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的形而上学:《哲学的贫困》与《贫困的哲学》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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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概括在“在行动中的形而上学”中的方法

伴随对政治经济学的深入理解,蒲鲁东的研究路向发生了极大转变,他开始构思如何用哲学方法使政治经济学变得更为科学,进而一劳永逸地解决贫困问题,实现人类的自由和平等发展。为此,他在《贫困的哲学》一书中以颇具哲学色彩的术语——普遍理性为起点,尝试“调和”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之间的“矛盾”,通过保留两种学说各自“好的方面”来建构一种新的社会经济学(scienceéconomique)。蒲鲁东认为,较之社会主义的乌托邦性质,政治经济学是一切学科中最适于实践的一门学科。若用形而上学方法改造或重组这一学科,就能使它成为一种“具体的逻辑学或形而上学”,亦即“形而上学的一种客观形式和具体体现”和“在行动中的形而上学”(注: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余叔通、王雪华译,44页。)(métaphysique de la action)。此外,蒲鲁东还专门诠释了社会经济学与哲学的内在关联:一是社会经济学最早以哲学的形式出现,具体表现为逻辑学与心理学;二是社会经济学和哲学有着一个共同目标即实现全人类的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自由在内的福利;三是上述共同目标的实现必然离不开形而上学方法,因为形而上学是确定规律的根本方法。

从《贫困的哲学》的谋篇布局来看,蒲鲁东在建构社会经济学方面可谓是煞费苦心。首先,他通过证明上帝存在,论述普遍理性即古人所谓的上帝作为认识社会规律的前提性地位,重新阐释了关于上帝存在的证明。其次,他对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进行评判和综合,建构了作为社会经济学“基石”的构成价值理论。最后,他将政治经济学中的诸如分工、机器、竞争、垄断、税收、对外贸易、信用、所有权、共产主义、人口等重要范畴,解释为普遍理性的具体呈现与价值构成的普遍性工具,进而将它们按照“系列”重新排列组合起来,以此完成政治经济学的重组。

众所周知,理论建构所运用的方法与它本身呈现的结构往往是不一致的,《贫困的哲学》亦是如此,它与《什么是所有权》在论述手法上存有巨大差异,它不像后者那样开篇就系统阐述“不破不立”的哲学方法,而是将整个方法以插叙的形式散布在具体的章节中,含混不清且缺乏条理。诚如马克思所言,黑格尔认为形而上学和整个哲学“是概括在方法里面的”(注:马克思:《哲学的贫困》,见《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598页。),既然蒲鲁东将他的新经济学称作是一种形而上学,那么就必须设法弄清楚概括在其中的方法。这种方法就是蒲鲁东本人所说的“系列”或系列辩证法。在蒲鲁东看来,“系列”就是最高级别的辩证工具,“哲学的最后一个步骤就是按天然类别把各种观念排列成序,组成系列,把它们组合起来”(注: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下),余叔通、王雪华译,651页,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其他诸如三段论、归纳法和二律背反之类的辩证工具都在为这个步骤服务;“系列”又是理性的最高形式,任何事物只有被纳入系列之中才可以被称为“理性的”,其他任何孤立的创造物、现象和原则都为理性所否定;“系列”更是辩证法的“灵魂”,它囊括了观念的一切可能的分类方式,“确切地说,辩证法就是思想从一个观念前进到另一观念,通过一种更高级的观念而形成系列”(注:同上书,629页注释1。)。

与国内学者普遍依据《贫困的哲学》“所有权”章中关于“系列”方法的说明来概括蒲鲁东的哲学方法不同,笔者在此主要阐述的不是“系列”方法的内涵,而是它在蒲鲁东社会经济学中的具体运用与呈现——这才是蒲鲁东论述的主要意图所在,读者在后文也将看到马克思在批判蒲鲁东的哲学方法时恰好主要集中在这一方面。至于“系列”方法的具体讨论,笔者将在本书第三章讨论蒲鲁东“自在所有权”理论时进行。之所以这样做,一来是严格按照原著的原始写作顺序,二是遵循作者的本来创作意图。其实,蒲鲁东在写作《贫困的哲学》时完全可以按照《什么是所有权》一书的写作方式进行:先阐述哲学和经济学的内在一致性以及“系列”方法,然后再展开对具体经济范畴的论述。可蒲鲁东并未如此,据笔者推断,他将“系列”方法的说明置于“所有权”章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其一,蒲鲁东始终认为其所处时代的一切现实经济关系都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这就意味着只要能够按照“系列”方法将所有权纳入经济矛盾的体系中研究清楚,那么用这种方法亦能探究比“所有权”要“低一层次”的分工、机器、竞争、垄断、税收、对外贸易、信用、共产主义和人口等;其二,“所有权是继人类命运问题之后理性所能提出的最重大的、同时也是它要解决的最后一个问题”(注:同上书,626页。),只要用“系列”方法找到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就能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和实现自由平等,用这种方法来解决其他诸如分工的对抗性后果、机器对人的束缚、竞争的破坏性作用、垄断的灾难和信用所带来的价值虚构等社会问题,自然不在话下。

(一)普遍理性对人类社会的决定性作用

在蒲鲁东眼中,普遍理性永远居于主导地位。与同时代的多数哲学家和语言学家一样,蒲鲁东将人类社会视为理性存在或“集体的人”(homme collectif),它区别于个人的地方就在于其自发的本性。这种自发性具体表现为,社会始终有着一种不断地前行和进步的内在“冲动”,国家政体的建立、种姓制度的划分和司法制度的出现就是这种表现的例证。社会的这种“冲动”看似无目的性和无计划性,但人类社会事实上却总在进步且总在有目的地朝这一目标前行。目的性的存在往往表明其背后必然存在某种动力,也就是说,社会始终受某种外在于它的最高意志或不可抗拒的神秘力量的支配。蒲鲁东认为,这个最高意志就是古人所谓的上帝和现代语言中的普遍理性,这两者在本质上是同一个词,只是称谓略有不同而已。这种普遍理性并非源自个人理性这个经由演绎、归纳或综合所得出的先验概念,而是认识社会规律的实证概念。

为了证明普遍理性的存在,蒲鲁东在考察上帝观念的演变史后指出,在人类社会中始终存在着这样一个三段论公式:“一切秩序都必然有一个智慧在指挥,世界既然存在着一种令人惊叹的秩序,因此世界是某种智慧的产物。”(注: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余叔通、王雪华译,18~19页。)由于人们始终在探寻这种所谓的“智慧”到底是什么,使得这一公式至今仍是一个未解之谜。与其偏执于证明这一“智慧”是否存在,倒不如找到它,科学论证出普遍理性的存在及正确认识社会规律,实现社会改善和进步。正如蒲鲁东所说:“理性的第一个判断以及一切正在寻求认可和依据的政治制度所必需的前提,就是必然要有一位上帝存在;这意思就是说,人们是依靠启示、预谋和智慧来治理社会的。这个排除了偶然因素的判断就是为社会科学奠定可能性的东西;而一切对社会事实进行历史的与实证的研究工作,既然目的都是在求得社会的改善和进步,当然就应该和人民一道假定上帝的存在,然后再对这个判断作出自己的解释。因此,对我们来说,社会的历史无非是一个确定上帝观念的漫长过程,是人类逐渐感知自己的命运的过程。”(注: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余叔通、王雪华译,26~27页。)

既然社会存在的前提是普遍理性,那么社会就是一个本身具有独特智能和活动力的、受特殊规律支配的有机统一体;它的存在不是以实物的形式表现出来,而是体现为其全体成员的联合与协调一致。概言之,社会就是一个“集体的人”,是一个充满智慧的“天才”。为了说明这一点,蒲鲁东用普罗米修斯的“创世记”来比喻“社会天才”(génie social)能动地创造过程:第一天,他使用劳动脱离自然状态,创造出价值为10的产品(或财富与福利);第二天,他实行分工使产品增加到100;第三天,他发明机器以继续增加产品,并使生活范围从官感领域扩展到道德、文化领域……这样社会就以一个能动的形式而存在,它不断通过普遍理性创造出新的诸如分工、机器、竞争、垄断等范畴形式前行。

(二)经济范畴的矛盾与社会形态的更替

蒲鲁东认为,“社会天才”是通过普遍理性创造经济范畴的形式而不断进步的,反过来说,经济范畴是普遍理性在人类社会中的具体展开。在创造和发明各种经济范畴的过程中、于供给和需求的不断波动关系中确定劳动所创造出来的产品的价值,是“社会天才”所面临的首要问题。把上述内容用政治经济学的语言来表述就是:价值是政治经济学的基本范畴和主要概念,它通过供给与需求的一系列波动而达到绝对确定的状态。在蒲鲁东看来,价值先后以三种面目出现,即使用价值、交换价值、综合价值或构成价值。其中,使用价值在矛盾状态下产生了交换价值,这两者又相互渗透、彼此吸收而产生构成价值,只有这第三项价值才是真正的价值。从这个角度来说,观念的矛盾与对抗即二律背反是全部经济学的出发点,社会的进步在于不断解决价值构成的问题,或者说解决产品的比例和联系问题。

为了解决价值的构成和二律背反问题,“社会天才”将财富的生产与分配组织起来,经历了一个同理性创造概念完全相同的过程。上述过程从分工开始,而分工本身是一种“真正的二律背反现象”——它既作为劳动增值财富的首要条件,又导致自我毁灭,成为贫困的源泉。正如蒲鲁东所说:“工业运动随着观念的演绎而分为两股洪流,一股是产生有益结果的洪流,另一股是产生有害结果的洪流,两者都是必要的,都是同一个规律的合理产物。”(注: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余叔通、王雪华译,166页。)为了解决分工的二律背反,社会便创造出另一个范畴即机器,而它又是一个新的二律背反,有着好的方面和坏的方面。此后,社会又创造出第三个二律背反,第四个二律背反……以此循环往复,直到人类社会全部矛盾的解决为止。这样,社会发展的各个阶段就与特定的经济范畴,诸如分工、机器、竞争、垄断等,一一对应起来;社会就在不断地创造和解决二律背反的过程中实现不同形态之间的更替。在走到上述诸多矛盾的尽头即人口阶段,人们就会发现,一切矛盾都是由价值的二律背反引起的。因此,只需要跳回到原来的出发点,按照一项统一的公式即价值的构成规律,就能解决各个时期所面临的社会问题。当然,经济范畴的矛盾是其本身固有的和不可避免的,它在某种程度上是一种“天命”。在经济矛盾的“天命”面前,人们要认识并顺应它,明确其责任所在,不能通过消灭经济范畴本身的方式来解决矛盾。蒲鲁东将上述过程称为“经济矛盾的体系”或“经济进化的系列”,为便于直观,谨此列表如下:

如上表所示,在经济进化的系列中,社会始终在解决不断出现的贫困问题。借此便不难理解蒲鲁东将其著作命名为“经济矛盾的体系,或贫困的哲学”的原因,即他要从哲学层面探讨贫困问题及其诊治办法。蒲鲁东进一步指出,他所叙述的不是与时间次序相一致的历史,而是符合观念顺序的历史。具体而言,上述经济范畴作为超验的观念的产物,都是永恒的和进化的、简单的且复杂的、箴言式的与从属的。与平等和自由等观念一样,价值、竞争、垄断、税收、交换、分工、机器、关税、地租和遗产等在经济学词汇中出现的一切范畴及它们的反题、合题,在理性上都是同时产生的。当这些经济范畴“映射”到社会现实的时候,它们表现为伴随无数难以预料的事件和长期动乱而极不稳定的社会制度的系列。由此可见,只有用“系列”方法重新组合上述经济范畴,表明它们彼此的生成次序、起源、过程和结果,才能形成一种可被理解的科学。由于上述经济范畴在逻辑上是同时出现和互相影响的、在现实中表现为各种混乱的状态,所以已有的政治经济学难以将它们系统整合起来。通过重新梳理各种经济范畴的逻辑形式和现实样态,蒲鲁东欣喜地自认为已经把握了经济理论的所谓逻辑顺序和理性序列,只要采取“系列”这种现实与观念并行的方法,就可以同时避免唯物论和观念论各自的片面性——前者仅从经验事实出发,后者则把观念当作一切立论的起点。在蒲鲁东看来,人类的现实就是其观念的化身,观念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所以,研究社会经济的规律就是创立有关理性规律的理论,就是创立哲学。”(注: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余叔通、王雪华译,167页。)

此外,这里还需澄清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蒲鲁东为什么认为经济进化的系列与社会的历史进程毫无干系?承接《什么是所有权》中解决所有权问题、在正义原则基础上真正实现人类自由的思路,蒲鲁东不相信客观事实对于根本上解决社会问题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因为存在即合理、贫困问题的现存性恰恰表明社会和历史本身已经无法解决它。当蒲鲁东立足于抽象法权、呼吁重新确立正义和平等原则、主张寻求支配人类社会的规律时,他所能构建的只有与观念相符合的系统组合的经济范畴体系。至于这个体系与人类社会历史的进程和现实的经济关系是否相符合,就显得无关紧要了。蒲鲁东始终认为他所处时代的一切现实的经济关系都建立在所有权基础上,而所有权又是不能存在的,因此,将经济范畴看作是社会现实的反映亦毫无意义。

(三)实现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的合题

蒲鲁东在《贫困的哲学》的“前言”部分在讨论上帝存在的假设时,便说明其目的在于使以科学名义进行的国内改革合法化。他认为,不论将上帝或普遍理性看作社会的外在力量或内在力量,还是看作推动文明发展的本能或某种绝对的必然性,得出的结论总是指向这一点,即普遍理性决定社会的能动性活动。既然社会发展源自理性,而理性判断以既有经验为依据,那么作为对既有经验作总结的科学就有权参与到社会治理和改革中。蒲鲁东指出,在他所处的时代有两种互相对立且都自认是科学的理论: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前者承认资产阶级社会中一切既有事实的合理性,后者则对社会的未来变革充满自信;前者指责后者不过是乌托邦幻想,后者则声称贫困和不平等现象要由前者来负责……两者之间的格格不入和相互敌视的程度并不亚于政治与宗教。蒲鲁东以组织劳动和有息贷款为例说明上述二者皆非科学理论,都存在着致命缺陷:政治经济学只是关于所有权的法典或惯例集成,它只能提供经济学的基本概念;共产主义除了不断地批判和嘲讽社会之外,毫无切合实际的主张。在蒲鲁东看来,自然界和意识形态的对立皆可通过一种复杂的公式来解决,从而使对立物互相吸收和彼此协调。因此,解决政治经济学和社会主义之间对立的正确方式不是简单地否定或肯定它们,而是认清它们各自的进步性和局限性,去弊存利地将它们协调起来。

完成上述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弄清楚社会科学的真正内涵。蒲鲁东分析说,科学是关于现存事物的系统知识和理论,将这一定义运用到“社会”概念上即可得出社会科学的定义,即关于整个社会的不断变迁情况的理论和系统的知识。社会科学不是探究社会的过去形态或者未来发展趋向,而是探讨它的整个存在过程。这门科学的研究对象不仅包括某一特定时期的社会秩序,而且包括社会存在的一切原则。这些原则将不同时期的所有社会秩序按照一定的进化次序集中起来,以便从中找出整个社会的系列关系和统一性。明确社会科学的内涵之后,再来审视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就能发现它们各自的“好的方面”:前者尽管有着将既成事实当作必然性和反对任何改革实验的错误,但它仍指明了社会复杂机体的重要组成部分,仍可被视为社会科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后者也有值得吸收的部分,它揭示了社会中贫困加重和财富增长并行的现实,指明了社会未来发展的方向。

蒲鲁东始终认为,实现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的合题这一目标必须要与哲学相结合,运用形而上学方法探索社会发展的永恒规律,“重新研究事实,研究经济惯例,找出它们的精神所在,阐明它们的哲理”(注: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余叔通、王雪华译,124页。),否则就会因未能获得有关社会进程的知识而无法从事任何社会改革。为了说明这一点,蒲鲁东打了一个形象的比喻:政治经济学是一个到处堆满建筑社会这座大厦的材料的空地,工人们满怀热情地准备干活,作为建筑师的经济学家却已消失得无影无踪,连建筑图纸都没有留下。这样,建筑社会大厦一事便无人问津,人们纷纷涌向工地,将所有的建筑材料平分,本可建成华丽庙宇的这些材料最终被修成茅棚草舍。解决上述问题的根本出路就在于找出建筑大厦的图样,把人们据为己有的材料重新集中起来进行建设。正如蒲鲁东在“社会经济学”这一章中总结的:“政治经济学不论是以它的理论教条或者实际事业,都无法为它辩护;而社会主义呢?它的全部价值在于证实了这个事实。结果,我们不得不重新考察一番政治经济学,因为毕竟只有政治经济学才包含着某些社会科学的材料,至少是部分地包含着这种材料;与此同时,我们也要考察一下它的理论是否还隐藏着某些虽然错误,但是经过纠正便可以使事实与权利协调起来,可以揭示出人类的组织规律,从而使秩序二字恢复它应有的积极意义。”(注:蒲鲁东:《贫困的哲学》(上),余叔通、王雪华译,72页。)

综上所述,我们不难对蒲鲁东“系列”方法在社会经济学中的运用作如下总结:(1)普遍理性对人类社会起决定性作用。(2)经济范畴是普遍理性的工具及在人类社会的具体呈现。(3)每个经济范畴都对应特定的社会形态(阶段)。(4)社会形态的更替通过经济范畴所固有的矛盾的运动来完成。(5)既然人类社会的前提和历史的出发点是普遍理性,那么“要叙述的不是那种与时间次序相一致的历史,而是与观念顺序相一致的历史(selon la succession des idées)”(注:同上书,177页。译文有改动。)。理解了上述(1)—(5)点,就等同于找到了经济理论的逻辑顺序和理性序列的方法,就能实现政治经济学的科学体系化。(6)寻求政治经济学与社会主义的合题以完成社会经济学的建构,解决价值的构成问题,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

上述方法显然是对德国观念论与黑格尔辩证法的一种简单模仿,它远未达到黑格尔辩证法透视社会的深度。蒲鲁东本人甚至没有意识到他已成为观念论的政治经济学的最新体现者(注:参见马克思:《关于〈哲学的贫困〉》,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中文2版,第25卷,426页。),尽管他自认为克服了观念论忽视经验事实的弱点。众所周知,始于康德“先验观念论”的德国观念论,摒弃了18世纪末启蒙哲学的理性批判原则,重新赋予理性以批判和解释人类世界的能力。他们强调精神是人类世界的关键,人类先是通过感知去评判世界,然后通过一套概念框架去整合上述感性认识,使之上升到知性和理性认识的层面。质言之,外部世界的实在性恰是以观念的形式向人类呈现的,它只有通过观念的运作才能被把握。在上述前提下,德国观念论者就知识、自我意识、自由、社会、历史和上帝等主题在不同时期及其语境下进行了充分的探讨,形成了一套内在逻辑清晰的理论体系。蒲鲁东虽然接受了德国观念论的上述理论前提,但他只是将普遍理性这一哲学范畴当作前提而已,其构建的系列毫无逻辑性与现实性可言,诸如:普遍理性如何“生成”经济范畴?不同的经济范畴缘何能成为观念演进的社会形态的特征?“与观念顺序相一致的历史”有何存在依据?……蒲鲁东对这些问题的回答都是含糊不清的,“一种观念生成另一种观念”在他看来是一个不言自明的真理。同样,蒲鲁东将黑格尔辩证法也简单解释为善恶辩证法。显然,他的方法是极为拙劣的,我们要坚决反对这一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