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章 侠社
“嗯”李象轻吭一声,聊做回应。
从众游侠面前走过,面色冷淡。
与他在街市时热情四溢,玲珑八面的模样截然不同。目光凌厉,身上多了一丝上位者气质。
游侠儿们无不低首。
有道是,
人穷衣服破,说啥都是错。
财大人气粗,无人敢不服。
诸多放荡不羁,桀骜之性的游侠儿之所以肯在李象面前俯首,是因为他们皆是李象供养。
大唐啊。
这早已不是先秦义之所在,心之所往,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时代了。
连司马迁都说:“自秦以前,匹夫之侠,湮灭不见,余甚恨之。”
先秦之侠,太史公时代就死尽了。
到了汉朝,游侠们尚能“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
太史公的时代至今又八百年过去了,如今游侠们身上仅剩的,或许只有那句“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中的“侠以武犯禁”了。
大浪淘沙沙去尽,沙尽之时见真金。
李象如今只能沙中淘金,看能不能淘得那一两粒金。
可惜,事情总是不如人愿,穿越以来,他未见女为悦己容者,也不见士为知己死者。
既然找不到,李象只能行下策,纯纯以利驱之。
即使如此,三年时间,他立侠社,化名小孟尝,急公好义,乐善好施,也只聚集了这么数十人。
“暂且关门,院中集会。”李象说完,当先向院中走去。
一众游侠儿跟随,老掌柜与老妻从外面关上了门板,坐在门外望风。
所谓酒肆只是伪装,结社才是本来面目。
到了院中。
李象站定,环顾众游侠儿,沉声道:“今日又到了我侠社聚会的日子。”
“上舍五人可到?”李象问道。
“上舍坤鸣在”
“上舍苟盗在”
“上舍铁牛在”
“上舍荆轲在”
“上舍豫让在”
李象所立规则,欲进上舍,要么有独技,要么武艺出众,要么身体过人,可百人敌。
后两者看似雷同,但定位实则不同。
李象为武艺出众定的是刺客,护卫的角色。百人敌么,冲锋陷阵也。
李象一一看去。
苟盗,矮小如孩童,高才五尺,会缩骨术。施展起来如同婴孩,能藏身坛子里去。
苟盗见李象望来,忍不住挺直胸膛,虽然在一群大汉中如同孩子,但眼神睥睨。
他刚为社首做下一件大事,立了大功,众人却一无所知。
因此,他看谁都像瓦狗。
坤鸣,皮肤粗糙黝黑,缩着肩膀站在那里,像个不起眼的老农。
但外人不知其有一手好口技。
一张嘴能模仿万物,站在人身边,却能让人神不知鬼不觉,表情自然,几能瞒天过海。
李象听其说过,他能做到如此地步,是练了几十年的蜡头功。
所谓蜡头功,乃锻炼气息的运用之法。
将蜡烛放在嘴前一寸位置,模仿鸟叫而烛火不动才算合格。
如此地步,也只是合格。
铁牛,黑黑壮大,生性耿直,有些一根筋,但胜在听话,一身巨力罕可匹敌者。
他日披甲,便是百人敌。
若再磨炼战阵之道,焉知不可为万人敌。
荆轲,白面青年,来历神秘,气质懒懒散散。与别人皆携横刀不同,独佩一剑,剑术高到伤人不出数招。
豫让,进社最晚。
其不知哪里听说了这里,见到李象的第一句话便是他可进上舍,且他只喝酒不做事。
但言称,若到用命时,他可尽命。
端是狂妄。
好家伙,要不是武技最高的荆轲认证过,言称可用,李象几乎把他当成骗子打出去。
除此之外,另有中舍十人,下舍三十人。
李象既然取名号为小孟尝,自然当事事效仿孟尝君。
立上中下三舍。
舍舍之间待遇层级分明,依次递减。
上舍食上食,每餐猪羊两荤,醇酒一合。
中舍食中食,每餐猪肉一荤,清酒一合。
下舍食下食,每餐河鱼一条,浊酒一合。
一合酒,约一两。
看似没什么特别之处,一些豪强家奴仆也能做到。
但有一点,侠社一天三顿饭。
在施行两餐制的大唐,只此一点,便如黑夜萤火一般夺目。
不用照亮天下,照亮游侠们就够了。
且饭不限量,直到你吃饱。
再加上这一点,就更足以惹人心动。
凭着这些,经游侠儿口口相传,日日都有新游侠被吸引而来。
游侠儿都是游手好闲,不事经营之辈,有个管饭管酒管睡的地方,万般求之不得。
但李象来此都是易容而来,收人自然稳妥为先,不是什么人都收。
首先一点,便是不收恶人。
这里的恶人,小恶不算,所谓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李象要真的事事较真,侠社就不可能办起来。
毕竟能当游侠的,没一个安分守己之辈。
但大恶难容,尤其恶迹昭彰之人。
即恶名传的人尽皆知,或做下大逆不道之事,官府通缉之人。
再加上侠社有检举,保举之制。
检举有大恶者赏,进社需数人担保。
寻常人想混进来也极难。
正是得益于这一点,侠社在过去三年里,默默发展,才未引起官府注意。
也因此,侠社人数增长一直很慢。
但再小心稳妥,结社终是犯忌讳的事,尤其成员们是“侠以武犯禁”的游侠们。
但正所谓君子小人以类而聚,未有无徒者。
李象要想发展实力,就不得不如此。
连李世民早年都与游侠交往过,李承乾堂堂太子想造反,也网罗了一百多亡人刺客,李象又为什么不能做。
风险与机遇并存,从未只有机遇而无风险之事。
“中舍胖牛在”
......
“下舍瘦猴在”
......
不过片刻间,所有人都唱名完毕,不曾缺员。
“今日聚会,老生常谈一事。侠社社规,在外不可提及侠社之名,不可私自打听各自姓名,互相之间以名号称呼,可有违反者?”李象扫过所有人,问道。
“禀社首,没有。”众游侠纷纷嚷道,显得兴致很高。
侠社逢五聚会,聚会之日,社首极为慷慨,讲完事情后,便会宣布聚餐,届时酒翻倍,肉食管够。
是所有游侠日日盼望之事。
“另要一事,便是过去十日吾所交待之事。可都完成?”李象问道,面容严肃了些。
他结社,聚集一众游侠们,可不是养闲人的,而是为己所用。
简单说来,就是要做事。
“禀会首,坤鸣率两名中舍,六名下舍,将常安坊走完。”坤鸣抱拳瓮声说道,像极了老农。
“会首,俺铁牛带人将和平坊都走完啦。”铁牛憨厚一笑,面容忠厚,眼带恭敬。
供我衣食者,父母也。
铁牛虽然不知道这句话,但李象于他就是如此。
“荆轲命人将永阳坊走完。”荆轲抱着剑,勾下头,用脚尖捻着地面淡淡说道。
“......”李象听出了意思,瞪了荆轲一眼。
后者歉意的一笑,但没改的意思。
李象摇摇头,本事大的人总能得到格外包容,看来这句话果然不假。
下面便没声音了,豫让清醒了没一会,又喝得醉醺醺的,倚在院中仅有的一颗枣树上,昏昏欲睡。
李象无奈,只希望荆轲没说谎,这人真是个有大本事的。
只能点了一人。
“禀社首,豫让大哥带着我们将归义坊走完了。”胖牛恭恭敬敬道。
李象又是忍不住摇头,豫让根本就不做事的,一听就是假的。
不过,他看了胖牛一眼,这半大小子心眼不少,算是个聪明人。
“社首,苟盗带人将昭行坊走完了。”苟盗大声道。
李象点点头,心照不宣的看了他一眼。
苟盗替他办事去了,如何又能将昭行坊走完。
说这些,不过掩人耳目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