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如何处理符合原则却伤害团队利益的行为
∣不要用对一个人的不公,换取对大部分人的公正∣
通常情况下,制度的出发点是维护团队的利益。但在一些特殊的问题上,两者却未必能达成一致。比如当市场发生突变时,销售部门的员工仍然按照公司的既定计划和惯例与客户签下了合同,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影响到了整个销售部门的业绩,作为经理如何处理他的这种行为呢?
山东一家化工品企业的销售主管朱先生就遇到过这种情况。2016年4月中旬,化工原材料的价格突然波动,几天时间便上浮了2.3 %,企业成本随之上升。朱先生的一名下属小刘之前已经与外省的一家公司谈妥了产品价格,但还没有签订合同。朱先生赶紧打电话通知小刘,要考虑成本的变化,将价格做合理的提高。电话没有打通。等小刘回电到公司时,他和客户的正式合同已经签字了,白纸黑字,无法反悔。
朱先生非常愤怒:“平时我是怎么教你的?早就叮嘱你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随机应变!一旦有机会,就要追求利益最大化,这是我们跟客户打交道的根本,你学了这么久,还是没学会吗?”
销售部门的其他人也很不满,这么大的一单生意关系到每个人的奖金,纷纷责怪小刘不懂得变通,说他缺心眼。有的人要求朱先生罚小刘的钱,还有的人希望朱先生把小刘调走,不要让他留在销售部耽误大家赚钱。
小刘很委屈地说:“我明明是按照部门的谈判守则做的,没有违反哪一条啊,为何要处罚我?培训时经理也告诉了我和客户的谈判流程,先议价,再立约,我想价格既已议好,不及时签约可能客户会另找他人,就按约定的时间签了,谁能想到一夜间原材料成本上浮这么多。”
团队民怨沸腾,纷纷要求处罚他,小刘却表示不服,这时管理者应该怎么做?如何处理才是公正的?遇到这样的事情总是很棘手,因为员工并未违反公司的规定和与客户合作的一贯流程,小刘完全是照章办事,符合他从培训中学到的,也符合契约精神。至于“随机应变”与否,主管可以认为他能力不足,却不能因为他未处理好突发情况、损伤了团队利益而惩罚他。
朱先生当场做出了决定,罚了小刘一个季度的奖金,大概六千多元。和公司多付出的几十万元成本相比,六千元是小钱,可对小刘来说却是一笔巨款。他觉得上司不公,公司文化有问题,写邮件、打电话往上反映,这件事情闹大了,以至于需要企业的一位副总介入。这位副总了解完事情的经过,把朱先生叫到办公室,狠狠地训斥了一顿。
副总指出了两点:
第一,小刘遵守了公司的业务流程,罚他是没有道理的,他肯定觉得不公。罚了他也会引发蝴蝶效应,别的员工遇到其他情况时,会不会有顾忌?为了赚钱,是不是就要破坏公司的业务流程?长此以往,还有人把公司的规定放在眼里吗?况且,随意改变已经与客户议定好的价格,对公司的形象也是莫大的损害。
第二,作为部门经理,用对一个人的不公,换取对大部分人的公正,本身就是一种不公正的行为。管理者要就此事的经过和大家共同探讨,吸取教训,根据规定和条文处理,而不是通过处罚一个人来平息众怒。长此以往,管理者很容易被团队的民意绑架:到底是你在管理,还是你在替大多数员工管理呢?管理者就成了不折不扣的傀儡。
这位副总说得很有道理。我们会发现日常管理中不够冷静的主管们经常采取“取悦多数人”的方式,为此不惜违规。他们害怕违逆众人。事实上,尽管一名员工的行为给团队的利益造成了损失,但只要他的行为是符合原则的且严格按照企业的规定在走,管理者就不能处罚他。
遇到这种情形时,我们应该反思的是“原则是否正确”,有没有需要改进的地方。无论原则是对是错,做了这件事的员工都没有错。即使团队的利益受到了损害,管理者也要从更新业务流程、填补漏洞的角度解决问题,这才是公正的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