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中国先秦人性论特质的继续思考
系统的人性论体系是伴随着春秋时期各家学派的形成而构建起来的。各学派间百家争鸣,于人性问题上亦彼此抵牾。然而深入分析我们会发现,各家争论的焦点在很多情形下都是由于概念的不对称造成的,彼此在使用核心概念的时候其含义却是不一样的。如各家学派几乎都曾使用过的“气”、“性”、“情”、“理”、“伪”、“命”、“类”、“欲”、“心”等概念,各家几乎分别赋予了不同的内容,所以说在概念没有统一的前提下进行的争论往往就是一场各说各话的“误会”。而综观各家之人性学说,看似矛盾,实际在很多问题上都是一致的。
我先贤论人性,大抵与西方古希腊古罗马哲学家们的思路是一致的,同样是首先把人的本性一分为二,一是受命于天的部分,一是受命于人的部分,或者说一是先天生而有之的部分,一是后天习而有之的部分。关于西方早期哲学家们的论述,前文已详,而我先贤亦是如此。性者,《说文》解释为“人之阳气性善者也”,《中庸》称“天命之谓性”,性乃是赋命自然,《孝经》称“性者,生之质也”,所以一般指的是生而有之的先天部分。但先秦思想家在使用上又是多元的,其含义要具体分析,这一点在早期经典中就有所体现。如《尚书》曰:“惟皇上帝,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克绥厥猷惟后”[121],此指天降中正之理(也就是善)于人心,而“天既与善于民,君当顺之,故下传云,顺人有常之性,则是为君之道”[122]。此处所言善性是受之于天的,所以是先天之性。而《太甲上》曰:“兹乃不义,习与性成”[123],此伊尹之言,意指常为不义之行,就会养成恶性,故《正义》言:伊尹以王未变,乃告於朝廷群臣曰:“此嗣王所行,乃是不义之事。习行此事,乃与性成。”言为之不已,将以不义为性也[124]。《召诰》曰:“王先服殷御事,比介于我有周御事,节性,惟日其迈”[125]。《正义》曰:召公既述周公所言,又自陈己意,戒王今为政,先服治殷家御事之臣,使之比近於我有周治事之臣,令新旧和协,政乃可一。和比殷周之臣,时节其性命,令不失其中,则王之道化惟日其行矣[126]。如徐复观所言,《召浩》是周公诫勉成王之词,所以要他“节性”,节性即同于节欲[127],亦应为先天知性。《诗》云:“岂弟君子,俾尔弥尔性,似先公酋矣”[128]。《正义》曰:“乐易之君子来在位,乃使女终女之性命,无困病之忧,嗣先君之功而终成之”[129],把性解释为生命。而徐复观不以为然,他认为应解释为欲望,该句意为:“你游玩得很痛快了,休息得很舒服了;乐易的王呀,使你满足了你的欲望吧!这是继承了先王的成就呵”[130]。再如《易》,其中对于性的阐发就更具哲学意味。《彖》曰: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云行雨施,品物流形,大明终始,六位时成,时乘六龙,以御天。乾道变化,各正性命。保合大和,乃利贞。首出庶物,万国咸宁[131]。这里实际上又提出了一个概念,即“命”,这个概念在《易》中多有出现,如:昔者圣人之作《易》也,幽赞于神明而生蓍,参天两地而倚数,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发挥于刚柔而生爻,和顺于道德而理于义,穷理尽性,以至于命[132]。《易》注者亦有“《大有》,包容之象也。故遏恶扬善,成物之性,顺天休命,顺物之命”[133]。那性和命是什么关系呢?按《说文》、《玉篇》等的解释,命的本意就是“使也”、“敎令也”,为使动的意思,而之所以会引申出今天生命的含义,关键是引入了“天”或者说“天道”因素。《乾卦》曰:“各正性命”,《疏》曰:“命者,人所禀受”,《说卦》曰:“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注》曰:“命者,生之极”。而《左传》曰:“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134]。“人所禀受”就很清楚了,也即天道所赋予人的生命,此处是生命并非生物体意义上的生命,而是精神意义上的。关于这个问题,钱穆先生解释的更为透彻,他在《湖上闲思录》中谈到:人心是个别的,因而也是各偏的,不完全而有生灭的,相对而有限的。但人心亦有其共通的部分。这些共通部分,既不是个别的,又不是各偏的,而是完全惟一的,无起灭而绝对永存的。儒家之所谓性,即指此言[135]。他继而谈到:此至善之性,究竟也是我心内较高较深的部分,虽在我心之内,而贯通于心与心之间,则又若超越于我心之外,因此我心有限,而我心之性则无限。一个超越我外而无限的性,较之只为我有而有限的心,自然也不免有一种降临与高压之感。此一种感觉,在儒家则谓之命。儒家最要工夫一面在知性,一面则在知命。性与命虽是一个东西,而不妨有两种感觉。一是感其在我之内,为我所有,一是感其在我之外,不尽为我所有[136]。所以,命就可以理解为“天命”、“天理”、“天道”,故《中庸》曰:“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而《孟子》曰:“尽心知性,尽性知天”。天赋与的命又成为性地本源,郭店楚简曰:“眚(性)自命出,命自天降”。所以,我们也可以理解成命是人与生俱来的一般性,而性则是个体的特殊性。
[1]【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译者序,第4-5页。
[2]【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9页。
[3]【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15页。
[4]马栩泉:《核能开发与应用》,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169页。
[5]杨建邺:《科学的双人器:诺贝尔奖和蘑菇云》,商务印书馆2008年版,第269页。
[6]马栩泉:《核能开发与应用》,化学工业出版社2005年版,第171-172页。
[7]【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6-17页。
[8]【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7页。
[9]【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7页。
[10]【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1页。
[11]【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3页。
[12]【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28页。
[13]参见【美】彼得·贝格尔:《神圣的帷幕:宗教社会学理论之要素》,高师宁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译者序第11页。
[14]【英】霍布斯:《利维坦》,黎思复、黎廷弼译,商务印书馆1985年版,第226页。
[15]【英】洛克:《政府论》下篇,叶启芳、瞿菊农译,商务印书馆1964年版,第16页。
[16]【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156页。
[17]【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69页。
[18]【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1页。
[19]【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3页。
[20]【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年版,第109页。
[21]转引自马克昌主编:《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略》,中国检察出版社1996年版,第86页。
[22]【德】费尔巴哈:《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中国方正出版社2010年版,第31页。
[23]Paul Johann Anselm von Feuerbach, Revision der Grundsätze und Grundbegriffe des positiven peinlichen Rechts.1, Scientia Verlag, 1966: p147.
[24]【德】康德:《法的形而上学原理》,沈叔平译,商务印书馆1991年版,第164页。
[25]【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6页。
[26]【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18页。
[27]【德】黑格尔:《法哲学原理》,范扬、张企泰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21页。
[28]【意】贝卡里亚:《论犯罪与刑罚》,黄风译,中国法制出版社2002年版,第78页。
[29]【英】边沁:《立法理论——刑法典原理》,孙力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页。
[30]【意】加罗法洛:《犯罪学》,耿伟、王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62-65页。
[31]【意】加罗法洛:《犯罪学》,耿伟、王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20页。
[32]【意】加罗法洛:《犯罪学》,耿伟、王新译,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6年版,第65页。
[33]【意】菲利:《实证派犯罪学》,郭建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34]【意】菲利:《实证派犯罪学》,郭建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24页。
[35]【意】菲利:《实证派犯罪学》,郭建安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第9页。
[36]参见【德】李斯特:《德国刑法教科书》,徐久生译,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第167-168页。
[37]【日】福田平、大冢仁主编:《日本刑法总论讲义》,李乔、文石、周世铮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38页。
[38]【日】木村龟二主编:《刑法学词典》,顾肖荣、郑树周等校译,上海翻译出版公司1991年版,第98页。
[39]【瑞士】让·皮亚杰:《人文科学认识论》,郑文彬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2页。
[40]【瑞士】让·皮亚杰:《人文科学认识论》,郑文彬译,中央编译出版社1999年版,第6-7页。
[41]陈真:“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的客观性”,载《学术月刊》2008年第12期。
[42]道德相对主义认为,不同群体和不同个体的道德价值和道德观是不同的,是各种各样的,而不是绝对统一的,因为不同群体和不同个体的一切信仰所赖以存在的动力基础是存在差别的。因此,这个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对和错,也不存在客观的是非标准,道德只不过是人们所具有的一种道德信仰能力,除此之外,什么也不是。道德相对主义似乎可以对道德的多样性给予更好的解释,但其所面临的困境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如果道德仅仅是人们之间的约定或共识,那么,一个社会或一种文化的道德观念就不可能出错,因为,决定一个社会或文化的道德观念的是该社会或文化的人们之间的共识,由于我们并无其他手段决定这种共识是否正确,一旦达成共识,这种共识就成为了该社会必须奉行的道德观念。因此,一个社会或文化的道德观念不可能出错。但是,一个社会或文化的道德观念是有可能出错的;其次,道德相对主义认为对于一个行为的道德判断正确与否总是相对于某一个道德框架而言的,我们并无客观的依据对不同的道德框架进行评判,这就必然导致不同社会,不同文化之间的道德争议和道德批评变得不可能。按照道德相对主义,不同文化对同一行为的道德判断看似彼此冲突,实际上并不冲突,甚至不同文化之间的道德分歧逻辑上都是不可能的;再次,道德相对主义无法解释道德的进步。这不仅仅是因为道德相对主义不得不认为文化或社会的道德共识不可能犯错,不仅仅是因为它否认不同道德框架之间的道德批评的可能性,也不仅仅是因为它否认有评价道德的客观基础,还因为,按照道德相对主义,一种文化或一个社会内部的人,如果想要改变所处文化或社会的现有的道德观点,改变现有的道德秩序,想要进行某种道德的改革,按照他所在的文化或社会的标准,他的行为在道德上总是错误的。总之,尽管道德相对主义在历史上曾起到过解放思想的作用,但由于它将道德仅仅归于人们主观的看法,因而难以克服上面提到的理论上和实践中的困难。(参见陈真:“道德相对主义与道德的客观性”,载《学术月刊》2008年第12期。)
[43]【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1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84页。
[44]【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1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88页。
[45]【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1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7页。
[46]汪子嵩等:《希腊哲学史》(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435页。
[47]北京大学哲学系编译:《古希腊罗马哲学》,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66页。
[48]【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3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81页。
[49]【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3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85页。
[50]【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3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87页。
[51]【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2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25页。
[52]【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3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22-325页。
[53]【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2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94页。
[54]【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2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24页。
[55]【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2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425页。
[56]【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2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68页。
[57]【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2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06页。
[58]【古希腊】柏拉图:《柏拉图全集》(第2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501页。
[59]郭长刚:“柏拉图社会政治学说的人性基础”,载《齐鲁学刊》1996年第4期。
[60]【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页。
[6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6页。
[62]沈顺福:“论亚里士多德的善”,载《伦理学研究》2005年第5期。
[63]【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4页。
[64]【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6页。
[65]【美】弗兰克·梯利:《伦理学导论》,何意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22页。
[66]【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36页。
[67]【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大伦理学》,载徐开来译、苗力田主编:《亚里士多德全集》(第8卷),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242页。
[68]【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167-168页。
[69]【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周辅成序。
[70]【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译者序。
[71]【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形而上学》,吴寿彭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1页。
[72]【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尼各马可伦理学》,廖申白译,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第42页。
[73]Cicero. Tusculan Disputation. Trans.King, J.E.Cambride 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96: v.4.10-11.
[74]【古罗马】西塞罗:《法律篇》(第1卷),苏力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79页。
[75]【古罗马】西塞罗:《法律篇》(第1卷),苏力译,商务印书馆2004年版,第160-161页。
[76]See:Cicero.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Volume XXI, On Duties, 1.9.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p51.
[77]【古罗马】西塞罗:《论老年 论友谊 论责任》,徐奕春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版,第22页。
[78]Cicero.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Volume XXI,On Duties, 1.9.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7:p97.
[79]Cicero.The Loeb Classical Library, Volume XXI, On Duties, 1.9.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97:p303.
[80]【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68页。
[81]【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5页。
[82]【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6页。
[83]【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18页。
[84]【古罗马】奥古斯丁:《忏悔录》,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63年版,第130页。
[85]【古罗马】奥古斯丁:《奥古斯丁选集》,汤清、杨懋春、汤毅仁译,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年版,第308页。
[86]参见周海金:“恶是善的缺乏——论奥古斯丁的神正论”,载《基督教文化学刊》(2010年第23辑),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年版,第112-113页。
[87]参见【古罗马】奥古斯丁:《奥古斯丁选集》,汤清、杨懋春、汤毅仁译,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年版,第308页。
[88]参见【古罗马】奥古斯丁:《奥古斯丁选集》,汤清、杨懋春、汤毅仁译,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年版,第314-315页。
[89]【古罗马】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第12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503页。
[90]【古罗马】奥古斯丁:《上帝之城》(第22卷),王晓朝译,人民出版社2006年版,第1088页。
[91]【古罗马】奥古斯丁:《奥古斯丁选集》,汤清、杨懋春、汤毅仁译,宗教文化出版社2010年版,第211页。
[92]【意】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第2册),陈家华、周克勤译,(台南)碧岳学社2008年版,第53页。
[93]李亚农:《李亚农史论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78年版,第561页。
[94]张继军:“周初‘善’、‘恶’观念考”,载《求是学刊》2006年第6期。
[95]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卷),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3页。
[96]《论语·为政》
[97]《论语·八佾》
[98]参见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卷),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8页。
[99]《周易·系辞下》
[100]参见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卷),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8-19页。
[101]参见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卷),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0页。
[102]《尚书·尧典》
[103]《尚书·尧典》
[104]《尚书·舜典》
[105]《尚书·大禹谟》
[106]《尚书·皋陶谟》
[107]《尚书·伊训》
[108]《尚书·汤诰》
[109]《尚书·汤诰》
[110]《尚书·泰誓下》
[111]《尚书·多方》
[112]《尚书·多方》
[113]《尚书·酒诰》
[114]《尚书·康诰》
[115]《尚书·召诰》
[116]《诗经·大雅·文王》
[117]《诗经·大雅·皇矣》
[118](唐)孔颖达等:《毛诗正义》卷十六《皇矣》。
[119]参见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卷),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0页。
[120]参见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卷),上海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28页。
[121](唐)孔颖达等:《尚书·汤诰》
[122](唐)孔颖达等:《尚书正义》卷八《汤诰》。
[123]《尚书·太甲上》
[124](唐)孔颖达等:《尚书正义》卷八《太甲上》。
[125](唐)孔颖达等:《尚书·召诰》
[126](唐)孔颖达等:《尚书正义》卷十五《召诰》。
[127]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三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0页。
[128]《诗经·卷阿》
[129](唐)孔颖达等:《毛诗正义》卷十七《卷阿》。
[130]徐复观:《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李维武编:《徐复观文集》(第三卷),湖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23页。
[131](三国魏)王弼:《周易注》卷一《上经乾传》。
[132](晋)韩伯:《周易注》卷九《说卦》。
[133](三国魏)王弼:《周易注》卷二《上经需传》。
[134]《左传》成公十三年
[135]钱穆:《湖上闲思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99-100页。
[136]钱穆:《湖上闲思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00-10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