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格纳财政学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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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财政学要完成这一使命,就要基于国家治理视角推进基础理论的创新。但基础理论创新从来不是“无中生有”或“前无古人”的事业,它必然有自己的发展历史与成长脉络。

对中国来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所需要的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主要针对的就是“二战”以后所形成的主流财政学的缺陷。这种财政学的核心概念和知识体系主要建立在新古典经济学这种选择范式经济学的基础之上,它以孤立个人主义作为方法论,以均衡分析和最优化分析为手段,将财政问题变成了一种工程技术问题,完全忽略了制度与历史等问题。可问题是,政府的财政行动兼具政治、经济、社会、法律与行政管理等多重属性,是在特定国际国内环境下人与人之间互动的产物,其中还始终伴随着各种价值判断和评估,这远非价值中立下的均衡分析和最优化分析所能适用的。此外,古今中外的历史都显示出,财政对国家和社会的演化产生了重要的决定作用,一国的财政史往往是其国家历史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因此,财政社会学/财政政治学的研究都主张通过财政来探究国家的性质、前途和命运(1)

在推进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时,我们要认识到,在财政学的研究传统或财政学思想史中,除今天主流财政学这种选择范式外,还存在基于欧陆传统的交换范式(2),它将财政学看作是一个跨学科的研究领域,甚至是一个独立的学科。虽然当前我国财政学界对这一传统并不熟悉,但这一传统却是财政学最早传入中国时的主要传统,是从晚清至新中国成立前一直流行的传统。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今天推进国家治理视角下的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就是要延续或回归这个在中国曾经存在并中断多年的传统,这也使中国学者的努力可以成为国际学术界自20世纪末以来重建财政学理论体系努力的一部分(3)。由于中国具有利用财政工具进行国家治理的悠久实践和思想传统,并且当前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努力所提供的鲜明的问题意识,将使中国学者有可能为财政学基础理论创新作出独特而重要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