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節 有關《續傳》的研究及選題緣由
《續高僧傳》作爲一部極爲重要的佛教史籍,在佛教史和中古史學、文學、目錄之學上佔有舉足輕重的地位。幾乎所有中古後期的佛學史研究都是建立在它的基礎上,如范文瀾《唐代佛教》、湯用彤《隋唐佛教史稿》等。许多著作的資料來源也與之密切相關,如梁啟超的《佛學十八講》就大量運用了《續傳》資料。但是關於道宣及其作品研究的論著並不多見。
目前所見到的對道宣及作品進行研究的論著有:
(1)《弘一大師全集•佛學卷•傳記卷》[七]:“南山道宣律祖年譜”[144]
該年譜詳細記載了道宣的人生經歷和主要作品。但有些事件和作品未提及。如貞觀十九年被召入長安弘福寺譯場協助玄奘譯經事。在佛教史上有重要影響的龍朔元年撰成《集古今佛道論衡》,麟德元年(664)撰成的《大唐內典律》、《廣弘明集》及貞觀十九年《續傳》的初稿完成等均未提及。
(2)日本學者藤善真澄《道宣伝の研究》
該書分十二章,全面詳盡地研究了道宣的生平、思想、著述。可謂迄今爲止道宣研究之大成。作者在該書中對道宣和《續傳》的研究達到了能致其微,能盡其極的境界,其功力著實讓中土學人汗顏。特別是第六、七、八章運用中土失傳的興聖寺本對《續傳》版本的研究,解決了前人無法解決的問題。
(3)釋果燈《唐道宣〈續高僧傳〉批判思想初探》
該文分八章,詳細討論了道宣撰寫《續高僧傳》的緣由及意義。第三章“《續高僧傳》的版本與史料來源之檢討”對《續傳》的史料來源進行了深入研究。
(4)劉林魁《〈廣弘明集〉研究》[145]
劉林魁的博士論文《〈廣弘明集〉研究》也對道宣的生平進行了研究。同時對《廣弘明集》的成書背景、材料來源、版本與編纂等問題進行了深入研究。
(5)帥志嵩《雙重因素影響下的僧傳語言——〈續高僧傳〉語言研究》②
該文從語言學的角度闡述了《續傳》語言與其他中土文獻的關係,並以舉例方式揭示了《續傳》中一些詞彙與語法現象。提出《續傳》是在文體和語體雙重影響下的語言產物。
關於《續傳》的有關論文大致可分爲四類:
一 文獻介紹與版本研究
(1)毛雙民《研究佛教史的重要資料——三朝〈高僧傳〉》。(原載《文史知識》1986年10月。又載《佛教與中國文化》,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167頁。)
毛氏從佛教史的角度研究了三傳的價值。其中對《續傳》的介紹與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中的《續高僧傳》內容大致相同。
(2)伊吹敦《關於〈續高僧傳〉增補的研究》。(原載《東洋思想與宗教》第七號。又載臺灣《諦觀》第69期,1992年。)
(3)前川隆司《道宣〈後集高僧傳〉與〈續高僧傳〉的關係》。(載《龍谷史壇》四六號,昭和三十五年。)
(4)藤善真澄《〈續高僧傳•玄奘傳〉的成立》。(原載《鷹陵史學》第五號,現收入《道宣伝の研究》。)
陳士強、張建木、楊海明諸先生也有論述[146]。
二 道宣的生平與思想
(1)藤善真澄《道宣的前半生》。(原收於新野、儲戶兩教授退休紀念歷史論集《中國史和西洋世界的展開》,現收入《道宣伝の研究》。)
(2)如覺《道宣律師僧制思想初探——兼論其處罰理論》。(《法音》2003年第2期)
該文對道宣實施僧制的態度、原則和處罰方式進行了討論。
(3)諏訪義純《〈四分律含注戒本疏行宗記〉にみる道宣の自敍と三種の道宣伝:道宣伝の再検討》。(《愛知學院大學文學部紀要》20,第375—369頁,1990年)
(4)前川隆司《道宣の仏教史観》。(《印度學仏教學研究》9(2),第599—602頁,1961年第3期)
三 與道宣和《續傳》有關之問題
(1)李新玲《唐道宣律師有關法門寺著述之研究》。(《文博》2003年第5期)
(2)曹仁邦《續、宋兩〈高僧傳〉中的寺廚史料》。(載於新加坡《南洋佛教》雜誌社,《南洋佛教》,1988年第234期。)
(3)佐藤達玄《道宣の吉蔵伝について》。(《印度学仏教学研究》9 (1),第225—228頁,1961年第1期。)
四 道宣作品與漢語史研究
(1)王紹峰《唐釋道宣文獻價值散論》。(《阜陽師範學院學報》,2005年第1期。)
該文從道宣的生平、道宣創作的特點、道宣文獻的價值三個方面進行了闡釋。並認爲“道宣文獻多有口語詞、俗語詞及新詞新義,在漢語詞彙史上應當有自己的地位。”
(2)帥志嵩《淺談〈續高僧傳〉在漢語史研究中的價值》。(《北京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9年第3期)
這是唯一一篇從漢語史角度來闡釋《續高僧傳》的研究價值的文章,該文分爲四個部分:第一,保存了豐富的俗語詞和口語詞。第二,保留了大量的唐代典型詞彙。第三,可以結合《續高僧傳》解決文獻整理中的疑難。第四,可以結合《續高僧傳》廓清詞語發展的軌跡。帥氏認爲:“由於《續高僧傳》保存了豐富的俗語詞、口語詞以及大量有唐一代的典型詞彙,我們可以結合《續高僧傳》解決文獻整理中的疑難和廓清詞語的發展軌跡。因此,在漢語史的研究中,應該重視對《續高僧傳》的研究。”
總而言之,《續傳》作爲一部重要的佛教史典籍,作爲初唐重要的詞彙語料[147],對於它的語言研究並不充分。呂叔湘先生曾說“研究方向的確定,最好選擇在語言和社會發生較大變化的歷史關頭。”[148]蔣紹愚先生說:“迄今爲止,對上古漢語詞彙研究得比較充分,而對六朝以後漢語詞彙的研究還相當薄弱。這種情況,對漢語歷史詞彙學的研究是十分不利的。因爲六朝以後還有一段很長的發展歷史,在這個時期裏,漢語詞彙出現了許多重要變化,不弄清這一段詞彙的面貌和發展歷史,漢語詞彙的研究就只能是半截子的;而且,從晚唐五代開始,逐步形成了古白話,不對古白話的詞彙進行深入研究,對現代漢語也就不能有透徹的理解。所以,漢語歷史詞彙學面臨的一個重要的任務,就是把這段空白填補起來。”[149]《續傳》收集了從梁到唐初期間的僧傳,並對其進行了加工,其語料明顯有中古後期與唐代相交織的特點。其語言正處在中古末期與近代漢語交替的歷史點上,弄清這一歷史時期的語言面貌,對承上的中古漢語是個總結,對啟下的近代漢語是個開端或萌芽,因此有必要對其進行全面系統的研究。更爲重要的是僧傳是佛典的重要組成部分,但是這種史傳的語言究竟有什麼特點,它與傳世中土文獻和翻譯佛經語言究竟有什麼關係,這些問題歷來很少有人具體研究。
基於以上考慮,我們把《〈續高僧傳〉詞彙研究》作爲論文選題。
[1]參藤善真澄《道宣伝の研究》,(日)京都大學出版會2002年版,第57—60頁。又弘一大師《南山道宣律祖年譜》認為道宣“曾祖陳附馬都尉,祖陳留太守,父名士申,母姚氏。”此說與藤氏觀點有異。
[2]據藤善真澄考證,正史中並無錢申之記載,而且陳朝13位尚書中根本插不進其他人。此語只出現於宋贊寧《宋高僧傳》:“考諱申府君,陳吏部尚書。”藤善先生認為這可能是追贈。詳參藤善真澄《道宣伝の研究》,(日)京都大學出版協會2002年年版,第57頁。
[3]參藤善真澄《道宣伝の研究》第二章“道宣の出自——吳興の錢氏”,(日)京都大學出版會2002年版。
[4](後唐)景霄:《四分律鈔簡正記》卷二《釋鈔題目十一字》。又高觀如誤“十五”為“十歲”,可能是與其師慧頵出家年齡相混了。見《中國佛教》(二),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04年版,第116頁。
[5]“飲沐”,資、磧、普、南、徑、清作“欽沐”。按,本文中的《續高僧傳》語料以《中華大藏經》為底本,同時對有異文的文字出校。其他版本為資福、磧砂、普寧、永樂南、徑山、清藏、房山石經、高麗藏,簡稱資、磧、普、南、徑、清、石、麗。
[6]參《續傳》卷十四“釋慧頵”。按,為行文方便《續高僧傳》以下常簡稱《續傳》。
[7]同上。
[8]“照”,資、磧、普、南、徑、清作“昭”。
[9]“循”,資、磧、普、南、徑、清作“修”。
[10]參道宣《量處輕重儀•序》。
[11]“隨”,資、磧、普、南、徑、清作“隋”。
[12]參《續傳》卷二十二“釋智首”。
[13]參《關中創立戒壇圖經•序》。
[14]《續續》卷四“玄奘傳”:“其年五月創開翻譯《大菩薩藏經》二十卷。余為執筆,并刪綴詞理。”
[15]參道宣《四分分律刪繁補缺行事鈔•標宗顯德篇》。
[16]參道宣《四分分律刪繁補缺行事鈔•序》。
[17]參智昇《開元釋教錄》卷八。
[18]藤善真澄:《道宣伝の研究》,(日)京都大學出版會2002年版,第246頁。
[19]宋高麗本“序”記載數目為340人。
[20]藤善真澄:《道宣壇の研究》,(日)京都大學出版會2002年版,第248頁。又載於《域外漢籍研究集刊》第一輯,中華書局2005年版。
[21]參藤善真澄撰,劉建英、韓昇譯《〈續高僧傳〉管見》,《域外漢籍研究集刊》第一輯,中華書局2005年版。
[22]同上。
[23]詳參李明龍南京師范大學2011年博士論文《〈續高僧傳〉詞彙研究》附錄1《聖興寺本與大藏經本僧傳人名差異表》。
[24]“壁”,諸本作“璧”。
[25]“僧昭”,諸本作“僧紹”。
[26]“智敫”,諸本作“智敷”。又此句下諸本胡“梁揚都正觀寺扶南沙門僧伽婆羅傳一”一行。
[27]“法順”,資、磧、普、南、作“法願”。
[28]“又普濟”,資作“普濟”;磧、普、南、徑、清無。
[29]“僧思”,諸本作“僧恩”。
[30]“慧銓”,諸本作“慧齡”。
[31]“宋公”,諸本作“宗公”。
[32]由於興聖寺本遠在日本,而且沒有公布,所以我們只能轉用藤善真澄先生所公佈的部分材料。
[33]清藏本在本行上有“唐京師大慈恩寺釋玄奘傳”一行。
[34]“後”,諸本(不含石本,下同)作“之後”。
[35]“又”,諸本作“今”。
[36]“返”,資、磧、普、南、徑、清作“退”。
[37]“末”,諸本無。
[38]《大唐大慈恩寺三藏法師傳》:“至總章二年四月八日,有勅徙葬法師於樊川北原,營建塔宇。”
[39]參伊吹敦《關於〈續高僧傳〉之增補》,原載《東洋思想與宗教》第七號。又載臺灣《諦觀》第69期,1992年。
[40]參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上海書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27頁。
[41]參釋果燈《唐道宣〈續高僧傳》批判思想初探》,台北:台灣東初出版社1992年版,第44頁。
[42]參前川隆司《關於道宣的〈後集續高僧傳〉》,《龍谷史壇》第四六號,昭和三十五年。按,此觀點未看到原文,而是轉引至伊吹敦《關於〈續高僧傳〉之增補》。另外,藤善真澄在《道宣の研究》第180頁也轉述了前川的觀點:“《後集續高僧傳》十卷,由其門下弟子于麟德二年所著,參考了脫稿于麟德元年(664)至《內典錄》完成之間的《大唐故三藏玄奘法師行狀》的內容,對現行的《續高僧傳》進行增補,並添加了以前的《玄奘傳》;成書於道宣圓寂後不久(即七世紀後半葉,《開元錄》的編撰時間下限),是一部雜糅的作品。”可比較。
[43]參伊吹敦《關於〈續高僧傳〉之增補》,臺灣《諦觀》第69期,1992年版,第202—203頁。《後集續高僧傳》是殘缺本;其與福州本《續高僧傳》相雜糅。
[44]參伊吹敦《關於〈續高僧傳〉之增補》,臺灣《諦觀》第69期,1992年版,第218頁。
[45]藤善真澄在《道宣伝の研究》第251頁說:“本章贊成以下觀點。”
[46]見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上海書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22頁。
[47]本人親自請教過刻經處先生該書版本來源。
[48]參蔡運辰《二十五種藏經目錄對照考釋》,台北:新文豐出版公司1983年版,第236頁。
[49]以日本弘教藏為底本,刪去了部分日本著述。
[50]揚州本、金陵本均為四十卷本。
[51]具體比較詳參李明龍南京師范大學2011年博士論文《〈續高僧傳〉詞彙研究》附錄2《金陵本與中華大藏經本版本卷次比較》。
[52]參陳垣《中國佛教史籍概論》,上海書店出版社2005年版,第28頁。
[53]參伊吹敦《關於〈續高僧傳〉之增補》,臺灣《諦觀》第69期,1992年版,第219—220頁。
[54]李際寧錄文無“有”字,但任繼愈《中華大藏經總目序》,李富華、何梅《漢文佛教大藏經研究》所錄均有“有”字,疑漏。
[55]見李際寧《佛經版本》,江蘇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109頁。
[56]上圖館收藏的“鳴”字號《妙華蓮花經》有金熙宗天眷二年題記,這是現在所知道的最早的題記。呂澂在《中國佛教》第五冊《金刻藏經》(第269頁)認為最早是皇統九年(1149),晚。
[57]異體字與俗字有密切聯繫,黃征先生認為“俗字就是歷代不規範的異體字”,基於這一原因,我們有時把俗字也放到異體字中討論,不再作更詳細區分。同時,黃征先生關於俗字十類四十一種的標準對異體字研究也有指導作用,這裏套用先生之說。參黃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
[58]參吳鋼輯,吳大敏編《唐碑俗字錄》,三秦出版社2004年版,第108頁。
[59]參張涌泉《漢語俗字叢考•前言》,中華書局2000年版,第7頁。
[60]“西位”,資、磧、普、南、徑、清作“西征”。
[61]“右”,資、磧、普、南、徑、清無。
[62]“黃中”,諸本作“黃巾”。
[63]“年德俱重”,資、磧、普、南、徑、清作“年俱德重”。
[64]“湊集”,資、磧、普、南、徑、清作“湊進”。
[65]參秦公《碑別字新編》,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56頁。
[66]參顧謁吉《隸辨》,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49頁。
[67]“”,資、磧、普、南、徑、清作“即”。
[68]轉引自曾憲能、張桂光《香港人學漢字》,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3頁。
[69]“云”,諸本作“足”。
[70]“竟陵公”,諸本作“景陵公”。
[71]“群”,諸本作“郡”。
[72]“均”,資、磧、普、南、徑、清作“鈞”。
[73]王彥坤《歷代避諱字匯典》云:“宋高宗御書石經,‘敬’字或缺其左下角之‘口’字作‘’……諸‘敬’字即書如是。又避嫌名‘鏡’。”(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239頁)趙城藏來源於宋開寶藏,可見“敬”字缺筆諱是針對趙敬而言。而“”、“”則為避其兼名。“京”與“敬”音近,故我們認為也是避其兼名。另有向熹先生《避諱與漢語》(三)對此也有詳細記載,可參。
[74]參王彥坤《歷代避諱字匯典》,中州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第549頁。按王文說“‘殷’或缺筆作‘’。”其性質應與“”同。
[75]參方廣錩《佛教大藏經》,載於中國佛教協會編《中國佛教》(五),中國社會科學院出版社2004年版,第182頁。
[76]參太田辰夫《中國語歷史文法》,北京大學出版社2003年版,第106頁。
[77]參方一新《東漢魏晉南北朝史書詞語箋釋》,黃山書社1997年版,第7頁。
[78]參董志翹師《〈高僧傳〉詞語通釋:兼談漢譯佛典口語詞向中土文獻的擴散》,《漢語史研究集刊》第二輯,巴蜀書社2000年版,第251—255頁。
[79]虎關師鍊《元亨釋書•序說志[十]》云:“唐傳者,敘事艱澀,傳論文同,宛似銘詞。”
[80]參王紹峰《唐釋道宣文獻價值散論》,《阜陽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年第1期。
[81]參帥志嵩《淺談〈續高僧傳〉在漢語史研究中的價值》,《北京廣播電視大學學報》2009年第3期。
[82]參《中國佛典通論》,河北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553頁。
[83]按,作者可能有筆誤,《續傳》中不存在“老超”之名。據推斷應為卷二十的汾州光嚴寺釋志超,因為劉氏所列之人均按傳記排列的先後,而僧達後慧熙之前道宣親自採訪到的僧人中只有志超帶有“超”字。
[84]“之”,諸本無。
[85]參果燈《唐道宣〈續高僧傳〉批判思想初探》,台北:台灣東初出版社1992年版,第48—50頁。
[86]同上,第65頁。
[87]同上,第74頁。
[88]參呂叔湘《南北朝人名與佛教》,載《呂叔湘文集》第四卷,商務印書館1992年版。
[89]參周一良、趙和平《唐五代書儀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5年版,第10頁。
[90]參曾良《敦煌文獻字義通釋》,廈門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5頁。
[91]參曾良《敦煌文獻字義通釋》,廈門大學出版社2001年版,第5頁。
[92]“捐”,資、磧、普、南、徑、清作“損”。
[93]參高國藩《敦煌古俗與民俗流變》,河海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28頁。
[94]以上兩則語料摘自於高國藩《敦煌古俗與民俗流變》,河海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51—52頁。
[95]“升”,資、磧、普、南、徑、清作“斗”。
[96]“俱”,徑、清作“皆”。
[97]參高國藩《敦煌古俗與民俗流變》,河海大學出版社1989年版,第28頁。
[98]參董志翹師《唐五代文獻詞語考釋五則》,《中國語文》2000年第2期。
[99]參王啟濤《中古及近代法制文書語言研究:以敦煌文書為中心》,巴蜀書社2003年版,第105頁。
[100]參李麗《〈魏書〉詞彙研究》,南京師范大學2006年博士論文,第112—113頁。
[101]參入矢義高《中國口語史的構想》,《漢語史學報》第四輯,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版。
[102]“倩”,資、磧、普、南、徑、清作“償”。
[103]“儅”,南、徑、清作“償”。
[104]參王雲路《中古漢語詞彙史》,商務印書館2010年版,第320—322頁。按,董師志翹先生認為“當”是結構助詞,用在動詞之後,動詞一般為單音節。江藍生有相同看法。我們在此想說明的是“當”是個記音字,有不同的寫法。參董志翹、蔡鏡浩《中古虛詞語法例釋》,吉林教育出版社1994年版,第102—103頁;江藍生、曹廣順《唐五代語言詞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第85頁。
[105]參俞平伯《論詩詞曲雜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795—798頁。
[106]“放去”,南、徑、清作“故去”。
[107]呂叔湘先生稱之為描寫性加語,認為這是一種類似于歐語的副詞語尾。參呂叔湘《漢語語法論文集》,載於《呂叔湘文集》(第二卷),商務印書館1990年版,第122頁。
[108]參向熹《簡明漢語史》,商務印書館2010年版,第487頁。
[109]參柳士鎮《魏晉南北朝歷史語法》,南京大學出版社1992年版,第142頁。柳士鎮先生認為是形容詞和副詞詞綴。
[110]同上書,第142—144頁。
[111]汪維輝先生認為此句應斷為:“使君,如馨地寧可鬥戰求勝!”意為“這樣的地方難道是可以憑借鬥戰來求勝的。”參《〈世說新語〉“如馨地”再討論》,《古漢語研究》1996年第4期。
[112]太田辰夫認為:“這個詞是否以唐代為上限有一些疑問,或可更往上溯。”參其《漢語史通考》,重慶出版社1991年版,第77頁。
[113]參王力《漢語史稿》,中華書局1980年版,第435頁。
[114]參董志翹師《中古漢語中的三類特殊句式》,載於《中古文獻語言論集》,巴蜀書社200年版,第313頁。
[115]據藤善真澄所作興聖寺本與現存本之比較,此段文字在內的158字是興聖本所沒有的。但現存各本均有此語。而藤善先生認為興聖本成立後,到定稿的665年間,道宣曾用其他材料對《玄奘傳》作過修改。前川隆司和伊吹敦也有類似看法。因此,把這一語料看作是665年定稿前補入的文字應當是可靠的。
[116]參蔣紹愚《近代漢語語法史研究綜述》,商務印書館2005年版,第245頁。
[117]參向熹《簡明漢語史》,商務印書館2010年版,第538頁。
[118]為表述簡潔,本文下簡稱《大字典》、《漢語大詞典》。
[119]參呂叔湘《語言和語言學》,收入《呂叔湘語文論集》,商務印書館1983年版,第37頁。
[120]參蘇寶榮《詞義研究與辭書釋例》,商務印書館2000年版,第3頁。
[121]參阮劍豪《〈元典章〉詞彙研究》,浙江大學2009年博士論文,第36頁。
[122]“面諫”,磧、普、南、徑、清作“面陳”。
[123]“期”,麗藏作“欺”。
[124]“雜文”,諸本作“新文”。
[125]《學津討源》,廣陵古籍刻印社1990年版。
[126]按,《法苑珠林•感應緣•隋襄州景空寺釋慧意》所引注明出《唐高僧傳》,故不列入計算。
[127]“任”,普、南、徑、清作“住”。
[128]“前識”,資、磧、普、南、徑、清作“前誡”。
[129]“素像”,諸本(不含石,下同)作“塑像”。
[130]“手上”,徑、清作“于上”。
[131]“斧”,磧、普、南、徑、清作“黼”。
[132]“注”,諸本作“往”。
[133]“注”,諸本作“往”。
[134]“煥”,諸本作“渙”。
[135]“結”,資、磧、普、南、徑、清作“經”。
[136]“令”,諸本作“命”。
[137]“進”,諸本作“遁”。
[138]“民品”,諸本作“氓品”。
[139]參汪維輝《論詞的時代性和地域性》,《語言研究》2006年第2期。
[140]“尼眾”,資、磧、普、南、徑、清作“居眾”。
[141]“大萬村”,資、磧、普、南、徑、清作“大方村”。
[142]“方”,徑作“林”。
[143]按“生”之“未經調理、加工”義早在東漢就已經存在,參張能甫師《鄭玄註釋語言詞彙研究》,巴蜀書社2000年版,第290頁,“生帛”條。
[144]參《弘一大師全集》編纂委員會《弘一大師全集》(七),福建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401—403頁。
[145]西北大學2007年博士論文。②四川大學2002年碩士論文。
[146]參陳士強《〈唐高僧傳〉新證》,載《內明》第218期;張建木《讀〈續高僧傳•那提傳〉質疑》,載張曼濤主編《現代佛教學術叢刊》,臺北大乘文化出版社1977年版;楊海明《簡析〈高僧傳〉與〈續高僧傳〉成書目的及作傳理念之異同》,《西北石油大學學報》2008年第4期。
[147]王紹峰《初唐佛典詞彙研究》也把《續傳》列入考察範圍,但所見用例極少(安徽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9頁)。
[148]參呂叔湘《浙江省語言學會成立暨學術報告會上的講話》1980年11月,轉引于顏洽茂《佛教語言闡釋:中古佛經詞彙研究》,杭州大學出版社1997年版,第5頁。
[149]參蔣紹愚《近十年間近代漢語研究的回顧與前瞻》,《古漢語研究》1998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