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节 东汉与西羌的扰乱
汉代后期的羌患与应付办法
西汉经高祖到武帝时期,已积累了近百年休养生聚的力量,于是对匈奴大举挞伐。自那时起,经过了大约二百年断断续续的斗争,到东汉和帝永元元年(公元89年),窦宪伐匈奴,勒石燕然山,北方的外患顾虑才算得到了比较彻底的解决。然而,当北方的问题渐渐解决的时候,另一个外患又逐渐对汉朝的安全形成威胁,那就是西方的羌族。羌自东汉以来势力渐渐坐大,以致后来竟成为亡汉的最大一个外因。匈奴与羌的一消一长,在汉代边患上成为显明的对照。
据记载,在汉代,羌汉最早的集体性接触在景帝时候,即研种留何率种人求守陇西塞事。朝廷答应了他们的要求,给他们安置。武帝时代,为了伐匈奴,实行孤立击破的战术,所以致力于西陲的开发,即所谓开西河,通西域,使羌胡南北不得交关是也。但是,羌与匈奴因彼此的利害关系,早已有了勾结,孤立匈奴自然也会妨碍羌族的利益。汉与羌族之间的冲突主要即是因此而起。武帝致力于夺取河西一带的控制权时,羌族邀集匈奴进行过一次合兵十余万的大规模反汉运动。武帝对待羌族没有像对待匈奴那样抱“势不两立”的态度,所以当这一次的联合入寇被平定后,并没有对羌族进行报复性的打击,而是设置了护羌校尉理其怨结。而且就整个汉代而言,除段颎外,没有其他人主张对羌族实行主动出击的打击。由此可反映出汉代以全力对付匈奴的前提下,对于西方的羌族则以求得“安定”为原则,这一原则一直维持到东汉晚期。
汉朝对于由羌乱所引出的问题,并非没有去设法解决,相反,自西汉以来就有过相当好的办法,如屯田。然而,西汉既能追逐匈奴远离中国,又有良好的解决羌族问题的办法,但东汉却意外遭受到西羌之侵扰。此乃东汉整个建国形势之弱点的暴露以及应付的失策,并不在于西羌之难敌。
汉自武帝设置护羌校尉后,虽然对改善羌汉两族之间的关系发生短暂的作用,但是对于两族之间的基本利害冲突则仍然未能清除。所以自宣帝以后,羌乱复起,断断续续终汉之世而未绝。对于羌乱,汉朝前后有过三种处理办法,可称之为“防”、“让”及“伐”。所谓“防”,是从长远的利害关系上着眼,设法防备或防止边疆动乱之发生。
在“防”这一办法下,汉朝采用过两种方式,一是屯田,二是施恩惠。现分析如下。
最早提出以屯田的办法来处理羌族问题的是赵充国,他以与羌人作战的经验,在战地向宣帝提出了屯田奏。宣帝看到赵充国的奏后,颇有缓不济急的感觉,因为罢骑兵、留屯田不足以解决有燃眉之急的羌乱问题。所以宣帝问赵充国:“即如将军之计,虏当何时伏诛?兵当何时得快?”赵接到了宣帝的问题后,立即提出了屯田之所以为根本之计的回答,这就是有名的屯田十二便奏。
历来中国边防问题上最大的困难就是军粮的转输,因为边境地区往往交通未开,人口稀少,物资缺乏。李广利第一次征大宛,半途而回,他上书武帝说明不能达成任务的原因就是“道远,多乏食,且士卒不患战,患饥”。边境地区的战争,情形也是一样。运粮既有这样大的困难,进行战争时的艰苦就可想见。所以,要想从根本上巩固边防,掌握优势,可进可守,屯田确是上策。赵充国所提出的“屯田十二便”,其第一条即是“留屯以为戒备,因田致谷,威德并行”。解决了粮食问题,其他一切都好办。
东汉时,尚有两次大规模的屯田。一是和帝永元末年,采纳隃麋相曹凤的意见,屯田龙耆。不久又在归义、建威、东西邯、留逢等地列屯夹河,合三十四部。另一次是顺帝永建四年(公元129年),接受尚书仆射虞诩的建议,屯田湟中两河间;阳嘉元年(公元132年),更增置屯田五部,并为十部。从地理上看,自宣帝以来的屯田,有逐渐接近羌人区域的趋势,唯永元末及永建四年的屯田,中间都曾因羌人的强烈反抗而中止,甚至撤换边吏,以示好羌人。这些现象,一方面反映出屯田的确发生了实际的效果,另一方面也反映出汉朝单方面对羌族一直奉守的“相安”原则没有改变,所以羌人一有反抗,屯田就停止或变更。
“防”的第二种方式是施恩惠。此不独能使羌人感召悦服,且也具有安定边疆汉族居民的作用,可以从羌汉两方面减少乱源。这一办法显然是由于对边乱事件的人为因素有了深一层的认识后产生的。《后汉书·邓训传》记载章帝章和二年(公元88年)邓训的说话:“今张纡失信,羌众大动,经常羌兵不下二万,转运之费,空竭府帑,凉州人命县丝发。原诸胡所以难得意者,皆恩信不厚耳。”东汉当时的边政十分糜烂,因此,要想防止乱源,则澄清吏治是釜底抽薪的办法。在东汉最早有这种想法和做法的人是聂尚。《后汉书·西羌传》云:“和帝永元四年(公元92年),训病卒(当时为代护羌校尉),蜀郡太守聂尚代为校尉,尚见前人累征不克,欲以文德服之,乃遣译使招呼迷唐,使还居大小榆谷。”然而聂尚的这一做法并没有成功,因为迷唐返回大小榆谷后,又鼓动羌人大寇金城。但亦有皇甫规及张奂两个成功的例子。由此可见行文德、示恩信确有防止乱源的作用,如能行之得法,持之以恒,则更可收到和平同化的效果。聂尚的失败在于他疏于建立足以对付变动的力量。
行文德的办法,在性质上跟屯田略有不同。屯田实行后,除非激起羌人的变乱,否则不易由边吏个人改变。至于行文德,则几乎全由边吏个人的想法做法而定。
“让”是弃边让羌的意思。这种主张早在东汉初年已推行,但为马援所反对。当朝廷议论弃边的时候,马援正在前线大破羌人,所以他的意见为光武帝所接纳。然而,自东汉以来,弃边的念头像幽灵一般,常常在朝廷间出现,且有恶化的趋势。到安帝年间,弃边之议大作,议弃之地几乎包括当时整个的西北区域。主张弃边的人自有一番道理,然而反对弃边的人也振振有词。当时似乎什么事都在可与不可的两难之间徘徊颠踬,这种情形反映了帝国的没落。而当时民间的意见大致上是反对弃边的。永初四年,朝廷间弃边的议论虽被否决,然而这种反映帝国没落的想法却于次年因一次羌乱而又由边吏传上来,在大臣与边吏的一片喧嚷声中,朝廷遂决定弃边。
到桓帝时,西河、上郡又告内徙。拿东汉的这种情形来跟武帝时代之城朔方、开河西、通西域、伐匈奴等相比,颇令人有今不如昔之感。汉朝之所以落得此地步,似乎并非由于羌人突然比以前强大,而是由于汉朝本身的腐败所造成。凉州一带,人民习兵尚武,对于羌寇也深恶痛绝。朝廷不去善为发挥这种力量,反而把国防重任交到一批无战斗意志的官僚手里。由此可见,当时边疆问题的根本在于朝廷为中心的政治权力之运用不当。
“伐”是主动伐羌的意思。这是汉自武帝开始对外经略以来,以“安定”为羌汉关系原则的一种大转变。不过,这一转变到东汉晚期才出现,而且只是昙花一现。段颎曾上书请求讨羌,桓帝同意了段颎的意见,给他人员物资,任他主动出击。这是桓帝的最后一件大事。第二年,灵帝即位,窦太后临朝,对于正在与羌人作战的段颎曾有一番嘉勉,并拜为破羌将军。段颎以后,终汉之世,主动伐羌的主张遂不再有人提起。而这个曾光辉灿烂的历史朝代,遂在内忧外患的剥蚀之下崩溃。
后果与影响
羌族为东汉的主要外患,而羌乱亦对汉代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影响。羌乱之初凡十余年,汉兵屯边二十余万,旷日无功,军旅之费二百四十余亿。在顺帝永和后,羌寇遍及并、凉、幽、冀四州,用费八十余亿。桓帝时,段颎前后一百八十战,大破东羌,用费四十四亿。由于连年花费在防守及征伐的费用巨大,造成汉室的一大负担,社会经济因此衰退,促使国家走向灭亡之路。
当时士大夫见朝事无可为,唯有拥兵以戮力边徼,尚足为功名之一径,如张奂、皇甫规、段颎,皆于此奋起。北虏西羌斩首至百万级,以其余力驱芟黄巾。汉之末造,乃转以兵强见。一时士大夫既乐习之,士民亦竞尚之。此乃东汉晚年清谈以外之另一风尚也,亦造成汉末之割据及三国之局面。
汉室连年对羌用兵之际,羌族亦渐渐归化,内属于汉的为数亦多,此亦加速民族之混合也。
但羌之所以能够坐大,而成东汉之亡国因素,范晔在《西羌传》中论到其原因有二:一是汉代御戎之方失其根本,不应该把他们迁入内地;二是未贯彻段颎主动伐羌的办法,从根本上去解决问题。
汉之所以能击败匈奴,根本的关键固然在于国力的对比。然而汉对匈奴势不两立的坚决态度以及战略上的运用得宜等,当亦是其中之主要因素。匈奴虽属行国,然有统一之组织,力量集中,汉朝对其采取了“主动挞伐”、“孤立击破”、“主力决战”的战略。
羌族的情形跟匈奴顿不相同。第一,汉以匈奴为死敌,对羌族则力求安定。第二,羌族之主要居地,在西南多山之区,又无统一之组织,力量分散。第三,羌汉之杂处包括并、凉、益三州,区域甚广。要妥善处理羌族问题,则对这些情形不能不作通盘的考虑。在汉朝处理羌族问题的三种办法当中,“让”之于汉无利乃属必然;“伐”之所以也不相宜,盖由于羌为游牧部落,无统一之组织,力量分散,一有战争,于羌有利时,他们随时可以联合起来,无利时则又易于分散,各自独立作战。而且羌族居山岳之地,汉于平定匈奴后,沿羌边之地一直没有建立起强固的组织,好好开发,因此于汉不宜作大规模的长期军事行动,不能用对付匈奴的办法来对付羌族。而“防”在解决羌族问题上所以为办法中善之至善者,理由亦很简单,因为屯田有移民实边、开发边疆、巩固边防等效果。这不仅可以建立起跟羌族维持安定关系的实力,同时还可以在建立了人口优势的情形下,加上行文德,而收到同化杂处羌族的作用。然而,汉之所以未能好好发挥“防”的作用,关键即在于汉朝始终没有从长远的利害关系上着眼,去建立一个处理羌汉关系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