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性恋物VS光晕恋物
齐泽克主要在《意识形态的崇高客体》《幻想的瘟疫》《视差之见》等作品中对资本主义恋物癖进行了探讨。他辨清的第一个大问题就是恋物癖并非只是恋物拜神、迷信幻想,甚至可以与之无关。
人们通常的误解可能关系到对这一术语最早的明确定位:“查理·德·布罗斯(Charles de Brosses)在1760年就将‘拜物’定义为涉及对自然物品(石头、动物)的崇拜的最初的、原始的宗教阶段。”这就是恋物癖另一个译名,即通常所说的“拜物教”,是将物品当作神来崇拜的一种原始宗教。如此看来恋物癖很简单,是日常的物品被赋予了某种神秘莫测的光辉,因此主宰了人的生活,原始人信奉神灵、灵魂、图腾、自然物或其他的超验主宰,就用物品和仪式来代表它们的遮天大能和至高无上并求得庇佑,同时借其名义建构社会层级关系。但随着对大自然的认识和征服,自然物品渐渐丧失令人敬畏的光晕,恋物开始向其他更抽象的精神事物转移,形成各种现代意义的宗教,譬如拜上帝教。而在人们的实际生活中,强权者扮演了主宰者的角色,奴隶社会的主人或封建社会的国王具有了奴隶和臣民眼中令人膜拜的神性光彩。
那么,资本主义恋物癖是否就是这“恋物拜神”逻辑的延续,是原始社会拜自然物的“否定之否定”呢?资本主义的恋物首推商品或货币,就像葛朗台一类的守财奴看到金子就眼睛放光六亲不认,金子就是他的祖宗和神灵;或者像南美洲土著居民初次遭遇掠夺资源的资本家就敏锐地意识到他们和自身的相似性:我们都崇拜物神,只不过黄金是他们的上帝。
逻辑如此简单吗?恋物只不过是日常或抽象事物(也包括人)具有了恋物者眼中的超自然成分?是否只要驱幻祛魅,我们就可以重获清醒现实?齐泽克从马克思的商品恋物癖说起。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开始分析商品恋物癖,他仍保留了原始人的拜物教逻辑:一方面,一件商品只是身外之物,是满足人类特定需求的平凡客体;另一方面,它在社会和群体施加给它的拜物氛围中开始熠熠发光,具有了代表人类生存等级、决定商品生产者或占有者命运的精神维度。比如拥有一件稀有商品,如名车或美妻,不仅满足了实际需求,更代表了身份和前途,甚至实际需求已无关紧要。商品因此成为社会关系的载体,是资本主义人与人奴役关系的物化体现,这当然更鲜明地体现在资本家原始资本的掠夺占有上。恋物的奥秘因此就存在于自在的物质现实和外界赋予它的精神维度的差异中。这和原始拜物教一致,一棵树首先是一棵自在的树,却又被额外的精灵“森林之神”附身。
然而,如果没有那种拜物教的奇异维度,我们就不恋物了吗?当我们说到男神女神,很明确地能洞察光辉表象造就的追星恋物,但说到少女俊男,我们难道就不是恋物了吗?同样,当葛朗台发疯追逐金子、资本家贪婪攫取财富,我们很容易判断那是恋物,但作为挣钱不易、花销谨慎、对金钱和商品有着理智态度的普通人呢?此处的触礁点是,是否所谓的纯现实、纯客体早已被无孔不入的社会精神维度所笼罩?我们所接触到的普通客体、正常人际关系是否早已渗透恋物癖?
答案是肯定的,齐泽克引用了德国观念论和卢卡契《历史和阶级意识》中的观点,指出根本没有流动的主体中介相对立的坚实稳固的客观存在,客观性总是主体中介的结果。与主体相对立的纯粹客观、剥离了一切精神维度的自在物体、“客体的外界物质存在概念”,这些正是最大的恋物,是主体最深的无意识。恋物不仅存在于某种高贵迷幻的精神维度中,更可能是我们熟视无睹的常规生活。就像你知道某个官僚是一只贪污受贿无才无德的“老虎”,但你和他打交道时仍准确遵循着下级见官员的礼仪原则。你无意识中崇拜着一个所谓客观的官僚身份,这并非具体的人际关系,而是先验的符号网络,它早于你出生,晚于你死亡。这种恋物体现在无激情、无狂欢、合乎日常规则的行为中,笔者称之为“理性恋物”,以区别于追星拜神嗜物如命等“光晕恋物”。当然,两种恋物都是符号网络的效应,区分只是意识层面的,前者更能身在其中而不自觉。
正如拉康认为,符号中介一切现实和个体,没有外于符号的纯粹客体。因此,我们绝不能仅仅从客体的精神光晕或恋物拜神的意识出发,而必须从符号结构去认识恋物癖。恋物癖本身只是符号结构的无意识机制和效果。令齐泽克称赞的是,马克思对商品恋物癖的揭示并不局限于原始拜物教的光晕逻辑,正如精神分析是在社会形态或符号结构中寻找各种精神疾病的真相,他同样是从符号网络和无意识机制中探讨恋物癖的。马克思堪称拉康符号界无意识理论的先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