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一场闹剧无疾而终,赵文琼去找了村小学的老师,让她督促孩子给刘佳安道歉,下午的拍摄自然也没法进行。赵文琼看出她有心事,便主动提出请她吃饭。赵文琼找了一家烧烤摊,此时已是傍晚,小贩推着芒果和山竹叫卖,街面摆满了摊位,煎饼果子,肉夹馍,凉皮,烤羊肉串……焼烤摊上升起炊烟,浓烈的肉香和辣椒孜然的香气糅合在一起,店里挤满了大快朵颐的食客,赵文琼挤进人群中,找了个位置坐下,熟练地点了一堆烧烤。
薛芳华习惯了他的吃相,又不敢吃辣,慢条斯理的吹着鸡汤上的油星:“为什么我每次和你在一起时都在吃?”
“无论你是皇帝还是乞丐,这一日三餐都少不了。”赵文琼嘴里塞满食物,含糊的说,“享受美食也是人生的一部分嘛。”
薛芳华沉默了片刻,夹起一只蒜蓉烤生蚝慢慢吃了起来,满口生鲜。她的侧面湮没在浓重的阴影里,瞧不清神情,但赵文琼可以感觉到环绕在她周边的低沉气压。她看着满桌的美食,忽然失去胃口,却不想败了赵文琼的兴致。赵文琼注意到她的焦躁,又找服务员加了一份不加辣的烤串,笑道:“这些烤串太烫了,你吃慢点,不然对胃不好。”
“你怎么知道我的胃不好?”
“看你瘦的跟竹竿一样就知道了,卷王普遍起早贪黑饮食不规律,就没几个肠胃好的。”赵文琼笑道,“既然都回来了,就别再这么拼命了,好好享受美食吧,休息个一两天你的人生也不会崩溃的。”
看他吃得开心,薛芳华忽然问道:“为什么你就从来不着急呢?”
赵文琼的动作顿了顿,思索了片刻:“可能我是天生的慢性子?”
“你家在徐州吧。”
“对,不过我和你一样是留守儿童,一直被寄养在姑姑和姑父家里。”赵文琼拿了一个驴肉火烧,忽然笑着说道,“我现在一看到驴肉,就想起小时候的一件事。我从小和姑姑一家一起生活,他们对我也不错,有一次有人送了他们一斤驴肉,姑姑拿来做了汤,我从没吃过驴肉,喝了一碗还想添,姑姑就把碗收走了,说第二天再喝。晚上我出来起夜时,却发现我表姐正在喝汤,原来她只是担心我喝多了,她的女儿不够喝。这件事过了二十多年,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寄人篱下,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他停顿了一下,接着说道:“我小时候瘦得像豆芽,性格也自卑敏感,在村里经常被其他孩子欺负,老师也不管。后来我受了委屈,就只好跟佳安一样躲起来哭,哭完了才回家,还不能被他们看出来。”
薛芳华沉默了很久:“真看不出来你还有这种经历。”
“留守儿童都不容易,父母也不容易,要设身处地地体谅他们很难。”赵文琼轻声说道,“即使后来我父母回来了,我和他们也不亲,毕竟在我最需要他们的时候,他们都不在,而且那一辈父母也没学过怎么和子女相处,毕竟他们就是在糟糕的亲子关系中长大的。我今天看到佳安,就想到了小时候的我。”
“所以要借酒消愁?”
“也说不上愁吧,就是感慨一下,还好我现在已经成年了。”他晃着酒杯,目光像是沉入了幽暗的池塘,“但为了自己心里舒服一些,我只能和自己和解,试着去体谅他们,告诉自己,他们也是爱我才会不远千里地去打工。”
“那是因为你父母本来就在乎你,是为了你才去打工的。”薛芳华的目光移向屋外,“有的父母只是不想对孩子负责,所以把孩子扔下就逃跑了。”
薛芳华总是马不停蹄地往前跑,因为那些儿时回忆,她只要一想起来就觉得辛酸。
只有无依无靠的孩子才会不撒娇不诉苦,把所有精力都放在学业和事业上,因为他们输不起。有父母爱护的孩子会有满满的安全感,但她总担心只要停下来就会万劫不复,只有拼命地往前跑。
这些话薛芳华没有对任何人说过,此刻都盘桓在她的心头,但她不允许在外人面前暴露出脆弱的一面。她沉默了许久,问店家要了一碗驴肉汤放在他面前,正色道:“现在你可以想喝多少喝多少了,喝完了我请你。”
赵文琼一下子笑出声来:“那就多谢薛总了。”
摊位上蒸汽氤氲,由于方才的对话,两人之间弥漫着一种奇异的默契,薛芳华问道:“你到底是怎么走出来的?”
“其实也很简单,我有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能聊聊心里话,还有自己热爱的事业。把自己当作小孩,再养育自己一次,多接触自己喜欢的人和事,就能慢慢走出来了。”
“你喜欢当村官?”
“对,我从小就想为村民做点实事。”
“怪不得你上了这么多年班,身上一点班味儿都没有?你看我,整个人都被腌入味了。”薛芳华感慨道,赵文琼问道:“你喜欢以前的工作吗?”
“不喜欢,以前的工作糟心事一大堆,加班又严重,只有收入高而已。”薛芳华摇了摇头,“我们都只是普通人,把爱好当作事业来做太奢侈了。”
“那你喜欢做绒花吗?”
“谈不上喜不喜欢,这是我外婆的爱好,她做了一辈子。”薛芳华想了想,补充道,“但比之前的工作要好,至少我不讨厌。”
“那你要不想一想,自己有没有真正热爱的事?”赵文琼的目光清澈温暖,仿佛一望见底的溪流,里面盛满了关怀和担忧。“我也在周围都是卷王的地方待过,当周围人都在拼命往上游时,你肯定没有时间思考自己想做什么,停下来歇一歇很重要。”
薛芳华心头一热,点了点头。两人离开了烧烤摊。河道两侧有一些高低错落的白色小楼,以前都是一些街边得小摊之类。河面上行驶着挂满各色各样小旗的游船,两船相错时,黄橙色和苹果绿色的灯影摇晃着交织在一起,拖曳在水中点点磷光,满目流彩。明晃晃的月光在水上织出一条细碎的光带,水波在那里来回摇,那些亮光也跟着来回摇,一闪一闪的。朦胧灯光从路旁建筑物的橘色护窗板透出,宁静而安详。刚才烧烤摊上的喧嚣,已然远去,散在风里,了无痕迹。
赵文琼的心情不错,展开双臂,享受细凉晚风,衣衫在他身体两侧鼓起,像两只涨满的帆。薛芳华一路上都保持着沉默,直到赵文琼把她送到家门口,从兜里取出一包花种:“这是一个村民送给我的礼物,我也不知道是什么,你要不要种下去试一试?等到花开的时候,说不定你已经找到了新的生活。”
薛芳华伸手接过种子,感到掌心沉甸甸的。仿佛一直以来的心酸和疲惫都随着温柔的水流走,她咀嚼着他的话,郑重地点了点头:“谢谢你。”
薛芳华回到家,屋里收拾得整整齐齐,门口的杂物也被收进了屋里,陶念娣正在忙里忙外,把洗好的衣服收进来:“孩子找到了吗?”
村里没有秘密,他们发动全村人一起找孩子,陶念娣也有所耳闻。薛芳华倒了一杯茶,随口说道:“找到了,孩子已经回家了。”
“那就好,对了,外婆有件事要问你。”
“什么事?”
“你最近跟咱们村那个新来的大学生村官小赵走的很近对吧?”陶念娣一脸八卦相地凑过来,“我看着那他个儿高高的,看着精神又正派,一看就是个好小伙子,你老实跟外婆交代,到底是个什么情况?”
“我才回来多久,能有什么情况。”薛芳华失笑道,“我只是最近帮着他弘扬绒花技艺,你想多了。”
“真的吗?但我看着你天天和他碰面,他昨天还亲自你送回来,村里人都说还看到你两在深更半夜在小树林里卿卿我我。”
“你在胡说什么呢,我还没找到工作,哪来的心思谈情说爱。”薛芳华不以为然,“他是乡镇公务员,我将来肯定要出去工作的,我们两没可能。”
“话也不能这么说,小赵也是上海的学校出来的,还不是回到了乡下工作,现在不是提倡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嘛,上海的房子那么贵,把你人都熬瘦了一大圈,我看着也不放心。”陶念娣絮絮叨叨地念着,“早年我想让你出去闯荡闯荡,可是你一个人也太辛苦了,我看着都心疼。”
“说什么呢,我还这么年轻,不想着挣钱,留在乡下养老啊?”薛芳华没把她的话放在心上,只敷衍地笑笑,“你放心,我一定会挣下一栋大房子,把你接到城里过上好日子。”
“其实外婆比起大房子,更希望你能快快乐乐地过日子。”
薛芳华怔了一怔,脱口而出:“我只要忙起来就觉得快乐。”
“但我看到的是回到家以后,你一次都没有休息过,经常半夜还在房间里忙碌,外婆没文化,不懂什么大道理,就是觉得你过得太累了,好不容易回来一趟,你就不能好好歇一歇吗?”
“我歇不下来。”薛芳华犹豫了一下,还是掠过了自己的焦虑症,“别担心,我还年轻呢,正是要拼的时候。”
陶念娣柔柔地叹了口气,轻抚过她的头发:“年轻时愿意拼搏是好事,但说到底,人这一辈子也就几十年,不管多么厉害的人,最后眼一闭什么都没有了,死人是最好打发的,烧点纸钱纸房子也就够了,好好享受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她原本以为薛芳华会争辩,但她却思索了片刻,难得点了点头。薛芳华把种子拿出来递给她:“你知道这是什么花吗?”
“不知道,看上去像是玫瑰的种子,不种下来我也不知道会开出什么花。”陶念娣皱着眉头,仔细打量着种子,“这是谁给你的?想让你冲水服用吗?”
“这倒不是。”薛芳华被逗笑了,“一个朋友送给我的,只是想让我种出来试试。”
“那我们就把它种在院子里吧,反正不是还有一大片荒地吗?现在天气越来越暖和,种子发芽很快的。”陶念娣微笑道,“等到花开的时候,你一定已经找到了新生活了。”
她拿来了一个陶土的花钵,里面装着苗圃中自己混合的肥料土,蹲在在宽廊下的踏脚石上,把那颗种子埋进去。薛芳华坐在旁边看着,陶念娣一边填土一边说:“如果想要让种子顺利地发芽,一定不能埋得太深,否则出芽的时候会很费力的;当然了,太浅也是不行的,不然风吹走了浮土,种子暴露出来就会被麻雀吃掉,也容易腐烂,土也不能压得太实,要让种子能自由呼吸,有足够的时间和空间去成长。”
她灵巧的手指把黝黑的泥土拢在一起,渐渐地盖住了深棕色的种子,她的神色让薛芳华觉得安心,连脉搏都渐渐地舒缓下来,仿佛心底的期待被蒙上了一层带着暖意的棉被,并慢慢发酵。
回到房间里以后,薛芳华想起赵文琼的话,收拾起了屋子里的东西。陶念娣把她幼年时用过的书本和练习册都收在柜子里,她突然想把它们拿出来看看,结果意外发现了一个粉色封皮的日记本。
薛芳华怔了怔,突然想起小时候自己曾写过小说。她小时候电子产品还没有现在这么普及,孩子们的娱乐方式有限,她最喜欢的就是看书。她看见小时候的自己,在那样一个有着温暖夕阳的傍晚,顺着那些曲曲折折的楼梯爬上了自家的阁楼。夕阳照进了阁楼,四面高大宽阔的墙壁被拥挤然而错落有致的书占据,有些地方的书籍放得特别挤,两排书被迫一前一后站在承受重负的同一格书架上,就连地板上也让一堆堆的书籍覆盖了,有些书翻开来放在那里,有些书里夹满小书签,许许多多的书和沉寂盈满了房间,还有股奇妙的气味,那是智慧散发的诱人芬芳。
薛芳华喜欢用手去抚弄书本,书页都已经发旧泛黄,却被夕阳镀着金色的边,呈现出一种惊心动魄的美丽。她怀着好奇甚至是虔诚的心情打开了它,那些美丽的句子洞穿了她的灵魂,让她感受到往昔岁月的余波。她小心翼翼地把书捧在心口,读了又读,然后花了一周零花钱,在村小学门口的文具店买了这个粉色封皮的日记本。
那个夜晚,她拧亮了台灯,怀着虔诚的心情打开笔记本,在纯白的纸面上写下第一句话。第一本小说完成的时候,她激动了一整夜,在陶念娣的房间门口徘徊,那种渴望被认同的忐忑不安的心情,她直到现在想起来都很清楚。她还把这个本子借给她最好的朋友阅读,畅想着成为大作家的未来。
薛芳华觉得怀念,她翻开日记本,读着以前写的故事,那是一个女孩在家中的阁楼里发现了时空的大门,随后穿越到过去成为女将军的故事,现在看来有些幼稚,却是她儿时的梦想。她拧亮了台灯,翻开日记本,脑海里却一片空白。她曾热衷于阅读,但当老师否认了她的作文,认为她的作文不符合考试的要求,批评她总是对名著提出自己的见解,渐渐的,她就把小说放在了一边,也开始只为了功利的目的而阅读,忘记了自己曾多么热爱阅读和写作。
好在她终于想起来了。她的手指很温柔的从页面上轻轻擦过,侧过头的时候,她看见自己映在窗户上的淡淡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