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经过充分政治协商,会议通过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简称“五四宪法”),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等基本法律。根据这些法律,周恩来亲手组建第一届国务院。国务院的建立标志着带有过渡性质的国家政务最高执行机关——政务院退出历史舞台,中国中央行政体制也发生了深刻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