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 制度创新理论
自熊彼特提出创新理论之后,部分经济学家意识到交易成本妨碍了社会潜在利益的获得,因而需要通过确立相应制度进行挖掘,当旧制度不能继续获取潜在利益时,制度就会变迁。在此基础上,诺思等人将制度理论与熊彼特的创新理论结合起来提出了制度创新理论。
(一)新制度学派的制度理论
1.制度的作用
制度理论起源于新制度学派关于制度对现有社会经济发展的思考。科斯(Coase)在《企业的性质》中将交易成本引入经济学分析,将制度界定为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服从程序和道德伦理的行为规范。[27]诺思(North)继承并推进了科斯关于制度的思考,他曾坦言,“我的制度理论是建立在一个有关人类行为的理论与一个交易费用的理论相结合的基础上的,当我们将这二者相结合的时候,就能理解诸种制度为何会存在,及它们在社会运行中发挥了何种作用” [28],“制度在一个社会中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建立一个人们相互作用的稳定的结构来减少不确定性”[29]。
2.制度的类型
在诺思看来,制度是一种约束条件:“制度是一个社会的博弈规则,更规范一点说,它们为决定人们相互关系而人为设定的一些制约。制度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或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 [30]这种激励结构包括正规规则和非正规约束的行为标准、文化习俗以及将两者实施的措施。正规规则既有经济规则,也有政治制度,政治制度决定了与经济相关的产权、权利、义务等制度。[31]
(二)制度创新理论的主要内容
1.制度创新决定经济增长
诺思和托马斯指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有效率的组织需要在制度上做出安排和确立所有权,以便造成一种刺激,将个人的经济努力变成私人收益率接近社会收益率的活动” 。[32]在此基础上,他们进一步阐述道:“我们列出的原因并不是经济增长的原因,它们就是增长。”[33]也就是说,在诺思和托马斯看来,以往所有的经济增长理论所提出的经济增长原因本质上都不是原因,而是制度创新所引起的,因而,决定经济增长的本质因素还是制度创新。
2.制度创新的动力源于对潜在利润的追求
制度创新是由于现存制度下出现了潜在获利的机会。诺思等把诱致人们创新制度的收益来源分为“规模经济、外部性、风险和交易费用”四类。[34]他们进一步分析认为,市场规模扩大、生产技术发展、人们对现存制度下成本-收益看法的改变等因素都会引起潜在利润的产生,但这些潜在利润由于经济、政治等障碍无法在现有制度下实现。当潜在利润大于这些障碍所造成的成本时,就会有人为了获取潜在利润而率先克服这些障碍,于是,一项新的制度安排就会出现。
3.制度创新中政府处于优势地位
制度创新的决策者分为第一行动集团和第二行动集团。第一行动集团的组成包括个人、团体及政府,其成员相当于“熊彼特意义上的企业家”。[35]第二行动集团起到辅助第一行动集团的作用。
在制度创新的“第一行动集团”成员中,政府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首先,政府比个人或团体发展更加完善,更有利于制度的创新。其次,政府具有强制性,有时潜在利润的实现受到私人财产权的阻碍,政府必须发挥它的强制性,来实现潜在利润的获取。再次,有时制度创新所创造的潜在利润被社会全体成员获取,这时候个人或团体不愿意承担制度创新所需的成本,那么政府必须承担这种制度创新所需的成本,以便其能够实现。最后,在实现社会公平的情况下,需要伴有强制性措施的创新,而由政府机构来施行这种创新,保证社会的稳定是最合适的。所以,诺思强调:“制度的创新来自统治者而不是选民。”[36]
4.制度创新的过程分为五个阶段
诺思(North)将制度创新过程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形成“第一行动集团”,第二阶段由“第一行动集团”提出制度创新方案,第三阶段由“第一行动集团”在制定的所有制度创新方案中选择可使利润最大化的方案,第四阶段形成“第二行动集团”,第五阶段由“第一行动集团”与“第二行动集团”协同合作实现制度创新。[37]
在完成上述五个阶段后,如果无法通过制度创新继续获得潜在利润,表明制度处于均衡状态,但这种均衡不会一直存在,它有可能被以下三种情况打破:一是生产技术产生变化,这种变化意味着潜在利润重新有了获得的可能性;二是制度发生变化,如出现新发明、形成新组织形式以及经营管理方式等;三是法律和政治情况的变化而使社会环境发生了变化,需要新的制度来约束社会运行,降低新的交易成本。
(三)制度创新理论的发展
制度创新理论被提出之后,如何将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结合起来成为研究者的一项重要工作,制度创新理论也因技术创新的融入得以发展。例如,纳尔逊等提出技术与制度协同演化的理论,指出技术进步的速度和特征受到支撑它的制度结构的影响,而制度创新也强烈地以新技术在经济体系中是否和怎样被接受为条件,因而,制度可以被看作一种社会技术。[38]
培利坎(Pelikan)则接受诺思的制度“约束规则”功能,强调技术创新能降低制度建立的成本,制度的建立也能消除社会各部门的技术黏性,激励技术创新,进而引导技术向好的路径发展。[39]默尔曼尼(Murmann)进一步论证了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协同作用对产业转型升级的影响,指出良好的制度效应可使市场规范、技术创新流程成熟、转化效率大大提高,而技术创新获得的潜在利润则为制度创新提供资金支持。[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