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理念与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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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今天的养老保障制度尚不完善

大家都知道,老龄化危机及相关的养老事项已经很严重,而对未来养老保障形势的困惑,在很多人的脑海中也都存在。但问题究竟严重到何种程度,却非每个人都可以深切感受得到,并对其迫切性有较充分认识。比如,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障呈现为何种状况,为什么要推出以房养老这种新型养老模式,它同养老保障有何种连带关系等?以下作出必要的说明。

(一)养老保障制度的缺陷与不足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效仿苏联建立以国家为主导的社会保障制度,距今已有60多年历史。前30年的计划经济时代,奉行的是“低工资、低物价、低福利、高就业”的就业与工资政策,是“国家包企业、企业包职工”的统包体制。实行的结果是“企业吃国家的大锅饭,职工吃企业的大锅饭”,缺陷尽人皆知。改革开放后的30多年里,国有企业纷纷改制,逐步走向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营、个体、三资企业大量出现,企业单位保险转为社会养老保险统筹。

人口老龄化危机的日趋严重,使得老人抚养比大幅提高,养老压力持续加大,这对我国养老资源的顺利寻觅,养老保障体系的健康运行等,都提出了严峻挑战。我国数千年来流行的是家庭养老,大家信奉的是养儿防老与遗产继承。在社会养老资源匮乏、保障机制尚不健全和不完善的条件下,家庭养老起到了社会稳定器的作用,但从今天社会发展的潮流来看,家庭养老功能的急剧弱化又是难以逆转的大趋势。

1995年,国务院决定建立将个人账户制引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单一的社会统筹制度转向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制度相结合的新体制,基金管理方式也由现收现付制转向部分积累制。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基本上采取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面力量相结合,共同出资形成社会养老保障基金,这一政策的转变对加固养老保障体系,明晰养老保障的义务和责任等,都是非常必要的。

与发达国家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相比,不得不承认我国的养老保障制度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当发达国家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危机纷纷改革养老保障制度时,我国的养老保障体系尚处于初创阶段。面对未来人口的迅速老化,劳动力大军持续减少,退休人数日益增加,缴纳养老金的人数相对减少的局面,1995年,我国政府确立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改革要求的新型保障制度。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尚存在众多的缺陷和局限,公共养老金制度的实施无疑将带来巨大压力。中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前理事长项怀诚在谈到中国养老问题时,明确表示“中国养老保险的资金压力很大”。

(二)养老保障运营存在的问题

1.退休金低、积蓄少、养老保险缺失

现行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保障力度过小;养老资源缺乏、资金缺口大、欠账严重;家庭小型化、空巢化、养老功能日渐衰弱,不能完全担当全社会养老的重任:是我国目前面临的重大问题。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统一由本人月工资缴费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部分将在社会统筹层面发挥较大功用,不再划入个人账户。这一新制度的推出引起众多的关注,很多人担心它会降低个人退休后的实际保障。

养老保障体系面临巨大的财务压力,尚不能完全担当全社会养老保障的重任。这种状况如得不到有效改善,就意味着若干年后,养老金将是严重地“收不抵支”。这种状况演变的结果可能是,目前的中青年员工一直参与养老保险金的缴纳,却在老年时代面临无法领取足额养老金的窘迫局面。老年人的生活缺乏有力保障,特别是当他们面临疾病或灾祸时,生存就会面临很大危机。许多地区因养老金缴纳过少,支付比例相对过高,养老金亏空严重等原因,出现了个人账户的账面余额高于实际积累的“空账”现象,据统计,“空账运行”的额度已高达数万亿元,未来仍将有大幅上升之势。

据经济学家的推算,目前我国养老金的欠账已超过3万余亿元。2005年年初,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向国务院递交了一份关于中国养老金缺口的专业报告。报告预测:未来30年中国养老金的缺口将高达6万亿~8万亿元,并预计这一巨大缺口在未来的30年里很难得到弥补。2014年,清华大学课题组作出的调研结果,则显示我国的养老金缺口高达20多万亿元。这就难怪许多中青年人会发出“未来到哪里领取养老金”的感叹。

2011年年底公布的《2011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声称,近半数省份养老金收不抵支,中国养老金制度正面临严峻挑战。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统计,2010年若剔除1954亿元的财政补贴,上海、江苏、湖北、湖南等14个省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当期征缴收入收不抵支,缺口高达679亿元。在14个省市中,辽宁和黑龙江的缺口均超过100亿元,天津和吉林的缺口均在50亿~100亿元,其他省市的缺口在10亿~50亿元。

2.养老保障覆盖范围小

目前,我国的社会养老保障体系还主要局限于“城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层面,涵盖面依然过窄,不能覆盖整个“社会”,应有养老保障功能还未能普遍实现,众多人员虽纳入了养老保障体系,却限于种种原因养老保障金的标准过低,远不敷需要。自养老保险制度实施后,虽然保险覆盖范围从国有企业扩大到非国有企业,参加保险的人数也有了大幅提高,但从全国范围来看,养老保险在非国有企业覆盖的范围依然较小,保险标准过低。

3.统一制度规定的缴费比例偏低

按照国家对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总体思路,养老保险金的目标替代率为58.5%。这就是说,职工退休后每个月可领取的养老金,相当于退休前工资收入的58.5%。这一数额本已不低,但考虑到我国职工的收入多元化,工资收入占个人总收入的份额仅仅半数而已,收入越高,工资而外的其他收入越多。退休后工资收入降低不多,其他福利补贴收入则几乎全无,总收入额度只能是大幅减少。

值得注意的是,基本养老保障的主要目的,在于职工退休后能够在规定部门按月领取养老金,用于保障退休后维持大家基本生存的需要,而不能保证他们期待的较高生活质量的要求。如期望提高养老保障金的收缴力度,又受到种种经济社会条件的制约而难以成行。个人要想提升晚年的生活水平,就必须依赖个人的经济实力,通过缴纳商业养老寿险、养老储蓄存款等自行解决。

4.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尚未能很好出台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作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的辅佐,已提上议事日程,在有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的企业,退休人员能够从国家和企业获得双份养老金,获取比在职期间稍低一些的收入。没有被基本养老保险覆盖的就业群体,在有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时,也能凭此获取一定养老保障。深圳市政府规定,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提取工资总额的10%作为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据此计算,某人工作了35年,可补充领取的养老金替代率为35%,退休后生活水准不致大幅降低。但补充养老金的经办机构和相关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我们认为,建立辅佐性的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是必要的,但具体经办机构应由企业自主选择,合理的做法是商业化经营并形成竞争机制,尤其重要的是这笔企业补充养老保险金应当在税前列支,以减轻企业的税赋负担。

简单的情况介绍,为我们勾画出一幅令人忧心忡忡的画面。人口老龄化大趋势的日益显现,老龄化程度的快速持续加深,对我国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都将带来长期、广泛而又深刻、严重的影响,老年人的生活状况不只是个体问题,更将演变为严重的社会性问题。大家不免会担心,严重短缺的养老金储备,能够承担保障老人生活的重大责任吗?可见,民众对政府承诺养老保障的信心不足,更是动摇了现有社保体系的制度基础和未来的可持续进行。

5.社保基金贬值与投资失误风险并存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功成认为,中国养老金制度存在收益率低的痼疾,社保基金贬值与投资失误风险并存,是可能导致未来社保制度财务崩溃的重要因素。根据国务院相关规定,社会保险基金结余只有存入银行和购买国债两条渠道。据社会科学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主任郑秉文测算,2000—2008年全国社保基金的总收益率可能不足2%,低于同期的通胀率。与绝大部分社保基金的低收益相比,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社保储备基金在过去11年间的年均投资收益率高达9.17%,超过同期通货膨胀率(2.14%)7.03个百分点。2010年,中国股票市场低迷,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当年仍取得了4.23%的投资收益率。

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理事长戴相龙表示,社保储备基金的规模一直不大。目前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的基金总量在9000亿元左右,与中国社保基金总量和未来的资金缺口相比是远远不足。“我担心储备基金将来不能充分发挥作用,那样还不如没有这个制度。有了这个制度,反而会有一种依赖心理,但因为钱太少,作用无法很好发挥。”

(三)完善养老保障制度的障碍

老年人的社会保障、家庭保障乃至老年人自我养老保障等,目前已是日渐突出,随着未来“四二一”家庭的大量出现,在人口倒金字塔的年龄结构下,传统的养儿防老模式已经很不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目前大力倡导和开办的商业保险养老和社会基本养老保障,也因资金短缺而受到极大障碍。

社会养老保障制度需要建立与完善,但又绝非单单依赖这一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就可以宣告万事大吉。比如,要完善这一制度,首先需要将个人和国家养老基金的账户做大做实,将来才有钱给大家发放养老金。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养老保障基金账户的钱财,是由职工和单位各自缴纳相应的比例共同汇入账户的。大家要希望将来养老养得好,就需要现在早交钱、多交钱。这正是目前相当部分劳动者个人和企业单位无法做到的。

大家希望将社会养老保障体系和个人账户制度做大做实并真正发挥功用,是有道理的,反映了多数人员的现实考虑。但目前养老基金的形成还正处于“现收现付”向“基金制”过渡的转型期,这就意味着目前在职的一代人,既要承担继续供养上一代“老人”的义务,又要为自己将来的养老进行个人账户积累。这种双重负担给企业单位的运营和职工个人的养老生活,带来了沉重的压力,在实际操作中也引发了很多问题。在职职工和企业不愿意缴纳这笔愈益升高的用费,退休职工又因为养老金发放标准过低而产生诸多不满。这一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会导致严重的社会后果。

大家也许会想,养老金账户亏空严重,为此就必须提升在职劳动者及工作单位缴纳养老金的标准,现在多交一两倍的钱不就解决问题了。这一做法易于想到,却是缺陷多多,难以付诸实施。提高养老保障金交付的标准,加强养老保障的力度,固然重要,但与提升经济发展状况、增长社会财富的大目标对比抉择时,后者无疑更具有决定性的影响,没有后者就不可能有前者的积累。过度提升单位和个人缴纳养老金的标准,必然在较大程度上不利于目前经济社会的持续增长,并在相当层面上减弱国民经济增长的积极性和发展活力。

比如,个人从有限的工资收入中拿出较大部分钱财缴纳养老金,必然会减少日常生活中的消费购买,影响拉动内需和国民经济的较快增长,导致企业单位生产的大量产品难以完全实现价值,无法继续生产下去,带来结果又是工人下岗与企业倒闭等。企业向国家缴纳养老保障金的比例过高,必然导致生产成本上升和利润下降,从而大大减弱企业投资经营的积极性,降低对内对外的竞争力。这对国民经济增长和企业的经营壮大而言,同样是十分不利。面对日益严峻的养老局面,养老保障金的缴纳水准需要提高,但又只能客观地限制在一定水平上,不可能无限制升高。

再者,大家对参加养老保障并非完全没有顾虑。如养老储蓄、养老寿险的产权完全以存单或保单上的姓名为准,十分清晰。但大家缴纳社会养老保障金,这笔资金是供给上代人还是本代人使用,是“张三”用还是“李四”用,则不大清晰。它取决于养老保障制度的模式是现收现付制还是基金制、个人账户是虚是实而定。工作期间的缴纳额度与退休后可享受的额度之间,有着较为清晰明确的演算公式,但在具体的额度发放上又是不大确定的。这就是说,大家目前缴纳的养老金,同其退休后每期可以领取的养老金有一定的关联度,但又非完全相关,国家还需要在其中做些“一平二调”和提前推后的工作。

即使是像美国这样的社会保障制度非常健全、制度设计堪称一流的国家,庞大而负担沉重的社会保障体系,也有不堪承负之隐忧。据有关专家权威论证,美国政府若再不采取积极应对措施,这一保障体系必将在2030—2040年宣告崩溃。如果真到了崩溃的那一天,首先需要提出的问题是,目前的中青年人每个月都要缴纳的养老保障金,究竟到何处去了,这批人员的晚年养老又应由谁来保障呢?

仅靠社保资金难以保证老人高质量的退休生活,养老方式多元化固然是好事,但老年人的养老问题不能因此完全推向市场,商业保险也不能代替社会养老保障,政府还必须切实完善各种养老保障制度,将更多的老年人纳入保障体系之内,实现“老有所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