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南朝清商新声
“南朝清商新声”,主要指吴声歌、神弦歌、西曲歌、江南弄、上云乐、雅歌等[13]。但据史载,南朝人并不持这种观念;相反,倒是把吴歌和西曲排除出清商乐的范围(详见《宋书·乐志一》、《南史·王僧虔传》、《南齐书·萧惠基传》)。据考证,王僧虔所谓的“新哇”、“噍危”、“烦淫”(或“桑、濮、郑、卫”)即指吴歌、西曲,而清商乐则属“典正”、“正典”(或“中庸和雅”)的“雅乐正声”[14]。显然,魏晋清商乐在南朝已经渐渐僵化,被宋、齐间人视为“雅乐正声”,其使用多在礼仪制度场合而并不为“人间”所喜爱。
今人所谓“南朝清商新声”的说法,其实是北魏、隋唐以来的看法(《魏书·乐志五》,《旧唐书·音乐志二》)。这种观点经唐人杜佑(《通典·乐六》)、宋人郭茂倩(《乐府诗集》卷四四)的总结和发挥,而逐渐为今人所接受[15]。至此,清商乐为汉魏六朝的相和歌、吴歌、西曲、杂舞等的总称,已成定论。王运熙云:“清乐是清商乐的简称,它是汉魏六朝时代俗乐的总名。”[16]乃不包括被宋、齐人视为“雅乐正声”的魏晋清商旧乐在内,则似又与此相矛盾。不过,“南朝清商新声”确实只指“俗乐”而言,这种“俗乐”又主要指吴声、西曲。
据史载,吴声、西曲主要流行于江南和楚地[17]。史料表明,吴声、西曲其始皆为民间歌谣,原与流行于中原的清商乐无关。大约在永嘉渡江之后,南渡士族方将原为土音的吴声、西曲加以改造,而成为“清商新声”。下及梁、陈,其声播于宫廷内院及士族家乐,相扇以为风尚(详见《通典·乐二》、《乐书》卷一八二、《乐府诗集》卷四四)。这一部分被改造的吴声、西曲作为“南朝清商新声”,确实属于“俗乐”的范围。
但随着“清商乐化”后的吴声、西曲使用范围增广之后,它的命运也和“清商旧乐”一样,有逐渐“雅化”的趋势。特别是梁、陈两代君主,把这些改造后的“清商新声”用于祭祀、朝会等仪式音乐场合之后,有些“清商新声”实际上已经成为一种“雅乐正声”[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