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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六个浙江”的实践基石
“六个浙江”的提出,是在浙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实践中长期探索、不断积累、水到渠成的结果,“六个浙江”概念的形成具有一个长期的探索与发展历程。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省第十四次党代会提出:“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新发展理念,坚定不移沿着‘八八战略’指引的路子走下去,统筹推进富强浙江、法治浙江、文化浙江、平安浙江、美丽浙江、清廉浙江建设,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和党的建设再上新台阶,高水平谱写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浙江篇章。”省委十四届二次全会进一步明确:“全面建成‘六个浙江’。”“六个浙江”既是浙江广大人民群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功经验的总结,也是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高水平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伟大目标的生动展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