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五 江苏
第1983页 清顺治二年改江南省,设布政使司,置两江总督(辖江南、江西,驻江宁)。
顺治二年五月,豫亲王多铎占领南京后,见诸《世祖实录》中的重大事件有:闰六月癸巳命大学士洪承畴总督军务招抚江南各省(卷18),同月乙巳改南京为江南省(卷18),七月乙卯允吏部议多铎委署江南官职三百七十三员准其实授,其中刘应宾为安庐池太巡抚,土国宝为江南巡抚(卷19),却无两江总督一缺。《职官志三》:“(顺治)四年,置江南江西河南三省总督,驻江宁。”《疆臣年表一》:“(顺治四年),马国柱七月戊午,总督江南江西河南。”《世祖实录》卷33,顺治四年七月,“升宣大总督兵部右侍郎马国柱为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江南江西河南等处”。《通考·舆地考七》:“顺治四年,设江南江西河南总督,亦驻江宁府。五年,令专辖江南江西。”《安徽通志》卷112《职官志》:“顺治二年,初定江南,以内院大学士经略招抚。四年停止内院,特设总督一人,辖江南、河南、江西三省。六年以后止辖江南、江西。”可见,有清一代于江南地方初设总督是顺治四年,其全称为江南江西河南总督,而不是两江总督。顺治六年,另设直隶山东河南总督(见第264页),改设江南江西总督,即两江总督。
清顺治二年(……设淮扬总督,寻裁)。
淮阳总督一缺,清代官书很少记载其始末。初见于《世祖实录》卷16,顺治二年五月,“以保定巡抚王文奎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淮扬等处提督漕运海防军务兼理粮饷”;卷30,四年正月,“漕运总督王文奎坐擅免荒田租赋,及渎请故明陵祀典,革职,下刑部议罪。……升登莱巡抚杨声远为淮扬总督”;卷34,十月,“命恭顺侯吴惟华兼户部右侍郎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淮扬等处”;卷56,八年四月,“以内翰林弘文院学士王文奎为兵部右侍郎兼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漕运巡抚凤阳”;卷57,五月,“巡视漕储御史张中元列款疏参总督吴惟华贪婪误漕状,命革职严讯”。与《实录》不同,《疆臣年表一》,顺治二年称王文奎为“漕运总督”,顺治四年称王文奎为淮扬总督。可见,淮扬总督与漕运总督是两个官缺,不过有时由一人兼任而已。本《志》第2001页,“顺治二年……置凤阳巡抚及安庐池太巡抚,兼理操江军务,并统于淮扬总督。六年,俱罢”。故,顺治六年裁淮扬总督。
清顺治二年(……设凤庐安徽巡抚,寻裁)。
本《志》第2001页,“清顺治二年,改江南省,置凤阳巡抚及安庐池太巡抚”。凤庐安徽巡抚,《疆臣年表五》顺治二年栏上,写作凤阳巡抚和安庐池太巡抚,安庐池太巡抚于顺治三年栏上写成安徽巡抚。《世祖实录》卷16,顺治二年,“以……宿迁兵备道赵福星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抚凤阳等处赞理军务”。凤阳巡抚“寻裁”后,于顺治十七年复设(见《世祖实录》卷132)。《通考·舆地考八》误作顺治“十六年仍置凤庐巡抚”。可见凤庐巡抚即凤阳巡抚。《世祖实录》卷19,顺治二年,“以故明通政使刘应宾为都察院右佥都御史巡按安庐池太兼理军务”;卷28,顺治三年,“革安徽巡抚刘应宾职”。可见,安庐池太巡抚后来改称安徽巡抚。故,“凤庐安徽巡抚”应标点成“凤庐、安徽巡抚”。又,本《志》第2001页,“凤阳巡抚及安庐池太巡抚……(顺治)六年,俱罢”。《世祖实录》卷44,顺治六年五月,“户部等衙门疏言……裁天津、凤阳、安徽巡抚、巡江御史、天津饷道等官,以裕国家经费之用。报可”。光绪《安徽通志》卷112《职官志考》:“顺治初设凤庐巡抚……驻江南淮安府。六年裁。”故,凤阳巡抚及安徽巡抚裁于顺治六年。
第1984页 (乾隆)三十二年,置海门直隶厅,属江宁。
本《志》第1992页,“海门直隶厅……乾隆初,设沙务同知。三十三年,割通州之安庆、南安十九沙,崇明之半洋、富民十一沙,及天南沙,置厅”。《通考·舆地考八》:“海门直隶厅……乾隆三十三年,以海口沙地日广,割通州之安庆、南安十九沙,崇明之半洋、富民等十一沙,及续增之天南一沙,增设厅治。”《海门厅志》卷2,“乾隆三十三年,割通州十九沙,崇明县十一沙,复置海门直隶厅”。《高宗实录》卷808,乾隆三十三年四月,“将苏州海防同知,裁改海门同知”。故,海门直隶厅设于乾隆三十三年。又,《嘉庆一统志》卷72,“江宁布政使司(驻江宁府。辖江宁、淮安、扬州、徐州四府,海、通二州)。江苏布政使司(驻苏州府。辖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太仓州,海门厅)”。《光绪朝东华录》(五):光绪三十年十二月,“政务处奏……两江总督驻江宁,布政使所辖江、淮、徐、扬四府,通、海两直隶州;江苏巡抚驻苏州,布政使所辖苏、松、常、镇四府,太仓直隶州,海门直隶厅,久若划疆而治……”故,海门直隶厅属苏州布政使司。
(江苏省)领府八,直隶州三,直隶厅一,州三,厅四,县六十。
据统计,散厅三,县六十二。
第1986页 清河(……旧置总河,后省入总漕。自府城徙此,光绪三年裁)。
《职官志三》:“总督漕运……光绪三十年,以淮徐盗警,改置巡抚。”《德宗纪二》:光绪三十年十二月,“罢漕运总督,置江淮巡抚”。《光绪朝东华录》(五),光绪三十年十二月,“顺治年间,改设漕运总督,原兼管巡抚事,现在河运全停,著即改为江淮巡抚”,故,总漕裁于光绪三十年。
第1987页 雍正三年,通州升直隶州,以如皋、泰兴往属。
本《志》第1984页,“雍正二年,升太仓、邳、海、通四州为直隶州”。《通考·舆地考七》:“通州……雍正二年升为直隶州。”《世宗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户部议复,两江总督查弼纳疏言,江南财赋甲于天下,款项繁多,地方辽阔,知府实难查察,请以……扬州府之通州,俱改为直隶州……从之”。故,雍正二年通州升直隶州。
明为仪真。雍正二年,改真为征。
《通考·舆地考七》:“仪征县(……旧仪真县。雍正元年,改仪征县)。”《嘉庆一统志》卷96,“仪真县……雍正元年,改仪征县”。《扬州府志》卷5,“仪真县,雍正元年,更名仪征”。《光绪会典事例》卷152,“雍正元年,改仪真县为仪征县”。故,雍正元年仪真县改称仪征县。
第1989页 邳州(……雍正三年升直隶州)。
本《志》第1984页,“雍正二年,升太仓、邳、海、通四州为直隶州”。《通考·舆地考七》:“雍正二年,升(淮安府)海州、邳州为直隶州,以赣榆、沭阳二县属海州,宿迁、睢宁二县属邳州。”《世宗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户部议复,两江总督查弼纳疏言……请以……淮安府之邳州、海州……俱改为直隶州……宿迁、睢宁二县隶邳州……从之”。故,雍正二年邳州升直隶州。
第1990页 宿迁(……)。睢宁(……)。
《通志·地理略·疆域二》:“徐州府……宿迁、睢宁(二县初属淮安府。雍正二年属邳州,十一年改属府)。”(并参见上条)宿迁、睢宁二条下遗漏此内容。
第1990—1991页 如皋(……)。泰兴(……)。
本《志》第1990页,“雍正二年,(海州)升直隶州,割扬州府之如皋、泰兴来属”。如皋、泰兴二条下遗漏此内容。
第1991页 沐阳(……)。
本《志》第1991页,“雍正二年,(海州)升直隶州,又割淮安府之沭阳来属”。沭阳条下遗漏此内容。
第1994页 (顺治)十二年,析华亭置娄县;第1995页 娄(……顺治十二年置)。
《通考·舆地考七》:“顺治十三年,增置娄县……本朝顺治十三年析置娄县,与华亭并为府治。”《嘉庆一统志》卷82:“娄县……本朝顺治十三年析置,与华亭县并治城郭下。”《世祖实录》卷98,顺治十三年三月,“分江南华亭县为两邑,旧邑名华亭,新邑为娄县”。故,娄县置于顺治十三年。
雍正二年……改金山卫为县。
《世宗实录》卷24,雍正二年九月,“娄县分县曰金山”。据嘉庆《松江府志》卷14载,雍正九年,金山县徙治金山卫。故,雍正二年分娄县设金山县,不是改金山卫为金山县。
嘉庆十年,又析上海南汇地设川沙厅,隶(松江)府。
本《志》同页,“析上海置南汇”。《光绪会典事例》卷152,“嘉庆十年,析上海、南汇二县地置川沙厅,隶松江府”。故,“上海南汇”应做“上海、南汇”。《续通考·舆地考八》:“嘉庆十年,增置川沙厅。”疑《志》抄此。《川沙厅志》卷14《疆域志沿革》,“嘉庆十五年,上海高昌乡之十五图,南汇长人乡之十图,置川沙厅”。《仁宗实录》卷256,嘉庆十七年四月,“改江苏川沙同知为抚民同知,划上海县二十二保,南汇县十七、二十保各图,地漕税契等项银米,归同知征解。从总督百龄请也”。故,嘉庆十七年设川沙厅。
第1996页 青浦(……)。
本《志》第1994页,“雍正二年……析青浦置福泉……乾隆八年,福泉省”。《通考·舆地考七》:“青浦县(……雍正二年析置福泉县,乾隆八年仍省入青浦)。”故,青浦条下遗漏此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