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征讨”费尔巴哈
无疑,布鲁诺·鲍威尔的解答遇到的最强有力的挑战就是费尔巴哈了。
不同的唯心主义者在对待唯物主义时可能采取同一路数。布鲁诺·鲍威尔对费尔巴哈的批判如果有什么新东西,也只不过是把施蒂纳对费尔巴哈和他的责难照搬到自己对费尔巴哈的责难当中。例如,他在文章中所陈述的“人的本质是一般本质和某种圣物”,“人是人的上帝”,人类是“绝对的东西”,还指责费尔巴哈把完整的人肢解为“本质的我和非本质的我”[1],并且说必须进行反对“上帝的宾词”的斗争,等等,都受到了施蒂纳的启发。而在同费尔巴哈争论“自私的爱”和“无私的爱”时,布鲁诺·鲍威尔则几乎逐字逐句地抄袭了施蒂纳《唯一者及其所有物》一书中的整整三页之多,他表述的诸如“每一个人都是他自己的创造物”“真理是怪影”等都是在模仿施蒂纳;不同之处在于,布鲁诺·鲍威尔只是把施蒂纳使用的“创造物”一词说成是“制品”。
马克思、恩格斯列举了布鲁诺·鲍威尔的六段论述说明他并不能够说服费尔巴哈。
例一,费尔巴哈在《未来哲学原理》中曾指出:“思辨哲学是真实的、彻底的、合理的神学。”[2]而布鲁诺·鲍威尔在《维干德季刊》第3期的文章中竟也说:“哲学总不外是还原为自己的最一般的形式、最合理的表达方式的神学。”[3]用来反对费尔巴哈的这段话明显是与费尔巴哈的表述相关联的,据此怎么能驳倒对方呢?
例二,布鲁诺·鲍威尔在文章中还指责费尔巴哈哲学“总是致力于个人的绝对依赖性,并且真的实现了这种依赖性,这是因为哲学(指费尔巴哈哲学——引者)要求并力争做到使单一生活消融于普遍生活,偶性消融于实体,人消融于绝对精神之中”[4]。其实,同黑格尔哲学“结成联盟”、归属于黑格尔哲学派别、禁止精神同世俗神学交往的布鲁诺·鲍威尔哲学,不也是要求人们消融于一种“偶性”的观念,即消融于作为“实体”的自我意识的观念之中吗?尽管现实中的人实际上无法在自己的行动中体现纯粹的观念、精神和自我意识,但布鲁诺·鲍威尔不是反复要求“力争做到”这一点吗?这样说来,布鲁诺·鲍威尔自己的哲学意旨竟与批评者的哲学目的相一致,凭什么指责对方呢?
例三,布鲁诺·鲍威尔在文章中还指出:“费尔巴哈从个人、从基督教的失去人性的人中,所造成的不是人,不是真正的现实的有人称的人,而是不成人的人,是奴隶。”“在费尔巴哈看来,个人应隶属于类,应为它服务。费尔巴哈所说的类就是黑格尔的绝对,它同样是在任何地方都不存在的。”[5]的确,从个人出发,从由于在世俗宗教——基督教中生活而失却其他精神信仰的人的现实生活出发,去观照人、理解人、把握人,这是费尔巴哈的人学研究路径,但在布鲁诺·鲍威尔看来,这一路径把思考世界的出发点与归宿“颠倒”了,实际上应该从“真正的人”出发,即从自我、精神、观念出发,去看待实际生活着的人、世俗世界包括过着宗教生活的人,然后才能衡量和判定其怎样丧失和远离人性、丧失和远离的程度以及回归人性的可能性和途径等。所以,他认为,按照费尔巴哈的思路把握到的人恰恰不是“真正的现实的有人称的人”,而是丧失精神本质的人,即“不成人的人,是奴隶”;由这种对人的理解而概括出的人性,概括出的为个性所隶属的“类”的特征,同黑格尔的绝对观念一样,在任何精神世界的任何地方都是不存在的。
我们看到,在这里,正如在所有其他地方一样,布鲁诺·鲍威尔也是使个人的现实关系依赖于对这些关系的哲学解释,从而一味提升精神的地位和作用。但是,关于19世纪上半叶何以会出现黑格尔的“绝对观念”学说和费尔巴哈的“类”哲学,它们同“现存世界”有着怎样的关联、对应、疏离和错位等复杂关系,他却没有深刻而到位的理解和解释,用马克思的话说是“一无所知”,这怎么能超越作为近代德国思想发展一个阶段,进而构成德国社会发展一个部分或环节的黑格尔-费尔巴哈哲学呢?
例四,费尔巴哈人性学说、类哲学的归旨其实是一种体现“爱”的本质的“宗教”,他把构成他心目中的上帝的三位一体的理性、爱和意志看成是某种“在个人之中并统治着个人”的东西。在布鲁诺·鲍威尔看来,这种“异端邪说”简直是“极其丑恶”的,因为他低估了精神力量恒久的作用和影响;仿佛在现实生活的某些时刻,人的天赋、爱好、要求在遭到环境妨碍而得不到满足时,支撑这些天赋、爱好、要求的精神竟不能确认自己是一种“在个人之中并统治着个人”的力量似的,根本失却了其应有的作用和影响。
其实,这里真正荒谬的是布鲁诺·鲍威尔这种思考问题的方式。马克思、恩格斯举例说,当布鲁诺·鲍威尔感到饥饿而又没有办法来防止这种饥饿感的时候,他的那种试图摆脱饥饿的精神将毫无助益,这时为他所鄙视的“实体”——胃会成为“在他之中并统治着他”的力量。费尔巴哈说出了这一事实,这是他的学说符合现实、常识之处;他的错误在于他最终以唯心主义的方式使“实体”范畴独立化、观念化、固定化了,而没有把它看作是历史发展的一定的、暂时的阶段性产物,具有不同的表现形态和方式。这表明,布鲁诺·鲍威尔实际上不能洞悉费尔巴哈学说的这种原委、曲折和矛盾,又凭什么征服它呢?
例五,布鲁诺·鲍威尔在文章中是这样评价费尔巴哈的宗教思想的,说他“是个奴才,他的奴性使他不能完成人的事业,认识宗教的本质……他认识不了宗教的本质,因为他不知道那座可以通向宗教的源头的桥梁”[6]。指出费尔巴哈“认识不了宗教的本质”意味着布鲁诺·鲍威尔相信宗教有自己的“本质”,这表明他对作为社会意识形式的宗教产生、变迁及其发挥影响的社会根源并没有透彻而深邃的思考,而只为芜杂的社会现象所蒙蔽,不是透过现象、超出现象范围去寻找其本质,而是只在现象中寻找本质,结果是把现象当成了本质。较之于把宗教看成一种社会现象,以“宗教异化观”寻求对宗教进行解释的费尔巴哈哲学,布鲁诺·鲍威尔的宗教观无疑是很肤浅的,怎么反过来指责人家不了解宗教的本质呢?
例六,在论及“真理”时布鲁诺·鲍威尔指出:“假如没有真理,假如真理不过是一直为人所惧怕的怪影,那么费尔巴哈如何能够存在呢?”[7]真理不远人,不是与人无关的东西,不是一直为人所惧怕的怪影;但是,严格说来,这里的真理既不是认识论意义上关于世界、社会结构和规律的反映,也不是价值论意义上关于现实的人的真实境况和价值旨趣的表达,而是产生、规约、引导人的观念、精神、信仰等。布鲁诺·鲍威尔的另一说法是:“真理,无论在什么地方都不会作为现成的客体而自然地出现,它只有在个性的发展中才能展现自己并上升到统一。”[8]这里布鲁诺·鲍威尔看到了观念、精神、信仰等在人生活中的意义和价值,这是他的思想的可取之处;但他一再夸大这种意义和价值,甚至把其看成唯一的意义和价值,这就很荒谬了。实际上,费尔巴哈靠什么存在?人靠什么存在?诚然有观念的引导、精神的规约和信仰的支撑,但更主要的恐怕还是社会、家庭、阶层等时代因素和历史缘由使然,而且它们混杂在一起共同发挥作用,在这种情况下,独独把观念、精神、信仰等凸现出来视为“真理”性存在,对于人性的把握到底是更深刻、客观了,还是更肤浅、偏颇了?
注释
[1]马克思指出,在对事物肢解、分裂方面布鲁诺·鲍威尔一点不比费尔巴哈逊色,他也经常把同一事物区分为现象的方面和抽象的方面,同时认为抽象的东西就是符合于本质的东西,特别是他在把德国社会成员区分为“批判者和群众”进而使双方对立时,把这种肢解、分裂“想像得比费尔巴哈还要可怕得多”(马克思,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0:95)。
[2]费尔巴哈.未来哲学原理//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123.
[3]Bruno Bauer. Charakteristik Ludwig Feuerbachs. Wigand’s Vierteljahrsschrift, 1845(3).
[4]同③.
[5]Bruno Bauer. Charakteristik Ludwig Feuerbachs. Wigand’s Vierteljahrsschrift, 1845(3).
[6]Bruno Bauer. Charakteristik Ludwig Feuerbachs. Wigand’s Vierteljahrsschrift, 1845(3).
[7]同①.
[8]Bruno Bauer. Charakteristik Ludwig Feuerbachs. Wigand’s Vierteljahrsschrift, 18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