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研究综述和研究意义
林业承担着生态建设和林产品供给的重要任务,具有生态、经济、社会和文化等多种功能。传统的林业理念偏重于林木采运业,造成林业发展与森林生态保护的脱节。鉴于此,贫困林区纷纷提出“生态建设产业化”的战略。所谓生态产业化,就是按照社会化大生产、市场化经营的方式来提供生态服务,从而建立起生态建设投入与效益的良性循环机制的过程。当前,生态产业化已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热衷话题和践行主题。然而,与实践中的热度相比,理论研究较为滞后。
国家林业局工程师刘冰等(2003)提出“三北”防护林四期工程应实践生态产业化道路;[2]刘颖琦、邓元慧、郭名(2009)构建了西部生态脆弱贫困区产业联动模式。[3]对于碳汇林业、森林旅游、林下经济、政府购买等生态产业化的具体路径,以及林业制度的改革,近年来出现了一大批研究成果[4],但很少上升到生态产业化的高度对其实现路径、机制和政策进行综合集成研究。现有研究要么偏重于技术工艺研究,而忽视经营运作的系统性研究;要么注重单因子研究,而忽视生态建设的发动、组织、协调、运营、管理、加工、流通、销售等环节的综合集成研究。目前,有关生态产业化的概念模糊不清,理论依据未得到深入阐释,理论界对哪些生态服务功能可以市场化、可行性如何、应该采取何种交易方式、市场化以后可能造成的生态影响、应该制定怎样的生态安全准则等的研究几乎还是空白。在实践中,对生态产业化的现实路径缺乏统筹安排,激励、约束与监管机制缺位。对生态产业理解的泛化乃至庸俗化,导致出现一些地方打着“生态产业”的旗号行生态破坏之实的现象,影响了生态产业化的健康发展。鉴于此,一些学者对“生态产业化”提出质疑。实际上,上述问题正是由于缺乏正确的理论指导和监管缺位所造成的,应通过推进生态产业化的进程来逐步加以解决,而不能因噎废食。
针对环首都生态性贫困这一“老大难”问题,各界已有大量研究,提出了多种促进生态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思路。譬如,王卫、王丽萍(2001)从自然地理学视角对首都生态圈可持续发展的透视,[5]樊杰(2008)对京津冀都市圈区域综合规划的研究。[6]有人从生态补偿角度提出征收生态税费、横向转移支付、异地开发等设想[7],有人从战略高度提出“环首都生态特区”方案[8],还有人提出建立京津冀生态—经济合作机制[9],还有流域水权分配与交易、府际合作治理等思路。这些研究从不同侧面揭示了该区域所面临的主要矛盾,但未能围绕生态服务供应链这一核心建构起科学的理论平台。并且,许多研究将焦点放在“区域”层面,其实施依赖于中央政府的牵头和推动、北京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跨行政辖区的协商谈判,相对忽视了基层社区和农民的自主性,忽视了民间资本的介入和市场力量的发挥,从而无法革除政府过度管制所带来的一系列弊端。
与生态转移支付、生态税费等方式相比,以市场为导向对生态资源进行产业化开发经营,变外部“输血”为自身“造血”,是环首都地区提高区域内生发展能力的长效手段,是破解贫困——生态脆弱耦合地区生态保护、居民脱贫与财政增收之间矛盾的必由之路,也契合了中央、北京、河北三方的利益需求,便于以此为条件争取中央和北京市的支持。一些学者已开始关注这一问题。例如,王岳森等(2008)分析了京津水源涵养区水资源—生态—经济系统的动态反馈机制,提出了京津水源涵养区“生态—市场经济模式”构想,并就生态建设公司的定位、使命和运作模式进行了初步讨论;[10]张贵祥(2010)以官厅水库为例,研究了首都跨界水源地经济与生态协调发展的模式与机理,讨论了水源保护区可持续产业发展的方向。[11]环首都经济圈生态产业化已探索出多种路径,包括林下产业、森林旅游、碳汇林业、非公有制林业等,其增强贫困地区内生发展能力的作用得到初步验证。遗憾的是,这方面的文献大多限于对环首都县域特色产业的零散报道,缺乏理论升华与提炼,也缺乏深入系统的分析。目前的生态产业化是一种“自下而上”的方式,缺乏系统的顶层设计和有力的政策支持,导致进展缓慢和盲目无序发展两方面问题并存。亟须加强理论研究,明确其合法合理性,将其上升至战略高度,在此基础上完善顶层设计,加强政策扶持与引导,逐渐优化。
本书以环首都经济圈森林开发为例,深入探讨生态产业化的理论依据、实现条件、可行路径与机制政策,这一研究具有以下几方面的理论价值和现实价值:
1.阐释生态产业化的理论依据,探索森林多功能经营模式,可以深化生态资本运营理论及现代林业理论,推进林学与经济学的融合发展。
2.引入生态与产业化相结合的战略思维方式,探讨对生态产业化的顶层设计,旨在解决“由谁造、为谁管、谁经营、谁受益”这些根本性问题,实现林业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从而为我国林业改革与发展、为现代林业体系的建立提供决策参考。
3.目前,生态建设对资金和技术的强烈需求与投入严重不足之间存在矛盾,尚未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生态建设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激励、保障和约束。生态产业化旨在以市场化方式解决生态林的外部性溢出问题,其推广和完善有助于矫正政府过度管制所带来的一系列弊端,构建政府主导、企业经营、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长效生态建设机制。
4.对环首都地区生态产业化的多种可行模式的阐释,有助于为破解环首都贫困带生态与经济两难问题提供新思路,为生态—经济双优耦合系统的建立提供示范,为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落实提供决策参考和机制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