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痴呆有哪些诊断标准
符合痴呆诊断标准者即可确诊为痴呆。在诸多诊断标准中,世界卫生组织的《国际疾病分类》第10版修订版(ICD—10)诊断标准和美国精神学会的《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DSM—IV—R)诊断标准,是比较清晰完整的痴呆诊断标准。
(1)ICD—10痴呆诊断标准(1988):
1)痴呆的证据和严重程度
①学习新东西发生障碍,严重者对过去的事情回忆不起来。
轻度:出现涉及日常生活的记忆减退,但能独立生活,主要影响近期记忆,远期记忆可受影响或不受影响。
中度:有较严重的记忆障碍,已影响到病人的独立生活,可伴有括约肌功能障碍。
重度:有严重的记忆障碍,完全需要他人照顾,有明显的括约肌功能障碍。
②智力减退,思维和判断功能障碍。
轻度:智力障碍虽影响到病人的日常生活,但病人仍能独立生活,而完成复杂任务则有明显影响。
中度:智力障碍已影响到病人的独立生活,需要他人照顾,对任何事物完全缺乏兴趣。
重度:需要完全依靠他人照顾。
2)无意识障碍。
3)可伴有情感、社会行为和主动性障碍。
4)上述症状至少明确存在6个月以上。
如果出现失语、失认、失用等皮质损害的体征时,以及CT、MRI、SPECT和PET等影像学检查出现相应的改变,就更支持诊断。
(2)DSM—IV—R痴呆诊断标准(APA,1994):
1)认知功能障碍表现在以下的方面:
①近期和远期记忆障碍。近期记忆障碍,表现为基础记忆障碍,通过数字广度测验至少3位数字表现为辅助记忆障碍,间隔5分钟后不能复述3个词或3件物品名称。远期记忆障碍,表现为不能回忆自己的经历或一些常识。
②认知功能障碍至少具备下列几项。
失语:除了经典的各类失语症外,还包括找词困难,表现为缺乏名词和动词的空洞语言,类比性命名困难,表现在1分钟内能够说出的动物的名称数,痴呆病人常少于10个,并常有重复。
失用:包括观念运动性失用和运动性失用。
失认:包括视觉和触觉性失认。
抽象思维或判断力损害:包括计划、组织、程序及思维能力损害。
2)上述两类认知功能障碍①和②明显干扰了职业和社交活动,或与个人以往相比明显减退。
3)不只是发生在谵妄的病程之中。
4)上述损害不能用其他的精神及情感性疾病(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等)来解释。
(3)CCMD—3—R痴呆诊断标准:
我国精神疾病分类与诊断标准第三版(CCMD—3—R)诊断标准也可作为痴呆诊断标准。其标准是:
1)记忆减退,最明显的是学习新事物的能力受到损害。
2)以思维和信息处理过程减退为特征的智能损害,如抽象概括能力减退,难以理解成语、谚语,掌握的词汇量减少,不能理解抽象意义的词汇,难以概括同类事物的共同特征,或判断力减退。
3)情感障碍,如抑郁、淡漠或敌意增加等。
4)意志衰退,如懒散、主动性降低。
5)其他高级皮层功能受损,如失语、失认、失用,或人格改变等。
6)无意识障碍。
7)CT、MRI检查,神经病理学检查。
严重程度标准:日常生活或社会功能受损。
病程标准:符合症状标准和严重程度标准至少6个月。
排除标准:排除假性痴呆(如抑郁性痴呆)、精神发育迟滞、归因于社会环境极度贫乏和教育受限的认知功能低下,或药源性智能损害。
说明:
①智能损害的总体严重性应以记忆或智能损害程度予以考虑,按“就重原则”,即哪项损害重,就以哪项表示。
②智能损害过程可叠加出现谵妄发作。如果伴发意识障碍(如谵妄)时,应推迟智能损害的诊断,因为意识障碍本身完全可引起思维、记忆及其他高级功能的损害。必要时可作出意识障碍叠加于智能损害的双重诊断。
(关世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