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政策研究与决策咨询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今年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政策建议

郭克莎 倪鹏飞

我国住房市场在经历2013年的大幅上涨后,从2014年一季度开始进入调整状态、三季度进入全面调整。主要特点是:销售规模缓步下行,调整程度逐步加深。

这次房地产市场调整是一种三期重合的调整。一是长期趋势的调整(长周期衰退)。按照国际经验,2013年将成为中国住房由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的转折期。住房市场将由高速增长转为中低速增长,“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二是10年左右中期波动的调整(中周期衰退),也是一次延迟了5年的中周期调整。三是3年左右短期波动的调整(短周期衰退)。

本轮调整的基本原因是供给过度,关键原因是预期改变,本质上属于自发调整,具有必然性和合理性。这有利于促进住房市场健康发展,有利于民生改善、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但也拖累短期经济增长,影响政府财政收入,增加金融运行风险。

一、当前存在的问题与风险

从房地产市场看,潜在供给过剩严重,结构失衡突出。一是潜在供给过大。过去几年竣工面积快速增加,尤其2011年、2012年、2013年均接近20亿平米。若按每年20亿平米增长,未来住房存在严重的潜在过剩。住房施工面积更是增加迅猛,2013年超过60亿,是竣工量的三倍多,不少地方已经出现长期不完工和烂尾的现象。二是区域性结构失衡。三、四线城市和小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人口聚集速度相对较慢,甚至下降。这些城镇住房供给过剩更加突出,一些地方鬼城、空城现象比较严重。三是阶层性结构失衡。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及本文估算:2010年的户籍人口中,19.1%两套以上,3.5%三套以上;2.2亿流动人口中,0.88亿基本解决住房,1.32亿存在住房问题。

从金融和经济运行看,失衡加剧,风险加大。一是住房金融结构失衡加剧,风险概率增大。房地产融资在全社会融资中的比重不降反升。个人按揭贷款余额规模巨大,面临期限错配、利率和房价下跌、恶意断供等风险。高成本、经济下行和信托人的债权刚性兑付,使房地产信托违约风险加大,销售不畅、资金紧张、融资高成本,开发企业面临资金链断裂和违约风险。二是住房用地供大于求,价升量跌。过去10年地价涨幅远高于房价。2014年前三季度房价下降,地价上涨。全国土地市场总体供大于求。

从宏观政策看,面临不少新的难题。一是货币供应难以有效传导到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企业。当前,货币供给存量很大,但利率和准备金率偏高,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十分严峻。房地产抵押贷款和开发融资也面临难与贵问题。二是地方政府收支压力增大。经济下行、房地产市场调整,导致地方财政收入下降,尤其是房地产税和土地出让金大幅减少。同时,住房等社会保障支出仍在增加,地方政府一般性支出面临困难。三是宏观政策对社会预期的引导面临挑战。随着买方市场的到来,以及此前调控政策在市场上留下的影响,可能使新的调控政策难以得到市场的积极回应,甚至引发逆向选择行为。

二、今年市场基本走势与政策建议

2015年住房市场将呈现双重分化趋势。一是不同层级城市的调整将发生分化。一、二线城市需求较旺、消化较快;三、四线城市需求疲弱、消化缓慢。二是短期调整与中长期调整发生分化。短周期进入复苏期,中长周期仍处在衰退期。

主要政策措施建议如下:

(一)完善政府调控住房市场的政策与方法。一是采取区间调控政策。通过深入研究,选择关键指标,科学制定标准,界定住房市场的预警区间,实施风险提示、政策调控。在合理的绿色景气区间(例如:房价涨跌低于15%,存销比在6—12个月之间,经济增长率在7%左右),采取中性经济政策;超出合理区间,在比较热或冷的黄色景气区间(例如:房价涨跌为15—30%,存销比小于6个月,或大于18个月),采取逆向调控经济政策;在过热或过冷的红色景气区间(例如:房价涨跌大于30%,存销比在6—18个月以外),研究采取短期特殊措施。二是采取分类调控政策。按照区间调控的标准,对不同类型城市,实行中央指导、城市差别调控的办法。

(二)采取适当政策稳定住房消费。实施适度而有效的政策措施,使房地产市场调整的时间延长、幅度减小,确保住房投资增长,有利于满足居民长期住房需求,也有利于稳定经济增长。主要措施:一是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通过信息发布、风险提示等措施,引导形成稳定的市场预期。二是适当降低利率,增加流动性,支持住房消费,减少库存,稳定价格。三是研究采取税费调节政策。例如,降低房地产交易税等,提升购房者支付能力;清理不合理的行政性收费,减少住房开发与经营成本。

(三)进一步深化相关领域改革。抓住市场供需环境宽松的良机,取消或减少行政管制,让市场更好发挥作用,实现住房总量和结构动态均衡。同时,要加快推进住房制度改革。一是完善住房保障制度体系,推行“共有产权住房”制度。二是完善房产税收制度,建立直接面向个人的房产税征管制度。三是改革集体土地转换国有的制度,完善土地储备、交易、收益分配等制度。四是建立新的住房财政制度,增加中央政府对住房公共服务的分担份额,扩大地方政府税费收入的分成比重。五是完善住房金融制度体系。包括:通过新建或改造等形式,建立国家住房发展银行;改革公积金制度,建立住房公积金储蓄银行集团,形成全国统一的住房公积金管理和运作平台;建立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制度,发展抵押贷款的二级市场。六是完善住房租赁制度。

(四)拓展新的房地产发展空间。一是继续推进保障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二是支持旅游地产、文化地产、养老地产等新兴房地产业的发展。三是促进互联网与房地产业融合。用互联网改造房地产业,通过互联网带动房地产融资、开发、消费和服务,推进房地产业的升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