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教育法应该与政体原则相适应
第一节 教育法
教育法是我们最先接受的法律。由于这些教育法教授我们如何成为公民,因此每个家庭都应该依照包括所有家庭在内的那个大家庭的规划进行治理。
如果全体人民有一个原则,那么人民的组成部分,即家庭也应该有一个原则。因此,每种政体的教育法都将各有千秋。君主政体的教育目标是荣誉,共和政体的教育目标是美德,专制政体的教育目标是恐惧。
第二节 君主政体的教育
君主政体下,主要的教育并不是在教授儿童的公共机构完成的。从某种意义来说,孩子一来到这个世界就开始接受教育了,这个世界就是所谓的“荣誉”养成学校,它充当着无所不能的导师角色,应从各个方面指导我们成长。
在这里,一个人会目睹并时常听到这样三句话:“品德要高尚,作风要坦诚,举止要礼貌。”
我们在这里所说的美德,自我完善的成分总是多于施惠于他人的成分,与其说是号召我们与同胞们平起平坐,不如说是让我们出人头地。
一个人评判其他人行事的标准不是做得有多好,而是有多细致;不是有多正确,而是有多伟大;不是有多合理,而是有多特别。
只要荣誉能从中发现某些高尚,法官就会把它说成是合乎正统的,诡辩家就会为它提供论证。
献媚如果与情感或诱惑相连,则是允许的,正因为如此,君主政体中的风尚远不如共和政体中的风尚纯正。
荣誉也允许权术的存在,主要它与伟大的抱负或伟大的事业有关,例如在政治上工于心计并不会对荣誉造成损害。
荣誉一般并不禁止阿谀谄媚,但是,如果不是出于升官发财的动机,而仅仅是由于自惭形秽,那就得不到荣誉。
我已经说过,在君主政体中教育应教给人行为坦荡。因此,说话应实事求是。但这是不是出于对说真话的热爱呢?根本不是。之所以喜欢讲真话,是因为习惯于讲真话的人,总是让人觉得大胆而自由。的确,这样的人看起来只以事实为依据,而不考虑别人以什么态度接受这些事实。
正因为如此,越提倡坦诚,平民的坦诚越遭到蔑视,因为,平民所追求的仅仅是真实和质朴。
最后,君主政体下的教育需要某种举止上的彬彬有礼。人们生下来就是生活在一起的,也注定需要让彼此愉悦。不遵守礼貌规矩的人会由于得罪了所有与他共同生活的人而名声扫地,以至于什么好事都做不成。
然而,礼貌的源头通常并不是纯而又纯,它源自人们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讲礼貌是基于一种自尊,我们以自己的待人接物方式为荣,因为它表明我们不是卑劣之徒,不曾与历代为人所不齿的那些人为伍。
在君主政体中,宫廷也讲究礼仪。在一个异乎寻常的伟大人物的反衬下,其他人都会显得渺小。对所有人的尊敬由此而来,礼节也由此而来。礼节既让彬彬有礼者心生喜悦,也让受到礼遇的人感到高兴,因为礼节让人明白,自己是身在宫中或者是有资格身在宫中的人。
宫廷的仪表在于舍真取矫,朝臣喜欢矫饰的仪表甚于朴实无华的仪表。矫饰的仪表呈现一种美妙的谦逊,播散至远方。但是,随着与这种仪表的源头之间的距离逐渐拉大,尊荣便会在不知不觉间削减。
宫廷中事事讲究情趣,这种作风源自多种原因。长期习惯于穷奢极欲,花样繁多,因逸乐失度而产生的慵懒,以及各种各样混沌不清的奇思怪想,这一切只要能带来快乐,在宫廷里总是被接受的。
所有这一切都是教育的内容,为的是培养出君子,这类君子应该具有君主政体所要求的一切品质和一切美德。
在那里,荣誉渗透在各种各样的想法和思维方式中,甚至原则也受它指导。
这个怪异的荣誉竟然依照它的愿望为美德作了界定,并从这些愿望出发,为我们按规定必须做的一切制定了规则。荣誉依据自己的奇思怪想扩展或限制我们的义务,无论这些义务的源头是宗教、政治,还是伦理道德。
在君主政体中,法律、宗教和荣誉告诉我们最多的,莫过于服从君主的旨意。但是,荣誉又告诉我们,君主不能要求我们去做有损荣誉的事情,否则我们便再也不能为君主服务了。
格里永拒绝暗杀吉斯公爵,但是向亨利三世提出愿和吉斯公爵决斗。在圣巴托勒缪之夜的屠杀之后,查理九世曾下令所有省督屠杀胡格诺派新教徒,巴约纳驻军长官奥尔泰子爵上书国王说:“陛下,我在居民和士兵中所看到的都是善良的公民,勇敢的士兵,没有一个是刽子手。因此,我和他们恳请陛下将我们的双臂和生命用于有益的事业中去。”这位伟大而仁慈的勇士认为卑劣的事是绝对做不出来的。
荣誉对贵族的要求除了为君主作战再无其他。事实上,这是贵族们最优越的职业,因为不论战败、获胜,甚至厄运临头,这项职业都会带来显贵。但荣誉既然定下这条规则,就要求以荣誉为判断准则,如果荣誉受到冒犯,它就要求或者准许冒犯者离去。
荣誉主张人们可以自由寻求或拒绝各种职业,它珍视这种自由胜过财富。
因此,荣誉有其至高无上的法则,教育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些法则。最重要的一条原则就是荣誉完全准许我们重视我们的财富,但是绝对不允许我们重视我们自己的生命。
第二条规则是,当我们一旦获得某种地位的时候,如果有任何事表明我们显得同那种地位不相称的话,我们就不应该做,也绝不能容忍别人这样做。
第三条规则是,法律所不禁止而为荣誉所禁止的东西,则其禁止更为严格;法律所不要求而为荣誉所要求的东西,则其要求更为坚决。
第三节 专制政体的教育
君主政体中教育的施行就是为了鼓舞人们的心志,而专制政体中的教育所寻求的就是降低人们的心志。专制政体中的教育必须是奴役性的。即便是对于身居高位的人来说,这也是一件好事,因为在专制政体中,任何人要想当专制君主,同时也得当奴隶。
绝对服从既意味着服从者的无知,也意味着发号施令者的无知,因为他无须思索、怀疑和推理,只需要表示意愿就可以了。
在专制国家里,每个家庭都是一个独立王国。因此,作为主要教导如何与他人生活在一起的教育,在这种政体下就受到很大限制,范围很窄。教育在这里弱化为让人们内心充满恐惧,只从心灵上传授几种非常简单的宗教原则。在这里,有知识会变得危险重重,同别人竞争会招致祸端。至于美德,亚里士多德不相信有什么美德是属于奴隶的。这就使这种政体的教育范围极为狭窄。
因此,教育在专制政体里从某些方面来说是不存在的。它必须先剥夺人们的一切,然后再给人们一点点;把人先培养成不良臣民,然后再把他们培养成奴隶。
话说回来,专制政体下的教育为什么要致力于培养一个同公众共疾苦的好公民呢?对这样的好公民,如果他热爱国家,他就会想着如何才能释放政体的动力;如果他失败了,他就会被彻底毁掉;如果他成功了,他也会冒着毁灭自己、君主和整个国家的风险。
第四节 古人和我们自己在教育效果上的差异
大多数古人生活在以美德为原则的政体下,当那种美德全面实行时,人们在那些政体下都是自觉地完成所有事情,令人毫无察觉,这让今天渺小的我们深感诧异。
古人接受的教育相比我们的还有另外一个优势,那就是任何时候都不会自相矛盾。伊巴密浓达在他生命的最后岁月,他的一言一行,包括他留给人的印象和听闻,都和他第一次接受教育时完全一致。
今天,我们接受三种不同或者说完全相反的教育:家庭父辈的教育、学校导师的教育和现实世界的教育。现实世界给我们的教诲完全颠覆了家庭和学校给我们的教育,部分原因就在于和宗教的联结以及现实世界之间的对立,这种对立于古人而言是全然不知的。
第五节 共和政体的教育
共和政体是需要教育的全部力量的。专制政体中的恐惧起因于威胁和惩罚,君主政体中的荣誉受到激情的激励,而激情同时也激励着荣誉,但政治美德需要一个人隐忍克制,这总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情。
可将这种政治美德定义为对法律和祖国的爱。这种爱需要不断地将公共利益置于个人利益之上,正是这种爱,产生了所有的个人美德,个人美德不过是以公共利益为重而已。
这种爱非常显著地与民主联系在一起。也只有在民主中,政体才能授信于每一名公民。政体俨然已经成为整个世界的全部,为了保护它,必须深爱它。
恐怕没有人会听到这种说辞,国王不爱君主制,暴君憎恨专制。
因此,在共和政体里,一切全都仰赖这种爱的建立,教育应致力于激发出这种爱。孩童们肯定会通过某种方式接受这种爱的教育,那就是父亲们本身要拥有这种爱。
通常情况下,父亲负责传授知识给孩子,但更重要的是让自己的激情感染孩子。
如果没有达到这样的目标,则是因为家庭内部的教育受外界环境的影响而被摧毁了。
年轻一代变得堕落并不是他们自身的原因,而是成年人的腐化彻底毁了年轻人。
第六节 希腊的一些制度
古希腊人坚信,生活在民主政府的人民必须养成美德,因此他们制定独特的制度来激发出美德。从《吕库古传》中可以看出,阅读吕库古给斯巴达人制定的法律,完全可以相信你正在品读塞瓦兰人的历史。克里特岛的法律是斯巴达人法律的蓝图,柏拉图法律是对这些法律的修正。
我希望你能稍稍关注一下那些天才立法者渊博的知识,否则他们怎么能冲击久已养成的习俗,将一切美德融为一体,从而向世界展示自己的智慧。吕库古让偷盗与公平精神、残酷的奴役与极端的自由、极其可耻邪恶的感情和最温和克制的品性共生共存,相安无事,为他的城镇带来了稳定和谐。他似乎是要清除整个城镇所有的资源、艺术、商业、金银财宝和城墙壁垒,身处在这个城镇中,一个人有抱负,但不会期许让自己变得更完美;一个人拥有自然的情感,但既不是孩子和丈夫的情感,也不是父亲的情感;纯洁质朴中不见了谦逊端庄的身影。用这些方法,最终成就了斯巴达城的伟大与繁荣,在这种制度下,不会存在任何过失和失误,即使在战场上屡屡被对手击败,也依然毫发无损,除非有人能迫使它放弃自己的法制。
克里特岛和拉科尼亚就受这些法律的管制。斯巴达人是最后才向马其顿人投降的,罗马人最后才征服克里特岛。萨谟奈人拥有同样的制度和习俗,罗马人打了二十四次胜仗才将他们制服。
希腊法制上所看到的这种奇特的民族风尚,在我们时代的堕落和腐败中也出现过。一名立法者,一位君子,他塑造了这样一个人,其内心所拥有的正直诚实看起来和斯巴达人的英勇一样自然。佩恩先生是一位不折不扣的吕库古式人物,尽管他以追求和平为目标,就像吕库古以战争为目标一样,但他们在教导他们人民的独特方式上、支配自由人的方法上、战胜偏见和征服激情的手段上,却是一模一样的。
巴拉圭给我们提供了另外一个例子。传教团把发号施令视为人生最大的快乐,有人因此指责它为犯罪。可是,能把人民治理得更加幸福其实永远是一件好事。
耶稣会最先在那些国家示范,把宗教与人道结合起来,这是耶稣会的光荣。耶稣会着手消除西班牙人大规模摧残导致的后果,从而开始了对人类迄今为止最大创伤的医治。
耶稣会对于它称之为荣誉的所有一切怀有美好的情感,对于自己的宗教抱有异乎寻常的热情,而这种宗教既使聆听传教的人变得谦卑,也让传教者更加谦卑;这种情感和热情促使耶稣会从事宏伟的事业,而且获得了成功。它把散居在丛林中的人民领出丛林,为他们提供可靠的生计,让他们穿上了衣服。耶稣会的作为纵然只是增强了人们求生的技艺,也应该说贡献不小。
那些想建立相同制度习俗的人,应首先建立柏拉图《共和国》里所描写的那种财产共有制的社会。建立他所要求的对神明的敬畏;与异邦人隔绝,以保存自己的习俗;交易的主体是城市,而不是公民。他们有我们的工艺而没有我们的奢华,有和我们相同的需要但摒弃我们的欲望。
他们还应废除金钱,因为金钱的作用是让某些人日益富有,致使其财富超越了大自然确定的界限,金钱还让人学会徒劳无益地保存那些积敛的财物,让贪欲毫无节制地滋生;大自然赋予我们用来刺激欲望和让我们彼此腐蚀的手段十分有限,但金钱却弥补了大自然在这方面的不足。
“埃皮达姆纳人感到,本族的习俗因与蛮族交往而受到腐蚀,于是选出一位官吏,让他以城邦的名义替城邦进行所有贸易。”这样一来,贸易就不能腐蚀其基本政制,基本政制也不能剥夺社会从贸易中获得的好处。
第七节 这些奇特的法制适合哪种场合
这些制度对共和国可能会比较适宜,因为在共和政体中,政治美德是其政体原则。但在君主国家为了鼓励荣誉,在专制国家为了唤起恐惧,就不需要费这些心思了。
此外,这些制度可在小城邦占有一席之地,在那里,一个人可以教育广大民众,并像一个家庭一样培养全体人民。
米诺斯、吕库古和柏拉图制定的法律假设全体公民彼此给予突出的关注。但对于一个大国,事务错综复杂、种类繁多,疏漏在所难免,所以不能指望公民相互之间能特别关注。
如前所述,这些法制必须排斥金钱。但是在大型社会里,事务繁多,棘手而又紧要,加之购买便利,交换缓慢,因而需要一种共同的尺度。要使这个尺度在各地都得到承认与维护,就必须使它在各地都享有权威。
第八节 为古人关于习俗的一个悖论进一解
波利比乌斯非常审慎而明智,他告诉我们说,音乐对于缓和阿卡狄亚人的习俗是非常有必要的,他们生活的国度气候阴暗而寒冷。西内特人的居民忽视了音乐的熏陶,他们的凶狠残暴超过了所有其他地区的希腊人,他们居住的城镇犯罪案件数不胜数。柏拉图不惮于这样说,不改变国家的基本政制,音乐就不会发生变化,这是不容改变的事实。尽管亚里士多德看起来就是为了驳斥柏拉图才写就的《政治学》,但在音乐之于风俗的重要性上和柏拉图的观点是一致的。包括泰奥弗拉斯托斯、普鲁塔克和斯特拉波在内的先贤们也都是这样认为的。这并不是未经思索就提出来的观点,恰恰相反,这种观点是他们政治原则之一。他们据此制定法律,希望城邦也能按这种思路得到治理。
我相信我能对此给出解释。要知道,在希腊城邦里,特别是那些以战争为首要目标的城邦里,任何能够导致赚取金钱的工作和职业对一个自由人来说都是被视为毫无价值的。色诺芬曾这样说道, “绝大多数技艺会把操练这种技艺的人的身体腐蚀掉,它强迫一个人坐在阴凉处或火堆旁,没有时间和朋友们共享时光,也没有时间为共和国效力。”只有当一些民主政体腐败时,这些手艺人才得以成为公民。这正是亚里士多德告诉我们的。他坚持认为,一个优秀的共和国绝对不应该给那些手艺人授予公民身份。
那时的农业是一种奴役性的职业,通常都是一些被征服的人从事这个行业。希洛人为斯巴达人耕作,柏里伊赛人为克里特岛人耕作,佩内斯特人为塞萨利人耕作,以及被其他共和国役使的其他奴隶人民。
最后,所有普通的商业对希腊人来说都是令其蒙羞的职业。从事这种行业不得不为奴隶、佃户或异邦人提供服务。这种想法和希腊自由的精神截然相悖。因此,柏拉图在其《法篇》中希望任何从事商业活动的公民都应受到惩罚。
因此,在希腊共和政体下,一个人处在一个非常尴尬的位置。一个人不希望公民们从事商业、农业或手艺工作,也不希望这些人无所事事。他们在体操运动和与战争相关的活动中发现一种职业。希腊的政制让他们别无选择,必须将希腊视为一个由运动员和战士组成的社会。现在,对于这些非常适合于使人们变得残酷和野蛮的训练,需要通过可能会软化民风的其他方法进行缓和。音乐经由身体感官进入人的心灵,再适合不过完成这个任务了。音乐能在让人们变得凶悍的体能训练和让人们变得野蛮的思辨科学之间达成折中。我们不能说音乐会激发出美德,这让人感觉不可思议,但音乐却能控制政制残暴带来的后果,给人的心灵留出一部分接受教育的空间,如果没有了音乐,这一切都不可能实现。
我假定在我们自己当中存在这样一个人类社会,它如此热衷于狩猎,除此之外什么都不做,因此他们肯定需要某种粗野残暴。但是,如果还是这样一群人,他们形成一种对音乐的品味,你很快便会发现他们在行为举止和风俗习惯上的一个差异。简而言之,希腊人进行的操练仅唤起一种类型的激情:粗暴、愤怒和残忍。而音乐能够带来一切,能让心灵感受到柔和、怜悯和甜蜜的幸福。有一种现象足以令人领会音乐对心灵的影响力,那就是当今的道德伦理作家们激烈排斥戏剧。
假如让这群人聆听的音乐仅仅是擂鼓吹号,而不是柔和优美的乐曲,想要达到这个目的就比较困难,难道不是如此吗?所以,为了敦化民风习俗,古人在某些场合对音乐的品类有所选择,这样做当然是正确的。
但是有人会说,为什么要优先选用音乐呢?这是因为,任何其他一种感官享受对心灵的腐蚀作用,都甚于音乐。从普鲁塔克的著作中我们可以获知,底比斯人为了柔化年轻人的行为举止,用法律规定一种爱情,而这种爱情在所有其他国家都被禁止。读到此处,我们不禁为之汗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