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法治思维视野下的司法理念
陈长均[1]
摘 要 司法者以实现公平正义为己任,体现法治思维的司法理念不可或缺。为契合法治思维,司法者至少应具备恪守专业忠诚、摒弃法条思维、践行宽容原则、秉持向善理念等司法理念。教条的专业忠诚不是真正的专业忠诚,机械的法条思维不是法治思维;法治思维并非排斥司法者的宽容和善念。
关键词 法治思维 专业忠诚 法条思维 宽容原则 向善理念
“公平正义是人类社会所追求的永恒价值,也是社会共同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更是一个社会赖以为存的重要原则。”[2]实现公平正义这一首要社会价值,需要包括司法者在内的所有人共同努力。司法者以实现公平正义为己任,高尚的司法理念须臾不可阙如。本文试图从法治思维向度对司法理念展开简要阐述与探讨,谈些个人的粗浅认识,以期有利于契合法治思维之司法理念的构建。笔者认为,为契合法治思维,司法者至少应具备恪守专业忠诚、摒弃法条思维、践行宽容原则、秉持向善理念等司法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