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经济与政策研究2018(上)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四、结论与建议

从上述“营改增”前后房地产企业与个人住房房产税税负测算结果可知,“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与个人住房所承担房产税税负发生了下降,主要是从租计征部分承担的房产税税负发生了下降。这是由于“营改增”后,企业或个人在收取房产租金中所承担的税费由营业税变为增值税,即从价内税变为价外税,从租计征的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发生变化,房产税的税费也发生变化。

“营改增”后房地产企业在缴纳房产税时应注意从租计征的计税依据发生变化,不应将增值税纳入计税依据中,而且还应该注意一般计税方式和简易计税方式下租金缴纳增值税的区别,准确地将应缴纳的增值税从租金中扣除,以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作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营改增”后个人住房在缴纳房产税时应注意,个人出租住房征收率以5%减按1.5%进行征收,所以在计算实行优惠税率的其他个人出租住房的租金房产税计税依据应为全部租金收入-[全部租金收入/(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