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九霖自述:新加坡陷阱的回望与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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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的邀请函

生活,总是不让人有片刻的喘息。

第二天一大早,我是第一个到中国航油集团公司上班的,一坐下就开始处理堆积在办公桌上的各类文件。中午,我和集团的几位领导在食堂里吃了顿工作餐。大家自然又七嘴八舌地聊到了中国航油亏损事件,主要谈论海外媒体铺天盖地的报道,有的捕风捉影,有的添油加醋,有的挖掘八卦。交谈中,时任纪委书记党扣对另外一个副总经理李纯坚说:“我们了解到九霖在这个事情上是没有个人私心私利的。”他又转头对我说:“九霖,你不用担心,业务上的事情该怎么做就怎么做,市场上哪有常胜将军呢?”当时,我的心头很热。

当天晚上,我接到了一通从新加坡打来的电话,是一个名叫边晖的人打来的。他是中国航油集团派到新加坡进行危机处理的小组成员之一,他对我说:“陈总,我们接到新加坡交易所的一封信,信里说希望你回到新加坡协助调查。”信函?我昨天还在新加坡呀!边晖安慰我说:“这个事情还没有做任何结论,你返回新加坡,对你来讲没有太大的风险,你看看你能不能返回新加坡。”

让我返回新加坡协助调查?我问他有没有函件,他说有。接着,他就把函件传真到了我的办公室。那封函件是用英语写的,内容是:“亲爱的陈先生,由于新加坡近期发生的中国航油事件,我们诚恳地邀请您返回新加坡协助调查。”诚恳?用语很亲切呀!

次日,也就是被上级组织从新加坡调回国内任职的第三天,我拿着函件去请示领导,看看应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有关领导对我说:“这个事情就由你自己决定。返回新加坡的话,对公司处理危机会有很大的帮助,但如果你不去,处理这个事情恐怕会很费劲,什么时候能把这个事解决就不好说了。不过,对你来说,看来风险不大。”

我赶忙问,在这件事情上组织是什么意见,他坐直了对我说:“这件事情组织上目前还不能形成意见。我把利弊告诉你了,究竟是去还是不去,还是由你自己决定吧!”

组织并没有强求我,但我听得出来,领导希望我返回新加坡,早日处理完后续事宜。

由我自己决定!

我一个人默默地走到了落地窗前,俯视窗外的车水马龙,红绿灯在有条不紊地指挥着整个城市,有的车向右转,有的车向左转,驶向了不同的远方。初冬的北京,寒意中蒸腾着活力。我看得出神,心里也在权衡和挣扎。一封“协助调查”的邀请函,表面上用语简单又亲切,但毕竟是一份正式的官方函件,谁也无法断定之后会发生什么事。返回新加坡,有利于公司,可我个人可能存在风险;若是不去,可能对公司不利,但我个人是安全的。

瞬间,我觉得人生就像窗外飞驰而过的汽车,向左转还是向右转,这个选择于我来说至关重要。

2004年12月4日中午,我和清华大学法学院的马俊驹教授、江山教授以及另外两名颇有学养和知名度的法学教授,一起吃了一顿午餐。席间,我们自然而然地讨论到了中国航油事件,尤其是我返回新加坡协助调查可能会对我本人产生的影响。

在我把中国航油事件的前因后果陈述一遍之后,几位法学教授对事件进行了整体分析后认为,涉及的核心问题可能有两个:一个是巨额亏损,另一个是中国航油集团售卖股票以筹集资金拯救公司。

对于巨额亏损的问题,大家都以为,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这是难以避免的。而这次的巨额亏损,是判断失误和危机处理不当等综合因素导致的,绝非故意。

对于后者,即中国航油集团出售其所控股的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股票问题,教授们询问了我几个问题。我对那些问题的答案是,所售股票为国有股票,我本人没有任何股票;售股资金全部进入公司账户;售股协议由我的上司根据集团高层会议决策签署。而且,我还告诉教授们,售股之前,所有涉及人员都了解实情,上级机关亦决定通过出售股票募资等方式拯救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

我们围绕具体事实和相关细节进行深入讨论后,法学教授们认为,整体上应该不会有太多的法律风险,其中的售股事宜充其量不过是一桩民事案件。

也就是在这一天,我看到新闻媒体报道说,新加坡记者就中国航油事件在采访新加坡内政部时提问:“陈九霖如果不回来怎么办?”

新加坡内政部的官员回答:“陈九霖如果不回来的话,我们仍然有很多种办法让他返回新加坡。”

一向善于刨根问底的记者就追问:“新中两国没有引渡条约,你有什么办法能把他弄回新加坡?”

内政部的回答是:“还没有上升到那种程度,我们自然有我们的办法。”具体是什么办法,新加坡内政部没有继续说下去。

他们没有明说,但我知道,新加坡内政部让我返回的唯一方式就是——“绑架”。

所谓“绑架”可能有三个途径:第一种做法是“软行动”,或称“经济制裁”,我在新加坡工作7年的全部工资当时都在新加坡和香港的银行里存着,我那么多年辛苦工作的积蓄可能会被他们没收;第二种做法是,他们可能会针对我的家人,虽然当时我的儿子在北京上学,但是我的妻子还留在新加坡,他们可能不让她回国;第三种做法是“硬行动”,比如说,以后我要到外地出差的时候,到了澳大利亚、美国或者是其他的国家和地区,他们可以采取非正常手段绑架我,把我引渡到新加坡,就像2018年加拿大政府根据美国政府的要求扣押华为CFO孟晚舟那样。

无论如何,从新加坡内政部官员的话可以品出,让我返回新加坡,他们似乎志在必得。

其实,新加坡政府“多虑”了,他们显然是小看我了!躲起来不露面,那是我陈九霖的风格吗?那是我陈九霖的为人吗?

我会自愿返回新加坡协助调查的!即使没有集团领导的宽慰话语,即使没有国内顶级法学教授关于风险的分析,我也会返回的!

如果说,我根本没有考虑风险,那是假话。我做出这样的决定,有几个重要的考量:

第一,我内心十分坦然,我没有做过什么违法的事情,而且,我克己奉公,两袖清风,从来没有掺杂“私活”,回去是要协助调查而不是被调查的;

第二,中国航油(新加坡)公司是我一手打造的,那简直是我生命的一部分,我在新加坡,将有利于整个事件的调查,更有利于中国航油早日凤凰涅槃;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我不能辱没中国人和中资企业的形象,必须做个敢于承担责任的企业家。中国加入WTO以后,利用两种资源,开辟两个市场,中国企业如潮水一般“走出去”。如何遵守所在国的法律和规则,如何透明公正地经营,获取“阳光下的利润”,是正在“走出去”的中国企业的严峻课题,也是世界关注中国的一个焦点。此时的中国航油事件无疑是一块“试金石”,如果我不管不顾、一躲了之,那不就成了“里森第二”了吗?那不就让初出茅庐的中国企业背负恶名了吗?要知道,巴林银行那个著名的“流氓交易员”尼克·里森(Nicholas Leeson)就是10年前在新加坡犯事的!事后,他逃离新加坡,途经马来西亚、泰国,转机到德国后被引渡到新加坡,后被判6年半刑期。已有先例,新加坡方面怎么会不高度重视呢?我岂能像里森那样当个胆小如鼠的“逃兵”!

回,必须回!

于是,当新加坡方面再次催促我返回时,我当即回答:“我一定会回去,而且,会很快回去。”

如果这是属于我的煎熬,那么,我一定要自己把它熬过去,之后才会“柳暗花明又一村”。如果属于我的劫难,我自己不去承担,我的良心将一辈子不得安宁,而且,之后还可能遇到更大、更可怕、更难以承受的灾难。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最终,我还是决定去面对前方可能出现的困难。

我当时已经做好了一切心理准备。1995年2月27日,因股指期货投机而亏损14亿美元,有着233年历史的巴林银行轰然倒下,交易员尼克·里森被判坐牢6年半。如果非要找个人顶罪,我大不了也像里森一样,蹲上几年监狱罢了!

我已经没有任何思想包袱了,轻装上阵,向死而生。

那时,我的处境就如唐朝诗人许浑在《咸阳城东楼》中所言:

一上高楼万里愁,蒹葭杨柳似汀洲。

溪云初起日沉阁,山雨欲来风满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