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生安全素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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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校园暴力

一、暴力和校园暴力的含义

暴力是一种激烈而强制性的力量,通常是指行为人故意使用暴力手段或以强暴方式相威胁,以特定或不特定的人或物为侵害对象,侵害他人的人身和公私财产,并且造成一定损害结果的行为。如杀人、伤害、抢劫、敲诈、强奸等暴力行为。暴力往往要依赖于身体、技术、设备、武器等。人与人之间暴力行为的伤害程度往往取决于暴力工具的使用。使用杀伤力大的工具进行暴力活动,其结果一定是危害极大,比如在校园里使用管制刀具实施的暴力活动。

暴力按不同分类方式可分为多种,如家庭暴力、校园暴力、网络暴力等。校园接触到的暴力通常有身体暴力、精神暴力也称冷暴力或软暴力、网络暴力、性暴力等。身体暴力是校园里最常见的,主要依靠武力解决矛盾冲突,比如单打独斗、群殴等。冷暴力的表现形式多为冷淡、轻视、放任、疏远和漠不关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伤害。网络暴力是一类在网上发表具有伤害性、侮辱性和煽动性的言论、图片、视频的行为现象,造成当事人名誉或精神损害。性暴力是指任何违反他人意愿的性接触。性暴力包括强奸、性碰击、乱伦、欺负性的接触、猥亵、调戏等行为举止。

校园暴力是发生在校园及其周边的各种刑事、治安案件,主要以杀人、伤害、抢劫、绑架、强奸等刑事犯罪活动为重点,包括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或打架斗殴、侮辱谩骂等行为。发生在学校校园内、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学校的教育活动中,由教师、学生或校外人员蓄意滥用语言、躯体力量、网络、器械等,针对师生的生理、心理、名誉、权利、财产等实施的达到某种程度的侵害行为都属于校园暴力。

校园暴力在校园周边发生,其地点常见于学校大门外、学校附近的网吧、饭店等。其施暴行为可能是没有预谋或策划,是突发的或偶发的,但性质有时更为严重,后果不堪设想。比如持管制刀具或器械的恶性伤害、群殴等。

二、校园暴力的施暴者和受害者特点

由于校园暴力是突发或偶发的,因此除绝大多数施暴者平时行为表现差以外,也存在个别平时行为表现正常甚至较好的学生因为一时冲动而发生暴力行为。绝大多数施暴者都有以下相同或相似的特点。

①易冲动,判断事物不客观,处理问题带情绪,易受情境影响。

②独立意识开始建立,爱出风头,喜欢逞强。

③从小到大日积月累的各种压力,得不到松弛调整,思想苦闷,易把压力转向他人和社会,实施攻击行为。

④有强烈的伙伴集团倾向,成为团伙暴力的根源。

⑤缺乏交往技能,难以和别人沟通,依靠暴力排解孤独、彷徨等情绪问题。

⑥家庭缺爱、溺爱或家庭暴力,依靠暴力获得认同感和归属感。

校园暴力的受害者通常是行为习惯表现为一般或较差,在反抗能力上不及施暴者,受害者往往无还手之力或是遭暴力突然袭击。还有相当一部分学生存在“受点皮肉之苦可消灾”的思想,助长了校园暴力行为的滋生蔓延。

三、校园暴力的特点

校园暴力呈现低龄化、群体化、速度快、故意性、感染性强、手段恶劣等特点。

(1)施暴年龄低龄化 年龄结构上集中在12~18岁之间,绝大多数都是未成年人,不乏小学生。

(2)施暴主体群体化 个体施暴者的行为发生率较低,多数情况是拉帮结派,以多欺少,属于集体作恶。根据有关部门调查,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约60%~70%,属于团伙犯罪。

(3)突发性强,速度快 由于在校学生易受外部环境的影响,情感易冲动,个体攻击性强,因琐事酿成激变,从产生暴力意念到付诸实施的过程极快形成,毫无先兆,也无目的,突发性极强,一言不合、一个眼神不对,都易产生暴力行为。应该说激情犯罪在校园犯罪中占有很大的比例。

(4)故意性 极端的自我意识左右着学生的世界观和人生观,使其缺乏社会责任感、自命不凡、狂妄自大、目空一切。凡是看不顺眼的就找茬、稍有反抗的就给颜色瞧瞧、谁要敢惹我我决不放过谁等心理状态在许多学生中存在,为突显这种自我,就故意去实施校园暴力。

(5)感染性极强 对于青少年学生而言,心理发育尚未成熟,认知水平低,缺乏辨别是非的能力,行为的效仿性和感染性极强。特别是对暴力色情电影、游戏里龙头大哥的效仿,感染着许许多多的学生。他们学江湖人物的言行举止,仿龙头大哥的暴力举措,一个赛一个,一群超一群。

(6)手段恶劣 施暴手段非人性化,情节极其恶劣,从肉体折磨到人格侮辱进行双重伤害。

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对10个省市的5864名学生的调查显示,近一半的学生在校园遭受过暴力伤害(见图3-1)。

图3-1 学生遭受暴力伤害的比例

(数据源于泽传媒2016年5月11日)

浙江大学的一份《青少年攻击性行为的社会心理研究》对15个省市中小学的抽样调查显示,遭受暴力伤害的学生占比为大多数,有近一半的学生有过暴力行为(见图3-2)。

图3-2 学生施暴和被施暴行为比例

(数据源于泽传媒2016年5月11日)

案例一

1.基本案情

2013年某日,在某职校学生食堂门口,以张某为首的该校一年级男生与以王某为首的该校二年级男生因琐事发生殴斗。在双方殴斗的混战中,张某将事先准备好的直柄尖刀从兜里掏出,并向王某身体疯狂地刺去,在王某左腹部脐上2厘米处、右腹部髂前上棘上14厘米处,左髂棘上11厘米肋缘处各刺一刀,致王某大失血,经抢救无效死亡。同时,另一被害人在聚众斗殴中右腰背部也被捅刺一刀,经鉴定损伤程度为重伤。聚众斗殴双方其他人均遭受不同程度的皮外轻伤。

2.本案结果

张某在组织、参与聚众斗殴过程中持刀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一人死亡、一人重伤。鉴于张某犯罪时未满18周岁,具有自首情节,案发后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谅解,应对其减轻处罚。最终,法院认定张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3.本案启示

本案为漠视生命带来的恶果。本来是同校不同年级的高中学生,应该好好学习,迎战高考,却因为琐事聚众斗殴,引发严重后果,给双方家庭带来严重伤害,在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给其他当事人带来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

案例二

1.基本案情

某中职学校二年级的李某、张某等六名男生相约周末到饭店聚餐。饭后大家都兴致勃勃余兴未消,便来到饭店附近的某歌厅唱歌。娱乐中,张某起身去卫生间,在走廊遇见曾有过节的本校学生丁某。丁某见张某迎面走来,故意用肩撞了一下张某,两人先是口角争吵,后厮打起来。其他同学听到厮打声跑了过来,之后双方发生混战。群殴中丁某四人中的社会闲散青年杜某拔出随身携带的匕首向张某刺去,张某胸部受伤,鲜血直流。歌厅老板拨打“110”电话报警,杜某趁乱逃走,张某被“120”救护车送医院急救,其他人均不同程度受皮外轻伤,被带到派出所立案调查处理。

2.本案结果

杜某年满18周岁,随身携带管制刀具,且对他人造成轻伤害,触犯了法律。杜某虽潜逃在外,但抓捕后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其他学生因年龄未满18周岁,且在群殴中未给他人造成严重后果,认错态度诚恳,双方家长又积极给予彼此经济赔偿,双方和解处理。但因在公共场所,扰乱公共秩序,参与学生均受到了治安处罚。

3.本案启示

在国家培养大工匠人才的大好形势下,作为中职学生,本应把全部精力用在学习上,但本案中的丁某、张某等人课余休息时间不是努力拓展自己的知识面,或参与积极向上的课余活动,做有意义的事情,而是在公共场所聚众滋事,扰乱公共秩序,迫使父母加重经济负担。同时本案也反映出丁某心胸狭隘,缺乏度量。同学或校友间理应和谐友善相处,但丁某却将平日同学间的摩擦记恨在心,伺机报复,发生暴力行为。另外,丁某等学生没有树立正确的交友观,择友不慎,结交社会闲散人员,导致了发生轻伤害的不良后果。

小常识 管制刀具

1.管制刀具的含义

管制刀具是指匕首、三棱刀、弹簧刀(跳刀)及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公安部关于管制刀具的认定标准为,凡符合下列标准之一的,可以认定为管制刀具:

①匕首。带有刀柄、刀格和血槽,刀尖角度小于60度的单刃、双刃或多刃尖刀(见图3-3)。

图3-3 匕首

②三棱刮刀。具有三个刀刃的机械加工用刀具(见图3-4)。

图3-4 三棱刮刀

③带有自锁装置的弹簧刀(跳刀)。刀身展开或弹出后,可被刀柄内的弹簧或卡锁固定自锁的折叠刀具(见图3-5)。

图3-5 弹簧刀

④其他相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刀尖角度小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15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见图3-6)。

图3-6 尖角小于60度、长150毫米的刀

⑤其他刀尖角度大于60度,刀身长度超过220毫米的各类单刃、双刃和多刃刀具(见图3-7)。

图3-7 尖角大于60度,长220毫米的刀

⑥其他刀具,如水果刀、工艺刀具等能够对人身造成伤害的刀具。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于非法携带管制刀具的人,即使其未造成任何后果,也要给予治安处罚。所谓携带,是指随身佩带、夹带或手中握持。所谓非法携带,是指违反有关法律规定而携带,即依法不能携带上述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公共交通工具而仍决意携带。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是指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学生携带管制刀具,如果屡教不改,就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所说的严重不良行为,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管制刀具的危害

在校园暴力事件中,很多是持刀伤人案。学生私藏或携带管制刀具,有的是为了防身,有的是为了攻击别人。不管私藏或携带管制刀具的原因是什么,都属于违法行为。校园暴力中使用器械如棍棒或管制刀具造成的血案很多,因此国家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其意义在于:一是维护社会治安,保障公共安全;二是保障刀具的正常生产、销售和使用;三是教育、挽救喜好舞刀持棒进行违法活动的青少年。

私藏或携带管制刀具危害严重。一是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尚未成熟,思想单纯,缺乏理智,意志薄弱,感情易冲动,自我控制能力弱。部分青少年学生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不守法,无所顾忌,胆大妄为,逞强霸道心理极强,有时为了一点小事,或经过他人稍加挑逗,就大动干戈,随身携带的管制刀具很可能成为实施犯罪的工具,造成对他人的严重伤害,甚至危及他人生命。二是携带或私藏管制刀具容易被他人或者用心险恶的人抢(偷)走,成为犯罪工具,危害公共安全。

因此携带管制刀具很容易对社会秩序和他人的人身安全构成威胁。青少年学生应该做一名明智的守法者,认清私藏或携带管制刀具的危害,保证自己及其他学生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