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模棱两可:排中律
唐文学家苏味道(公元前648—前705),赵州栾城(今河北)人,18岁当进士,50岁当宰相。苏味道有一外号叫“摸床棱宰相”。宋王谠《唐语林》卷五载,苏味道任宰相,门下人问他:“现在天下待处理的事很多,您当宰相,将如何处理呢?”苏味道用手摸着所坐床棱,不表示肯定和否定,于是时人叫他“摸床棱宰相”。[1]
宋高承《事物纪原》卷十说:“味道为相,人所咨决,无所可否,依违嗤胡,以手摸所坐床,故曰摸棱。”即苏味道做宰相,人们问他问题,请他决断,他总是态度含糊不清,不明确作出判断,只是用手摸着所坐床棱,所以人们都叫他“摸棱”。“摸棱”同“模棱”。
历史上形成与苏味道有关的成语,有“摸床棱宰相”、“模棱”、“摸棱宰相”、“苏模棱”、“模棱手”、“模棱两可”、“模棱两端”,都是指苏味道对是非判断,含糊其词,不置可否,实质是违反排中律。
什么是排中律?排中律的规定是,对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不能同时都否定,必须明确肯定其中之一。其公式是:
读作:P或非P。即对矛盾命题P和非P,不能同时都否定,必须明确肯定其中之一。这一公式是永真式,代入任何具体命题,都是真的。如就一动物个体a来说,或“是牛”,或“非牛”,必有一真,不能同假。
就简单直言命题而言,排中律的“排中”,即排除对同一主项肯定和否定之外的任何中间可能。亚里士多德说:“在两个互相矛盾的谓项之间,没有第三者,我们必须或者肯定,或者否定某个主项,有某个谓项。”[2]如“或谓之牛,谓之非牛”是关于同一主项的矛盾命题,不能同时都否定,必须肯定其中之一。
针对同一动物a,甲说“a是牛”,乙说“a不是牛”(=a是非牛), “牛”和“非牛”是同一概念“动物”下属的一对矛盾概念,二者穷尽了“动物”概念的全部外延,a不在“牛”中,就在“非牛”中;不在“非牛”中,就在“牛”中,排除矛盾概念在“牛”和“非牛”之外的任何中间可能。
《经下》第136条说:“谓辩无胜,必不当,说在辩。”《经说下》解释说:“所谓非同也,则异也。同则或谓之狗,其或谓之犬也。异则或谓之牛,其或谓之马也。俱无胜。是不辩也。辩也者,或谓之是,或谓之非,当者胜也。”即辩论必须是双方针对同一主项,一方说它是什么,另一方说它不是什么,其中正确的一方是胜方,不正确的一方是败方。
如果争论的论题都不成立,“俱无胜”,这不叫做辩论。如“或谓之牛,其或谓之马也”,甲说“a是牛”,乙说“a是马”,这是关于同一主项的反对命题之争,“牛”和“马”是同一概念“动物”下属的一对反对概念,二者相加,没有穷尽“动物”概念的全部外延,在反对概念“牛”和“马”之外,还有其他中间可能(如是羊等)。
排中律不适用于反对命题,因为反对命题可以同假,允许对二者都否定,不肯定其中之一。排中律只适用于矛盾命题,因为矛盾命题不能同时都否定,必须明确肯定其中之一。
排中律从要求明确性角度,保持思维的确定性。对矛盾命题P和非P,不能同时都否定,必须明确肯定其中之一。在只有真和假的二值逻辑系统中,排中律无条件成立。
排中律的作用,是保证在二值逻辑系统中,划定真命题存在的范围。就简单直言命题而言,真命题存在于对同一主项肯定或否定同一谓项的矛盾命题中。根据排中律,对同一主项肯定或否定同一谓项的两个矛盾命题,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不能二者都否定,必须明确肯定其中之一。
如根据排中律,可以断言“中华先哲有丰富多样的思维艺术”和“中华先哲没有丰富多样的思维艺术”这一对矛盾命题,不能同假,必有一真。不能二者都否定,必须明确肯定其中之一。排中律划定真命题存在的范围,就在一对矛盾命题中。
苏味道被称为“摸床棱宰相”的历史故事,后变形为短语“摸棱持两端可也”,或成语“模棱两可”。《唐书·苏味道传》说,苏味道当宰相,“尝谓人曰,处事不欲决断明白,若有错误,必贻咎谴,但摸棱以持两端可矣。时人由是号为苏摸棱。”即苏味道曾对人说,处事不想给出明确决断,因为明确决断,如果发生错误,必然招人埋怨,只是回避矛盾,说“这也可以”, “那也可以”,就算了。所以人们都叫他“苏摸棱”。
《明史》卷二百三十五说:“今言者不论是非,被言者不论邪正,模棱两可。”明高攀龙《高子遗书》卷十一说:“是曰是,非曰非,不为模棱也。”是就是,非就非,即:是 =是,非 =非。如就一动物个体a来说,“是牛”就“是牛”, “是非牛”就“是非牛”,应该明确。
“模棱两可”的成语,就约定俗成的本义说,是对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同时都否定,而不明确肯定其中之一。如就一动物个体a来说,否定“是牛”,也否定“非牛”。从这种意义理解“模棱两可”,是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
从形式说,对两个互相矛盾的思想,同时都否定,不明确肯定其中之一,准确地说,是矛盾命题“两不可”。
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就成语约定俗成的本义说,是“模棱两可”;从形式说,是矛盾命题“两不可”。这两种说法是相容的,不是矛盾的,可以同时成立。
违反排中律的逻辑错误,从形式上说,是矛盾命题“两不可”,即认为命题“P”不可,矛盾命题“非P”也不可,对矛盾命题P和非P都否定,不明确肯定其中之一。其形式是:
读为:非P并且非非P。如《墨经》中有一段辩论,大意是对方说,“牛马非牛也”未可,“牛马牛也”未可。《墨经》根据排中律,说:“则或可或不可。而曰‘牛马非牛也’未可,‘牛马牛也’未可,亦不可。”墨家否定对方矛盾命题“两不可”的逻辑错误,因其违反“或可或不可”的排中律。
墨家认为,“牛马”是一集合概念,集合不等于元素,所以“牛马非牛”的命题是正确的。“牛马牛也”的命题,把集合与元素等同,是不正确的。而对方对“牛马非牛也”和“牛马牛也”一对矛盾命题,都说“未可”,都否定,不肯定其中之一,违反排中律,形式上犯矛盾命题“两不可”的逻辑错误。
同一律、矛盾律和排中律,有什么关系呢?它们实质是一致的,是同一件事情的不同方面。同一律保证思维的确定性,矛盾律保证思维的一贯性,排中律保证思维的明确性。
如就一动物个体a来说,“是牛”就“是牛”, “不是牛”就“不是牛”,这是保持思维的确定性,是同一律的要求。
如果既说“是牛”,又说“不是牛”,这没有保持思维的一贯性,是“自相矛盾”,违反矛盾律的要求。
如果既否定“是牛”,又否定“不是牛”,这没有保持思维的明确性,形式上是矛盾命题“两不可”,违反排中律的要求。
《辞海》“摸棱”释文:“对问题的正反两面,含糊其辞,态度不明确。”“模棱”释文:“对问题的正反两面,含含糊糊,不表示明确态度”。《辞源》“摸棱”释文:“言依违无可否也。”“模棱”释文:“依违无所可否也。”排中律要求,对矛盾命题,不能都否定,必须明确表示肯定其中之一。对矛盾命题含糊其词,躲闪回避,是否定的一种形式。
结论是:就成语约定俗成的本义说,“模棱两可”是违反排中律要求逻辑错误的代表性术语。从形式说,矛盾命题“两不可”是违反排中律要求逻辑错误的代表性术语。这两种说法不是矛盾的,是相容的,一致的,可以同时成立。
苏味道惯于模棱两可,含糊其词,在互相矛盾的论点间躲闪回避,不明确肯定其中之一,违反排中律要求,这是一般情况,有时也有反例。
武则天时,农历3月,艳阳普照,突然遭遇雪灾,危害作物生长。苏味道一反遇事“模棱两可”的常态,明确作出荒谬论断,颠倒是非,混淆黑白说:这是“瑞雪”, “天降祥瑞”,率百官进宫朝贺,谄谀奉承武则天。
监察御史王求礼怒斥苏味道的谬论说:“如果三月下雪是瑞雪,那么腊月打雷,难道是瑞雷吗?”这是使用归谬法驳斥。用事实和道理对苏味道进行反驳:“三月降雪,不利农作物生长,是灾害,不是瑞雪,不是祥瑞。”王求礼对苏味道的驳斥,义正辞严,博得群臣支持,武则天为之罢朝。这是科学战胜迷信的一次成功尝试。[3]
诗咏“模棱两可:排中律”:
真理谬误不容中,是非分明有逻辑。
模棱两可无道理,或是或非取其一。
是是非非不模棱,旗帜鲜明扬真理。
求真务实讲逻辑,思维规律胜歪理。
[1] 宋王谠《唐语林》卷五:苏味道初拜相,门人问曰:“方事之殷,相公何以燮和?”味道但以手摸床棱而已,时谓“摸床棱宰相”。
[2] 《亚里士多德全集》第7卷,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3年版,第106页。1011b24—25。
[3] 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二百〇七:“大雪,苏味道以为瑞,帅百官入贺,殿中侍御史王求礼止之曰:‘三月雪为瑞雪,腊月雷为瑞雷乎?’味道不从,既入,求礼独不贺,进言曰:‘今阳和布气,草木发荣,而寒雪为灾,岂得诬以为瑞?贺者皆谄谀之士也。’太后为之罢朝。”清《历代名臣奏议》卷二百九十八:“三月大雨雪,鳯阁侍郎苏味道等以为瑞,率群臣入贺,监察御史王求礼让(责备)曰:‘宰相燮和(调和)阴阳,而季春(农历3月)雨雪乃灾也,果以为瑞,则冬月雷岂为瑞雷邪?’味道不从,既贺者入,求礼即厉言于朝曰:‘今阳气偾升,而阴冰激射,此天灾也。主荒臣佞,寒暑失序,边隅不靖,盗贼繁兴,正官少,伪官多,百司非贿不入,使天有瑞,何感而来哉?’群臣震恐,后为罢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