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风险社会下的公共危机治理:一种文化视阈的阐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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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现有研究路径和范式

由于风险无处不在,频频发生的公共危机涉及现代社会各个领域,因此不同学科都从各自的学科范畴和视角出发对现代性风险和公共危机进行研究,从而形成了各自的风险——公共危机研究路径或范式。这些不同学科的研究为全球风险社会下的公共危机治理研究提供了开阔的视野和丰富的方法论。

一 经济学路径的技术—理性范式

风险—危机研究遵循的第一个路径是经济学的技术—理性范式。技术—理性范式是建立在两个基本假设基础之上。第一个基础就是“理性经济人”假设,技术理性范式以此为基础运用理性决策模型分析风险—危机的应对问题。第二个基础就是风险的技术可控假设,技术—理性范式力图通过技术对风险进行测量和控制。即通过实证方法估算出风险和危机的概率值,然后个体在处理信息和估计可能性的基础上做出理性选择和决策,从而规避风险。在此,风险和危机被看作是一种能够被测量的概率数值,人们运用统计学方法测量出风险和危机的发生概率,然后根据值域的大小范围进行决策判断和风险应对。这种以统计—概率技术为基础进行理性决策的风险(危机)管理方式就是风险应对的技术—理性范式。在技术—理性决策范式中,风险被视为可以凭借概率论计算进行测量的客观实体,决策者完全依赖于统计—概率的计算与分析,通过对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公众对风险的承受力、公众的需求和支付能力等项目进行精确估算。

技术—理性范式主要应用于商业保险、社会保险、企业安全管理和流行病学领域。商业保险是以统计—概率为技术手段,通过对商业风险进行预测,事先构建一种集体储备机制来帮助个体应对风险的机制。但一旦风险预测结果含有较高的不确定性,商业保险运作的风险值加大,商业保险制度就无法运作。社会保险是以国家为主体,利用政府公共支出构建的社会保障风险应对模式,是民族国家对内建立秩序、弥补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风险、维持国家持续发展的手段。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养老保险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国家工伤事故保险制度等内容,通过统计手段,以出生率、死亡率、失业率、就业率、工伤率、事故率等数据为基础,制定各项保障制度的标准和底线,以达到化解社会风险的目的。大企业和国防工业的安全管理是通过运用统计概率技术、运筹学和系统分析,全面衡量企业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种技术风险及值域,然后通过引进新技术和开发必要的新程序来消减风险,最终将风险缩减到一个可接受水平,以达到一种相对的生产可控性和安全性目标。流行病学和毒理学风险分析通过运用统计概率技术评估生活方式或饮食习惯等因素对某种疾病的影响概率,如吸烟与癌症的关联,避孕药与宫颈癌发病率的关联等,估测某种药物或治疗方法对某种疾病的治疗效果以及药物副作用的可能性及损伤程度;定义某个关联项与疾病的关系,某种治疗方案的治疗成效,新的药物的临床效果及相应的副作用等内容;然后以此为基础制定医疗方案并做相关决策。

综上所述,技术—理性决策范式是技术层面的统计测量与决策领域的理性决策相结合的一种风险—危机应对模式。这种范式的优势在于采取的是纯技术和理性决策路线,将个人情感和特殊情况剔除出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其主要价值在于风险的防范和危机事件的应急处理,而不在于消除。此外,该范式在实际运用中还存在一些问题。

技术—理性决策模式以假设、模型和理想状况取代实践知识,以概率推论取代经验知识,内含一种将复杂势态简单化的逻辑,沿此逻辑进行的理性决策又以“理性人”假说为基础。因此以统计—概率技术为核心的技术—理性决策模式对于那些因果关系明晰,预期伤害与损失可测量,原因和结果可控和可分离的风险来说很适用。但对于那些不确定性、破坏性难以计算和测量的风险来说,则超出了风险计算的限度,统计概率技术则无法真实反映风险的真实情况。因此技术—理性决策模式往往捉襟见肘。随着越来越多的诸如博帕尔事件不可控制事故的出现,技术—理性决策式风险管理制度的局限性越来越多地暴露在公众视野。技术—理性决策模式开始出现危机。

大体上讲,技术—理性决策模式的危机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技术手段日益先进、技术过程日益复杂,但技术在危机解决中的效力却在日渐下滑,这导致人们对技术的质疑和不信任。而新的替代技术中所隐含的新的不确定性是公众对新的解决方案也产生不信任和质疑。

第二,人们认识到事故的原因和解决方案并不是简单的技术归因和技术依赖问题,它包含着复杂的社会、制度、文化因素,技术并非解决一切问题的万能药,这使得人们对高成本的新技术应用日渐抵制。

第三,统计方法的技术缺陷;某些领域,一些新风险所具备的特征,使得依靠概率手段进行风险评估几乎无可能。统计概率技术无法提供给决策者所需要的数据支撑,这使得决策者难以决定何种程度的风险为可接受水平,从而难以做出相应的决策计划和制度安排。

第四,对统计技术和决策方式的关注有时往往超过了对风险本身及其实质性伤害的重视。研究问题的方法取代问题本身成为人们研究、关注和改进的对象,从而使该领域的风险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主题。

第五,该方法的实施以成本效益评估为基础,一般选择风险和成本比例最平衡的方案来实施。对成本的估量在一定程度上削减了风险应对方案的效果。

二 心理学路径及其研究范式

心理学路径的风险—危机研究实际上包括两种范式:一是宏观视阈的人性—文化范式,以弗洛伊德和弗洛姆为代表,二是心理测量范式,强调试验的方法,通过心理测量、心智模型等研究手段分析个体的风险感知及应对风险的概念框架。

1.人性—文化范式

心理学的宏观范式是建立在对人性善恶判断基础之上的。心理学家对暴力本原的研究证明了暴力的产生并非建立在人性“恶”的基础之上,而是文化的产物。以弗洛伊德和弗洛姆为代表的心理学家对公共危机的关注是建立在两次世界大战的基础上。世界性暴力与破坏活动日渐增多的事实激发了心理学大师们从心理学角度探求人类侵犯行为的本性和原因的决心。弗洛伊德使用了一个“更为强烈、更为准确的表达方式”——“暴力”一词来表达战争,进而提出对战争问题的研究实质就是对暴力问题的研究。通过对暴力的研究,弗洛伊德指出,人类之所以这么容易被战争的狂热所鼓动,是因为人潜在的破坏本能在起作用。与此同时,文化的发展也使得人类本身发生了变化,“就心这方面而言,文化的最大影响有两个:一是统治我们本能生活的智力得到强化;另一个就是攻击的内在化”。[3]弗洛姆把“暴力”本能问题转化为“侵犯”问题,着重研究人的侵犯性的本质和来源。弗洛姆指出,侵犯性是一种人性,而非人与生俱来的本能。剥削和战争是人类文明化进程的结果,从父权社会开始的侵犯性行为——这种人性是在漫长的文明进化过程中逐步形成的。因此,大屠杀、大规模战争等集体暴力是现代文化的产物。弗洛姆将“侵犯”分为“良性侵犯”和“恶性侵犯”。其中恶性侵犯是人类特有的东西,它构成了人类生存的真正问题,构成了对人类生存真正的威胁。恶性侵犯是人类文明产生的一个恶果,人的破坏性的程度与文明发展程度成正比,而不是成反比。文明人把他的破坏性投射到人的本性中,以为这破坏性是人的本性。[4]与弗洛伊德一脉相承,弗洛姆也侧重社会文化因素在暴力这类公共危机中的形塑作用。人性—文化范式在风险—危机根源的阐释方面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建设性意义,对于人们重新审视现代文化、现代文化与风险—公共危机之间的关系指明了方向。但由于文化的范畴过大、内容过于复杂,不宜于实际操作,文化视角的风险—危机研究还停留在观点层面。

2.心理测量范式

与文化范式的宏观视阈不同的是,心理测量模式强调从微观的个体心理出发,通过对公众对已发生的风险的反应和态度等心理活动进行测量,获得公众对风险的可接受程度——风险感知,然后根据测量所得数据思考决策的可接受性,包括决策者选择以什么样的态度对待风险、选择什么样的方案解决风险、选择什么样的新技术应对风险。风险—危机研究的心理测量模式认为,公众对风险的界定和感知是主观的,公众的这种主观反应受到心理、社会、文化、制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和相互关系可以通过量化方式和模型来测量和解释公众对风险的认知、理解和情感反应。因此,可以通过一种心理测量技术检测公众的风险感知特征,以及各种社会结构因素是如何影响公众的风险感知,通过研究建立起公众的风险感知—反应的稳定模式预测和解释公众对某项具体的风险的可接受性,为决策者提供可靠依据。心理测量模式的运行逻辑是:根据风险的可接受程度,决定决策的可接受程度。心理测量的方法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公众对不同风险的关注度、对风险关注的共同特点、什么样的问题在公众中引发了多少恐惧、人们对这些问题的熟悉程度等问题的数值值域,从而为决策者提供相当意义上的决策参考。但心理测量模式仍然存在这样几个问题:一是由于人们对风险的反应在不断变化,因此,很难测量出公众风险感知的真实数据。个体心态结构的复杂性、风险感知的国家差异和地区差异、社会分层等因素使得风险感知的稳定模式和不稳定模式相互混杂,因此,难以对风险的可接受性作总体预测。二是心理测量的测量对象和统计结果是一个主观性变量,对于风险的客观的实质性危害无法反应。在这里,“风险和风险感知之间表面上无害的区分获得了其重要意义——并且同时丧失了它的正当性”。[5]三是决策者根据公众对风险的可接受性来决定政策的可接受性;不根据问题的性质而是根据公众对问题的主观反应做决定的决策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机会主义和投机的做法。在这里,风险的实质性危害被忽视,因而该决策模式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风险问题。尽管风险研究的心理测量模式存在诸多问题,但它还是向人们传达了一定重要信息:风险研究不仅就一种技术—理性方法,而且还有其他社会和主观纬度;与专家凭借专业知识体系的理性决策相比,公众的感知和价值取向在风险研究中同样重要。在风险知识的有效性上,专家的观点也并非完全客观和经得起检验。

三 社会学路径和社会放大范式

与经济学路径和心理学路径从个体到社会制度结构的思维方式不同的是,社会学路径遵循的是从社会制度结构到个体层面的逻辑研究方向。它不再以个体的理性特征和风险感知特点为基础进行风险决策的制定和选择,而是从社会宏观制度框架入手,分析社会制度和社会文化对个体行为的影响。社会学路径假设理解社会行为的最好方法是考察制度和文化对其的影响,而不是追随理性计划或个人情感影响,因此,社会学的风险研究将风险与现代国家和现代权力形式、经济形式、工作和家庭模式、技术创新以及文化转型等因素联结起来。在这种逻辑思维方向的指引下,风险研究的社会学路径从两个方面对风险进行阐释:一是以道格拉斯和拉什为代表的风险文化研究,二是以贝克及其追随者为代表的风险社会理论。

1.路径一:风险文化研究

风险文化模式主要基于这样的观点:风险无法脱离人的主观性认识而独立存在,只有当人们普遍认识到风险的存在,即一种关于风险的文化出现时,风险才能成为政治议题,进入政治议程,被人们所构建和进行制度化处理。因此,在风险研究中,风险文化就显得异常突出和重要。风险文化模式把风险意识看作是人们应对风险的一种手段,把风险文化看作是风险社会的认知手段和保护方式。两位盎格鲁—撒克逊社会人类学专家玛丽·道格拉斯(Mary Douglas)和阿伦·维尔达夫斯基(Aaron Wildavsky)在1982年出版的《风险与文化》一书中展示了这种分析。在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风靡理论界之后,风险文化理论又以风险社会理论的批评者的姿态再次出现,其代表人物是斯科特·拉什。与玛丽·道格拉斯和维尔达夫斯基的功能主义角度方法不同,拉什的观点更具颠覆性。拉什首先借用经济学的新自由主义观点,认为风险社会是一个依赖自然调节的、充满非确定性的无序状态。但与新自由主义强调制度和制度创新所不同的是,拉什认为对风险社会的治理需要依靠文化层面的实质性价值观念或者信念,通过价值和信念的引导进行风险治理,而不是依赖制度和制度创新。风险文化的价值取向和目标诉求就是取代目前的“制度性社会”,构建一个新的风险文化社会。

2.路径二:风险社会理论

贝克的《风险社会》最初于1986年以德文出版,1992年英文版的《风险社会》(Risk Society,Beck,1992)出版后开始在风险研究领域产生极大影响。随后发表的《世界风险社会等于世界主义社会?认为不确定性框架中的生态学问题》(1996)、《知识还是无知?关于“反思现代化”的两个视角》(1996)、《亚政治:生态与制度权力解体》(1997)、《9·11事件后的全球风险社会》(2001)等文章进一步深化了贝克最初的观点。贝克的风险社会理论集中于在社会学框架内对生态领域出现的风险从成因、后果,以及应对方案几个方面进行探讨。贝克认为,风险社会是工业化进程过度生产和现代社会系统合谋的产物,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不断创新的科学技术、知识体系、现存的标准体系和制度规范都是风险社会的始作俑者和推动者。工业化生产的过程、决策和现代文明构成了风险社会的滥觞。整个社会机制的“有组织的不负责任”使风险得以系统生产和向全球扩散,风险社会本质上是一个全球风险社会。风险社会下,风险的分配逻辑与财富的分配逻辑交织在一起,共同作用并影响着整个社会的进程。风险逻辑的分配不再遵循传统的阶层逻辑,与此相对应,基于风险的社会动员也不再遵循社会阶层团结的逻辑,而是按照风险的逻辑进行安排和组合。自反性现代化使得第一现代性的核心支柱在第二现代性中土崩瓦解,第一现代性中的核心家庭结构、权力结构体系、制度化和标准化要件及程序在第二现代性中被解体,以环境保护运动和符号性群众抵制运动为代表的亚政治崛起。在贝克看来,对于风险社会,亚政治比专家政治更具变革性和参与性,面对全球风险社会,人类必须重新发明政治。人类需要构建新的“全球社区”“全球市民社会”和“全球管理”,在“世界主义民主”的号召下,必须进行政治主体的再创造,由“全球市民社会”和“世界主义党”引领的“世界主义运动”和“世界主义政治”将在风险治理的“世界民主化”进程中发挥巨大作用。[6]

与贝克的社会变迁分析路径不同,英国学者安东尼·吉登斯主要侧重于从现代性理论出发阐释风险。吉登斯认为,现代性是一个双重现象。在对马克思、涂尔干、韦伯等社会学经典理论家的思想剖析后,吉登斯指出,社会学经典理论的缔造者们往往重视的是现代性的“机会方面”,没有人对现代性的负面影响作过系统讨论,因此,他要对现代性的双重特性作制度性分析。在吉登斯看来,现代性在制度层面是多维的,因此,作为社会学最高目标的“秩序问题”就应被看作是时间—空间伸延的问题。现代社会中,“时间的虚化”和“空间的虚化”导致虚化时间和虚化空间的出现。时间—空间的分离性不仅是脱域过程的初始条件,还为现代文化机制的独特特征及合理化组织提供了运行机制。脱域机制同时也是一种风险形成机制。所有的脱域机制都包含着一种信任态度,而风险的产生恰恰与这种信任相关。风险与信任交织在一起,在信任所涉及的制度框架中,风险被制度化。风险社会下,安全是一系列的特定危险被消除或者被降低到最低限度的一种情境,通常建立在信任和可接受的风险之间的平衡之上。[7]

3.社会放大范式

与前述研究模式不同,风险研究的社会放大模式是对不同研究方法进行整合的一种尝试,因此它看起来更像一种大杂烩。风险研究的社会放大法(SAEF)是由克拉克大学研究组提出的,该模式认为心理测量法中的风险感知缺乏一种动态视角,忽视了周围媒体环境等因素对公众风险感知的影响,而公众获取的信息和知识大多是二手的,是通过诸如大众媒体等机构提供信息和通过信息交流获得的,这些信息通过中间传播机构的过滤、放大或缩小,然后进入公众视野和脑海。因此,该模式提出媒体和其他途径的风险信息交流对公众风险感知的影响具有决定性作用,因此,它试图整合不同路径把现有的研究联结起来,构建一种综合性分析框架,将风险感知和风险信息交流的认识结合在一起,综合描述影响公众风险感知的方式和过程。

风险研究的社会放大模式,其基本模型包括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在于确认影响公众风险感知的基本动态过程,包括信息传播(或不传播)渠道的运作过程、社会制度对信息符号的修改过程、个体因素对信息符号的影响过程、抗议行动对信息符号的影响过程、政治等制度环境对信息符号的影响过程、风险进入决策议程的过程,等等。第二阶段,风险信息开始传播,第一阶段的各种过程开始发挥作用并形成反馈,风险信号在这些过程的交互影响和运作中被重新塑形:放大、缩小、增添新内容或过滤。如贝克所言,风险社会下,通往媒体的渠道成为决定性因素。[8]

风险研究的社会放大模式指明了风险信息的传递是可以随意被社会界定和建构的这一事实,并针对这种事实建构了相关分析模型。风险信息在社会系统中是可以被随意地改变、夸大、转化或者削减的,掌握风险定义话语权的是大众媒体、专家、公共性官方机构、权威部门等拥有关键社会和政治地位的机构和人群。而公众的风险意识最终成为各方力量建构、修改、隐蔽后的产物,因而是“二手的非经验的”。[9]社会放大模式突出了风险感知的社会建构性,对风险感知的研究增添了新的力量。

有学者批评风险研究的方法框架,其本身并不是一种界定明确的理论,并且其分析模型缺乏预测力。社会科学的研究一定要理论分明、具有预测性和指导性吗?上述这种批评本身就是一种专家理性至上思维在作祟。学术研究不一定都要具有预测性和构建出一套理论体系来。提出一种综合性框架,对问题提供另一种角度的分析,为公众独立决策提供分析材料,其本身也许是一种更大、更具实用性的价值。

与“跨学科”相比,基于方法论不同的理论壁垒同样要打破,定性与定论、现实主义与自由主义、理性主义与建构主义、专家与外行,视角不同而已。当前的研究是针对同一个问题、同一个人类群体的共同命运的分析,需要一种整体的、统一的视角将各种方法糅合在一起,逐一审视、反思,随后融合。整体性视角、综合性方法是全球风险社会研究的另一个重要任务和要件。

四 公共管理学路径及相关范式

一直以来各国政府都将对社会风险和公共危机的处理当作己任。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在公共管理学的兴起、人类进入全球风险社会和频频发生的公共危机这三个因素的推动下,风险应对和公共危机管理成为公共管理学的一个重要议题。就当代而言,公共管理学领域的风险(危机)研究有四个分支:风险预警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公共危机管理论和公共危机治理论。

1.风险预警机制研究

公共管理领域的风险预警机制研究是以政府和专家行为为主体,以社会风险防范为目的的,结合社会预测学的社会预警研究方法,通过构建社会风险预警指标体系来预测社会风险的风险应对模式。借助社会指标进行风险预警研究的政府行为最早出现在经济领域,经济学中相对成熟的定量研究传统和技术基础为该领域的风险预警研究奠定了基础。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机构有“哈佛景气动向指数”、日本政府企划厅的景气动向指数、法国的预警对策信号、西方七国的“经济监测指标”等。随着全球风险社会的来临和各类公共危机的频频爆发,社会风险预警机制逐渐向政治系统和社会系统扩展。1961年,蒂里阿基安提出了社会动荡来临的经验指标。与此同时,F.T.汉厄提出了一个能够反映政治、经济和社会风险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富兰德指数”(foreland index)。美国纽约国际报告集团建立了名为“国家风险国际指南”的预警指标体系。1989年美国前国务卿布热津斯基建立了“国家危机程度指数”。20世纪90年代后社会风险预警机制受到联合国、经合组织等国际机构的重视和研究,在他们的引导下,越来越多的发展中国家开始进行社会风险预警机制研究。

2.公共危机应急管理的理论和实践

自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来,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原有民防体系的基础上先后建立起以应对突发事件为主的公共危机应急管理体系。随后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先后建立起各自的公共危机应急管理机制。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是当前各国政府在公共危机应对方面的主要举措。面对频频发生的各类公共危机,各国政府普遍采用突发事件或紧急事件的界定和应急处理模式,意在使政府在公共危机处理上“速战速决”,尽量使危机“实践”尽快淡化出人们的视野,以免引发人们对危机前因后果做长久、深入的追究和跟踪。在理论研究领域,关于公共危机应急管理的研究开展得也比较早,并且形成了包括危机的类型学、危机的生命周期理论、危机决策研究、危机管理流程、危机善后管理、危机传播以及危机心理康复等研究在内的比较成熟的理论成果。总的来讲,当前的全球风险社会及其公共危机应对研究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实践应对方面,以国家为行为主体、以制度构建为主要手段、以群体运动为行为方式,作为单独领域进行拓展。二是理论研究方面,以学科划分为基础进行分类研究、以政治组织和社会组织作为行为主体进行研究、以制度建构和政策献言为目的研究。总的说来,目前这种研究势态存在以下问题:实践中侧重应急管理、学术研究拘泥于学科分类、对危机缺乏整体视角下的综合性分析和系统性反思、对诸如国家之类的行为主体本身缺乏全面分析、对制度手段缺乏以本体论解析为基础的功能判定。

3.公共危机治理的理论范式

公共危机治理是伴随着20世纪90年代治理理论兴起而出现的一种旨在替代现有公共危机管理模式的一种新理论范式。持公共危机治理范式的学者大多认为,20世纪90年代兴起的治理理念,是一种替代当前行政管理模式的最佳选择。所谓治理,强调的是多元主体的合作共治,强调的是效能,强调的是对政府公权力的进一步约束和政府职能的根本性转变。在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大力宣扬和西方公共管理改革运动的推进下,治理成为一种替代现有行政管理、社会管理和公共管理模式的新范式,这种新范式能够创造出人们所需要的新效能。基于对治理的这种认识,部分学者认为可以将治理这种新模式应用于全球风险社会下的公共危机领域,由此形成一种新的公共危机治理模式,以便更好地解决当前全球风险社会下的公共危机问题。对于公共危机治理范式,目前存在的一个关键性问题是:人们对于治理的理解、界定和论述比较混乱。对于治理是什么,人们还缺乏一种较为全面、深入和成熟的思考。而对于治理这种管理方式的后果,积极的和消极的、建设性的和破坏性的后果,更是知之甚少。当前国内对治理的理解,仅限于世界银行的宣传和倡导,以及通过译著对西方公共管理改革运动的部分了解。治理是否如世界银行所宣扬的那样是一种包治百病的良方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考证。治理的使用必须建立在对治理的全面、深入的认识和理解之上。各国的治理之路并不一定要遵循世界银行规定的统一范式,对世行的标准,欧盟依然表现出反对和多元化趋向。各国应该总结自己的治理经验和历史路径,建立适合本国国情和文化特征的公共危机治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