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婚前准备篇
23.优生应从婚前检查开始
婚前检查是实现优生的第一步,也是夫妇婚后生活和谐幸福的保障。婚前检查的目的是了解男女双方是否患有遗传性疾病和不宜结婚、生育的疾病,或家族中有无遗传性病史,以防止将来有遗传病患儿和缺陷儿的出生。同时,还应了解有关生殖保健、性健康及避孕的科学知识。婚前检查是预防出生缺陷的第一道屏障。据北京市卫生局通报,自2003年10月取消强制婚检后,2004年北京市婚检率仅有5%,而出生缺陷发生率却有所上升,由1997—2003年的10‰左右上升至2004年的14‰。
24.婚前检查内容有哪些?
婚前检查包括3项:病史询问、身体检查和各种辅助检查。
(1)病史询问:需了解男女双方及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双方家族有无遗传病史,双方是否近亲结婚,女性的月经史和男方遗精情况。如果是再婚还需了解过去的婚育史。通过询问病史,可以发现双方有无不宜婚育或暂缓结婚的疾病,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身体检查:包括全身检查和生殖系统专科检查。全身检查包括测量身高、体重、心率、血压,检查体格及神经系统发育情况,以及主要脏器如心、肝、脾、肺、肾等的检查。生殖系统专科检查包括检查生殖器官及第二性征的发育情况,看有无生殖系统疾病。
(3)辅助检查:血、尿常规检查,肝、肾功能检查,乙肝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检查,胸部X光检查,B超检查等,必要时做精液检查、染色体检查和滋病检查等。艾
25.常规体检能否代替婚前检查?
婚前检查侧重于了解男女双方是否存在影响结婚和生育的情形,包括男女双方及其家族成员有无严重遗传性疾病;双方是否患有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精神疾病如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性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精神病;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心、肝、肺、肾等重要脏器疾病及生殖系统发育障碍或畸形等,并做相应的身体检查和辅助检查,以便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在婚后传染给对方或遗传给下一代。如有内外生殖器异常,应尽量在婚前给予矫正,以免影响婚后的生育。常规体检则关注的是个人健康,一般不涉及对方和家庭成员的健康情况,检查项目的侧重点也不一样,因此常规体检不能代替婚前检查。
26.哪些人应暂缓结婚?
常见于以下3种情况:一是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且处于传染期,为避免传染给对方,建议治愈或病情稳定后再结婚;二是某些精神病患者发病期可能会因结婚刺激加重疾病发作,伤及对方或发生其他危险状况,为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应在病情稳定、经医务人员评估后再结婚;三是患有某些重要脏器,如心、肺、肾脏的严重疾病,可能因结婚带来的身心改变而加重病情,这类患者也应暂缓结婚。
27.哪些人不宜结婚?
我国《婚姻法》及《婚姻登记条例》中明文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1)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①直系血亲:指相互之间有垂直血缘关系(生育关系)的人,包括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等。
②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指直系血亲以外,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人,包括自己的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叔(伯)、姑、舅、姨、侄子( 女 )、外甥(女)等。
(2)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
28.为什么禁止近亲结婚?
近亲结婚的后代中发生出生缺陷的频率增高,新生儿和婴幼儿等死亡率亦增加。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在遗传病中有一类叫“隐性遗传病”,这类遗传病必须从父母那里获得一对相同的致病基因才会发病;而表型正常的人群中,有些人可能携带某些隐性遗传病的基因,因为体内只有单个致病基因,其本身不表现出疾病的症状,被称为“隐性遗传病携带者”。血缘相近的人,由于有共同祖先,其体内相同的基因较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要多,而且血缘越近相同的基因越多。在近亲结婚的情况下,他们的后代从父母那里获得一对相同隐性遗传病基因的机会大大增加,从而罹患遗传性疾病的风险也增高;如果与不同血缘的其他人结婚,双方携带同一种遗传性疾病基因的机会就很小,其后代患遗传性疾病的风险也就会减少。
29.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有哪些?
医学上认为不应该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3种情形:
(1)传染病:如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以及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生育的其他传染病。
(2)严重遗传性疾病:指致使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发风险高的遗传性疾病。
(3)精神疾病: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在发病期有攻击危害行为的重型精神疾病患者。
此外,患有重度、极重度智力障碍,不具有婚姻意识能力者亦不宜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