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与汉语句类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3.4.3 句子与言语行为的关系

言语行为理论是以英语为对象而建立起来的。在讨论句子与言语行为的关系之前,我们先来看看汉语的“句子”和英语的sentence是否等同?汉语的“句子”自身有没有不同于英语sentence的特点?

现代语言学的奠基人索绪尔(Saussure)区分语言(langue)和言语(parole)的主张对语言学界影响深远,学界一般都认为“句子”和sentence是句法单位,“话语”和utterance是语用单位。

在西方语言学界,sentence和utterance是对立的一组概念:sentence是一个抽象实体,是抽象语言系统的一部分,而utterance是实际使用的话语,是说话人用语言系统(如word和sentence)按一定规则说出来的话语。前者是句法单位,后者是语用单位,它们分别属于语言和言语的范畴。汉语言学界通常的做法则是将汉语里的“句子”和英语里的sentence相对应。然而姜望琪(2005)详细论述了汉语的“句子”不是抽象的单位,它更像英语的utterance,从篇章语法的角度看,也可以说它像discourse。姜望琪指出:“在以英语为代表的西方语言研究中,sentence已逐渐与utterance分离,演变成一个抽象单位,虽然在日常生活中这两个词的界限并不清晰。而汉语研究一向注重意义,忽视形式;注重实际单位,忽视抽象单位。特别是对相当于sentence这一级单位的研究开始得比较晚,以至汉语的‘句子’至今仍是一个具体单位和使用单位,或称‘动态’单位。”因此“汉语的‘句子’不等于英语的sentence。如果一定要在英语里为‘句子’找一个对应物,我们宁愿说,它更像utterance”。跟sentence相当的汉语单位是“词组”,而不是“句子”。汉语最大的结构单位和语法单位是“词组”,不是“句子”。(姜望琪2005:10-15)

吕叔湘(1979/1990)主张区分“静态单位”和“动态单位”,他把语素、词、短语等归作静态单位,把句子归作动态单位。静态单位又叫备用单位,也就是抽象单位;动态单位又叫使用单位,也就是具体单位。

朱德熙(1987)经过论证得出结论:“确定汉语句子的最终根据只能是停顿和句调。”正如沈家煊(2007:1-15)所指出的:“(朱德熙)这样定义‘句子’恰恰等于英语里的utterance。”

沈家煊(2007:1-15)从语法化(语用法固化为语法或章法固化为句法)的角度观察句子和话段的关系,认为英语语用单位utterance经过语法化已经变为句法单位sentence,而汉语的“句子”还没有完全语法化为句法单位。换用实现关系和构成关系来说,就是:英语里抽象的sentence在话语中实现为具体的utterance,而汉语里“句子”的构成就是“话段”。

范晓(2009:3-15)认为“句子既是语言的最大单位,又是话语的最小单位。作为语言单位,句子是由比它小得语言单位(词、短语等)组成的。作为话语单位,句子可以组成句群、段落、篇章等。可以看出,范晓在这里区分了语言和言语这两个范畴,并且认为句子既属于语言范畴,又属于言语范畴。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汉语的“句子”其实就相当于“话语”这个概念,和“言语行为”一样都是语用单位,相对于英语等语言来说,汉语的句子和言语行为的关系更为直接。从这个意义上说,汉语的句子不需要经过“实现”(realize)的途径,就能直接表示一个个的言语行为。汉语的句子和言语行为就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从语言角度看是一个个话语单位,从行为角度看是一个个言语行为。

3.4.3.1 言语行为必须通过句子来表达

①言语交际的内容是大脑对事态的再现

塞尔认为,说话人通过大脑的特有机智再现事态,意义便由此产生。如果说话人还想与听话人交流,便有交际意图,通过物理媒介与听话人接触。听话人接到媒介,通过共同背景知识,分析说话人的交际意图,了解到说话人所指的事态。

言语交际的内容是大脑对事态的再现。事态不仅包括实际存在的事物,还包括尚未发生的或想象中的事件或事物。“再现”是大脑对事态的一种表现形态:一种是大脑对现存事物的认知再现;另一种是大脑对未来事物的预测再现。言语行为之所以能再现事态,追根究底是因为大脑具有“意向”功能,按照塞尔(1998)的说法,“所谓意向功能是心灵的一种特征,通过这种特征,心理状态指向或者关于、论及、涉及、针对世界上的情况。”大脑通过“意向”功能与世界取得联系,将外部世界纳入到主体的存在之中。意向功能是人类大脑机制所具有的特性,如同人的胃具有消化功能或血液能在体内循环一样。意向功能是生命体意识的一种特征,意向功能的存在才使得意识可以“将我们与环境,特别是与他人联系起来”,将外部世界纳入到主体的存在之中。正是由于这一特征,有意识的生命体才区别于一切无意识的实体,无意识的实体是无法将外部世界纳入自身存在的。意向功能具有如下一些特征:

第一,意向功能使意识具有方向性,并且使意识一定指向外部世界而不是指向自身。意向功能是意识的决定性特征,如果没有这种使得心理状态“指向或者关于、论及、涉及、针对世界上的情况”的特征,意识也就无从谈起了。也就是说,意识一定是关于某种对象的意识,不存在没有对象的意识。因此,“意向功能就是意识自身的空无,它总是指向外面,指向对象,从而必然将某种对象包含在自己的内部。在这一意义上,心理学家们认为意识就是对主体展开的世界图景”。(转引自刘大为2002b)

第二,意向功能使意识不仅可以指向、关于、涉及事物,还可以指向、关于、涉及事件;不仅可以指向、关于、涉及真实的存在,还可以指向、关于、涉及虚构的存在。在这个世界上不仅存在着单独的事物,还存在着由事物和事物之间相互联系而构成的事件。既然意向性使意识指向这个世界,那么也就意味着:意识不仅可以指向、关于、涉及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事物,还可以指向、关于、涉及同样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事件。比如,我可以意识到我桌上的那台电脑;我同样也可以意识到楼下有两只猫在打架。“桌上的那台电脑”是存在于这个世界的一件事物;“两只猫在打架”是一个具体的事件。另外,作为意识的虚构物的所谓“虚构的存在”,也可以通过意向功能而被我们的意识指向、关于和涉及。如“龙”、“鬼”、“玉帝”等,尽管并不真实地存在于这个世界,但是我们仍然可以想象它们,可以意识到它们。

②句子是大脑再现事态的特殊手段

我们知道,世界不仅包括一个个事物,也包括一个个事件。任何一个存在,当我们孤立地看待它时,不管它是具体的还是抽象的,都可以看成事物;当我们着眼事物的变化、性质、状态以及它们与其他事物的联系时,就可以将它看成事件。当然由于这个世界中的存在都是面向人展开的,所以这里所说的事物和事件还需要包括那些虽然并不实际存在于这个世界但却为我们人类所接受的虚拟事物和虚拟事件,如“龙”、“鬼”、“神”等就是虚拟的事物;“齐天大圣(孙悟空)大闹天空”、“哪吒闹海”就是虚拟的事件。

在语言中,我们用相应的语法单位来指称事物和事件,名词或名词性词组是事物在语言层面的投射,句子是事件在语言层面的投射。人类是用句子来表述事件的。当我们用一个句子来表述这个事件时,句子中表示事物名称的词语表示事件的参与者,句子中的谓词短语(包括形容词)表示它是什么事件,也就是事件参与者在事件中的经历。当某个说话人看到一个或几个事物处于某种关系时,认为它们形成了一个事件,然后用语言(句子)表示出来;听话人听到并理解以后,他的头脑中就会呈现出那个事件发生时的情景,浮现有关的事物和状态。总之,事件在语言层面的投射就一定是句子,而句子所表示的一定是事件,是大脑再现事态的特殊的公共手段。

既然语言交流的内容是再现事态,而这些事态在语言层面的投射一定是句子,因此我们可以说,每个言语行为都必须通过句子来表达。

3.4.3.2 每个句子都标示一个言语行为

言语行为理论从行为的角度来看语言活动,根据这一理论,人们每说一句话都在实施一种以言行事行为。言语行为理论强调,人们在说话时(不包括开玩笑和打比方)就是在做言语行为。说话者通过说出一个或数个语句来完成一种或数种言语行为,如进行陈述、发出命令、提出问题、做出承诺等。这里有两种情况:

一种情况是显性施为式(explicit performatives),即在一个话语中包含有明显的施为动词(performative verbs)标记,记做“I+vp”。例如:

(15)蒋太太,恭喜你,一胎生了两个男孩! (胡辛《蒋经国与章亚若之恋》)

(16)(我)问你听见了没有? (老舍《茶馆》)

(17)我劝您别把财产都出手,…… (老舍《茶馆》)

另一种情况是隐性施为式(primary performatives),就是在话语中省略表示行事用意的动词。但对于每个隐性施为句,在它的深层次结构中都有一个更高层次的从句,这一结构相当于显性施为句的前加部分:

(18)你出去。——我命令你出去。

奥斯汀认为,在显性施为式中,施为动词与句子功能的关系是:施为动词存在使得这句话所实施的行为的性质明确无疑,这个动词本身的词义标明了话语所实施的行为。奥斯汀指出:我们可以肯定地说的一切是,我们的那些明确的完成行为式(the performative utterance)习惯用语(“我许诺”、“我命令你”等等),可以使说话者在说出他的话语时打算完成的是什么行为变得更加明显,同时也更加准确。……我们的习惯用语是以这种方式使话语的说出成为它所是的那种行为,而不是陈述它是那种行为。(奥斯汀涂纪亮译1988:206)

隐性施为式句子中的施为动词采取的是零形态,对此,奥斯汀认为:我们可以期望把任何一个其实是完成行为式的话语还原——就这个词的某种意义而言——为我们所说的这种或那种标准形式的话语。(涂纪亮1988:206)也就是说,对于每个隐性形式的句子,在它的深层次结构中都有一个更高层次的从句,这一结构相当于显性施为句的前加部分,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补出相应的施为动词来,从而把隐性形式转化为显性施为形式,这个补出的施为动词就使得这个采用隐性形式的句子所实施的行为的性质得以显现,而动词本身的词义则标明了话语所实施的言语行为。例如:

(19)您先戴几天,改日再给钱! (老舍《茶馆》)

→我建议您先戴几天,改日再给钱!

(20)他们到底为了什么事,要这么拿刀动杖的? (老舍《茶馆》)

→我问你他们到底为了什么事,要这么拿刀动杖的?

耶夫·维索尔伦(Jef Verschueren)(2003:155-156)通过情感表达方式的词汇化模式和非词汇化模式的对比性研究来说明这一点:

(21)我很遗憾你昨晚不能过来。

(22)我很遗憾我昨晚不能过来。

(23)我喜欢这个计划。

(24)我喜欢你的计划。

虽然(21)和(22)都表达了相似的情感“遗憾”,但英语语言概念域的词汇化模式却提供了一个专门化的词来描写(22)所实施的表达心智状态的行为,即道歉,却无这样的词汇用于例(21)中的行为。尽管例(23)、(24)也都表达了同样的状态,即喜欢某一具体计划,但例(24)可以理解为恭维,而例(23)一般情况下只能看作是一个正常的陈述,除非“这个计划”可以理解为“你的计划”。

对话语的转述现象从另一个角度证明了隐性施为式可以转化为显性施为式。我们对一个话语的随后转述能够真实地转述这个话语字面上的以言行事行为,因为随后转述的话语中包含了这个话语中所隐含的施为动词。例如,“学校明天开始放假了”这个话语能够被“他告诉我学校明天开始放假了”这个话语所转述,转述话语中包含了原话语“学校明天开始放假了”中所隐含的施为动词“告诉”。再如,“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这个话语能够由话语“他问我能不能回答这个问题”所转述,转述话语中包含了原话语“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中所隐含的施为动词“问”。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每个句子必定代表一个言语行为,句子的交际功能就是其所代表的言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