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与汉语句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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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2 言语行为的重新分类

塞尔对以言行事行为的分类是完全建立在三个变异维度之上的:行事要点(illocutionary point)、适切方向(direction of fit)、心理状态(expressed psychological state)。因此,如果选择其他的维度作为出发点,所得出的分类就会不同。鉴于此,我们将从认知心理学的信息加工理论出发,对塞尔的言语行为类别进行一些修正和重新分析,并以此作为句类划分的依据。由于言语行为是听说双方的一种具有对立互补性质的双向行为,因此,在我们的分类中,我们尽可能采用具有对立互补性质的区别性标准:“给出”和“获得”是一对二元对立范畴;“知”、“情”、“意”也是一组互补性质的概念(见下文)。由于特定的以言行事要点总是和一定的心理状态相关联,因此我们将塞尔的行事要点和心理状态这两组分类标准综合归结为“知”、“情”、“意”这一组具有互补性质的心理学范畴。而且我们发现,从语词和世界的适切方向看,归属于“知”类心理状态的句子(陈述句和疑问句)所标示的言语行为的适切方向是命题内容适切世界;归属于“情”类心理状态的句子(表情句和表态句)所标示的言语行为无适切方向;归属于“意”类心理状态的句子(承诺句和祈使句)所标示的言语行为的适切方向是从世界到语词,这和塞尔从“适切方向”角度分类的结果正好是完全一致的。

心理学的研究表明人的心理由心理过程、心理状态和个性心理三部分组成。心理过程是人的心理活动的基本形式,也是人的心理表现的重要方面。由于人的心理过程的性质和形态的不同,又可把它分为认识(知)、情感(情)、意志(意)等三个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的过程。(车文博1986:1-3)所谓认识过程,就是接受、储存、加工和传递各种信息的过程,也就是人脑对客观事物的现象和本质的反映过程。人在认识客观事物时,绝不会麻木不仁、无动于衷的,总要对它采取一定的态度,并产生某种主观的体验,如喜、怒、哀、乐、爱、憎、恶、惧等等,这种对于所认识或所操作的事物的态度的主观体验过程就是情感过程。人在认识和改造世界的活动中,总有一定的目的,这种制定计划、采取措施、下定决心、克服困难、达到目的的心理过程就是意志过程。心理状态就是心理活动在某一段时间内所独有的特征,一定的心理状态总是和一定的心理过程相联系。心理过程是心理状态形成的条件和表现的方面;同时心理过程总是以一定的心理状态为背景进行的。因此我们可以把众多纷繁复杂的心理状态归结为认识(知)、情感(情)、意志(意)三个方面。

言语行为理论主张言语行为包括具体行为和言语内容(命题内容)两个部分。在语言交流活动中,说话人在实施一个以言行事的行为(illocutionary act)时,他对以言行事行为的言语内容(命题内容)一般都具有某种确定的心理状态。以言行事行为的命题内容与被表达的心理状态的命题内容是相统一的:当一个人陈述、解释、断定或声称命题P时,就表示他相信命题P;当一个人允诺、发誓、保证去做行为A时,就表现出去做A的意向;当一个人命令、指使或请求听话人去做行为A时,就表现出要听话人去做A的愿望(需要或希望);当一个人对客观事物是否符合其需要而产生情感活动时,他就会体验到愉快或苦恼等情绪;当一个人为行为A而道歉时,就表现出他为做A而后悔。例如:

(8)茶客们忽然都停止说笑,看着她们。 (老舍《茶馆》)

(9)什么时候有了空房,我准给你留着。 (老舍《茶馆》)

(10)你不要乱说话。 (曹禺《雷雨》)

(11)洋东西可真是漂亮呢! (老舍《茶馆》)

(12)对不起我来晚了,我紧赶慢赶还是迟到了…… (王朔《顽主》)

例(8)是作出一个陈述行为,说话人具有相信命题为真的心理状态;例(9)是做出一个承诺,说话人表现出去做“给你留着(空房子)”的意向;例(10)是作出一个祈使行为,说话人表现出要听话人“不要乱说话”的愿望;例(11)中,说话人对客观事物“洋东西”发出了一个赞叹;例(12)则是说话人为自己的行为“来晚了”而表达歉意的态度。

需要指出的是,即使当说话人不诚实,甚至当他不具有他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信念(注:西方人所说的belief与汉语的“信念”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西方语言哲学家和语言学家所说的belief是包括相信、愿望、意图、认为、欲望、希望等在内的一整套信念系统;而汉语中的“信念”往往指与政治信仰、人生等有关的大的观念,语体色彩比较正式与庄重。)、愿望、意向、懊悔或快乐时,他在完成那种言语行为时也表现出一种信念、愿望、意向、懊悔或快乐。我们不可能说“我陈述P,但我不相信P”,“我承诺P,但我不希望P”等等。将明显的行为或动词与否定的心理状态联系在一起,虽说并不自相矛盾,但在语言学上是不能接受的。

综上所述,我们完全可以把说话者做出带有命题内容的言语行为时他所表现出的针对该命题内容的心理状态归结为知识状态、情感状态和意志状态三种类型。

从信息论的观点看,言语交流是以人为对象的主体和主体之间的关系,通过交流信息来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作用:说话人说出一句话,实施一个以言行事行为,影响听话人的思想、感情和行动,以达到一定的目的;同时,听话人不仅对接收来的信息产生反应,还可能会增加信息内容,注入新信息,又返回去影响信息的发送者。言语交流的特点,就在于它是一个主体与另一个主体间的相互作用,通过这种相互作用,实现着对观念、思想、情感、态度等的相互交流、相互影响。从发话人的角度看,言语行为就是说话人向听话人传达交际意图并希望听话人能满足其交际意图。在言语交流行为中,说话人的需要体现在交际意图中,换句话说,当说话人的某种需要能(或者只能)通过使用语言来满足时,就形成言语交际的意图,需要不同,形成的交际意图就不同。说话人的这些交际意图还可进一步高度抽象概括为给出和获得两种。

所谓给出,就是说话人通过实施一定的言语行为,向听话人给出一定的信息,或陈述事实,或流露感情,或做出承诺等。例如:

(13)我告诉你,我就是想当一回专门夜里逮人的盖世太保! (王朔《你不是一个俗人》)

(14)老人的襟怀是多么地宁静、淡泊、谦虚和豁达啊! (人民日报\\1996\\96News01)

(15)我保证,用一个青年团员的资格保证,以后不再犯这样的错误! (老舍《无名高地有了名》)

上述三个句子的交际意图都是说话人的“给出”,具体地说,例(13)是说话人向听话人陈述自己就是想当一回盖世太保这样一件事情;例(14)是说话人向听话人流露自己对老人的强烈的敬佩之情;例(15)是说话人向听话人做出一个“不再犯这样的错误”的承诺。

所谓获得,是指发话人不仅向听话人给出一定的信息,还期待自己所给出的信息能在听话人身上产生出发话人所希望出现的某种结果:或因此反馈新信息,或因此产生某种情感体验,或因此采取某种行动等。这样,信息的发送者便可以获得某种期待的反馈。例如:

(16)我问你:“‘弯曲’和‘弯弯曲曲’,有什么不同?” (阿成《刘先生》)

(17)祝贺你,你的电视剧《孽债》很成功。 (陆正伟《大病初愈的巴金老人》)

(18)你给我老老实实地站在这儿反省! (梁晓声《一个红卫兵的自白》)

上述三个句子的交际意图都是说话人的“获得”,具体地说,例(16)是说话人向听话人发出一个疑问,希望听话人反馈词语“弯曲”和“弯弯曲曲”的不同之处;例(17)是说话人向听话人表达自己的态度,希望听话人产生愉悦的情感体验;例(18)是说话人向听话人发出一个命令,希望听话人采取“老老实实地站在这儿反省”的行动。

由于言语交际涉及的是信息在听说双方的相互传递,因此,就听话人而言,对方(说话人)的“给出”则意味着自己(听话人)的“获得”,而对方(说话人)的“获得”则意味着自己(听话人)的“给出”,体现着言语交流的交互性特征。

上面我们所论述的是言语活动中说话人通过话语来影响听话人的情形。其实,说话人除了可以通过话语来影响听话人外,还可以通过话语来影响外部世界的改变。这一类话语使客观现实按照所说的话语发生变化,并且这种变化是即刻的、瞬息之间的,几乎在说话的同时,这种变化就随之发生了。例如:

(19)“我宣布会议开始。”

例(19)中,在“我”说这句话的同时,会议就随之开始了。这里需要指出的是,只有“我”被赋予某种权力时,“我”宣布会议开始才会生效。也就是说,上述这类行为,为了使它们得以完成,需要某种超语言的机构,一般来说,需要说话人和听话人在那个机构中具有一种特殊地位。例如,为了完成定罪判刑、比赛裁判、宣告开战等行为,仅仅由任何一个说话人对任何一个听话人说“我判你10年徒刑”、“点球(足球比赛)”、“向××国派兵”等等,那是不够的。这个人必须在某个超语言的机构中占有一定地位。正因为小布什是美国总统,他才可以宣布向伊拉克派兵。由于这类言语行为涉及的是命题内容和现实之间的关系,而命题内容和现实是无生命的,无所谓心理状态之分,因此,这类句子不存在相应的心理状态。另外,由于这类句子是通过话语来影响外部世界的改变,而不是影响听话人,因此,也就不存在信息的传递方向问题,不存在“给出”和“获得”等交际意图。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上述说话人所要实现的交际意图分别是陈述、疑问、表达感情、表明态度、承诺、祈使和宣告等这七大类言语行为,它们之间的区别特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