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遗学的立场
如上所说,由于民俗学与新崛起的非遗学面对的是同一对象——民间文化,又由于最初参与非遗抢救、整理和研究工作的学者基本来自民俗学界,人们便顺理成章地认为,非遗只是民俗学遇到了一项时代性和社会性的工作,自然还在民俗学的范畴之内。
可是一些敏锐的学者发现,这项史无前例的工作,较之以往的民俗学大不相同。不仅所做的事情不同,其性质、方法、目的也完全不同。值得注意的是2004年向云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的出版。这是最早对于非遗知识体系进行建构和描述的著作,今天看来,已具非遗学的基本形态。可是这一年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的非遗事业都才刚刚起步。它表明了我国学界的学术敏感、开阔视野和极强的开创性。
这部书不仅展示了一个崭新而辽阔的学术空间,还显现了一个学术立场——非遗学立场。这是一个有别于民间文化学和民俗学的立场。这个立场就是遗产。可惜我们当时并没有认识到这部书深在的意义。
学术的立场是学术的出发点,也是学术的原点。它决定了学术的性质、内容、方法与目的。从不同立场出发,我们看到的事物的特征、要素、规律、功能、意义就会完全不同。就像对于一个人,周围不同的人从各自的立场(不同的身份、地位、利益、观念等)出发,看到的人物就会全然不同。
站在遗产这个立场来看,我们所做的非遗的认定、抢救和保护,绝不是对民间文化做一轮重新的调查和整理,而是要对自己民族的历史文化财富“摸清家底”,这个家底就是遗产。这个工作过去从来没做过。
这是一个全新的工作,全新的立场,全新的视角,全新的有待探索与构建的学术。这个学术就是非遗学。
回过头来,还要再讨论一下遗产的概念与人类的遗产观。这有助我们对非遗学的认识。
在人类传统的概念中,遗产是指先人留下的私人化的财富。主要是物质性财富。但是在上世纪后半期这个传统的遗产观渐渐发生了变化。法国历史学家皮埃尔·诺拉在《法国对遗产的认识过程》中写道:“在过去的二十年(二十世纪后半期),遗产的概念已经扩大,发生了变化。旧的概念把遗产认定为父母留给子女的财物,新的概念被认为是社会整体的继承物。”
父母留给子女的是私人遗产或家庭遗产;社会整体继承的是公共遗产,即文化遗产。文化遗产必须由社会保护和传承下去。
正是出于这个遗产观,联合国制定了第一个《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人类在文化遗产保护上迈出了第一步。然而,这第一步所保护的文化遗产只是物质性的,主要是历史建筑、考古遗址、文物。那时人们还没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后来,人们渐渐发现了“非遗”。这使人类的历史文化遗产变成物质的和非物质的两部分。
物质文化遗产是前一个历史时期遗留下来的珍贵的历史见证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传承至今并依然活着的文化生命。
这便构成了人类当代的遗产观。
非遗学,正是从遗产的立场出发,来认识民间文化的。但不是所有的民间文化都是非遗。非遗是其中历史文化的代表作,是当代遴选与认定的必须传承的文化经典。
是否被视为遗产,对一个事物有着显著的不同影响。当该事物有了遗产的属性,便多了一种性质、意义、价值,多了一种社会功能。这些都不是民俗学所能解释的。一件事物可以同时身在不同的知识范畴,从属于不同的学术范畴。比如佛罗伦萨花之圣母大教堂,既属于建筑学的经典,也属于遗产学的瑰宝。它们既有共同的文化内涵,也有各自不同的学术关切。建筑学关注它建筑的构造、设计、美学特征与创造性;遗产学更关注它自身的历史特征、档案、等级、保护重点与方法,以及如何传承得久远。
非遗学更关注它的存在与生命,是保护和延续它生命的科学,一个此前没有的学科。
决定非遗学独立性的根本是——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