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概念界定
1.2.1 档案信息资源
1.2.1.1 档案资源与档案信息资源
“档案资源”概念,一种是广义的理解,即围绕档案的产生、保管、利用等一切活动的各种要素的集合。既包括原始性一次档案(例如未经序化的原生态档案原件),又包括加工型二次、三次档案(例如经过加工、整理、编纂的档案文献)。既包括由“内容+载体”组成的记录型核心资源要素,例如国家档案资源理论语境下,档案资源的五个主要构成要素——“主体要素、内容要素、时间要素、载体要素、可用性要素”——均是围绕“历史记录”的特性展开的,[17]国家档案资源增长规律在阐述增长的对象时,均是以“万卷”为单位来衡量记录型档案的;又包括档案数据库、档案计算机系统、档案管理人员等其他相关支持性资源要素,例如集成管理下的档案信息资源,不仅包括静态存量档案记录内容的集合,还涉及档案人力、档案管理、信息技术和档案数据库等的配套资源,[18]更有学者认为支持性要素中信息技术、信息设备、信息系统的广泛运用,是档案资源发挥作用的必要前提,因此必须注重各种要素之间的相互匹配与协调。
另一种是狭义的理解,仅指经过序化的档案及其信息内容本身。众多档案能成为资源,经过序化具有“有用性、规模性和系统性”特征,是服务于特定用户、满足既定需求的关键。
“档案信息资源”概念,是基于“档案资源”概念的狭义理解,指来源于档案的、反映事物客观事实的、经过加工处理序化的有用信息的集合。虽然支持性、配套型档案信息活动要素中人员、管理、技术、软件、设备等必不可少,但相较于档案信息(记录)本身,仍然处于次要和辅助地位,其作用的发挥程度仍然受制于档案信息本体这一核心资源要素,因此本书研究的对象以此为主,其概念主要包含了三层基本思想。一是档案信息资源的核心必须是档案信息的集合。诚然不排除某个价值不高的档案全宗里面藏有一份价值极高的文件这种特殊性,但是成为资源必须有一定的规模,即丰裕度和凝聚度,所以学者们大多以“国家档案信息资源”“××区域档案信息资源”“××行业档案信息资源”等为研究单位。二是档案信息资源的核心必须是序化组织的档案信息集合。诚然不排除有些档案馆馆藏量巨大却组织混乱这种特殊性,这种情况下档案信息过于零散,缺乏组织,难以利用,只会对信息社会构成信息污染,而不是资源。三是档案信息资源的核心有着多种多样的表现形式。依加工程度不同,可分为一次、二次、三次等档案信息资源;依与载体依附关系的紧密程度不同,可分为原始性档案信息资源和数据型档案信息资源;依管理机构不同,可分为档案机构保存的、社会机构保存的、流失海外的、民间存藏的、口述型档案信息资源等,具体概念要素见图1-3。

图1-3 档案信息资源配置概念要素
以上将档案资源划分为广义与狭义并以狭义档案资源概念为基础构建了本书的核心研究对象——档案信息资源,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作为“资源配置”这一较为宏观的手段来讲,其配置的对象资源应该被区分为核心资源和外围资源(例如档案馆收藏的档案与收集的政府现行文件),甚至两者之间应该划分多个过渡层次——主要核心资源、待开放的核心资源、可完全开发的核心资源等。而且档案信息资源无法割裂与外围档案资源、次生档案资源之间的关联性,甚至于档案信息资源的价值形成、认知与实现都不同程度地依赖后者。例如有些档案馆成为政府现行文件公开法定场所之后,有些市民在来馆查阅现行文件的同时也顺带着参观、查阅甚至定制档案馆档案查询服务;再如档案馆或自己研发或联合社会力量研发数字化系统,是保障档案信息资源价值得以安全、有效发挥的重要前提,所以仅以广义或狭义的二分法对待档案资源以及从中提取档案信息资源概念内涵的做法,在具体配置时应审慎对待。
1.2.1.2 国家档案信息资源与档案信息资源
“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概念,是从保存价值的角度去认识和确立的,既针对国家机构也面向社会组织和广大公众,包括国家所有的和非国家所有的档案信息资源。本书中国家档案信息资源的概念,是从所有权形式的角度来认识的,其所有权的主体具有唯一性,只能是国家,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成为该类档案所有权的主体。[19]我国的国家档案信息资源主要包括由国家机关、国家主管的事业单位、国家出资的各类企业等在社会活动中所形成的或合法拥有的档案信息资源,[20]即国有档案资源。另外,这些机构也是我国档案信息资源最主要的保管主体。“民营企业、个体户等非公经济以及社会团体、民办事业单位和基金会等民间组织”[21]形成的档案虽然也属于国家档案信息资源,但并非国家所有,属于非国有档案信息资源。
为什么在“基于价值全面实现的档案信息资源配置”的选题下单独提及“国家档案信息资源”或者本书其他地方以“国有档案信息资源”的字眼表述,意在强调两点。
第一,“档案信息资源”与“国有档案信息资源”的高度重合性以及对本课题研究的影响。两者之间的重合性在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建立健全之前,应该说是近似于100%的重合。例如《档案法》第三章关于“档案的管理”规定的表述,“对于集体和个人所有的具有国家和社会价值的档案,只有经过档案行政部门的批准后,才能进行出卖,但严禁倒卖牟利或私自卖给、赠送给外国人”等,在“所有权”制度尚不完善的时代背景下,在管理权、收益权、出版权等权利权限尚不明晰的情况下,是“档案信息资源”还是“国家档案信息资源”或是“国有档案信息资源”都不重要,因为在国家集中统一管理的一元配置体制下,档案所有权性质是单一的,档案价值认知是单一的,价值实现途径也必然是单一的。
第二,新时期研究档案信息资源配置,“国家档案信息资源”或“国有档案信息资源”的提法依然具有根本性,只不过被赋予了新的时代内涵。第一点所提及的“单一”,言下之意是档案信息资源全部来自“庙堂”——国家政府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的记录,来自“乡野”——民间个人、团体、私营企业等记录的通道并未建立健全,学界对此质疑的声音并不少见。以偏概全地否定已有的国家档案信息资源建设成就,笔者认为有失偏颇;相反,历史地看待当时价值认知水平和资源建设状况,恰恰反映出“国家档案信息资源”或“国有档案信息资源”的观念和做法是对档案储备价值的尊重。[22]我国现行的档案信息资源体系建设所体现的战略储备价值、科技储备价值、凭证储备价值和信息储备价值,正是由于对“庙堂”的全面记录和存储而绵延不绝。新的时代内涵,是对这种已有价值体系的集成与发展,尤其是在新的社会环境、技术水平和经济形势下,档案信息资源配置是要在保障既有价值认知和实现体系的前提下,在新的价值实现实践中,创新(新的)认知理念,丰富新的理论内涵。仍然以储备价值为例,仅仅有战略储备价值、科技储备价值、凭证储备价值和信息储备价值仍然是不够的,在“文化强国”战略指引下,档案信息资源的文化储备价值应该得到充分认知和实现,在“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建立健全”战略指引下,档案信息资源的经济储备价值应该得到充分认知和实现。
当然,“全面实现档案价值”作为档案信息资源配置的目标,文化储备价值也好,经济储备价值也罢,都只是价值认知与实现的一部分,本书提及“国家档案信息资源”或“国有档案信息资源”,旨在提醒读者,从配置对象来讲,这曾经是档案信息资源的全部,现在仍然是档案信息资源的主体,将来很长一段时间仍将保持这种局面。但从配置主体来讲,过去国家曾经是档案信息资源配置主体的全部,现在和将来,“国家”或“国有”这一手段的内涵将会越来越多样化,工具和方式将会越来越智能化,具体逻辑关系见表1-1。
表1-1 国家档案信息资源配置变化取向

1.2.2 全面实现档案价值
1.2.2.1 档案需求
档案的用户需求具有客观性与主观性。任何档案用户都处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例如档案事业发展水平和档案开放程度)和职业状况(例如职能部门与文档部门的划分)之中,并具有一定的知识结构和素质(例如信息技术水平与档案意识状况),对档案信息的需求是由上述客观条件决定的,而不是在他的主观世界里任意遨游的,这便是档案需求的客观性。
当然,唯物主义在强调世界的物质一元论的同时,也重视人的主观能动性。档案需求也不例外,实际工作、生活中的人,总是受到主观因素和个人意识的影响,同一职业、同一学历的两个人也许有着截然不同的档案需求,这便是档案需求的主观性。这种主观状态(即档案需求的主观状态)或许被当事人意识到或许未被意识到;如果被意识到,且被准确地表达出来,档案需求便呈显性状态。[23]
究竟是先有档案资源,还是先有档案需求,或者是谁决定谁,做此判断不难,档案需求的客观性已经给出明确的答复,有什么样的档案资源,就形成什么样的档案需求。档案用户的需求并非孤立的个体需求,而是客观环境中社会需求在个体或群体用户需求行为中的具体表现。[24]
“客观环境”以档案资源的状况为主。正如非洲人穿鞋故事[25]所讲述的那样,摆出“非洲某地具有不穿鞋的传统”这一客观事实,当然很容易判断该地很难产生对鞋子的需求。电脑问世之前,档案大都在纸质载体上形成,人们只可能产生纸质档案需求;而在信息技术发达的今天,数字档案资源日益占据主导地位,人们的档案需求才逐渐从纸质档案扩展到数字档案。但是这则故事的精彩部分却峰回路转,一位卖鞋的商人成功地培养了当地人穿鞋的习惯,而使自己的鞋子打开了销路。那么档案部门和档案人员为什么不能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人们利用文件与档案信息的习惯,并培育出一个具有“档案信息消费”观念的巨大社会用户群体呢?[26]即在既定档案信息资源的客观状况下,档案需求的主观性是可以改变的,达到档案需求的一定程度的主观状态,努力实现档案需求的显性状态,这便是档案信息资源配置的任务之一,即以现有的档案资源条件,“通过档案宣传等方式激发对档案信息资源的认识需求,通过内外调节引导档案信息资源的表达需求”。[27]
收集、管理、建设甚至是经营档案信息资源的目的是满足档案需求,但是“档案需求作为一个变量,一直在不断扩张,(需求主体)在利用档案得到满足的同时又会使利用主体产生新的档案需求,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时间、地点、条件的变化而变化,尤其是受到技术环境的影响而呈现明显的阶段性特征”。[28]以“不变的档案资源”应对“万变的档案需求”,显然无法完成档案部门的历史使命和现实任务,以用户需求为导向,收集、管理、建设和经营档案资源,这便是档案资源配置的任务之二,即根据变化了的档案需求状况来改变档案资源的配置。
1.2.2.2 全面实现
不得不承认,“全面实现”档案价值,一定是一种理想状态下的“全面”,即理想的、理论上的“全面”实现档案价值,如何与现阶段的档案事业发展水平、档案信息资源配置水平衔接起来?换言之,回归现实的“全面实现”档案价值,我们如何理解?其实,应该与“档案需求”结合起来考虑,尤其需要重点解答三个方面:静态满足、动态引领和有效实现。
一是“全面实现”是否应该与“档案需求”一一对应?笔者认为答案是肯定的,而且这是“全面实现”档案价值的起点和基础。无论是现实诉求呈现出来的显性利用需求(例如需要查询房产档案以证明房产所有状况),还是潜在可能呈现出来的隐性储备需求(例如储备基建合同档案以威慑“篡改”行为);无论是以原件凭证形式呈现出来的原生态信息需求(例如浙江省档案馆编纂出版的《档案利用100例》中,以获取档案原件利用为主),还是以信息加工整合形式呈现出来的集成化信息需求(例如档案辅助决策知识库的筹建必须有档案信息资源的重新整合)。此类案例不胜枚举,如此形态多样、层次丰富的档案需求,档案信息资源配置都应该予以发现、研究和满足,即一一对应起来。
二是对“全面实现”的评价是否与“档案需求”的满足一一对应?笔者认为答案是否定的。要“全面实现”档案价值,“档案需求”的满足是起点和基础,可以成为衡量档案信息资源配置实现档案价值程度的重要指标,但不是全部。“评价”行为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要既能衡量现行状态和水平,又能指引未来建设和发展,所以从某种程度上说,要完成对“全面实现”的评价,应该以“档案需求”为基础筹建一个能够衡量需求满足水平并引领需求发展态势和指导配置机制改革完善的体系。换言之,“全面实现”档案价值,不仅要静态地满足需求(即第一点讲到的一一对应或面面俱到),更要进行动态的需求引领。
例如在基础性的档案整理工作中,有关“简化整理、深化检索”的立卷改革,[29]其实是落实了以件为单位的整理方法,极大方便了纸质档案的前整理和数字化,为深入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提供了极大便利,把“重整理、轻利用”时代压制的档案需求释放出来,把档案工作人员从繁重的整理工作中解放出来,转而投入对档案信息的检索、加工、集成和咨询等深层次工作中。
又如宏观层面的档案强国战略规划,作为档案事业领域对接和服务“文化强国”国家战略的部署,意在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相匹配,与我国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提升相匹配。[30]那么,如何把档案领域的档案需求放置于更为广阔的文化事业中去?在公益性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中档案信息资源应如何融入?在商业性文化资源建设和服务中档案信息资源又应如何对接?思考的路径更广阔,解决的对策更复杂,涉及的领域更多样。“讲好中国故事”是文化强国战略框架下的一个重要决策,这一决策对档案人来讲,其实就可以成为未来一段时期国家层面的档案需求,“全面实现档案价值的档案信息资源配置”就应该把握、引领此类档案需求,为档案事业赢得更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三是“全面实现”和“档案需求”的静态满足以及动态引领之间还存在一个“有效与否”和“有效程度”的问题,即“全面”与“有效”之间不能直接画等号,“全面实现档案价值的档案信息资源配置”一定不是不计成本地迎合档案需求,而是要在档案信息资源与档案用户需求之间搭建起一座科学合理、及时有效的桥梁,桥梁搭建起来之后的运作应具备可持续性、可复制性和可推广性。例如,“档案数字化外包”业务正是因为较好地满足了档案馆的数字化业务需求,激发了社会用户的数字档案检索和获取需求,才被档案业界深入研究、不断完善和持续推广。相反,如果一味局限在档案馆自身的人力、物力来实施,数字化工程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和经济成本是难以承受的,恐怕一些用户从心底就打消了获取数字档案的想法。这座“桥梁”其实就是“资源配置”本身,有看得见的部分,例如档案馆网体系建设;也有看不见的部分,例如“立卷改革”和“双套归档”等档案管理制度建设;有因照顾公民基本权益而修建“免费灯塔”式的公益桥梁,例如公共档案馆的免费查阅服务;也有因避免“公地悲剧”需要市场适当介入的收费桥梁,例如工商档案馆的档案深加工服务。档案需求固然是全面实现档案价值必须首要考虑的,但是考虑的问题不应止于静态的满足和动态的引领,而应该以更加务实、深入和灵活的方式考量档案信息资源配置机制或模式。“全面实现档案价值”的界定详见图1-4。

图1-4 “全面实现档案价值”的界定
1.2.3 多学科视域下档案信息资源配置
与其说是“多学科视域下档案信息资源配置”的界定,不如说是“多学科视域下”对档案价值进行多维审视、认知基础上关于“全面实现档案价值机制”的探讨,“档案信息资源配置”正是在这一基础和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之所以在“多学科视域”下界定档案信息资源配置,无外乎三点缘由。
第一,如果仅着眼于档案、档案部门和档案事业,传统的档案管理体制已经足矣,但放眼社会、各种组织以及市场经济,融入其中的档案信息资源必须接受社会万花筒的检验和评判,尤其是多学科视域下档案价值会产生哪些变化,研究方法应如何应对,实现机制应如何调整,等。例如档案学界谈及档案信息资源积极融入内容产业发展时提出,在这一“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的新环境下,档案信息资源的价值审视还能囿于档案学界的“凭证价值和情报价值”,而置经济要素的稀缺性、市场价值等于不顾吗?
第二,“多学科视域”不仅意味着档案人的视野应该打开,也意味着其他学科同人的视野也应该关注档案信息资源。因为在社会实践分工与融合并存、资源配置方式不再单一的新形势下,档案信息资源在服务于社会、经济和政治的过程中,其他实践部门、学科研究不可能无视这一重要资源的存在,那么它们的实践理念、研究习惯、核心观点将对档案信息资源产生怎样的影响呢?例如行政管理学关于公共管理、公共服务的理念正在我国大范围实施——对全国已有行政事业单位进行细分,尤其是要把行政管理与公共服务部门进行区分和剥离,这一理念和实践到了档案行业便遇到难题,国家综合档案馆要不要真正转型成为档案学界倡导多年的公共档案馆呢?转型的症结之一是,国家综合档案馆保存的档案信息资源是否也要从国家所有转变为公共资源呢?以上表述在档案学科看来极不习惯甚至不通顺,但在公共管理学看来却至关重要且顺理成章的。
第三,既然是基于“档案价值全面实现”的档案信息资源配置,必然是从“多学科视域”审视档案。因为档案产生和服务于社会各个实践部门,也就意味着其价值起源和落脚点也是社会各个实践部门,正如档案学经典理论——来源原则首先尊崇的是档案在原有单位的原始整理顺序——一样,档案学研究这些档案信息资源,也应该首先尊重原有实践部门、原有学科领域对档案的各种“作为”,在吸纳和总结的基础上改进和完善其“作为”。当然这又涉及笔者的另一学术观点,即“档案以第一价值为主、第二价值为辅”。[31]例如电力部门的档案信息资源应该服务于电力事业发展,城建单位的档案信息资源应该尊重城建管理实践,诸如此类。那么另一问题便是,如何驱使部门末端的档案信息资源深入部门全程的服务中去呢?电力档案还能有效、及时地为电力安全管理服务吗?城建档案还能准确、全面地为地铁开工建设服务吗?从理论上看确实应该如此,那驱动力在哪里?如果进一步深入,电力档案和城建档案资料的整理、总结、整合和提炼还能为电力、城建的理论研究服务吗?从理论上看也确实应该如此,那谁来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上述“作为”呢?这就涉及法学视角下档案信息资源配置的研究,尤其是档案信息资源的所有权以及所有权的细分和部分让渡问题。
1.2.3.1 行政管理学视角下的档案信息资源配置
行政管理学是研究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管理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和机关内部事务的客观规律的科学,行政管理主体是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管理的客体是国家事务、社会公共事务以及行政机关的内部事务,行政管理活动的根本原则是依法管理。对于档案信息资源的配置,基于行政管理学视角的政府配置是其主要配置方式,其行政管理主体是国家档案局和地方各级档案局,行政管理的客体是国家档案事业、公共档案事务以及行政机关内部的档案管理事务,行政管理的根本原则是依据《档案法》及相关法律中的相关条文进行管理。政府在配置档案信息资源过程中,确立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集中式档案事业管理体制,根据档案信息资源的形成流程,设立了内部档案机构——档案室和企业档案馆,集中管理各级机关的档案并提供(档案)利用,中间档案机构——政府文件中心和现行文件资料中心,集中进行现行文件和档案的管理和服务,公共档案机构——国家档案馆和专业档案馆,集中统一管理党和国家以及各个系统需要长远保管的档案和有关资料,已形成覆盖档案信息资源所有分布行政区域、分布专业系统的多门类、多层次的档案馆网络,构成了档案信息资源政府配置的基本框架。
1.2.3.2 经济学视角下的档案信息资源配置
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之一是资源的稀缺性,研究如何对有限的资源进行合理分配以实现最佳效益。将档案信息资源配置纳入经济学视域,首先要解决的是档案信息资源是否具有经济学意义上的稀缺性,以及经济效益的获取之于档案信息资源配置的意义。经济学家李嘉图的相对稀缺论认为自然资源的不均质性导致高品质资源的数量可能有限,质量的差异造成报酬的递减不可避免,故而形成了资源的相对稀缺,这种观点对于档案信息资源的稀缺性分析同样具有借鉴意义。周毅教授在分析信息资源的经济学属性时,[32]认为信息资源的物质性决定了它的绝对质量,例如其适用性、可靠性、科学性、先进性、完全性和经济性,绝对质量并不导致稀缺,而信息资源的社会性表明它必须为用户和社会服务,衡量其社会性必然考虑一定的社会标准和用户需求,这种社会性才形成了稀缺性。信息资源不仅具有稀缺性,其有用性和用途可选择性也决定了其完全可以被纳入经济学视野中。陆小华博士则将这种社会性细分为需求价值和稀缺价值,需求价值是主观和个别化的,是主观认定的产物,又与一定的时间、空间等外在条件相联系,而稀缺价值是基于有用性之上的对供求关系的反映,即对需求度的衡量。[33]这也表明在分析档案信息资源的稀缺性时,需求价值的存在与供求关系的变化都是不可缺少的。
经济学的重要流派之一制度经济学专门研究市场机制如何有效配置稀缺资源以提高经济效率。查先进教授认为新制度经济学理论下的信息资源配置研究,不仅分析信息资源的分配问题,也不仅仅关注政府配置的修补与完善,而且强调从市场、政府、产权等多个方面进行信息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尤其强调市场在信息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和主要地位。[34]虽然档案信息资源是众多信息资源的一员,周毅教授和查先进教授所持有的稀缺性和相对应的市场配置方式却并不完全适用于档案信息资源。一是档案信息资源的数量极其丰富,学界在研究资源建设、资源体系时都是基于该前提来阐述的,并没有以经济学视域下的稀缺性来分析档案信息资源的绝对质量和相对质量,难道是档案信息资源根本不具备经济学意义上的稀缺?二是档案信息资源的配置截至国家“十二五”规划期间,仍然强调政府配置的绝对主体地位,虽然有些零星的课题研究了商业化档案中介机构、档案信息资源的市场化运作和产业化之于档案信息资源配置的意义等问题,但绝对没有达到查先进教授所阐述的“强调市场在信息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主体地位的程度,抑或档案信息资源的公共性决定了市场在此处没有用武之地?笔者将在第三章详细阐述。
1.2.3.3 法学视角下的档案信息资源配置
将档案信息资源配置引入法学视角,主要是研究法律制度如何对该资源配置活动产生影响,以引导改革和完善档案信息资源配置的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把配置活动建立在有效的运行环境之中。这是因为无论是以政府配置为主体的行政事务,还是以市场配置为基础的经济活动,都取决于一定的资源配置活动和一定的法律制度结构。当然,后者是伴随着前者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法律制度在档案信息资源配置中的作用,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通过法律制度保障配置活动的秩序稳定。缺乏制度的配置活动,只能在混乱无序的状态下进行,难以实现最佳效益。档案行政主体、档案事业单位、商业性档案组织或公益性档案服务机构如果没有法律制度的监管,竞争就没有约束,服务就没有规范,最终只能导致档案信息资源的巨大浪费,也无法保障档案信息资源配置活动的公平、公正和效率。二是通过法律制度激励配置活动并使之生效。知识产权制度,实际上是“发现、经验、认识”等信息资源经历了知识化、知识的价值化、知识的财产化之后,知识财产法律化的具体表现形式。智力成果创造者的相应利益和合法权益诉求需要法律予以确认和保护,才能进一步激发创造者的活力和积极性。在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深层次开发和增值过程中,各相关主体也需要相应的法律制度对其合法权益予以确认和保护,而且这种激励机制应该是可持续的和稳定的,即应建立法律的激励制度机制。三是通过法律制度制约和协调配置活动。无论是政府配置的行政主体还是市场配置的经济主体,利益相关者的行为都具有个体性和趋利性,往往导致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公正和整体效益的低下,此时便需要法律制度规范配置主体的行为,协调各个利益主体间的关系。例如知识产权保护客体的拓宽逐渐背离了传统,使私权的范围扩大,蚕食了公共和社会利益的领地,[35]因此需要加大政府投入完善公共服务。对于知识产权滥用行为对社会公众利益的损害也必须予以限制,应重视知识产权制度,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并协调知识产权所有者利益与社会公众利益。
1.2.4 档案信息资源配置的多元化
“资源配置”概念源自经济学领域,由于自然资源或社会资源相对于人们无止境的需求而言,总是有限的和稀缺的,所以有必要对这些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在社会各个领域的分配加以选择,以最小的资源消耗,实现最佳的利用效益。虽然资源的种类多、差异大、稀缺程度不一,加上专业限制和研究对象的既定,影响了界定“资源配置”概念的精确度,但档案学科和档案信息资源的确是一个相对容易明晰化的概念。尽管档案学科或多或少出现了与其他学科融合、交叉的情形,尽管档案信息资源产生于、管理于和服务于社会实践的各行各业,但受惠于档案事业“集中统一管理”的制度性优势,所配置的资源对象以及配置的制度机制仍处于相对明确和清晰的形态。甚至于本课题所论及的配置的多元化,无论是关于配置机制,还是配置主体,抑或是配置制度等,“多元化”概念的厘定似乎相对容易,毕竟在某个系统里(本书所指为全国档案行业或专业档案系统)保持多元化或实行多元化,即意味着更多的选择。这个系统可以是教育、思维、立法、管理、企业、组织等,只要是人与人、物与物、事与事之间存在可辨别的差异,将这些存在差异性的人群、事物以某种方式组合起来便是多元化。但阐述“多元化”与具体的某一领域,或事物,或流程等结合起来“就事论事”更容易被人理解和接受,例如档案内容产品的多元化、档案信息市场的多元化、外来介入资本的多元化、数字外包经营的多元化、行业协会管理的多元化、档案资源配置主体的多元化等。而且“元”之所以成为多元之一,前提是每一“元”都趋于成熟,多元之间互相平等,有协调统一的基本准则等。资源配置方式有多种,各种“元”方式是否业已成熟,“元”方式之间能否协调统一,能否达成一致目的,这便是资源多元化配置所要考虑的。本书将所研究的资源对象限定为图1-5中的档案信息资源,而图1-5中所示针对该配置对象的研究视角、配置主体以及配置目标将在第3~7章陆续展开。

图1-5 相关概念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