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行为与汉语句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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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3 汉语的八大句类

系统功能语言学的创始者Halliday(1994/2000:68-69)认为言语交际中的“交流物”可分为“物品/服务”和“信息”两类,不论是交流信息还是交流物品和服务,都必须首先通过词汇语法层面的小句(clause)来体现,因此小句有作为一个交流单位的功能。

由于汉语的“句子”不是抽象的单位,它其实就相当于“utterance(话语)”这个概念,和“言语行为”一样都是语用单位,相对于英语等语言来说,汉语的句子和言语行为的关系更为直接。汉语的句子不需要经过“实现”(realize)的途径,就能直接表示一个个的言语行为。汉语的句子和言语行为就是一体两面的关系,从语言角度看是一个个话语单位,从行为角度看是一个个言语行为。“一般说来,通过说出一个句子所做出的言语行为就是这个句子意义的功能。”(塞尔1969:1)由于句子的交际功能就是句子所做出的言语行为,因此,上述这些言语行为的类别实际上就是句子交际功能的类别。从上文分析可知,句子所要实现的交际意图不外乎两个方面:要不就是试图影响听话人;要不就是试图影响外部世界的改变。对于前者,我们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考察:第一,交际意图针对的说话人的不同心理状态,这些心理状态可以有知(知识状态)、情(情感状态)、意(意志状态)之分。第二,句子影响方向可以有给出和获得之分。对于后者,既不存在相应的心理状态,也不存在“给出”和“获得”的方向性。这样,我们可以根据句子所要实现的交际意图把句子划分为七大类,具体见下表:

表 4-2

言语行为理论强调言语是一种行为,人们说出一个句子,就是进行一次言语行为,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我们用语言来做事的基本数目即句子的交际功能类别是相当有限的:我们告诉人们事情是怎么样的;我们询问别人事情是怎么样的;我们表达自己的感情;我们表明自己的态度以激发别人的感情;我们承诺自己去做某事;我们想让别人去做某事;我们用话语来改变事物。与此相应,句类的模式也就可以概括为七大类:陈述句、疑问句;表情句、表态句;承诺句、祈使句;宣告句。需要说明的是,除上述七类以外,句类的模式还应包括特殊的一类——呼应句。

上面我们分析概括了人们用语言(句子)来做事的基本数目,这些句子都有一个共同点:句子的交际功能是在一定的命题内容基础上完成的,也就是说,这些能实现陈述、疑问、祈使、宣告等功能的句子都具有相应的命题内容。语言中还有一类句子,它们并没有命题内容,只纯粹起交际作用,表示人际关系。例如:

(20)王利发 哥儿们,都是街面上的朋友,有话好说。德爷,您后边坐! (老舍《茶馆》)

(21)康六 唉!我一会儿就回来! (老舍《茶馆》)

例(20)里的“哥儿们”和“德爷”是说话人王利发对听话人的一种称谓,以便唤起对方的注意;例(21)里的“唉”是被招呼的人答应人家的招呼。它们的共同特点是:不像陈述句、疑问句、祈使句那样有一个命题内容,说话人在表述该命题时就完成了命题内容所标示的言语行为。但是,这类句子也同样标示一个言语行为,只是它是一种更为简单的言语行为。我们把这类没有命题内容而只纯粹起交际作用的特殊句子单列一类,称之为“呼应句”。这样,从交际功能的角度看,汉语的句子就可以划分为八大类:陈述句,疑问句;表情句,表态句;承诺句,祈使句;宣告句;呼应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