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儿童思维与原始思维之同异
用比较的方法考察儿童思维与原始思维之同异,是研究发生认识论的一个重要途径。瑞士心理学家让·皮亚杰通过长期的探索,研究了儿童思维与原始人类思维的关系,指出两者之间既有相同之处,也有相异之处。其他研究者也从不同的角度,证实了皮亚杰的观点。
一
从现在的研究资料来看,儿童思维和原始思维相同或相似之处有如下五个方面。
(一)主客体不分
主客体不分是人之初的自然现象。“在心理进化的开始,自我和外在世界还没有明确地分化开来,这就是说,婴儿所体验到和所感知到的印象还没有涉及所谓自我这样的个人意识,也没有涉及一些被认为自我之外的客体。这种印象只是一个未经分化的整块或一些散布在同一平面的事物,它既不是内在的,也不是外在的,而是在这两端之间的一种中间状态。相反,这两端只是后来逐渐分化出来的。于是由于原始这种浑然一体的情况,一切被感知的事物都成为主体本身的活动。”
儿童心理学家们经过大量的观察和实验证明,幼儿总是自然地同动植物、布娃娃,甚至同星星、白云、石头对话,相信一切事物都会和他一样会想会做,有同样的心理、性格和感情。你可以是我,我也可以是你,甚至你我不分。这些特点,不论对个体心理或集体心理的历史来说,都是思维处于较低级阶段的必然现象。最初的人类和初生婴儿一样,他们对自然现象和自然规律还不了解或了解甚少,对客观自然界存在着极大的依赖性,他们常常以自身为中心来理解和认识自然界,把自然现象视作同自身一样有意识有生命的东西。这说明,人类之初主客体还没有完全分化,至少在观念上尚未完全分化。正如列宁所说:“本能的人,即野蛮人没有把自己同自然界区分开来,自觉的人则区分开来了。”
这种主客体不分的现象,在许多民族的创世神话中也得到了反映。例如,在我国云南少数民族的创世神话中,天地万物总是和人浑然相生,具有同样的心理和其他功能。佤族《司岗里传说》中的“司岗”(石洞成葫芦),是人和母牛交配的产物,从里面走出人类和万物。在这份未经整理的原始资料里,充满这样的字句:“太阳和月亮商量”,“石头也说了,树连连问这是什么”,雷“和他的姐妹性交,于是他的地种不好”,“树倒下来压死咱们,蜘蛛说:‘你不要打人类,否则我就会哭的’”。仿佛一切本来就属一体一类。
总之,在原始民族那里,物理的和心理的,有生命的和无生命的,有思想、感情、意志的和无思想、感情、意志的都不分化地合为一体。
(二)“自我中心”思想
“自我中心”是与主客体不分的状况紧密联系的一种观念。它是主客体尚未完全分化的表现。据儿童心理学家的研究证明,在现代儿童智力发展的初期,明显地表现出一种“自我中心”倾向。
对儿童自发语言及其在集体游戏中的行为所做的考察表明,“儿童早期的社会行为始终是处于自我中心的状态和真正社会化之间的中间地位。与其说,儿童是为了使自己的观点和别人的观点协调一致而把自己从自己的观点中解放出来,毋宁说,儿童仍然始终是不自觉地以自己为中心。而对着社会集团的这种自我中心状态,乃是婴儿面对物理的宇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自我中心状态的再现和延伸。在这两种情况中,自我和外在现实还没有分化开来,不过在这个阶段,不仅是自我与客体没分化开来,而且是自我和别人也没有区分开来”。这就是说,“自我中心”观念是主客体还没有得到分化的一种表现。
当然,儿童认识活动的社会性不是一成不变的,它随着儿童生活的社会化而逐步增强,从基本不具有社会属性逐渐发展为具有社会属性。社会环境与自然环境一样,它不是作为一个单一的实体一下子全部加在个体身上的,它是一步一步作为经验赋予个体的;在心理发展的不同水平上,随着主客体相互作用的演化,社会环境对个体影响的差异是很大的,因而儿童思维的社会性和客观性也有显著的不同。皮亚杰认为,“自我中心”是七岁以前儿童的语言和思维的突出特点。这一年龄段的儿童认为自己知道的别人也都知道,认为外界事物是围绕着自己,并以自己为中心的。例如,儿童在夜间走路时,发现月亮跟着移动,便以为月亮也是跟着自己在走路。这种在个体儿童阶段显示的思维特点,亦是人类思维发展过程经历过“自我中心”这一阶段的重要佐证。
“意识开始于无意识的和浑然一体的自我中心。”个体意识的发生是这样,人类意识的发生也是这样。在生产和交往极不发达的原始社会,初民们认为,感官所接触的周围世界,构成了一个包围着他们的圈子,其中心点就是他们自己。后来民族之间的交通发达了,人才知道除了自己个人所熟悉的这个圈子,还有许许多多别的圈子。民族之间的交通越落后,数学、天文学及其辅助手段越不发达,人就越感到自己或自己所住的地点不仅是他自己世界的中心点,而且是整个世界的中心点。比如人居住在地球上,凭直观总觉得太阳是在围绕地球转,所谓“地球中心说”,就是人类童年时代的“自我中心论”的表现。在当初人类的思维中,正是这样不自觉地把自己获得的种种观念和客观现实等同起来了。
随着交通、技术、科学的发达,这种原始的淳朴的“自我中心”思想逐渐消失了。作为世界的中心点出现的不再是人的身体,而是联合在社会中的人们的各种精神活动的总和。
总之,在个体和人类认识发展的任何阶段,主体总是在某种程度上处于不尽客观的“自我中心”状态,因而,儿童智力发展以及人类认识进化,都是一个“从连续不断的自我中心中连续不断地获得解放的历史”。
(三)“泛灵论”
早期儿童思维具有“泛灵论”和“目的论”的倾向,也就是把事物视为有生命、有意向的倾向。
由于不能区分心理的和物理的差别,“幼儿认为,凡是运动中的物体都是有生命的和有意识的,风知道它自己的吹动,太阳知道自己的运转”等。后来,随着智力的发展,他们认为只有活动的东西才有生命。再后一点,就认为只有看来本身在移动的东西才有生命了,如太阳和风。意识是和生命联系在一起的,但“这样一种意识和人类的意识并不相等,事物完成它的行动,尤其使之自己能够动并指向它所既定的目标,这只需要最低限度的知识和意向”。
上述儿童的“泛灵论”倾向与原始思维中的“万物有灵论”观念极为接近。原始先民无法使周围的自然界服从自己,对变化莫测、庞大而神秘的自然界的规律和现象,如雷电、风雨、洪水、火灾等感到不可理解;对人自身的梦、疾病、死亡等也不认识,因此就把自然现象和自然力量人格化,把意识、意志、愿望和感觉赋予他周围的整个世界,觉得整个自然界都是有生命的,于是产生了“万物有灵论”。
灵魂观念是“万物有灵论”的重要表现之一。众所周知,灵魂观念最早的起因是原始人对做梦这种生理现象不理解所做的一种错误解释。睡眠和做梦两个像谜一样的生理现象,曾经非常强烈地使原始人感到不安;为了解释这种现象,他们发明了“灵魂”。因为他们除了把人分解为硬的、摸得着的和看得见的躯体和像空气一样不可捉摸和看不见的精神,再不能想出什么更简单、更巧妙的东西了。
原始人既不怀疑梦境的真实性,又不怀疑做梦醒来时自己仍在睡觉的地方。怎样解释这种现象呢?只好认为进入梦乡时,他的“另外一个我”离开了躯体,出去旅行、战斗或打猎,而当这个面貌相同的“第二重人”返回自己的住处,即返回躯体的时候,他就醒了。澳洲土著居民认为当睡眠者开始打鼾时,灵魂就离他而去。假如面孔相同的双重人由于某种原因而没有回来,那么躯体就不会醒,因此不应当触怒这第二个“我”,否则它就会丢开自己的住所;睡眠者的灵魂可能走得很远,为了使灵魂有时间回来,其他人应当避免很快地把睡眠者喊醒,应当慢慢地和小心地把他喊醒,使灵魂有时间回来。在印度某些地区的原始部落中,改变睡眠者的外貌,给他的脸涂上颜色或者给他贴上胡子,就等于犯了杀人罪,因为他的面貌相同的“第二重人”就找不到自己的住所,从而不能回到躯体,睡眠者会因此死去。假如面孔相同的“第二重人”可以在人活着的时候离开躯体而过独立的生活,那么他在肉体消灭之后,也应该可以继续生活。于是,就有了灵魂不死的观念。
人类产生了万物有灵论的观念,并进而相信精灵有善恶之分。好的精灵会造福于人,而恶的精灵则降灾于人。为了避免灾害而获得幸福,就要祈求、祷告那万物之灵。费尔巴哈描写道:“希腊人相信当一棵树被砍倒时,树的灵魂——树神——是要悲痛的,是要哀诉司命之神对暴徒报复的。罗马人若不拿一口小猪献给树神作禳解,便不敢在自己的土地上砍倒一棵树木。奥斯克人当杀一头熊的时候,要把皮挂在树上,向它做出种种崇敬的姿势,表示他们杀死了它是万分抱歉的。‘他们相信这样一来便客客气气地把这个动物的灵魂所能加在他们身上的灾害免除。’北美洲的一些部落,也用一些类似的仪式来禳解所杀动物的灵魂。”
我国古籍《山海经》,就是一部集中反映原始人类万物有灵观念的作品。它把海、湖、山、泽、鸟、兽等,通通说成是有灵魂的东西,并且把人间的自然灾害如旱、涝、风、瘟及社会动乱,说成是万物之灵故意安排的结果。
追忆远古人类种种“万物有灵”观念,能使我们更好地说明儿童的“泛灵论”或“目的论”的由来。实际上,现代儿童的“泛灵论”,不过是对人类童年的一种回忆罢了。
(四)思维的具体性、直观性或形象性
儿童心理学家们通过观察和实验证明,儿童的思维是形象的,语言是比喻性的。儿童身上的第一信号系统对第二信号系统占优势。儿童对现实世界的各种事物和现象的认识,一般总是从生动的、直观的开始,他们最初一般是觉察到某些事物和现象,并且视这些事物和现象的鲜明程度,从中区别出某些特点和“素质”。儿童思维的形象性以及儿童竭力去认识现实中各种事物和现象的外部标志这种情况,都是符合规律的,因为这是意识发展史上的一个必然阶段。
依照恩格斯关于儿童精神发展是人类祖先的智力发展的一个缩影的观点,依照生物学上所讲的重演学说,可以证明人类思维发展的历史道路是以形象思维为起点的。在历史上,人的思维走过的道路也是从形象到抽象,就像个体发育在基本特点上重复了种系发生一样。
我国考古工作者和古人类学家研究证明,距今约50万年的北京猿人,已学会使用天然火,能打制尖状、砍砸、刮制等石器,从事采集和狩猎活动。他们的思维有一定的创造力,能根据以往经验,在观念中形成石器的蓝图;对行为的目的性有所自觉,事前能料到使用各种石器可得到不同效果;也知道保存火种,以便后来使用。他们的头脑虽能思考问题,但这种思维活动主要是为了谋求生存、逃避灾害、制作器物,受当时直接感知的事物和实际活动的制约,还不能够推及间接的、较远的事物。他们缺乏概括力和想象力,处于现代儿童心理学上称之为感觉动作思维阶段,是幼儿刚学会思维的水平。
原始先民思维的具体性、直观性和形象性,是由当时的社会历史实践的发展水平决定的。当时粗浅的社会实践,限制了他们的眼界。这种实践只能认识现象,不能深入认识现象后面的本质。因此,直观性、形象性的因素在原始人的思维中自然占着支配的地位,他们的概括力也是按照事物表面明显的特点、特性和特征进行的。因此可以说,具体性、直观性和形象性的思维,是远古先民认识世界唯一可能的和可以做到的形式。
原始思维的具体性、形象性,突出地表现在数的概念上。原始人不能用抽象的数字来表达数目的多少,他们最早产生的只有“多”与“少”的概念。两只野兽是“少”,一大群野兽是“多”。计数的时候如果离开具体的事物,就会感到茫然。我国民族学工作者在一些仍保持着原始痕迹的少数民族中调查时,常常碰到这样的情况:当询问他们家庭人口或村寨的人口户数,有多少木匠、头人、巫师等情况时,他们只能给你熟练地背诵一大串名字,却不能用概括的数字来回答。他们数数必须点着具体实物,或者掐着指头计数;手指头不够用,就把脚趾以至身上的其他部位也用上,或者用掐草秆,划道道的方法帮助计数。直到20世纪五六十年代,云南贡山县的独龙族、海南五指山区的部分黎族,还有用在竹筒中装豆子、在竹片上刻缺口等方法来计工分的。
在只有借助感性形象才能进行思维认识活动这一点上,原始人类和现代人的儿童时期是基本上一致的。比如幼儿园的孩子和刚入学的小学生做算术加减法时,也要借助计数器或数手指头、糖块、小石子之类的东西来计算。
(五)绘画艺术相似
国内外许多研究艺术起源的学者在其著作中指出,原始人类留下来的各种绘画与现代儿童画极为相似。原始绘画作为对感知映像的一种摹写或再现,是考察原始思维的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
最初,在原始民族那里,由于感知映像的表象呈现较为粗糙,模仿技巧也差,较早阶段的描绘是潦草的和只有大概基本形的。画人只有极为简略的头或躯干,配以几条线一般的手脚,如同蝌蚪人。云南沧源崖画和内蒙古阴山岩画上的人像,像世界各地的许多洞穴壁画、岩石画以及儿童最早期绘画一样,几乎全有这样的蝌蚪人遗风。
接着,绘画又从潦草的写实中加进了想象的成分,将视觉中不能见、但在记忆或想象中存在的物体描绘出来。如沧源崖画《村落图》(参见《文物》1966年第2期),中间是村寨,寨有沟墙。绘画者心里明白这点,便画了个圈代表。为把房子全画在沟墙内,记忆表象补充了视觉映象,于是,沿沟墙的房子只好在圆圈内正的正、倒的倒、斜的斜,好像是从不同的角度来画的。同样,一条线代表了路或山包,埋伏在路两侧的猎人就只好画成这个样子:猎人像是从空中看到的,野兽则从正侧面看到,各自都有正有侧。在儿童绘画和一万年前石器时代的西班牙洞穴壁画里,我们能看到类似的表现方法。这是把从各个透视点得到的表象,经过心智最初的加工,错杂地合成在一幅画里。它表明处在始元状态的原始民族分析和描绘能力还十分幼稚。
同时,还可以看出,体现在原始绘画中的空间是二维而不是三维的。在形体的塑造和构图上,是平面造型的方法,只有两度空间(上下—左右),没有前后或远近(景深)这一度空间。我们看崖画或青铜图像,大都只有并行的排列组合,而缺乏对透视关系的描绘。为了表现一定深度的或不呈现在视觉范围内的事物,他们用心理表象补充视觉映象。路边隐蔽的猎人、山坳里的野兽、房子里的人,都体现了某种程度的“透明性”。非洲土著民族布须曼人的岩刻岩画和现代儿童绘画都有这个特点。
用一幅画去表示在时间上一连串发生的事件,也是儿童和原始时代的画家常有的情况。如他们在一条曲线上前后相继地画许多相同的动物,以表示动物的行进路线,曲线上的每个形体则代表同一动物在时间上连续行动时的各个位置。
二
我们在拿儿童思维和历史黎明时期的人的思维做比较时,并不是要在它们之间画上一个等号。根据有关学者的研究,儿童思维与原始思维的差异大体上有如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生理基础不同。脑是思维的器官,随着人类的进化,大脑的结构和功能也在不断地发展变化。根据考古学和古人类学资料分析,人类大脑的进化和智力的进步,基本上可以说是同步的。
距今大约300万年到200万~150万年前,刚刚从猿类分化出来的早期猿人,其脑量大约仅有560毫升,他们的智力和认识水平非常之低下,只能制造一些简单粗糙的砾石工具,这些工具与天然砾石差别无几;到了距今约200万~150万年到40万~30万年前的晚期猿人,脑量增大到约700毫升,能制造较进步的旧石器,开始学会用火和保存火种;距今约40万~30万年到5万年前的早期智人,脑量增大到约1200毫升,能制造几种不同标准、不同用途的石器和一些原始艺术品,已能人工取火;生活在大约5万年前的晚期智人,脑量已有约1300~1450毫升,此时的人类与现代人基本相似,他们已经能够制造鱼叉、标枪、长矛、弓箭、流星索等复合工具,已有雕刻和绘画艺术,出现了用穿孔的兽牙、海蚶子壳、钻孔石珠子做的项链,用猛犸象牙做的手镯等装饰品。
与原始人类相比,现代人的大脑在体积上虽然没有继续增大的趋势,但脑子的形状还在变化,内部结构日趋完善和精致,脑细胞的数目在增多,密度增大,新的联络在发展。据脑科学界比较新的估计,现代人有1000亿以上的脑细胞。比较神经生理学和比较解剖学的研究证明,人的大脑皮层内的脑细胞,只比猩猩的脑细胞多出约14亿。看起来,从早期猿人到现代人的脑细胞总量相差并不算大。但是,我们切不可忘记,早期猿人的脑细胞增至现代人的1000亿以上的脑细胞,经历了大约300万年,而现代儿童的脑细胞从娘胎里开始分裂,至出生后六个月就基本完成了。
由此可见,现代儿童的思维器官——大脑的生理结构和功能,是原始人类无法与之相比的。
其次,是社会环境不同。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认识和思维受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制约,原始人类和现代儿童处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因此,他们的思维能力也就不可能完全相同。对此,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有过详细论述,他指出现代科学和哲学“由于它承认了获得性的遗传,它便把经验的主体从个体扩大到类;每一个体都必须亲自去经验,这不再是必要的了,它的个体的经验,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由它的历代祖先的经验的结果来代替”。恩格斯在进一步阐明获得性遗传在人的认识能力形成过程中的作用时,接着说:“如果在我们中间,例如数学公理对每个八岁的小孩都似乎是不言而喻的,都无需用经验来证明,那么这只是‘积累起来的遗传’的结果。要用证明来给布须曼人或澳大利亚黑人把这个公理解说清楚,却未必可能。”这些论述清楚地说明,整个人类在长期社会实践中获得的知识,整个人类文明进化的结果,使得现代儿童的思维能力远远超过了人类的远祖。他们的智力发展阶段是以几个月或几年来划分;而相应的智力发展阶段对原始人类来说,则需要走过几百万年、几十万年或几万年之久。
最后,我们在前边已经讲过,在只有借助感性形象才能进行认识活动这一点上,原始人类的认识和现代儿童时期的认识基本上是一致的。有所不同的地方在于原始阶段的人并未形成表示更高抽象的一般概念,现代儿童则能够接受人类已经形成的一般概念,如数量、原因、好坏等。换言之,就是这些本身并不具有感性形象特征的概念,在原始先民那个时代还不可能产生,但是现代儿童随着年龄的增长和智力的发展,却可以接受成人用语言文字传授的、抽象的一般概念。
(原载《人文杂志》1986年第2期,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心理学》1986年第10期全文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