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绪论(1)
一、问题的提出与选题的意义
军队是社会大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军人是社会群体中一个特殊而重要的群体,而军事人才作为军人群体中具有某方面专长的成员,是军人群体的中坚力量。当代中国社会转型这一重大历史变迁,特别是社会阶层的分化和社会成员的流动,对军事人才队伍建设产生了深刻影响。这既是当前军队建设面临的一个重大现实问题,也是军队政治工作需要研究的一个重要理论问题。
本书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和人才理论,以及当代社会学领域公认的研究社会结构变迁问题的正确理论和方法——社会分层和流动分析,研究改革开放特别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深刻变化,揭示我国社会阶层分化及其趋势对军人群体政治、经济、社会地位的影响;揭示社会流动机制变化对军人,特别是军事人才流动的影响;揭示现阶段军人这个特殊(职业)群体与其他社会(职业)群体、军事人才群体与社会人才群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在此基础上,探讨在社会转型期解决军事人才队伍建设中突出矛盾的对策。如,深化军人工资福利待遇制度改革,建立适应军队现代化建设要求、充分体现军事职业特点、与其他社会成员合理共享经济发展成果的军人工资福利待遇制度体系,为确保军人应有的社会地位和合理利益,增强军队的凝聚力,建设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队伍提供物质基础;适应知识经济时代需要,建立军事人才资本产权制度,解决高层次军事人才按要素分配的制度缺失问题,消除高层次军事人才市场化配置的主要障碍,实现对高层次人才的有效激励,从根本上解决高层次军事人才吸引保留难题;探索建立中国特色军官职业化制度,统筹解决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改革的新情况下,转业退伍军人安置面临的难题,以及现行军转安置政策既不利于社会稳定,又影响军队进一步吸引保留优秀人才的问题,寻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办法;正确认识我国社会分层与流动的现状、特点和发展趋势,加强军人价值观建设,建设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军人核心价值观体系和军事人才价值评价体系,既使军事人才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安心军营努力奉献,又使军事人才对国家和社会的贡献得到社会的认可,形成有利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进一步营造有利于优秀军事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总之,要通过建立和完善物质和精神两个领域的基本制度体系,营造吸引、培养和保留高素质军事人才的良好制度环境和舆论环境,为解决军事人才建设中遇到的难题提供理论支撑。此外,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正确处理公平与效率关系的角度看,研究这个问题对正确处理军人群体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关系,化解军队与地方之间的某些矛盾,建立健全保护、规范并实现军人利益的长效机制,保障和维护军事人才在社会中应有的地位和合理利益,增强全民国防意识,也具有重要价值。
二、本书研究的理论依据
(一)以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为根本指导思想
1.关于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和阶级关系的理论
社会结构的变化与军事人才建设的联系是历史的、具体的。恩格斯指出:“武装力量的性质和类型以及它们的特点、装备和战术,部队的编制和训练方法,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水平,取决于社会制度和社会的阶级结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4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Ⅻ页。]这一精辟论述,为我们考察社会阶级阶层结构与军事人才建设的关系提供了基本遵循。在社会主义国家,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社会各阶层在政治上处于平等地位。国防是全民的国防,军队是人民的军队,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的军队,国家安全是人人享有的真正的“公共产品”,社会主义国家的国防是为社会各阶层利益服务的。社会阶层结构与军事人才的关系,是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也是双向互动的关系;既有国家的性质决定社会阶层结构,进而决定军事人才在社会阶层结构中的位置的一面,也有军事人才队伍建设状况影响社会阶层结构的一面。
社会阶层结构制约和影响着国防和军队建设的方方面面,当然也影响着军事人才队伍建设。
一是特定社会的阶级阶层结构决定着国防的性质,进而也决定着军事人才的阶级阶层属性。在我国,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是社会阶级阶层结构中的基本阶级。虽然改革开放以来,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发生了深刻变化,但他们仍是占人口多数的社会阶级。同时,新出现的社会阶层和从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中分化出来的阶层,也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是国防和军队建设最广泛的群众基础和依靠力量,从而决定了我军的人才来自于广大人民群众,服务于广大人民群众。
二是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直接影响着军队内部关系。军队内部关系不是由人们的主观意志决定的,而是由一定生产关系中人们的社会地位即阶级阶层关系决定的。从历史上看,军队作为社会大系统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分层制度和社会分层制度大体是一致的。在以往的阶级社会里,掌握着生产资料的阶级或阶层,因在经济上占主导地位,一般来说在军事领域也居于支配地位。而饱受压迫和剥削的广大下层群众,在统治阶级的军队里也往往处于受压迫、受奴役、受驱使的地位。如中世纪的欧洲,社会的等级制度与军队的分层制度有着极其密切的关系,世俗社会被分为两个相对封闭的阶级,即占有土地的贵族和毫无财产的农奴。与此相联系,军队也分为两个相对封闭的阶层。连续几个世纪,担任军官的特权完全被占有土地的贵族垄断,军官属于贵族,士兵则属于平民。资本主义国家的军队内部,尽管广大下层官兵获得了一定的民主、自由和平等权利,士兵可以提升为军官,但本质上还是一种雇佣关系,是资本和劳动的关系的转化形态。社会主义国家军队内部,官兵之间政治地位是平等的,军队官兵中的优秀分子都是军事人才,他们在军队内部所处的不同岗位,是由军队的功能对组织结构的要求决定的,而不是不平等的社会出身的标志。
三是各阶级阶层的社会地位不同,在国防建设中的权利和义务也不尽相同,这也影响着军事人才的来源结构。在私有制社会里,统治阶级一方面把军权牢牢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另一方面又以“国家军队”的名义,把军事义务、军事负担向全社会转移。而用来调节统治阶级内部军事义务的各种军事制度,其依据同样是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和财产状况。为平衡统治阶级内部的军赋,从奴隶社会开始就确定了依据财产状况来确定兵役和军赋的制度。中国商周时期的兵役制度主要是宗族贵族兵役制度。当时的社会大致分为三个等级,即奴隶主贵族、平民或自由农民和奴隶。根据这三个等级对生产资料的占有状况,当时的兵役制度以贵族服役为主体,国家的军事职位绝大部分由贵族阶级承担,这也是贵族阶级对暴力机器垄断的体现;平民只是发生大规模战争时才被临时征去打仗,战后又马上复员;至于广大奴隶阶级,一般不服兵役,即使是服兵役,也是跟随奴隶主服勤杂役。[沈雪哉,《军制学》,军事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74~77页。]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梭伦把公民按照他们的地产和收入分为四个阶级;500、300及150袋谷物(1袋约等于41公升),为前三个阶级的最低限度的收入额;地产少于此数或完全没有地产的人,则属于第四阶级。一切公职只有三个上等阶级的人才能担任;第四阶级只有在人民大会上发言和投票的权利,但是一切官吏都是在这里选出的,一切官吏都要在这里报告自己的工作;一切法律都是在这里制定的;而第四阶级在这里占多数。贵族的特权,部分地以财富特权的形式得到更新;但人民却保留有决定的权利。此外,四个阶级都是新的军队组织的基础。前两个阶级提供骑兵,第三阶级提供重装步兵,第四阶级提供不穿甲胄的轻装步兵或在海军中服务,大概还领薪饷。”[《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14页。]
四是在现代社会参军成为平民改变其社会地位的一条重要途径。随着封建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变化,阶级间的人身依附关系的松弛和解除,军队内部军官与士兵之间的关系有了新的变化,士兵提升为军官的法律障碍被消除,少数下层平民通过服兵役而提升为军官,从而使他们改变自身在阶级阶层中的地位成为可能,这是资本主义社会在军事领域比封建社会进步的地方。1963年至1966年,美军的一项研究表明,退役军官和军校学员的社会出身多属工人、低中层和中层社会,而工商业总经理和联邦行政官员是中等或上等社会出身。[[美]查尔斯·科茨,《军事社会学》,国防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第306页。]而且军官在职业阶梯和社会阶梯上一般都超过了他们的父辈,上升率明显高于其他职业;就教育程度比较而言,也大大高于他们的父辈,这说明教育是提高人的社会地位的最佳途径。同时,调查结果也使人们改变了认为美军军官主要来自乡村背景的传统看法,这与美国的都市化水平大幅度提高有关。中国近代社会的情况也与之类似。有学者在分析20世纪40年代中国不同阶级阶层成员参军后的社会流动时指出:“任何家庭的孩子都可以通过奋斗而取得成功和官职,从而使他的家庭脱离赤贫的深渊走向繁荣,达到在一个社区里社会地位的高层。”[周荣德,《中国社会的阶层与流动》,学林出版社,2000年版,第184页。]然而,贫穷而有雄心的农民走从军之路是在有生之年跻身统治阶层的捷径,又是最危险而极无把握的途径。国内外的社会调查都表明,在军事职业中,要上升到高于其社会出身的阶级阶层,可能要比在民间工商业或工业管理领域容易得多。从某种意义上说,对没有特权的中下层社会成员来说,军人职业是实现垂直社会流动的最重要途径。
如前所述,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对军事人才队伍建设具有决定性的影响。同时,军事人才队伍也影响着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特别是“军功阶层”直接影响着社会阶级阶层的构成。第一,军队作为执行政治任务的武装集团,是一种暴力工具,在一定政治力量的领导下,能够推翻和重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对特定的社会阶级阶层结构起着维护和强化作用。第二,社会形态的变迁和政权的更替,大多以军事暴力为条件,作为军事实践主体的军人是有功阶层,这一“军功阶层”影响着新社会阶级阶层的构成。在西方历史上,“罗马帝国被征服以后,国王们的这种扈从兵,就同非自由人和罗马人出身的宫廷奴仆一起,成了后来的贵族的第二个主要组成部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45页。]“从一个普通的最高军事首长变成了真正的君主的法兰克国王后做的第一件事,便是把这种人民的财产变为王室的财产,从人民方面把它盗窃过来而赠送或赏赐给他的扈从队……这些人构成了他的宫廷……这样牺牲人民而造成了新贵族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153页。]在中国封建社会,为每一次改朝换代立下汗马功劳的将领们,都会成为新王朝的功臣和新贵,他们不仅受军功之益,加官晋爵,而且由于共同利益会在社会中结成“军功受益集团”,极大地支配了当时的社会权力。虽然每个朝代统治阶级的性质没有变,但每一个新王朝的建立也意味着一批新的“军功阶层”在政治上的崛起。不论西方还是东方,在现代社会秩序建立起来以前,历史虽然经历了一次又一次循环,但总体的社会阶层结构没有变,只是换了处于较高社会地位的具体人,然而以职业而论,这个过程为军事职业者提供的上升流动机会最多。社会主义社会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社会制度,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真正使广大人民群众登上历史舞台,广大工农阶级成为统治阶级,大量工农出身的社会成员获得社会地位上升的机会,进入国家机器的各个部门,特别是进入军队。他们既成为社会主义国家军事人才的主要来源和中坚力量,又成为社会主义制度及其社会结构的忠实维护者。
总之,依据马克思主义的唯物史观,社会阶级阶层结构最终取决于生产力水平,而军事人才队伍作为社会阶级阶层结构的组成部分,它与后者的相互关系,归根结底也是由生产力水平决定的。
2.关于社会阶级阶层的理论
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从他们所处的历史条件出发,深入研究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阶级结构与阶级斗争,创立了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科学揭示了资本主义社会中不平等现象的根源、表现、影响及发展趋势,具有重大的认识论意义。马克思主义的阶级理论主要内容包括:①阶级的存在仅仅与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联系;②在私有制基础上,阶级矛盾表现为对抗状态,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在根本利益上是对立的;③阶级斗争必然导致无产阶级专政,而这个专政是由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的过渡;④阶级分层反映了阶级社会分层的本质特征;⑤社会分层是一种历史现象,无论是阶级分层还是非阶级分层都是一定社会历史阶段的产物,具有不同的性质和时代特点,不能把社会分层简单化,各个历史阶段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决定了社会分层的复杂性,因而社会不平等表现出不同的具体形式,对于社会分层必须进行具体的、历史的分析;⑥社会阶级分层导致社会冲突的程度,取决于社会资源分配的不平等程度,各阶层群体对自身利益的认知程度,以及社会成员对现存社会结构的接受程度等因素。[郑杭生主编:《社会学概论新修》,2003年版,第223~224页。]马克思曾敏锐地预见到工业化发展增加社会流动的必然趋势,认为“大工业的本性决定了劳动的交换,职能的变动和工人的全面流动性”。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阶级阶层的理论,对于分析当代中国社会分层和流动及其对军事人才建设的影响,仍具有指导意义。
3.关于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创新认识
正确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阶层理论分析我国社会,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历史责任。对马克思主义的阶级阶层理论,既要坚持其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又要看到其主要是分析资本主义社会及其他私有制社会的,其性质是革命的、批判的,目的在于改造旧世界。对已消灭阶级对立的社会主义社会中社会差别的性质及其对社会运行的影响,特别是从维护和建设的角度对社会分层现象进行认知,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没有,也不可能提出具体的设想和方案。这正是需要我们在继承马克思主义阶级阶层理论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进行理论创新的地方。中国共产党人对此进行了不懈探索。从《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三个有利于”标准、党的十六大报告到《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我党对中国社会阶层结构的认识在不断深化。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在社会变革中出现了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人员和技术人员、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管理技术人员、个体户、私营企业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阶层,他们和工人阶级、农民阶级一样都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强调“在我国社会深刻变革、党和国家事业快速发展的进程中,妥善处理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把一切积极因素充分调动和凝聚起来,至关紧要。”报告还指出:“实践基础上的理论创新是社会发展和变革的先导。通过理论创新推动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创新,不断在实践中探索前进,永不自满,永不懈怠,这是我们要长期坚持的治党治国之道。”“创新就要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实践没有止境,创新也没有止境,我们要突破前人,后人也必然会突破我们。”“我们一定要适应实践的发展,以实践来检验一切,自觉地把思想认识从那些不合时宜的观念、做法和体制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对马克思主义的错误的和教条式的理解中解放出来,从主观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桎梏中解放出来。”[《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上),中央文献出版社,2005年版,第10~12页。]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我国社会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提出要“适应我国社会结构和利益格局的发展变化,形成科学有效的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3、27页。]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关于我国社会阶层结构的理论创新,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社会阶层结构变迁和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为研究社会阶层结构问题及其对军事人才建设的影响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指导和方法论原则。
(二)以人才学关于社会环境与人才成长关系的理论为基本依据
人才学认为,人才成长是以创造活动为中介、内外诸因素相互作用的综合效应。创造性实践在人才成长中起决定性作用。在实践中,人才成长的内外因,是互为条件、对立统一的。其中,内在因素是人才成长的根据,外部因素是人才成长的必要条件,二者都不可缺少。现在的主体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条件,是过去的内外因通过主体活动发生交互作用的结果。二者通过主体活动而相互作用,既促进主体发展,又促使外部条件的变化。
客观环境是人才成长的外部因素。人才成长的外部因素,即人才主体(包括个体和群体)所处的客观环境。环境是人才主体在时空上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外在条件,是一个多序列、多层次的系统,它包括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就范围而言,社会环境和自然环境均是分层次的,社会环境又可分为大环境和小环境。人才主体所处的客观环境是不断变化的。在人才成长的不同阶段,由于环境本身的不断变化,人才主体的需求水平和活动能力也在不断变化,从而带来人才主体活动范围和价值指向上的变化。
外部因素之所以是人才成长的必要条件,是有原因的。第一,外部的社会需要是人才内部矛盾运动产生的基础。社会的外部因素从其性质和类型来分,又可分为社会需要和社会条件。人才主体的创造需要和创造可能的内部矛盾运动,是以外部的社会需要作为必要条件的。人才主体的创造需要,归根到底是由外部的社会需要内化而成的。因而只有在社会不断出现新需要时,人才主体内部矛盾才能不断地得到解决,并推动人才成长。第二,外部因素是人才内在素质生成和发挥作用的重要条件。人才内在素质的形成和提高,离不开外部的教育和良好环境的影响;人才内在素质的发挥,也有赖于社会给予人才创造实践的机会和较佳的职业及社会环境。第三,人才成长的内外因素是互为条件、相互转化的。从作用范围看,在较大范围内是人才成长的内部因素,但在较小的范围内,则转变成了人才成长的外部条件;反之亦然。从人才成长过程来分析,人才成长的前阶段外部因素的东西,与人才内在素质发生交互作用,内化为人才个体的内在素质,又变成了人才成长下阶段的内部因素。换句话说,外部因素通过现有的内因起作用,而现有的内因,又是过去外因与内因相互作用的产物。
社会转型是影响当代中国人才成长的重要外部因素。研究人才成长规律,既要从微观上研究个体成长规律,也要从宏观上研究社会人才总体成长规律,即社会人才辈出的规律。对各级领导、机关和人才管理部门而言,抓人才建设更重要的是研究人才辈出的规律。在社会转型期,深入研究社会环境对人才成长的影响,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阶层结构变化带来的影响,积极适应形势发展提出的新挑战,对制定正确的人才政策极为重要。历史唯物主义认为,杰出人物的出现是由社会历史条件决定的。历史上人才大量出现的波峰和人才匮乏的波谷现象,其背后的规律是“时势造就人才”。时势造就人才,就是时代的社会需要和时代的社会条件共同作用造就人才。人才辈出或人才匮乏在根本上取决于当时的社会历史条件。一定时代的社会需要和社会发展条件的综合作用,必然造就出一定数量和质量的人才,且人才的数量和质量由社会的需要程度和发展程度来决定。一方面,社会需要是人才出现的原动力;另一方面,特定的社会条件成为人才出现的客观环境和推动力量。
历史表明,社会大变革、大转折时期往往会提出巨大的人才需求。我国现在正处于一个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大变革时期,社会对人才的巨大需求是毋庸置疑的。那么,我们需要为人才发展创造什么样的社会条件呢?一般认为,这种社会条件包括社会发展的丰裕度、开放度、竞争度和公正度。一是社会丰裕度[叶忠海,《人才学原理新编》,蓝天出版社,2005年版,第309~312页。],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丰裕程度。它是人才产生的基础性条件,也是一定生产力发展水平的表征。二是社会开放度,社会的开放包括政治的开放、经济的开放、思想文化的开放和社会管理体制的开放。社会开放度是决定人才数量和质量的第二层次的指标。从某种意义上说,社会的开放是人才产生的更直接的社会条件。一个开放的社会比一个封闭专制的社会更有利于人才大量出现。三是社会竞争度,指社会各领域的人为取得更有利的发展条件而竞争的激烈程度。竞争度是与开放密切联系在一起的,开放是从大的体制方面为竞争提供制度环境,竞争度则是从微观的机制方面来衡量开放。只有开放的社会才有竞争,而专制、封闭、保守的社会是不允许竞争的,实际上也就是对现存利益格局的一种强制性保护。这样的社会不能为人才提供发展的机会,也压抑人才个性的自由发挥,阻碍人才的成长。四是社会公正度,这是保证人才竞争健康发展的条件。任何社会的统治阶级在其上升时期,他们的利益与社会进步的大方向总体上是一致的。这时,他们往往采取有利于社会生产力发展的政策,保持政治开明,促进文化繁荣,从而能为人才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和土壤。然而,在私有制社会,任何开明的统治阶级都有其自己的阶级利益,因而有其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只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才从根本上实现了广大劳动人民的解放,为大多数劳动者发挥才干提供了公正的制度基础。但要形成使大多数劳动者充分发挥才干的社会环境,还需要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制度下人的创造性充分发挥的实现形式——形成科学的人才选拔、培养、任用制度。在目前形势下,特别要革除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不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干部人事制度和不利于创新人才脱颖而出的体制机制。这就需要根据人才学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趋势,对人才成长环境中的不利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及时地改革完善,真正建立起一个以“公开、公平、竞争、择优”为导向的人才成长环境,为广大劳动者充分施展才华提供广阔的空间。
(三)以国内学者关于我国当代社会分层与流动的研究成果为重要支撑
社会分层与流动是当代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之一。社会分层是依据不同的社会等级标准,把社会成员区分为若干层次的过程与现象。社会阶层分化的原因是社会成员在社会生活中获取社会资源的机会和能力不同。这里的社会资源包括物质资源(如财富)、关系资源(如权力、声望、信息)、文化资源(如知识、教育)等。
社会流动是指社会成员从某一种社会职业转移到另一种社会职业的现象。在一个既定的社会阶层结构里,如果转移流动是由较低社会地位到较高社会地位,称为上升流动。反之,则称为下降流动。上升流动和下降流动都是垂直流动。有些社会成员从一种社会职业转移到另一种职业,但其收入、社会地位、声望却基本相同,是在同一水平上流动,则称为水平流动。
社会分层和社会流动,是对一个国家或地区同一类社会现象所做的两种分析和描述。社会学理论认为,社会分层是从静态的角度,分析社会阶层结构的分化内容、形式、形成的层次和分布形态,研究的是社会阶层结构的质量变化过程。社会流动是从动态的角度,分析描述社会阶层结构分化中各层次间的互动、动力机制、时空范围、方向和速度,研究的是社会阶层结构分化的数量变化过程。社会分层研究和社会流动研究互为表里,相辅相成,不可或缺。
1.关于当代中国社会分层的观点
当前,中国的社会分层波及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对人们的社会生活产生了深刻影响。在社会学界,学者们对当前社会分层的现状和未来趋势提出了各种不同的看法。其中,较有影响的观点有:“断裂社会”理论[孙立平,《断裂——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中国社会》,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4页。]、“中产化现代社会”(以下简称“中产化”)观点[陆学艺,《当代中国社会阶层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46页。]、“结构化”论点[李路路,《再生产的延续——制度转型与城市社会分层结构》,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6页。],以及“碎片化趋势”分析[李强、李培林等,《中国社会分层》,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4年版,第60页。]。
“断裂社会”理论
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孙立平等人认为,20世纪90年代以来的社会分化导致了一个“断裂社会”的出现,其表现形态为:整个社会分裂为相互隔绝、差异鲜明的两部分——上层社会和底层社会(有时他也表述为强势群体和弱势群体),经济财富和其他各类资源越来越多的积聚到上层社会或少数精英分子手中,而弱势群体所能分享到的利益则越来越少,这使他们与上层精英分子的社会经济差距越拉越大,从而形成与上层社会相隔绝的底层社会。孙立平还强调,目前出现的精英联盟——政治精英、经济精英和文化精英的相互结盟更强化了这种趋势。他们之间进行利益交换,共同垄断资源分配,加剧了上层精英集团与普通大众之间的对立。由于底层社会成员生活状况的进一步恶化和改善境遇的机会越来越小,于是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如犯罪等)抗拒社会。他认为,断裂社会的两部分之间缺乏利益协调机制,如果发展下去,对立会日益加剧,有可能发生社会冲突。
“中产化”观点
与“断裂化”相反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的陆学艺研究员等提出的“中层化”或“中间层化”论点。这一派学者认为,随着市场化的推进,中国社会逐渐分化出等级性的十大阶层。与此同时,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发展,又导致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和白领职业迅速扩张,从而为人们提供了越来越多的上升流动机会。随之而来的是社会中间阶层日益发展壮大,而社会顶层和底层将逐步缩小,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趋势由“金字塔形”转变为“椭圆形”(准橄榄形),即以中间阶层为主的“现代社会阶层结构”。在2010年出版的《当代中国社会结构》中,陆学艺等进一步明确指出,中国社会结构“正向现代社会的结构转型,已经初步具备了现代社会结构的基本特征”。[陆学艺主编:《当代中国社会结构》,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版,第23页。]
“结构化”论点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李路路则用“结构化”来描述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趋势。“结构化”是指人们之间的社会经济差异持续地向某个方向发展并形成相对稳定的格局,从而导致某种阶级阶层结构的出现。它特别强调经济地位的差异扩散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即阶级阶层地位影响了人们的流动机会、生活方式、社会态度和行为取向。李路路认为,尽管当代中国社会发生了急剧变化,但是社会分层的秩序、社会分层的相对位置和相对关系被延续下来,社会经济差异已“结构化”,或者说阶级阶层结构稳定化并且将持续下去。
“碎片化”观点
与“结构化”观点相对应的是“碎片化”观点。清华大学教授李强和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研究员李培林等认为,当前的社会分化是一种多元的、相互交叉的分化,它并未导致界限分明的阶级或阶层,当然更不可能出现“断裂社会”,最多出现一些利益群体。这些利益群体在不同的分化坐标上是相互交叉的,他们之间不存在不可逾越的分界线。传统的两个阶级、一个阶层被分化为许许多多的小群体,这些小群体如同一个个“碎片”,而这些“碎片”并未显示出集结为几大阶级或阶层的迹象。
上述几种观点对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的趋势和特征所作出的判断差异很大,在分化的形态上,“断裂化”和“中产化”得出了相反的结论。在分化特性上,“结构化”和“碎片化”观点相反。到底是走向两极分化还是迈向共同富裕、社会是趋于断裂还是中间阶层逐步壮大,各有各的描述;这种状况合理还是不合理,正常还是不正常,是不可避免还是可以避免,各有各的理论;对于分化可能引发的后果,是有利于社会经济发展还是会导致社会不稳定,各有各的看法。这四种观点的争论已持续了一段时间。2005年8月,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李春玲副研究员在她出版的《断裂与碎片》一书中,采用丰富的实证资料及社会分层研究方法,对上述几种理论观点进行了考查和验证,得出了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分化的主流态势是多层分化的结构化趋势,并指出这一分化趋势的未来走向,取决于社会阶层和社会群体之间的利益竞争和妥协,同时也取决于国家的政策导向。
笔者认为,《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关于社会发展方向的政策导向就是形成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让全体人民过上小康生活,努力实现社会和谐。当然,现在还未形成这样的社会阶层结构,如果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处理得好,我们有望使这种趋势继续发展,这也是最好的结果。“断裂化”的观点并不是危言耸听,其中包含这些社会学研究者对20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诸多问题及严重趋势的敏锐观察、深深忧虑和严肃警告。任何“化”都是一个过程,达到什么程度就“断裂”了,并没有一个确定的标准。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注重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努力消除社会不公平,就能遏制社会“断裂化”趋势发展,并使之向着合理的社会阶层结构变化。“中产化”、“结构化”和“碎片化”观点是对社会分层特性的看法,都有一定道理,每一种观点都关注社会转型中的某些重要方面,可以说在社会转型期,某些特性在某一阶段可能表现得更明显一些,在另一个阶段或某些领域另一种特性可能更突出一些。有些学者对某些社会问题比其他学者感受更深切,因而给予更多关注,观察更敏锐、研究更深入,并从学理上作出较系统的分析,这对我们深化研究、解决问题都是有益的。当然,最终哪种观点更客观、更准确地反映了社会现实,需要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来验证。
2.关于使用“阶级”、“阶层”概念的论点
在研究阶级阶层问题的英文文献中,并不存在“阶级”与“阶层”两个概念的明显区别,大多数社会学家都采用同一词汇:“CLASS”,它既可以译为“阶级”,也可以译为“阶层”。真正的区别并不在于使用哪个词汇,而在于采用哪种分析思路来研究社会结构的这种深刻变化。
目前,对如何研究中国社会阶层结构问题,学术界存在两种相互对立的分析思路,即“冲突论”的阶级阶层分析与“功能论”的阶级阶层分析。冲突论强调各个“CLASS”之间的利益冲突,强调对社会现实的批判;而功能论则强调社会分化现象有其合理性,强调协调各个“CLASS”之间的利益关系和社会整合。绝大多数学者认为,在当代社会中,“CLASS”不论是被理解为阶级还是被理解为阶层,都有其两面性;既存在相互利益的矛盾性,也存在相互利益的可协调性。根据所研究的问题和出发点、关注点及目标的不同,可以采用不同的分析思路。
19世纪中叶,马克思分析欧洲社会阶级问题的目的,是发动广大受压迫的无产阶级推翻资本主义制度。20世纪初叶,毛泽东对中国社会阶级问题进行分析的主要目的,是动员广大劳苦大众起来推翻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他们都是为了改造社会制度,因而他们的分析特别强调阶级关系之间的对抗性,揭露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所造成的剥削和压迫现象。
现在,在中国大陆,已经建立起社会主义制度,中国共产党成为中国的执政党已经60多年了,剥削阶级已经消灭,因而研究当代中国社会阶层分化问题的目的,是为了消除向现代社会阶层结构转型中暂时出现的社会不公平现象和各阶层利益冲突,团结和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而努力,稳步推进各方面的改革,促进社会公平,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现代化社会主义国家不懈奋斗,而不是为了扩大矛盾、制造冲突,分出“敌”、“我”来开展斗争。显然,执政党目标的变化需要我们调整分析阶级阶层问题的思路,需要从当代中国的实际出发,客观地认识中国各社会阶层的变化、地位、特点,研究各社会阶层的社会、经济、政治状态,从而更好地协调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充分调动各种社会力量的积极性,促进社会经济进一步协调发展。因此,对社会分层现象的认识也需要与时俱进,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社会分层理论的立场、方法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国情,进行理论创新。研究军人社会地位的变动和军事人才流动的现状、特点、规律和发展趋势及其对军队建设的影响,应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社会发展的实际状况为依据,以促进形成现代社会结构为目标,以提高军队战斗力为出发点,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理论和人才理论,实事求是地提出科学的政策性建议,为加强我军人才队伍建设服务。
3.关于中国社会流动的观点
社会流动研究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代际流动和代内流动的研究,另一个是个人社会地位获得的研究。代际流动是从父辈与子女在职业地位或社会阶层位置变化角度对社会流动的研究,代际流动率反映的是职业地位继承性的强弱。代内流动是对本人最初就业时职业的阶层地位与当前职业的阶层地位的研究比较,代内流动率反映的是个人在其职业生涯中职业阶层地位的变化机会的大小。代际流动和代内流动研究偏重于对社会拉动机制的整体分析,而社会地位获得研究偏重于对影响个人获得职位重要因素的研究。
当代中国社会流动机制的特殊性。国外社会学界广泛使用的分析社会流动的工具,是先赋—后致规则的作用机制。国内学者研究发现,用这个规则分析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中国社会分化和流动过程的实际状态时会出现一些差异。首先是计划经济体制对经济结构变化的干预,使经济结构的变化不像西方工业化国家那样,起到推动就业空间扩张和职业结构转变的作用。其次是中国的政治经济制度和政策一直深刻影响着个人甚至阶级阶层的社会位置和社会流动机会。由于法制还不够健全,政策在许多领域发挥着比法律更为重要的作用。在中国,政策既可以直接消灭一个或几个社会阶层,也可以催生一个或几个社会阶层。制度或政策的缺陷经常被一些有条件的个人或集团用来牟取私利。在这种情况下,用已经实现工业化的西方国家通用的先赋—后致规则来观察中国社会的流动,在某种意义上很难弄清在60多年时间里经历数次大规模社会分化和流动的特殊机制。只有把宏观层面的政策制度安排与微观层面的先赋—后致规则结合起来,才能对各种社会流动现象作出合理的解释。据此,我们可以把两种规则影响社会流动的方式按照制度—政策起作用的程度分为四种类型:一是制度政策所导致的社会流动,在某些方面与先赋—后致规则无关,它们直接影响人们的社会流动机会;二是制度政策影响社会流动的方式,往往与先赋—后致规则混合发生作用;三是制度和政策可能抑制或支持先赋—后致规则中某一方面的作用,从而对社会流动的方向产生某种调节或扭曲性影响;四是制度和政策有意无意形成的漏洞或偏向,会成为部分社会成员向上流动的阶梯,同时会削弱或剥夺其他社会成员的流动机会。是否能够利用这种制度和政策,取决于他们是否占有利用这种制度和政策的资源和机会。另外,各种非制度性因素,包括政治资本、社会关系网络等对社会流动也有巨大影响。
影响个人社会地位获得的决定因素。在人们的事业发展中,其最初工作职位、受教育程度,以及父辈的职业地位等,对本人现在的职业地位具有重大影响。社会学研究统计结果表明,14岁时父母的职业地位对一个人的现职(终职)地位具有至关重要的影响[14岁时父母职业地位,是西方社会学关于社会地位获得研究中的通行测量指标。这种理论认为父母的职业地位对一个处于求学和成长关键时期的14岁的子女至关重要。];家庭成分在“文革”时期对人的职业发展具有显著的影响;户籍、受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初职地位、现职部门职务等是决定中国人现在职业地位的重要因素。城镇户口、受教育程度、政治面貌和最初所从事职业在社会职业排序中的地位对社会地位的获得都具有正向作用。但在1992年国家明确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就业部门的所有制性质对职业地位获得的影响方向发生了变化,那些在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作的人职业地位反而相对下降了。伴随外资企业白领与私营企业主社会地位的上升,国企职工的收入和社会地位都有所下降,造成国企技术人员的大量流失。总的趋势是,在职业地位的获得过程中,单位级别的重要性在下降,所有制性质的重要性也在下降,这种情况在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比内地更为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