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的传承与决裂:以“犹太人问题”为中心的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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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犹太人在“解放”前的处境

“解放”总是相对于“禁锢”而言的。在“解放”之前,犹太人受到“禁锢”了吗?答案是肯定的。这种“禁锢”首先表现在犹太人的生活环境上,他们被禁锢在每个城市的特定区域,这个犹太人聚居区叫做“隔都” (Ghetto)或“犹太胡同” (Judengasse)。除此之外,犹太人受到的禁锢还表现在法权上,他们甚至享受不到最基本的人权。当然,即使在面临最严密的控制的时候,还是有一些犹太人由于经济上的成功而能够在上流社会站稳脚跟,这些犹太人是不受禁锢的特权阶层。他们虽说脱离了贫困的生活,但大多还不遗余力地推动底层犹太人的解放,尽管这样做要冒着再次被打入底层的风险。

一、“隔都”里的生活

在古典古代,就有犹太人在欧洲定居,那时他们大多生活在地中海沿岸的国家。到了古典古代晚期,他们开始向欧洲其他地方迁徙,越来越多的犹太人开始生活在今天的德国境内。在那个时候,他们能够从事所有的行业,而且他们享有充分的贸易自由,可以拥有自己的不动产。到了中世纪的时候,某些社会阶层和职业群体在一个城市往往会生活在固定的区域里,犹太人也不例外,他们也有自己固定的生活区域。但是,由于犹太人要守安息日戒律,他们的生活在这一天面临诸多的困难。慢慢地,在犹太人聚居区的周边就形成了一个叫“埃鲁服”(Eruv)的区域,这里生活着其他信仰的人,他们为守安息日的犹太人提供服务和帮助。事实上,在中世纪早期,犹太人和非犹太人的生活界限并不是十分明显。

以1267年布列斯劳省议会为发端,基督教教会开始主动要求在地域上把基督徒和犹太人隔离开来。到了17世纪初,欧洲的主要城市里都有了专供犹太人生活的“隔都”。“隔都”的选址往往在城市里环境不好的地方,四周高墙环绕,夜晚大门上锁。这些城市往往还会出台规定,“隔都”里的犹太人在大白天出门之际要佩戴显眼的标识,以使其他人能分辨出他们是犹太人。[1]“任何人胆敢从隔都内外出活动而不佩戴他们那种与众不同的标识,那么他们将受到最严重的惩罚;有时,甚至在阴暗的管区内也必须佩戴。”[2]这样一来,犹太人的“隔都”就成了名副其实的“隔”都。

在德国,最出名的犹太人“隔都”是“法兰克福隔都”。它始建于1462年,到1796年被拆除,在1550年扩建过一次之后,它的规模就再没被增加:不到3米宽、大约330米长,呈弧形。这个“隔都”被高墙围绕,只有三个门供人出入。事实上,三个门在“隔都”中已经属于特例,它们大多情况下只留两个门。“法兰克福隔都”最初是为15个家庭大约100位住户设计的;到晚期,已经有近3000人在这里生活。这些人挤在200栋大大小小的建筑里,其生活环境和安全性可想而知。仅仅18世纪这里就发生过三次记录在案的大火灾:前两次分别发生在1711年和1721年,1796年的大火最终将其夷为平地,这个“隔都”才走到尽头。[3]另外,由于禁止在水平方向上扩展“隔都”,犹太人不得不在本已东倒西歪的建筑上贸然堆积高层建筑,“隔都”里坍塌时有发生,喜庆的节日往往因此成了丧葬的祭日。[4]在这里出生、长大的记者路德维希·保尔讷(Ludwig Borne)曾这样描述它:

面前是一条一眼望不到尽头的小巷子,左右两侧的空隙只够转身回头之用。抬头看不到天,只有一丝丝阳光从房屋间的缝隙里勉强挤进来。这里到处都是恶臭,人们用来蔽体的衣物任谁看了都不免要流下同情的眼泪。当我奋力在泥泞中蹚水的时候,我只能迈着缓慢的步子,因为有不少小孩子在泥泞里扑腾戏水,你必须小心,否则,一不留神就会踩着他们。不过也就是这时,我才能闲下来想一想人生的意义。[5]

不难想象,“隔都”里的生活给犹太人的生理、心理带来了多么大的创伤和压力。由于“隔都”的隔离,犹太人一直被排斥在社会的边缘地带,由于他们自己及其子女都得不到教育,融入社会更是几乎不可能的。为了使自己狭小的生活空间不致过度拥挤,他们甚至不敢多生养子女;就算他们生养几个子女,这些后代也得不到在“隔都”里居住的许可。正是由于“隔都”以及配套的歧视性措施的存在,犹太人尽管和其他一些民族一样是欧洲大陆上最早的拓荒者,但是他们始终被视为异类。

当然,“隔都”也有其两面性:尽管“隔都”给犹太人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限制,但是也不自觉地保护了犹太人。由于与外界有高墙相隔,宗教极端分子无法经常骚扰这里,“隔都”里的犹太人能够享受到一些太平时日。同时,“隔都”并未完全斩断犹太人和外部世界的联系。例如,犹太人和非犹太人可以在类似小酒馆之类的地方碰头交换日常用品;而且大多数情况下,犹太人在特定的节日还是可以雇佣非犹太人为自己服务的;此外,“隔都”在星期天还可以感受到一些游客带来的新鲜气息,比如歌德和海涅都曾游历过“法兰克福隔都”。[6]


注释

[1]相关信息载于维基百科“Ghetto”条目。网址为:http://de.wikipedia.org/wiki/Ghetto。

[2]塞西尔·罗斯:《简明犹太民族史》,黄福武、王丽丽等译,353页,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7。

[3]Friz Backhaus:“Die Bevolkerungs-explosion in der Frankfurter Judengasse des 16.Jahrhunderts”,in Die Frankfurter Judengasse,Frankfurt am main:societats-verlag,2006,S.103-118.

[4]参见塞西尔·罗斯:《简明犹太民族史》,黄福武、王丽丽等译,351页。

[5]Ludwig Borne,“Uber die Stattigkeit(1808)”,in Sammtlichen Schriften,hrsg.von Peter und Inge Rippmann,5 Bande,Dreieich,1977,S.47.转引自Ritchie Robertson:The “Jewish Question” in German Literature,1749—1939:Emancip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10。

[6]参见Ritchie Robertson,The “Jewish Question” in German Literature,1749—1939:Emancipation and its Discontents,Oxford: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9,pp.10-11。

二、 权利上的限制

在欧洲各地,随着“隔都”陆续设立,犹太人的日常生活被圈定在一个狭小的空间里。与这一进程同步的是,他们的权利受到越来越多的剥夺。首先,犹太人的人格权利受到了侮辱。在欧洲大部分区域,犹太人得到的待遇和基督徒豢养的牲畜是一样的。当时的欧洲有大小无数的公侯王国,每当犹太人要越过这些边境或者出入一座城池,他们都要缴纳一项叫做“人头税”(Leibzoll)的通行费。这项费用是参照基督徒为牛羊家禽缴纳的过境费而制定的。这种侮辱在犹太人法庭作证时表现得尤其明显。如果犹太人要想出庭,他们必须完成一系列具有歧视色彩的程序,就连宣誓都不能像普通人一样,而必须以犹太人最敬重的东西来宣誓,只有这种更具犹太色彩的誓词才是有效的。

为了限制犹太人繁衍生息,欧洲政府普遍严禁他们拥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就连“隔都”里的房屋也是他们租赁来的。在罗马统治时期,他们必须向教廷缴纳赋税以示忠诚。在德国的某些区域,经济萧条时犹太人要承担沉重的苛捐杂税,他们没能力繁衍生息;经济繁荣时犹太人又被视为社会的毒瘤,他们的人口受到严格限制。为了限制犹太人的数量,欧洲曾出现过很多种措施,例如:“官方的居住特许证通常发给严格限定数量的家庭,决不允许超出定额。”受这种定额的限制,能够安定地在一个地区生活的只有少数在商业上发展成功的大家庭,经济状况不好的家庭往往受到驱逐。又如,官方为了限制犹太人口增长出台了严格的婚姻和生育政策。“在一个家庭中,只允许其中年龄最大的孩子为自己娶一位妻子,建立起自己的家庭;否则,婚姻许可证将严格按照死亡人数的比率发放。”[1]没有官方允许的婚姻是被严令禁止的。这种灭绝人性的限制婚育的政策在“隔都”被废除很久之后仍然持续存在。

为了限制犹太人僭越权利,他们被严禁乘坐马车,甚至不能雇佣基督徒做仆人。在某些地方当犹太人守安息日的时候,如果邻居胆敢为他们点燃灯火,都要受严惩。如果犹太人和基督徒传出绯闻,鞭刑算是最轻的处罚了。在罗马教皇的居住地,教皇出门所到之处,犹太人必须回避以表达自己的虔敬。为了维持基督徒的优越性,犹太人被排斥在自由科学之外。他们的经典受到基督徒的排斥,“它们或是被没收、审查,或是毫不在乎地予以焚毁”[2]。更有甚者,在意大利的大部分地区,拥有一本《塔木德》会被视为严重的刑事犯罪。

经济活动方面,犹太人受到的限制一点也不比其他方面少。在商业贸易中,犹太人不能从事新货交易,只能在二手市场上买卖旧货。为了逃避纠察,犹太人有时甚至会把新货做旧,比如在新衣服上挖个无关紧要的破洞,从而进行交易以维持生计。就连做裁缝,他们都不能把自己做成的成品直接贩售给顾客。众多的同业公会和生产部门出于自己的利益考量,都禁止犹太人参与,如果犹太人胆敢染指,随之而来的往往是政府的镇压。同时,犹太人被禁止开店铺,他们被迫沿街叫卖。“在18世纪,那些四方游弋的犹太小贩,肩上扛着,背上驼着,走遍了整个欧洲,从而构成了边远乡村的一道独特的风景线。”[3]当然,由于犹太人在国际范围的游历,他们建立了广泛的商业联系,这最终让他们在珠宝和玉器行业中站稳了脚跟。同时,在放贷和典当这些基督徒鄙夷的行业,犹太人最终建立了自己的统治地位。


注释

[1]塞西尔·罗斯:《简明犹太民族史》,黄福武、王丽丽等译,356页。

[2]塞西尔·罗斯:《简明犹太民族史》,黄福武、王丽丽等译,355页。

[3]塞西尔·罗斯:《简明犹太民族史》,黄福武、王丽丽等译,357页。

三、宫廷犹太人的特权

和绝大多数在贫困线上挣扎的犹太人处处受到限制的情况不同,在欧洲还有一个特殊的犹太人群体。他们不仅不用忍受“隔都”里的生活,而且享有与上流基督徒同等的特权,他们就是“宫廷犹太人”。欧洲犹太人进入上流社会可以追溯到10世纪的穆斯林对外扩张时代。在穆斯林征服西班牙以后,犹太人依靠自己的技艺和才能赢得了穆斯林统治者的好感。当穆斯林统治下的西班牙发生分裂时,他们得以进入各个小邦国任职,甚至一度有犹太人出任宰相之位。但是,随着伊斯兰统治者推行正统的伊斯兰统治,他们的优厚待遇逐渐被剥夺。[1]在之后漫长的基督教统治时代,犹太人同样被排斥在主流社会之外。

随着世俗的王权逐渐摆脱教会神权的控制,决定统治者地位的已经不再是教会的支持,而是国王口袋里的财富。“到17、18世纪商业目标已经成为欧洲统治者的首要问题,宗教问题则降到次要地位。”[2]这为犹太人接触并进入上流社会创造了机会。犹太人之所以能够跻身上流社会,首先是由于基督教信徒普遍坚持商业活动是罪恶的,由于基督徒不愿意从事他们所谓的低贱行业,犹太人在这个行业里倒是得以施展手脚,并且逐步积累起了财富。犹太人尤其控制了当时的珠宝交易行业,宫廷贵族需要贵重物品装点门面,往往要求助于犹太人。凭借在商业活动中养成的灵活与融通,成功的犹太商人不失时机地向诸侯王公赠送贵重物品,渐渐地和上流社会建立起了联系,成为他们宴请聚会的座上宾客。

犹太人在上流社会站稳脚跟,最重要的还是因为他们的才能满足了封建君主的需要。因此,犹太人跻身上流社会的机会在各个国家并不是均等的,法国和德国就鲜明地体现了这种差别。在法国,国王控制着整个国家,庞大的国家机器维持着国家正常的行政、财税、安全和外交事务,因此,犹太商人在法国始终没有什么重要的政治地位。德国的情况就大相径庭,1618—1648年三十年战争之后,德国千疮百孔,人口骤减、城市荒废、封建割据加深。当普鲁士谋求统一德国的时候,割据一方的诸侯则不断巩固自己的地盘。犹太人在战争时期可以辅助战备,在和平时期可以繁荣经济,在这种历史背景下,“几乎每一个德国的诸侯政府,不管它是否能够容忍犹太人,一般都录用一两位宫廷犹太人作为最高统治者及其阁僚的私人侍从”[3],犹太人跻身上流社会的机会大大增加。

宫廷犹太人遵从基督教上流社会的社交礼仪,穿着得体、举止优雅。这些时常出入在王公贵族庭院里的犹太人不需要遵从社会对底层犹太人的种种限制,当然他们也不需要佩戴歧视性的标识。由于他们在经济领域有着骄人的成绩,“隔都”里的狭小空间压根容纳不下他们,他们在大城市里有自己的宅邸。尽管享受着信奉基督教的领主赐给的种种特权,他们大多依旧严守犹太教戒律,维持对犹太人身份的忠诚。而且当他们所在区域的底层犹太人遇到麻烦,他们往往乐于出面调解。在某些情况下,由于触犯了基督教社会的敏感神经,这种慷慨甚至会给他们带来不幸的遭遇。


注释

[1]参见塞西尔·罗斯:《简明犹太民族史》,黄福武、王丽丽等译,185~194页。

[2]大卫·鲁达夫司基:《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傅有德、李伟等译,34页,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

[3]塞西尔·罗斯:《简明犹太民族史》,黄福武、王丽丽等译,38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