,系司马孚之子孙。

魏晋交替前,数位重量级宗亲已出任方镇、掌制要地(64)。晋初分封,武帝之三位皇叔,镇西将军司马亮和安东大将军司马骏分别都督关中和豫州,征虏将军司马伷监兖州诸军事并兼兖州刺史(65),再加皇从叔、冠军将军司马遂督邺城守诸军事(66),局面遂呈宗王重镇之势(67)

西晋的分封宗亲和宗王出镇,历来遭到诟病,甚有将西晋短祚归咎于此的说法。《晋书》即指出宗王“出拥旄节,蒞岳牧之荣;入践台阶,居端揆之重”的大弊(68),王夫之谓“晋武分诸王使典兵,晋不竞矣”(69)。直至现代,仍多认为西晋“其所以召乱者,实由其任宗室诸王大重,承州郡积重之后,而使之出专方任耳”(70),“其终引起大乱,可以说未必由于封建,而是由于诸王出拥旌节,而为方岳”(71)

如此议论,颇有“倒放电影”的意味:“以后起的观念和价值尺度去评说和判断昔人,结果常常得出超越于时代的判断。”(72)反诘之:“大国亦不过如一郡,安足为乱?”(73)至于宗王出镇,若换以异姓督外,西晋可得不乱?如果承认异姓出镇同样不免招乱,说法岂不又转换成了“西晋之亡、咎在方镇”,那又何必再强调本宗异姓之别?

单纯逻辑推演似亦无力,在此,我们不妨对西晋宗亲分封、宗王出镇现象作一实证性的考察。

晋初藩国制式与武帝纳新之举

分封宗亲以利国政的藩国制度源于西周,与魏晋之交的复古思潮契合,即“自古帝王之临天下也,皆欲广树蕃屏,崇固维城”。但实践中,在天下大一统后,分封古制走过很长的弯路,如西汉早期的“非刘而王”(74),后又有“七国之乱”(75),几至王朝倾覆,故世论多转而认为分封不可行。到了曹魏时期,“忘经国之宏规,行忌刻之小数”,“不度先王之典,不思藩屏之术”,对宗室“禁防壅隔,同于囹圄”,以致“枝叶微弱,宗祐孤危”,世议又有所转向,“革魏余弊,遵周旧典,并建宗室,以为藩翰”重新成了众望所归的举措,“树藩立屏”以固皇统的说法又得盛行(76)

晋初分封,武帝抬举出一个人多势众的宗王群体,但并不是简单地从礼法之议、矫前朝之弊,复行古制。从藩国体系看,西晋藩国实为宗王的食邑(77),与西周天下共主前提下的裂土而治全然不同。晋初二十七藩国,大多数为户数五千上下的小国,“插花”式分布于郡县之间。初时“王不之国,官于京师”(78),对食邑“三分食一”或“四分食一”(79),即邑户1/3或1/4的租赋归于宗王。至于藩国官属是由朝廷选派还是由宗王自行选派,史学界存在争议,对此可引皇从祖司马孚属国的情形:“有司奏,诸王未之国者,所置官属,权未有备。帝以孚明德属尊,当宣化树教,为群后作则,遂备置官属焉。”(80)由此可见,藩国官属当由朝廷选派,只不过晋初仓促,“权未有备”、不及施行到位而已。

从藩国规模看,有载的宗王食邑户数之和超过十六万户,加上未有确切记载的,推算食邑总户数当在二十万户左右。这一规模,约为同期在籍户数的1/8左右(81)。进一步根据其时宗王食邑“三分食一”或“四分食一”之制推算,宗王所得相当于同期西晋全部租赋的1/32至1/24,王朝的财政负担不算沉重。

从藩国构成看,晋初宗王乃一特殊群体。广封宗亲为王之制,既不同于异姓诸侯,也不同于皇子封王,“既不见于秦汉,也不见于唐以后”,西晋开先河,继而“在不同程度上通行于南北朝,甚至延续到唐初”(82)。晋之诸王因与人君血缘关系之亲疏,兼以辈分、官职等因素分得食邑,“邑二万户为大国”“邑万户为次国”“五千户为小国”(83)。实际分封,仅皇叔祖司马孚之封国为大国,次国有五,余之二十一王皆为小国。除司马懿、司马孚两支,其余各支所邑加起来也仅占宗王邑户总数的1/5,部分宗王的食邑仅与公爵裴秀、侯爵羊祜的三千户相当(84);邑户最少的仅为小国定制的1/3,甚至不及异姓何曾、王沈的一千八百户(85)

按照新朝权贵形成的基准模式,西晋皇族也源于赎买和酬功,但宗亲之望,普遍不及异姓“元老”,宗亲之功,远远不及异姓功臣,武帝何以能封尽封、令年长于己的宗亲悉数为王,扶持、拔高出皇族这一新的权势派系呢?

对司马懿一支主导的魏晋禅代,司马氏旁支宗亲并不积极,司马孚“逢废立之际,未尝预谋。景文二帝(司马师与司马昭)以孚属尊,不敢逼”(86)。司马孚长子司马望也是有所回避。曹髦为帝,司马望为护军将军加散骑常侍,“时魏高贵乡公(曹髦)好才爱士,(司马)望与裴秀、王沈、钟会并见亲待,数侍宴筵。公性急,秀等居内职,急有召便至。以望外官,特给追锋车一乘,武贲五人。时景文相继辅政,未尝朝觐,权归晋室。望虽见宠待,每不自安,由是求出,为征西将军、持节、都督雍凉二州诸军事”。(87)

当然,不排除这样一种可能性:司马氏族内达成默契,司马孚、司马望等示人以“作壁上观”的假象,以留有转圜余地,在关键时刻对司马懿一支施援。曹髦被弑后,司马孚的“表演”就显得意味深长:“及高贵乡公(曹髦)遭害,百官莫敢奔赴,孚枕尸于股,哭之恸,曰:‘杀陛下者臣之罪。’奏推主者。会太后令以庶人礼葬,孚与群公上表,乞以王礼葬,从之。”(88)这样做,很巧妙地袒护、开脱了司马昭——“奏推主者”,主使为谁,不言自明,何须“推”之?

司马孚这样做,究属暗助司马昭,还是仅仅出于维护本族的目的,不宜擅断。然而,晋初分封,封王及食邑偏重司马懿与司马孚两支,且两支对比,旁支居大。司马孚一支封王者十人,获封食邑户数合计近十万,占到全部邑户的近半,甚至超过司马懿一支的九人为王、邑户八万之数,颇有喧宾夺主的意味。这一情形,显非赎买、酬功所能解释。

唐长孺曾论道,“皇室作为一个家族驾于其他家族之上,皇帝是这个第一家族的代表以君临天下,因而其家族成员有资格也有必要取得更大权势以保持其优越地位”(89)。是论确然,但意犹未尽。结合宗王出镇等现象,武帝分封宗亲,除了赎买和酬功,似还有更深的用意:纳新,培植一系新的政治势力。

宗王出镇及宗亲外任

司马懿本人曾系最大的镇督重臣(90),司马师接掌大权后,即令“诸葛诞、毌丘俭、王昶、陈泰、胡遵都督四方,王基、州泰、邓艾、石苞典州郡”(91)。方镇在皇朝政治体系中的作用十分重要,无论出镇者为异姓还是本宗,所涉利害得失均不同寻常,司马氏无疑深谙其中门道。

西晋的宗王出镇现象,起源于曹魏后期司马氏专权下的近亲出镇、都督一方。先是曹魏正元二年(255年),“德高望重”的司马孚“西镇关中,统诸军事”(92),又有前述司马望不受曹髦拉拢,反求出镇,以征西将军、持节都督雍凉二州诸军事八年(93)。司马昭也曾有过“屯关中,为诸军节度”,“镇许昌”,“督淮北诸军事”和统军伐吴,“行征西将军,次长安”等经历。正是在司马昭当国时期,司马氏宗亲出督重镇成为代魏要策之一,至魏末,数位皇叔分镇要地,司马氏近亲已经形成一个蕊状的外镇态势,如图1-2:

说明:地图来源于谭其骧主编:《中国历史地图集》,北京:中国地图出版社,1982年,第三册第33—34页。

图1-2 魏晋之交司马氏宗亲重镇分布

这一自西向东伸展出的“新朝之蕊”,覆及皇朝的整个腹心区域,重镇要地,宗亲为守,皇朝疆域,依此东临青、徐,北制幽、并,南扼荆、扬,又延及益、梁。不待入晋,西晋“树藩立屏”核心结构俨然已成,这是司马昭留予武帝的堪称现成的基业,也为政治地理意义上的西晋基石。

很明显,宗亲重镇对皇权的形成、稳固有着不可替代的积极作用,镇、王一体也就成了西晋的基本政策之一,只不过新朝成立前是先出镇、后封王,新朝成立后则是先封王、后出镇。考究武帝时期的宗王出镇现象,我们还可发现,一方面,出镇只是武帝任用宗亲、“藩卫王室”(94)的方式之一,近似的还有宗王获任就国之事例,此较出镇更为多见——晋初即有皇叔司马肜就国并受任“北中郎将,督邺城守事”,因对官属失察,事发后,其北中郎将、督邺城守事之职被皇从叔司马珪取代(95);同期又有皇从叔司马辅、司马晃和司马瓌“泰始二年就国”并分领东中郎将等职(96)

但另一方面,武帝始终节制宗王出镇的规模。晋初天下十三州,都督一方的宗王仅四五人,且限于至亲;长期督一方军事的仅司马伷、司马骏二位皇叔,余之外任宗王时有调动、更替(97)

对比曹魏,西晋的宗王出镇以及更广义上的宗王外任,无疑是皇朝政治生态的一大新生机制。宗王分镇、分任各地,体现了武帝以皇族为新势力,以外制内、以本宗制异姓的政治意图。

对于宗王出镇,祝总斌作了客观、中肯的总结:“魏晋建立都督,从制度上说,既赋予重权,又极力限制与防范,目的是既要让它为巩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王朝服务,而又不致变成分裂割据力量。从晋武帝统治实践看,无论异姓都督或诸王兼都督都基本符合这一要求,二十六年中立功累累而无一叛乱事例就是证明。晋武帝认识到这是一个成功的经验,所以在世时广泛推行。后代封建统治者也认识到都督制度的作用,所以不仅东晋南北朝继续沿用,而且隋唐至明清的‘总管’‘节度使’‘总督’‘巡抚’等,也都是以此为楷模而进一步发展建立的。”(98)

至于宗王镇、任对于皇朝是福是祸,“封国制的单位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时是朝廷的对抗力量,有时是朝廷的依靠力量”(99),都督制亦然。宗王出镇及宗王分封皆为工具,利弊系乎掌制、操纵工具的主人:皇权有序,上下井然;皇权失驭,分崩离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