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引子:发生在盛唐时期的一桩“学术腐败案”?
唐代开国之初行用傅仁均的《戊寅历》(619—664),后有李淳风的《麟德历》(665—728)取而代之。《麟德历》行用日久之后,误差越来越大,预报日食经常不准。武则天圣历年间和中宗神龙年间都尝试过改历,但均未果。直到玄宗即位,唐室的宫廷斗争大局底定,并开启开元盛世。
进行历法改革是玄宗推动盛唐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开元九年(721)僧一行奉唐玄宗之命造新历,开元十五年(727)一行完成新历《大衍历》草稿后去世,张说与历官陈玄景等把历法草稿整理成定稿,于开元十六年(728)献上朝廷,从开元十七年(729)起颁行天下。
《大衍历》被认为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好历,《新唐书·历志三上》评价说:“自《太初》至《麟德》,历有二十三家,与天虽近而未密也。至一行,密矣,其倚数立法固无以易也。后世虽有改作者,皆依仿而已。”然而就是这样一部好历,在其行用之初,却出现了争议。
据《新唐书·历志三上》载:“时善算瞿昙譔者,怨不得预改历事,二十一年(733),与玄景奏:‘《大衍》写《九执历》,其术未尽。’太子右司御率南宫说亦非之。诏侍御史李麟、太史令桓执圭较灵台候簿,《大衍》十得七、八,《麟德》才三、四,《九执》一、二焉。乃罪说等,而是否决。”
这就是中国历法史上著名的“《大衍》写《九执》”一案。对于这一案件,近代治历法史的学者大多将之理解为瞿昙譔等控告一行的《大衍历》抄袭了《九执历》,给人的感觉似乎是在盛唐时期发生了一桩涉嫌抄袭的学术腐败案件。
对这一案件的判决经过和结果,当代不少学者已经关注到,认为一行在《大衍历》中确实采用了《九执历》中的一些方法,而通过“较灵台候簿”这一在现在看来很科学的方法是不能否决《大衍历》抄袭《九执历》这一指控的。
然而,围绕这一案件仍有许多谜团未曾揭开。按照《新唐书》的记载,瞿昙譔固然因为怨恨自己没有能够参与改历而发起指控,那么陈玄景是《大衍历》定稿的撰写者之一,是参与了历法改革的,为何也与瞿昙譔站在一起提出指控?南宫说为新历的编制做了很多前期工作,也是历法改革的参与者,为何也指控新历?瞿昙氏作为一个来自印度的家族为何会深深卷入到中国朝廷的历法改革之中?《九执历》是一部编译成汉文的印度历法,在开元改历中它究竟处于一个怎样的地位?
由于《新唐书》对这一案件的直接记载太过简略,无法从中索解以上几处令人觉得蹊跷的疑团。为了回答这些问题和揭示“《大衍》写《九执》”一案背后的真相,首先需要还原两个“历史现场”:即该案件发生时唐代天文历法的学术现场和案件相关人员的人际关系现场,然后还需把这两个“历史现场”放到唐代中外交流的大背景中去考察,才能真正理解“《大衍》写《九执》”一案发生的前因后果,并获得对该案件的全新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