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奏疏语录三国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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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读史笔记·三国志】【名臣奏疏语录篇一七】

曹操定劫质并击令

背景

古代犯罪嫌疑人劫持人质索求无度该怎么处理?当时吕布作乱,吕布手下将领劫持了曹操大将夏侯惇,夏侯惇部将韩浩命令手下士兵直接袭击持质者,不要顾忌夏侯惇。这一做法受到了曹操的嘉奖。

原文段一

吕布作乱,遣将伪降,共执持夏侯惇,责以宝货,惇军中震恐。惇将韩浩乃勒兵屯惇营门,召军吏诸将,皆案甲当部不得动,诸营乃定。遂诣惇所,叱持质者曰:“汝等凶逆,乃敢执劫大将军,复欲望生邪!且吾受命讨贼,宁能以一将军之故,而纵汝乎?”因涕泣谓惇曰:“当奈国法何!”促召兵击持质者。持质者惶遽叩头,言:“我但欲乞资用去耳!”浩数责,皆斩之。惇既免,太祖闻之,谓浩曰:“卿此可为万世法。”乃著令:“自今已后有持质者,皆当并击,勿颐质。由是劫质者遂绝。

注解

吕布叛乱之际,派遣将领伪装投降,实则暗中埋伏,共同挟持了夏侯惇,并以此要挟索取珍宝财物,此举令夏侯惇军中上下惊恐不安。面对这突如其来的变故,夏侯惇麾下的将领韩浩展现出了非凡的胆识与决断。他迅速集结兵力,屯守于夏侯惇营门之外,同时召集所有军吏与将领,严令他们坚守岗位,不得擅自行动,以此稳定了军中的混乱局势。

随后,韩浩亲自步入夏侯惇被挟持之处,对着那些凶悍的劫持者厉声喝道:“尔等叛逆之徒,竟敢劫持大将军,还妄想活命吗?我奉命讨贼,岂能因一将军之安危,而放纵尔等恶行!”言罢,他转而面向夏侯惇,含泪痛陈:“大将军,国家法度岂能不顾!”随即果断下令,召集士兵攻击那些劫持者。

劫持者们见状,惶恐万分,连连叩头求饶,声称自己只是想要些财物便离去。然而,韩浩不为所动,他一一斥责其罪行,最终将这些劫持者全部斩首示众。

夏侯惇因此得以脱险,曹操闻讯后,对韩浩的英勇与果断大加赞赏,称赞道:“你的做法,足以成为万世之楷模。”于是,曹操颁布法令:“自今往后,凡遇有劫持人质者,一律格杀勿论,不得因顾及人质而有所犹豫。”自此以后,劫持人质的恶行便逐渐绝迹了。

原文段二

孙盛曰:案《光武纪》,建武九年,盗劫阴贵人母弟,吏以不得拘质迫盗,盗遂杀之也。然则合击者,乃古制也。自安、顺已降,政教陵迟,势质不避王公,而有司莫能遵奉国宪者,浩始复斩之,故魏武嘉焉。

注解

在东汉光武帝年间发生过一件盗贼绑架案。盗贼劫持了汉武帝的发妻阴贵人的同母弟弟,但是官府由于某种原因(可能是当时的法律、政策或惯例)而不能直接拘捕或强迫盗贼释放人质,最终盗贼肆无忌惮,竟然杀死了人质。

然而,实际上按照古代的制度,在这种情况下是应该发动合击,不顾人质安危,直接攻击盗贼以维护法纪。但从东汉安帝、顺帝以后,政治教化逐渐衰落,社会风气败坏,盗贼甚至会劫持王公贵族,而有关官员却未能严格遵奉国家的法律制度来应对。直到韩浩再次采取了果断行动,斩杀了劫持人质的盗贼,这才得到了曹操的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