栈桥上的探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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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岛城之子(2)

继父金教授长年在外,大都是在内蒙地区研究青铜器,在艰苦卓绝的环境里做那种艰苦卓绝的工作,一年里只有中秋和春节回来两次,几乎算是那个家的过客,家里的一切都由母亲打理。在外工作,在家做家务,还要照顾三个孩子的起居,教授的脸上永远挂着疲惫。

就在那个时候,他心智的成熟已经初现端倪。一方面,他十分清楚自己的处境,他是那个家的外人,是寄在人家屋檐下的一只家雀儿,永远也不可能登堂入室,也就意味着他不能像从前那样率性而为,于是他收敛了自己,处处小心在意,像基督徒在教堂里一样谨言慎行。另一方面,他又把他母亲的辛苦看在眼里,希望能帮她分担一些家务,做那些本应家里的男人做的事情,尽自己的力所能及,甚至有些远远超出了自己的能力。他明白他和那个家唯一的连结就是作为他母亲的儿子,他必须用切实行动来加固那个身份,使他在教授心里有一席之地,继而在那个家有立足之地。那种狡黠的私心作祟,一个儿子对母亲的深切爱意里竟有一大半是讨好的成分,要等到很多年后他才能察觉,而他一生人之为人的卑微也正是自此伊始。

心智是一回事,个性又是另一回事。在那个家生活了两个月后,他那种极端敏感的生命个性就暴露出来。敏感是对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个孩子而言,看不惯他们的行事做派,无法忍受小孩子对大人的颐指气使——好像他们真有那个权力。在家里如此,在学校里也是如此。没有朋友,对同龄人避而远之,一旦避之不及就会做出一些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孱弱的身躯承受着不为人知的沉重负担,看似无缘无故,实则并非空穴来风。教授通晓天文地理,却对小孩子的心事一无所知,也不知道如何开导,就只能放任自流,寄望于时间磨平他的棱角。

暑假来临时,他向母亲提出到岛城的小叔家里去避暑。教授爽快地答应了,好像她也是那么想的,好像她早就那么想了,希望他离开一段时间。教授知道早晚会有那一天。她的孩子离开那个家,那是早晚的事,注定就是如此。

教授第一次为他抽出空闲,陪他坐上了南下的红旗列车。时隔多年,他依然记得列车的发车时间、行驶路线、黑色轨道旁的绿色原野、沙沙作响的广播里播报的沿途站点的名字、面带微笑的女售货员推着餐车经过时食物散发的香味、邻座去香港的外国旅游团用西班牙语谈论着他们的长城之行……他记得那趟旅途上的每个细节,唯独不记得坐在他旁边的人;记忆的齿轮里唯独少了她那一节。最后,对那次旅途的印象定格在一座挂在红色钟楼上的白色钟表上。教授没有出站,来时她就买好了回去的车票,十二点的整点报时响过的十二分钟后,她按照计划坐上了返程的列车。

他对小叔的事情了解不多,只知道他独自住在祖父留下的老房子里,没有结婚,做一份与港口客运有关的工作。起初,他把宝押在这个素未谋面的血亲身上完全是出于侥幸心理。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之后,他知道自己交了好运气。这个崇尚独身主义的大龄青年是个无可救药的乐天派,是他见过的最爱笑也最喜欢说笑的人。永远把笑容挂在脸上,把笑口常开视为生命之光,开阔的胸襟注定要成为海滨人的典范。两人在性格上差若天渊,但相处得十分融洽,当然主要是青年人对少年人的包容。包容不是因为血缘,而是少年老成与玩世不恭的相得益彰,彼此神会心契,仿佛一个人与自己的反面相对而坐,抛开全部的现实因素之后重新完成了一场自我认知。

暑假结束的前一天,小叔问他想不想留下来和他一起生活,语气近乎恳求。他没想到他会先开口。事情突然变得简单多了。他跟那边通了电话,尽量把话说得简单,不带任何情绪。教授在那边陷入了沉默,什么话都没说,只有时断时续的呼气声从听筒里传过来,他不得不把话筒离脸颊远些。在比语言更焦灼的热浪的炙烤下,在那张像蛙卵一样致密而柔软的网罗的笼罩下,他屏着呼吸站在电话机旁,在电话挂断前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

一直等到晚上,他接到了金教授从戈壁滩打来的电话。老教授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哽咽,他把一切归咎于自己的教子无方,坦言那个家不算完美,但至少完整,而且——出于对他前途的考虑——在BJ接受教育可以说是最好的选择。那些话无疑是发自真心的,说那些话的语气无疑也是真诚的,但他并没有做出回应,只是耐心地等待着,预料转折一定会出现。最终也确实如他所料。老教授说真心希望他回去,但最终还是取决于他,他们——他和他母亲——都会尊重他的意愿。最终也确实如他所愿。

他的新家坐落在四方区开平路上的一座筒子楼里。早在决定留下来之前,他就和小叔商量好了,他住阁楼,一来符合他与生俱来的空间意识,二来是为了那套从高祖辈流传下来的组合樟木书柜——从第一眼看到它时,他就在盘算着如何把它据为己有。

同样是寄人檐下,感觉却截然不同。自由的感觉仿佛可以触及天空。孤独不再是心灵的毒药,而成了一切心灵杂症的治药。他近乎贪婪地享受这份孤独,同时又不得不谨慎地守护这份孤独。春去秋来,光阴流转,世界安静,代表时间的石英钟像停摆了一样。人好像也是。另一种停摆:纵情于对完美境界的想象之中,做着少年人无忧无虑的梦。什么都动摇不了他。能唤醒他的只有一年四季的雨声、黄海沿岸流的风潮声,以及鸽子不分季节早晚从屋顶上起飞时扑打翅膀的声音,而那些永远也不会对他造成任何困扰。

在他上小学时,小叔是港口客运站的副站长。每到周末,他就会跟小叔去客运站。天亮之前出门,遇着晴朗的日子,被允许到码头上看日出。黑白格子间色调明朗,风格简朴,淡化了人潮汹涌的威胁,而给人一种可以随处安放的安全感,至少他的感觉是那样的,什么都可以随处安放。他认为可能跟客运站的空间结构有关。在那两年里,他走过了每一处水磨石地面,摸过了每一处花岗岩墙壁,看过了每一张板椅上的涂鸦,听过了每一首广播里的曲子,熟读了每一本售书部的航海书籍和展览室的港史资料,所有那一切都只是为了探索一种隐秘的莫可名状的可能性。

有一次,他心血来潮,偷偷穿过了行李房,转上了廊道,一直走到了距离码头不足百米的地方,悄然立定。那一刻,他感觉像站到了世界尽头之上。多年后他回首过往,仍然能看见那湛青色的海浪卷起的巨大水幕像画轴一样从天边折叠过来,仿佛要把他卷入其中,青葱年华的悸动之情从未像那样生动完整过。那时,在记忆胶片的最大密度点上,那个齐刘海遮住眼帘的少年翘着脚站在二楼候船厅的角落里,透过玻璃窗看着开往上海的长字号白色客轮带着一缕青烟在港口驶进驶出,看着那些小商品市场的批发商和乡村集市的摊贩急匆匆地上船下船,看着形形色色的人在站前广场上挤成蜂窝似的黑压压的一片,他纳罕他们为何逐日奔波,同时又好奇他们的皮箱和旅行袋里装着什么奇珍异宝。那时他竟克服了对人海的恐惧,好像那黑色浪潮永远都不会吞没了他。

在他上中学时,小叔去了香港的一家船舶公司工作,几年后凭着专业的航海技能和高明的处世智慧当上了一条跑拉美航线的巴拿马籍集装箱货船的船长。每年出海两次,三月和九月各一次,在海上航行一个半月左右,到拉丁美洲时正是当地最惬意的时节。

每次小叔回来,都会带一些当地的风俗景观照片,是他自己拍摄的。大航海家的摄影技术并不怎么高明,完全忽略技巧以至于违背最普遍的光影理论,拍出来的东西冷漠生硬,毫无美感可言,唯一值得称道的是那些神情傲慢服装奇特的潘帕斯牧民的照片。对那些高乔人,可以看出他用了十二分的精心,用三百二十六个广角镜头拍出了阿根廷民族最具光感的影像。后来他用那些照片制作了一面照片墙,几乎贴满了阁楼中阳光能直射到的每个角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