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学三维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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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道价值小议

新闻报道可以说是“知难行易”:相对来说,新闻的反映传递是比较容易的,主要难在知报道什么,即内容选择——对报道价值的判断和把握。

一、什么是报道价值

报道价值是报道对象对于新闻报道的有用性。它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包括新闻价值、宣传价值、政策法规的要求,目标受众的需求,传者的需要。

一般说来,有新闻价值就有报道价值。但报道价值往往是新闻价值与“新闻的价值”的结合。有些明星轶事虽然很能满足人们的好奇心,但并没有很大的报道价值,上不了严肃报纸的头版;有些迎合低级趣味、社会效应不良的新闻,或侵犯别人隐私权的新闻,就没有报道价值。

报道价值与宣传价值也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许多报道在很大程度上、甚至完全是因其宣传价值而有报道价值。当我们在新闻与报道之间划上等号或近似号的时候,我们也就很容易在新闻与宣传之间划上等号或近似号,即新闻≌报道≌宣传,则新闻≌宣传。与此相应,我们经常把宣传要求作为新闻报道的要求,按宣传价值选择新闻、编排版面或节目,甚至仅按领导人职务高低进行选择和编排。真理再往前一步就可能成为谬误。

另一方面,许多报道不一定有宣传价值,如天气预报。许多有宣传价值的内容又不一定适合于报道形式,如一些复杂深刻的思想观点。

政策法规的要求包括关于新闻传媒的、关于报道对象的、关于报道内容的政策法规。

同样一件事情、一个人物,在不同的时候、对不同的媒介,向不同的受众,会有不同的报道价值。

报道价值的大小取决于报道的效果,通俗的说就是在多大程度上值得报道。不同的传者有不同的需要,不同的效果追求,因而他们对同样的人和事,也会有不同的报道价值大小判断。

二、报道价值的把握

新闻价值的有无和大小因人而异,相对性很强,传者在选择和处理新闻时,应以谁为准呢?一般情况下以目标受众为准,然而,许多受众一时不能充分意识到有些信息的重要和有益,此时就不能放弃传者的判断,但仍要尽可能以受众感兴趣的方式进行处理。

传者的需要直接影响对报道价值的把握。传者包括媒介机构和媒介人、媒介的主办主管机构和领导者以及广告商、赞助商等。传者进行宣传、指导、教育、服务,乃至赢利的需要,广告商树立企业和产品形象、发布商品信息、影响消费者的观念和行为的需要,都会影响报道内容的选择,影响对报道价值的判断。有些地方的宣传部长在新闻报道中出现的频率很高,有些地方的领导很关注自己在卫星电视节目中的出现,因为那是上级领导也能看到。

在新闻传播高度发达、受众的选择余地十分广阔的今天,判断报道价值、选择报道内容时,必须把受众的需要,把新闻价值,放在十分重要的位置。即使是以宣传为主的报道,也要尽可能增强新闻性,否则会缺乏吸引力和影响力,甚至降低整个媒体的声誉。

人们关注新闻主要是为了了解客观世界的变动,新闻报道的内容,主要是新近发生、变动的事实。变动越大,有关信息就会越新鲜和令人感兴趣,也可能越有意义,从而越有报道价值。富有经验的记者很注意从变动中寻找、挖掘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