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周代帝王的祭祀活动
《周本纪》中没有对于周武王祭祀鬼神之类事宜的具体记载。对比先前帝王详细的鬼神祭祀,可以看出,周武王虽然也敬重鬼神,但是远不如前代那样强烈。殷、周之际,人们的思想逐渐从鬼神崇拜转向了人文精神“敬德保民”。周武王使用祭祀工具进行政治分封,也说明相较鬼神祭祀活动而言,周王朝更加注重确立严密的政治体制。因此,从政治体制与文化角度而言,殷、周都有着巨大的差异。周武王是西周王朝的建立者,姓姬,名发,周文王之子。《史记·周本纪》记载:“九年,武王上祭于毕”,“封诸侯,班赐宗彝,作分殷之器物”。周武王受命第九年,在毕地(指文王下葬的地方)祭祀文王。《周本纪》中记录了周武王祭祀的对象是周文王,祭祀的场所是毕地,祭祀的工具有宗彝(宗庙祭祀所用酒器)。
周穆王,姓姬,名满,昭王之子。周穆王时代,追忆周王朝先祖制定的祭祀制度。《史记·周本纪》:“甸服者祭,侯服者祀,宾服者享,要服者贡,荒服者王。日祭,月祀,时享,岁贡,终王。先王之顺祀也,有不祭则修意,有不祀则修言,有不享则修文,有不贡则修名,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于是有刑不祭,伐不祀,征不享,让不贡,告不王。”具体的祭祀对象与祭祀物品都非常明晰。甸服地区要供日祭,侯服地区要供月祀,宾服地区要每季进贡祭品,要服地区要供岁贡,荒服地区要臣服于天子。祭祀祖父、父亲,每日一次;祭祀高祖、曾祖,每月一次;祭祀远祖,每季一次;祭神,每年一次;臣服于天子,终生不变。先王留下这样的祭祀制度:有不供日祭的,就检查自己的思想;有不供月祀的,就检查自己的言论;有不供时享的,就检查自己的法律制度;有不供岁贡的,就检查上下尊卑的名分;有不来朝见的,就检查仁义礼乐等教化。以上几点都依次检查并修治完了,仍然有不来进献朝见的,就检查刑罚。因此有时就惩罚不祭的,攻伐不祀的,征讨不贡时享的,谴责不每年进贡的,告谕不来朝见的。祭祀制度记载明确,说明周王朝在敬畏鬼神的同时,更加重视礼乐教化,更加重视政治制度。
周显王,姓姬,名扁,周安王子,烈王之弟。烈王死后继位。《史记·周本纪》:“十年,烈王崩,弟扁立,是为显王。显王五年,贺秦献公,献公称伯。九年,致文武胙于秦孝公。二十五年,秦会诸侯于周。二十六年,周致伯于秦孝公。三十三年,贺秦惠王。三十五年,致文武胙于秦惠王。四十四年,秦惠王称王。其后诸侯皆为王。”十年,周烈王逝世,他的弟弟扁登位,即显王。显王五年,祝贺秦献公称霸。九年,显王又送上了祭祀文王、武王的胙肉。三十五年,又送上了祭祀文王、武王的胙肉。这时的周王朝地位已经远不如武王时代,因此周显王时代的祭祀活动记载的是周显王为秦孝公送上祭祀的胙肉。周代帝王祭祀包括周武王、周穆王、周显王祭祀祖先的活动。周代祭祀祖先不同于前代祭祀鬼神。在前代祭祀鬼神的社会文化背景下,人们认为天对于人有着绝对的主宰作用。而在祖先祭祀的社会文化背景之下,人的地位得到了提升,人的自我价值得到了认可。因此在周代,帝王祭祀活动呈现出与前代截然不同的风格,人们在敬畏鬼神的同时,更注重个人的德行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