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技发展与政策(1978~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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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中国科技体制改革的认识深化

上述科技体制改革的实践与探索、成效与教训,不断加深着人们对改革的认识。正在进行的改革本质上是在公有制基础上社会制度的一种自我完善,虽然从某种意义上讲它是一场革命,但又区别于类似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这样性质的革命,这种自我完善性质决定了改革是一个渐变的过程,需要相当长时间的积累。改革又是一项大的社会系统工程,面对的是历史和社会发展中长期积累的问题,这决定了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

1978~1998年既是改革不断深化的20年,也是改革成熟的20年。科技界从科技要为经济振兴服务的意识出发,经历了自我发展、自我治病的封闭改革阶段,逐步扩展了改革的视野,认识了科技体制改革要为推动国民经济发展走上依靠科技进步轨道服务的历史责任。科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只有当整个国民经济走上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时,才有可能发挥第一生产力的作用。

改革的历程证明,在原有体制造成的科技、经济各自相对封闭的系统存在的现实中,单纯“就科技论科技”只能使改革之路越走越窄。只有跳出原有的科技系统,站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度来探求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探索建立新体制时,改革之路才是宽广的。这一认识为后来形成“以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为目标深化科技改革”的思路奠定了基础。

改革的历程还表明,“走一步看一步,摸石头过河”的单项、单方面突进战略只适宜改革初始阶段,随着改革的深入,协调、配套问题日益成为决定改革成效的关键。这里有两层含义:其一,科技要和政治、经济、教育、财政、税收等方面改革相互协调,改革内容、措施相互配套;其二,在科技改革中,在重大政策措施出台时,也必须做到前后呼应,保持改革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在实施时要考虑配套推进。要实现改革的协调、配套,就必须对改革进行总体规划。由于中国的改革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人们对改革的再认识也将不断进行,因此要求制定“一揽子”的总体配套改革规划也是不现实的。但是,改革有阶段性。在每一个阶段中以一定的改革内容和目标为重点,配套改革,经过努力是可以做到的。

改革实践还表明,宏观管理改革的滞后,将阻碍整个改革的进程。在原体制中,过多过细而又高度集中的宏观管理扼制了微观生产组织和研究与开发组织以及社会成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的发挥。通过改革,这种状况有所改变,但部门利益的严重存在,导致了行政改组过程中部门扩张倾向,从而使宏观管理改革难以跟上微观改革实践的步伐。在以往的改革中,一方面往往由于宏观管理部门缺乏有效的协调,导致配套改革措施难以实行;另一方面,宏观管理部门不摆脱对微观层面的直接管理,也势必难以集中精力去建立宏观调控规范。因此,要想在放活微观的同时加强宏观调控,就必须加强以转变政府职能、消除部门利益为主的宏观管理改革。

原有体制在改革中会表现出强大的惯性,而改革不可能一步到位,这就使得新体制必须在传统体制的存在下,逐步构筑。因此,如何克服传统体制的强大惯性,巩固改革已取得的成果,将是不断进一步深化改革过程中的关键问题;如何协调宏观利益与微观利益,逐步强化工业、农业以及其他方面追求技术进步的压力、动力与活力,使宏观层面对创新发展的紧迫感变为微观生产组织的内在需求、社会发展的普遍需求,是深化科技体制改革面对的现实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