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收入差距扩大的负面影响主要有哪些
对于收入差距扩大的负面影响,本书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加以理解。
第一,弄清楚收入差距可能会导致哪些负面影响。收入差距扩大的负面影响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阻碍经济增长、危害社会稳定、影响人的全面发展。根据边际消费倾向递减的规律,随着收入的增加,边际消费倾向有不断下降的趋势。所以,收入较高的人群,其边际消费倾向较低;收入较低的人群,其边际消费倾向较高。随着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占社会群体大多数的中低收入阶层的实际消费能力持续降低,从而拉低整个社会消费倾向,而消费乏力必然对经济增长产生副作用。对于收入差距扩大带来的危害社会稳定的问题,在经济学研究中,一些学者通过实证分析,认为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会导致社会利益集团的矛盾和冲突,带来各种各样的社会问题,并直接导致社会犯罪率的上升(Spiegel, 1992; Ching - Chi and Pugh, 1993; Brush, 2007)。此外,收入差距扩大,必然使得社会资源持续向高收入阶层集中,这将给中低收入阶层,尤其是他们的后代带来相对不利的成长环境,其身体发育和教育的相对不利环境有可能导致各收入阶层不同的人力资本储备。特别是收入差距的持续扩大,必然造成财富积累在各社会阶层上差距的扩大。而财富与权力的结合,必然导致社会各阶层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同话语权,并最终体现为不同社会阶层就业机会的差异化。这种情况如果不能得到控制,社会向上流动的机制将被堵死,社会不平等现象将在代际累积、发酵和恶化。
第二,不能片面夸大收入差距扩大的负面影响。在研究收入差距的负面影响时,我们不能犯“神经质”的毛病,不能不仔细研究就不负责任地下结论。收入差距扩大只有达到一定程度之后才会形成负面影响。具体来说,我们不能过分夸大收入差距在阻碍经济增长、危害社会稳定、影响人的全面发展三个方面的负面影响,尤其是危害社会稳定方面的影响。
总结收入差距扩大的负面影响的文章提到最多的就是影响社会稳定,其潜在逻辑是这样的:收入差距不断扩大形成社会“仇富”心理,造成贫富阶层的对立,最终危害社会稳定,处理不好还会影响国家政权的稳定。然而,收入偏低人群没有“无缘无故的恨”。如果把收入来源分为“合法收入”“灰色收入”“黑色收入”的话,低收入人群“恨”的是“黑色收入”部分。靠“违法”和“腐败”手段发家致富是最招人“恨”的。一些国家垄断部门占据不公平的市场竞争地位,部门人员获得的高收入也是招人“恨”的。这种“恨”意会形成一种扭曲的“仇富”心理,导致暴力冲突等违法事件。而对于钻了政策空子的所谓的“灰色收入”来说,低收入人群会由“羡慕”“嫉妒”的心态逐渐在行为上倾向于“学习和模仿”,这会导致国家税收上的一定损失,甚至造成一些经济犯罪现象的发生,但在一定程度上来说,也将使得收入分配相关制度设计得更为合理,更为“无懈可击”。社会民众对于合法致富的高收入群体还是报着非常宽容的态度的,这些高收入群体基本上集中在高科技、网络信息领域。
另外,社会稳定与国家机器的实力、经济发展形势、民族与宗教问题、文化习俗、民众的忍耐力等联系较为紧密,与收入差距并没有直接而紧密的理论联系。事实上,也有学者从实证角度得出了收入差距扩大对社会犯罪率并没有产生显著影响的结论(Doyle et al. , 1999; Neumayer, 2005)。所以,以后再提“收入差距有很多负面影响”,尤其是“收入差距扩大会影响社会稳定”这种观点时一定要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