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语义演变研究
上QQ阅读APP看书,第一时间看更新

6 语义演变方向性的作用

6.1 可以作为间接证据帮助我们构拟或进一步证实语义发展的路线。

我们构拟语义的演变,可以根据同族语言的资料。比如梅祖麟(2005)根据上古汉语、藏文、缅文、西夏文等资料,论证“仁”在共同汉藏语的词义是[心脏],后来在汉语里词义从具体转为抽象,指孔子所说的“爱人”。而“心”在共同汉藏语的词义是[想,心思];“心”[心脏,心房]是在汉语里的后起义,在汉代才出现。

我们也可以根据语义自身发展的方向性从语言内部来构拟语义的发展。这里以“欲”“将”为例来说明。“欲”最早见于西周金文,表示愿望,而不是意志(intention,即“想”“要”)。例如:

(40)(欲)我弗作先王忧。(毛公鼎)

在今文《尚书》中,仍然有“欲”明显表示愿望的用法:

(41)王以小民受天永命。(《尚书·召诏》)

“欲”表示意志是后起的用法;在汉代,它又可以表示将来。“欲”的词义演变路线如下(参看Peyraube 2004):

(42)表愿望 > 表意志 > 表将来

先秦汉语的“将”经历了与“欲”同样的演变。“将”可以表愿望,但这种用法只保存在《诗经》中:

(43)伯助予。(《诗经·小雅·正月》)

(44)子无怒,秋以为期。(《诗经·卫风·氓》)

“将”虚化得很早,在《尚书》中就已用作表将来的副词,例如:

(45)武王既丧,管叔及其群弟乃流言于国,曰:“公不利于孺子。”(《尚书·金縢》)

根据“欲”的发展,同时因为[将来]的一个直接来源是[意志](Bybee等 1991),我们推测:“将”同样经历了“表愿望 > 表意志 > 表将来”的发展过程。虽然“将”的[愿望]义例证极少,而且因为[意志]义和[将来]义有时难以区分,也没有非常确凿的表[意志]的证据。Mei(梅广2001)提到“将”表示意志的例子。我们推测这个过程在春秋战国之前已经完成,因此存留下来的“将”明显表愿望或表意志的动词用例比较少。

这里再举一例。“偕同”“带领”“拌和”“跟从”等义可以概括为[伴随],这个意思可以发展为表伴随的介词进而并列连词,这个现象在汉语史上反复发生,如“及、与、共、同”(由动词义“偕同”虚化)、“将”(由动词义“带领、携带”虚化)、“和”(由动词义“拌和”虚化)、“跟”(由动词义“跟从”虚化)。参看Liu and Peyraube(1994)、吴福祥(2003)。吴文还说明:

(46)伴随结构前置于谓语动词,语法化过程为“伴随介词>并列连词”。

伴随结构后置于谓语动词,语法化过程为“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如英语、法语等。

吴福祥(2003)没有提到上古汉语最常用的“以”。“以”的本义是动词“携带、带领”,属[伴随]义,而且“以”在上古汉语广泛用作介词,介词词组可以在动词前,也可以在动词后。因此,可以推测:“以”有(46)中两条发展路线。这个推测在郭锡良(1998)、Djamouri(2007)中得到证实。举例如下(例句摘自上述二文):

“以”字结构在动词前:伴随介词>并列连词(下两例引自Djamouri 2007)

(47)大厥友守。(大鼎)[伴随介词]

(48)走父其子子孙孙宝用。(食仲走父盨)[并列连词]

“以”字结构在动词后:伴随介词>工具介词>方式介词。伴随介词词组后置于谓语动词似乎未见,但工具或方式介词词组可以后置:

(49)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博我文,约我礼。(《论语·子罕》)[工具介词]

(50)节用而爱人,使民时。(《论语·学而》)[方式介词]

“以”字结构在动词前也可以由伴随介词发展为表工具或方式:

(51)汝我车宕伐猃狁于高陵。(不其簋盖)[工具介词]

(52)直报怨,德报德。(《论语·宪问》)[方式介词](上四例引自郭锡良1998)

6.2 语义演变的方向性,也提醒我们要首先关注演变的内在力量,而慎言外部力量的沾染或类推。

关于语义自身的独立的发展变化,清儒就已经注意到:一条词义的演变路线可以反复出现(参看许嘉璐1987);这种现象,许嘉璐(1987)称为“同步引申”,江蓝生(1993)称为“类同引申”。这就是本文所强调的有方向性的演变。

以前的研究也揭示了并非自身发展而来,而是由于外部因素的影响而产生的意义变化。这大致有两种情况:

第一,因为甲词与乙词组合而“传染”上乙词或整个组合的词义。比如王力(1942)举的“颜色”的例子:

“颜”字的本义是“眉目之间也”,“色”字的本义是“眉目之间的表情”,所以“颜色”二字常常连用。但那“色”字另一个意义是“色彩”。这“色彩”的意义是“颜”字本来没有的,只因“颜色”二字常常相连,“色”字也就把“色彩”的意义传染给“颜”了。于是“颜色”共有两个意义,其一是当“容色”讲,另一是当“色彩”讲。(下加点号为本文作者所加)

还有一个很好的例子是“厦屋”:

“夏”由大义演变为大屋义。《诗·秦风·权舆》:“于我乎夏屋渠渠。”《毛传》:“夏,大也。”“夏”字本身本无屋义,后来受“屋”字影响,也变为大屋的意思了。后人加“广”作“厦”,以别于华夏的“夏”。(王力2000:278)

这个例子可以是认为“夏(厦)”后来发展为代表双音词“厦屋”的整个意思。

一个词表示整个组合的意思,我们还可以举“非”的例子。据张谊生(2000),“非……方才/才”类句式中的表示强调肯定的“非”(如“非等几天才行”),是吸收了“非……不/莫”这个双重否定的意思。后者如:

(53)今欲举大事,将其人可。(《史记·项羽本纪》)

但是,也许表示强调肯定的“非”就是代表“除非”。张谊生(2000)举到《醒世恒言》中的一例表强调肯定的“非”:

(54)那少年的,如闺女一般,深居简出,细相熟的主顾,或是亲戚,方才得见。(《醒世恒言·赫大卿遗恨鸳鸯绦》)

而在《醒世恒言》中就有一些“除非……方/才”:

(55)这衙内果然风流俊雅。我若嫁得这般个丈夫,便心满意足了。只是怎好在爹爹面前启齿?除非他家来相求好。(《醒世恒言·吴衙内邻舟赴约》)

唐五代的量词“个”同指示代词“这、此”组合时,“这、此”常常可以省略。比较:

(56)此个狱中,有一青提夫人已否?(《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人人皆道天年尽,无计留他这个人。(《变文·欢喜国王缘》)

(57)阿你罪人不可说。(《变文·大目乾连冥间救母变文》)

后一例中,可以认为“个”表示整个组合的意思,义为“这个”。

值得注意的是:义为“这个”的“个”可以失掉量词义,这时它变为指示代词。例如:

(58)是谁家子,为人大被憎。(寒山诗)∣若得中意,纵横处处通。(寒山诗)

这两例“个”后没有NP,不能再看作量词,它已经变为指示代词。

这个变化与上面提到的“敢、可”(参看例29)有相似之处:

敢、可:动词“敢、可” > “岂敢、岂可”(语用义)> 疑问语气助词“岂”

个:量词“个”> “这个”(组合义)> 指示代词“这”

第二,受外部因素的影响而产生意义变化,第二种情况是蒋绍愚(1989a,b)提到的“相因生义”。例如:

古代称僧人为“黑衣”,称俗徒为“白衣”。僧人因穿黑衣,故称之为黑衣,这是好理解的。但俗徒并非全都穿白衣,为什么称为“白衣”?这是因为“黑”与“白”是一对表颜色的反义词,“黑衣”既可指僧,“白衣”也就受其影响,用来指“僧”的反义即“俗”了。(蒋绍愚1989a:85-86)

“相因生义”的意思是:甲词和乙词有一个义项A相同或相反,而甲词还有另外一个义项B,乙词受甲词的影响,也产生出了B义。

蒋绍愚(1989b/2001:107)说:“由‘相因生义’而产生的新义在全部词汇中所占的比例是很小的。”同样,我们相信第一类因组合影响而产生的新义也是很少见的现象。

张博(1999)把第一种情况称为“组合同化”。她举了“知道”的例子:

“知道”本是一个多义述宾结构,因“道”义的不同而有“通晓自然与人事规律”和“认识道路”二义。……同化而有了。张相《诗词曲语辞汇释》卷四:“道,犹知也,觉也。”南朝梁吴均《咏雪》:“零泪无人道,相思空何益。”唐李白《幽州胡马客歌》:“虽居燕支山,不道朔雪寒。”(下加点号为本文作者所加)

上文第5节已提到“言说”引申为“以为、以为”(包括相关的“料想”义)是在汉语史上反复出现的演变路线。我们不妨假设“道”是由言说义引申为“知”义,与“知道”的组合无关。

蒋绍愚(1989b)认为:“言”与“谓”都有言说义,而“谓”还有“以为”义,受“谓”影响,“言”也发展出“以为”义;这是“相因生义”的一个例子。其实我们不妨也假设“谓”“言”由言说义发展为以为义都是独立的演变、互不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