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资源的概念和特点
一、文化的界定
什么是文化?这是文化资源研究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关于文化的研究由来已久,但由于不同的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等因素,人们对文化的理解各有差异。
(一)西方的界定
文化的英文为“culture”,含有耕种、居住、练习、留心或注意、留神等多种含义。最早把文化作为具有现代含义的专用术语使用的是英国的“人类学之父”爱德华·泰勒,他在1871年发表的《原始文化》一书中,将文化界定为:“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说,是指包括知识、信仰、艺术、法律、道德、风俗以及作为社会的一员所掌握的任何其他能力和习惯的复合总体。”
1952年,美国人类学家阿尔弗雷德·克洛依伯(Alfred Kroeber)和克莱德·克拉克洪(Clyde Kluckhohn)在其合著的《文化:概念和定义批判分析》一书中,对164种文化的定义进行了分析,并将定义归纳为六类:①文化包含的内容;②文化的特征之一是社会遗传性;③文化专指有特色的生活方式;④文化主要是人的一种活动,包括人类为适应社会所做的种种努力;⑤文化作为抽象的价值体系,为特定的社会成员所共有;⑥文化的起源、存在和延续。
1959年,美国学者莱斯利·怀特从符号角度对文化做出了界定。1965年,法国社会心理学家A·莫尔在其《文化的社会进程》中指出,截至20世纪60年代,全世界文献中存在的文化定义已达到250种。之后,俄罗斯学者克尔特曼在对文化定义做比较研究时宣布,已搜集到400多种文化定义。
(二)我国的界定
“文化”一词,我国古已有之。从西汉开始,“文化”便作为一个正式词汇出现在古籍中。如西汉《说苑·指武》中写道,“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这里的“文化”与“武”并行提出,更多地被认为是一种社会治理的政治手段,其本义主张发挥文化的文治教化作用。在过去的数千年中,文化作为上层建筑,它的主要功能是教化和娱乐。文化活动被认为是服务性、非生产性的,不直接创造经济价值。
到了近现代,文化的内涵日趋复杂,对文化的理解也更加丰富。梁启超在《什么是文化》中称,“文化者,人类心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共业”包含众多领域,诸如认识的(语言、哲学、科学、教育)、规范的(道德、法律、信仰)、艺术的(文学、美术、音乐、舞蹈、戏剧)、器用的(生产工具、日用器皿以及制造它们的技术)、社会的(制度、组织、风俗习惯),等等。
2021年11月,华中科技大学教授韩东屏在《文化究竟是什么?》一文中,将数以百计的文化定义经过归类,最终划出十类不同的文化定义,其中有九类都是将文化限定在人类的范围之内,认为文化属于人的某种东西,只有一类认为文化不是仅为人有的东西。这十类分别为:①将文化归为人的欲望;②将文化归为人的能力;③将文化归结为人际关系;④将文化归结为人的生活方式;⑤将文化归结为人的活动;⑥将文化归结为人的行为方式;⑦将文化归为人的行为方式的影响因素;⑧将文化归为人类活动的结果或曰人为之物;⑨将文化归为人类社会的发展水平;⑩将文化归为所有物种都有的某种东西。韩东屏认为,恰当的文化定义应表述为:文化是人类创造力的果实。这个定义将文化限定在“人类创造力”的范围内,由此可知文化仅为人类所有,只有人创造产出的东西,才是文化的体现,才是文化之物。
综上所述,不同学科背景、不同身份、不同国家的人对文化的定义都不尽相同。这些定义大致可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类。从广义的角度来看,文化是指人类社会在历史实践过程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包含了人类社会所创造的一切,即“大文化”。从狭义的角度来看,文化则是指除物质生产外的人类精神生产活动及其结果,主要表现为价值观念、思维模式、行为准则、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内容,即“小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