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试点蕴含着辩证唯物论和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
试点方法体现在毛泽东思想中。如前所述,早在1943年6月,毛泽东就认为何项工作都要采取一般和个别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的方法。即通过试点取得经验,然后利用试点经验去指导其他区域。邓小平同志指出,“体制改革要做到方法细密,步骤稳妥,就要先进行试点”(12)。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试点是重要改革任务,更是重要改革方法”(13)。美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在《变革中国》一书中认为,“以试点复制推广为内核的改革方法论是中国市场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关键秘钥”(14)。因此,试点不仅是一种具体的改革方式和手段,更是体现了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一种方法论。
1. 改革试点是对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辩证关系的正确运用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是相互依存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目的是从试点的实践中找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般经验和做法,以指导整个经济体制全面性的改革。这种从改革试点的实践中找出一般规律以指导面上工作的做法,体现了矛盾论中特殊性与普遍性的辩证关系。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是点与面的矛盾统一体,点中有面,面中有点,二者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是对立统一的。
就全国而言,试点就是一个点,是推动经济体制全面深化改革的一把“金钥匙”,是推动改革工作的“前哨站”和“侦察岗”,承担着示范、突破和带动的重大战略任务。就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内部而言,它就是一个面。经济体制改革往往涉及国民经济各部门,牵一发而动全身。这就要求有关部门在制定执行方针政策时,做好全盘考虑、统筹兼顾的文章。只有完善跨部门的统筹协调机制,协同推进配套政策措施,才能汇聚各方改革力量,各尽其责、合力攻坚,做好改革试点的工作。
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目的决定了试点选择标准必须遵循典型性、普遍性基本原则。因此,改革试点必须着眼大局,多探讨一些普遍性、深层次的问题,多总结一些全局性、政策性、指导性的模式、原则和做法,多创造出具有时代性、规律性的经验,为面上改革树立“活样板”。如果改革试点选择违背这个原则,就不可能从试点中总结出一般性的经验和规律,从而失去了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全局的价值和意义。
同时,根据毛泽东在《矛盾论》中提出的“一般寓于个别之中,通过个别表现出来”的基本观点,改革试点的普遍性不是孤立存在的,它存在于特殊之中,受到特殊性的限制。任何改革试点经验总是或多或少带有一定的特殊性,因此,在改革试点经验推广应用过程中,不能生搬硬套,必须把试点经验与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结合起来,才能真正解决本地区经济体制上存在的主要弊病。中国农村和城市改革探索实践就是遵循了这一原理。
我们通过改革初期实践,足以说明这个基本原理。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和实践经验,对经济管理体制和经营管理方法进行改革。随后,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主要内容的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启动。城乡改革充分调动了农民群众、企业及地方政府等基层工作者的积极性。在试点过程中,采用包产到户、包干到户、企业承包制、租赁制等不同经营方式,分阶段、分问题不断总结出由点及面的一般规律,把试点经验及时推广到面上去。
在农村改革方面。20世纪70年代末,安徽、四川和内蒙古等省份自主性进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等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探索,中央对之经过了默许现状、允许边远贫困地区试验,以及在全国范围推行等几个阶段的演变。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后,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成为农村改革的主要形式,农业的经营模式由集体经营为主变成以家庭经营为主。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赋予农民对土地生产、经营活动的自主权,将农民从单纯的劳动者变成既是生产者又是经营者,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激活了劳动、土地等生产要素的潜力,解决了农业劳动和经营激励问题。农村改革是典型的由点到面的改革,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起到了示范和引领作用。
在城市改革方面。以扩大企业自主权为主的试点拉开了序幕。1978年10月,四川开始选择了6家企业进行扩大企业自主权的试点,不久拓展到100家;国家汲取四川的实践经验,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区域选择企业进行扩权试点,随后要求各地方、各部门都选择一些企业进行试点,到1980年发展到6600户(15)。在试点过程中,企业主要围绕国家、企业与职工之间的责任、权利、利益关系,实施经济责任制改革,先后试行了厂长(经理)负责制、企业承包制、租赁制和股份制等形式,重点解决了职工劳动、企业及其经营者的激励问题,努力克服企业吃国家“大锅饭”和企业内部吃“大锅饭”现象,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得到初步改善。同时,允许和鼓励非国有经济发展,抓大放小以及引进外商直接投资,为国有企业提供了竞争压力和经营动力。
2. 改革试点是对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认识论的科学运用
“实践—认识—实践”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认识来源于实践,还要在实践中得到进一步检验并得到提升。经济体制改革试点的根本任务是通过实践探索来检验业已形成的认识,并充实和丰富这个认识,进而指导实践。这表明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具有实践性和探索性,在“实践—认识—实践”过程中发挥着桥梁和纽带作用。
试点方法的基点是它的实践性,但又区别于一般的实践,它还带有强烈的探索性。我们在观察问题时,往往受到主客观种种条件的限制,对事物本质和全局的把握可能存在主观片面性的认识。为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探索实践就十分必要。经济体制改革就是要改变现实,对旧的东西有所突破。由于改革内容一般都是新认识、新见解,且问题复杂,因此,全面推行尚无充分把握,需要通过改革试点探索实践,证实或丰富原先的设想,为面上改革探索新路径、积累新经验。陈云同志说:“因为我们的改革问题复杂,不能要求过急。改革固然要靠一定的理论研究、经济统计和经济预测,更重要的还是要从试点着手,随时总结经验,也就是要‘摸着石头过河’(16)。”
经济体制改革试点是将认识过程两大阶段联结起来的有机结合点。一方面,改革试点将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设想付诸实践,通过信息反馈,丰富对原有设想的认识。此时,改革试点发挥的作用属于认识过程的第一阶段,即由实践到认识的阶段。另一方面,认真梳理总结每个阶段、每个环节和整个试点过程的具体做法和举措,进行提炼、升华,使之系统化、规范化、理论化,最终形成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成果。在此,可以认为改革试点处于认识过程的第二阶段,即理论指导实践。这样,改革试点就把认识过程的两个阶阶段有机联结起来,成为联结两大认识阶段的由此及彼的桥梁。
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具有探索性和创新性,因此,改革试点结果可能成功,也可能失败。如果成功了就会见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如果失败了也可以吸取教训,转化为成功的因素。无论是成功还是失败,改革试点的目的都达到了,因此,需要正确对待改革试点的结果。经验与教训都来源于鲜活而又卓有成效的实践,都是改革试点的成果,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对改革试点来讲,总结经验与反思教训是事物发展的两个方面,二者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统一的关系。改革试点的目的是总结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但是在试点过程中难免会有失误,会走些弯路,而反思教训就是为了面上的工作不走或少走弯路。换言之,试点可能出经验,也可能出教训,二者都需要认真总结。因此,进行改革试点必须且行且思,既要善于总结、提炼经验,也要认真反思、总结教训,防止思与行脱节。
我们通过20世纪80年代初进行的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探索实践,来分析一下其理论值。当时我国城市管理的基本特点是条块分割、区域封锁,大城市的中心辐射作用受到抑制。为了克服这些弊端,中央提出要发挥中心城市作用,通过有领导、有准备、有步骤的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实施的改革思路,直接推动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实施。从扩大企业自主权、搞活企业,到开放市场、搞活流通,到探索城市管理体制、拓展和发挥城市经济功能,再到统筹城乡、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始终遵循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基本原理,大胆探索突破,认真总结经验,推动城市改革向纵深发展,为中国城市经济蓬勃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改革和试点的特征按递进层次展开。
首先从中等城市起步。1981—1982年,国务院分别批准沙市(原为湖北省省辖市,现为荆州市中心城区)、常州进行综合改革试点。以问题导向,针对体制弊端,在部分小型工业企业试行以税代利,有计划地分批开放小商品批零市场,放开小商品价格,实行随行就市或工商协商定价。与此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改革资金流动管理办法,打破传统僵化的固定流动资金利率,实行有奖有罚的浮动利率,提高了企业节约流动资金的意识。这些改革举措扩大企业资金支配权力,推动企业从行政机关附属物向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转变,从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从生产型向生产经营型转变,(17)对推动企业生产积极性产生了积极效果。
几乎同时选择了非省会的大城市进行试点探索。沙市、常州综合改革试点经验还不足以指导和推广到大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工作,因此,中央在1983年选择了具有代表性的重庆进行扩权试点,主要内容是:在计划体制的改革方面,实行第三次计划单列,同时还试行市领导县的体制;在企业改革方面,对行政性工业公司进行调整、整顿,改组为真正的企业;在财税改革方面,在实行企业基金、利润留成、盈亏包干等办法的基础上,实行“利改税”;在流通体制改革方面,首创工业品贸易中心,打破传统的一级、二级、三级批发,放开购销关系,在全国率先形成了开放式流通格局。此外,还探索多种经营方式,推行“四放开”(18)“五自主”(19),以及社会保障制度、金融、价格、外贸等领域的改革,推动重庆经济体制改革开始由单项尝试向综合配套改革转变。重庆的试点在内容和方法上比过去更加大胆,更有突破,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综合改革的特点。通过改革,中心城市综合服务功能日趋完善,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资金、人才、技术等要素流动更加自由,实现了改革试点的初衷。
1984年国务院对重庆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的成就表示肯定的同时,将青岛、沈阳、南京、大连、宁波等城市列为试点,标志着综合体制改革试点全面展开。随后,各省(市、区)都挑选了一批试点城市进行探索。到1987年,综合改革试点城市达到72个。虽然试点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差异明显,改革模式、改革速度也有很大差异,但都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从不同视角、不同领域对城市综合改革道路进行了深入探索。其中,最重要的是在流通体制改革推动下,市场机制开始逐步发挥作用,企业的经营理念、分配方式、组织形式也逐渐改变,企业的市场观念、商品观念、竞争观念也都明显增强,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理论的提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1987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提出选择一两个省市,进行比较全面的综合改革和配套改革试点,这意味着试点与时俱进的在深化和拓展。这一时期城市经济体制综合改革试点主要从流通领域入手,建立市场秩序,加强对物价、固定资产投资、财政税收和资金信贷的宏观调控,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入21世纪,城乡差距问题日渐突出,统筹城乡发展刻不容缓,中央因势利导地提出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综合配套改革的试点方向,进行试点的地区通过政府政策引导、体制机制改革、城乡规划、收入再分配等方式,有效地促进城乡之间要素双向自由流动,促使城乡发展由传统的“二元结构”向城乡融合发展的“一元结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