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媒体宣传与减灾文化
媒体是一个公共载体。有效地运用媒体,能够调动更多的力量支持和参与减灾救灾。汶川地震、玉树地震、芦山地震等重大自然灾害发生后,媒体宣传所营造的良好舆论氛围,激发了社会的捐赠和志愿热情,有力地支援了应急救助和灾后恢复重建,媒体成为政府减灾救灾与社会参与之间的润滑剂。
笔者通过对2011年我国主要媒体对减灾救灾宣传报道内容进行梳理,总结发现了以下三个特点:一是减灾救灾宣传侧重于灾害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物资调运、资金下拨等工作介绍。这种只注重工作过程或工作信息的宣传,难以反映减灾救灾的全面性、复杂性和系统性。2011年的减灾救灾宣传聚焦于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对灾区政府和受灾群众的宣传不到位。例如,在报道救灾物资调运数量和资金下拨金额的同时,缺乏对物资分配、资金下拨过程和效果的报道;在报道转移安置和救助人数的同时,缺乏对灾区紧急转移安置过程、灾民生活的详细关注以及对灾后恢复重建情况的报道。二是对反映减灾救灾工作失误和问题的报道缺乏后续处理情况的反馈。暴露了问题却没有相应的行动或者采取了应对措施却没有后续报道,这种有头无尾的报道容易引起人们对减灾救灾工作更多的质疑,不及时应对可能引起更多的猜测和谣言。减灾救灾宣传中出现的缺乏后续性反馈报道的问题,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减灾救灾部门只注重单向的工作宣传,而不重视利用媒体主动与社会和公众实现良性互动。三是反思性信息较少。减灾救灾宣传不外乎四个方面:工作信息、成绩、问题和评论。我国减灾救灾宣传传递了丰富的工作信息,肯定了工作取得的成绩,也披露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但是,其中能够启发人们思考和行动的评论性信息仍然较少。对减灾救灾的宣传不能限于政府工作,面对灾害的平常百姓也有很多的闪光点,他们的故事也许让人感动,也可能令人气愤,还可能充满争议,但恰恰是这些却能令人们思考和反省。减灾救灾宣传中对基层政府、社区和百姓的失焦,显然不利于社区减灾政策的实施和发展。
如实报道减灾救灾工作中的问题应是我国减灾文化建设的组成部分。减灾救灾宣传应起到让工作者、读者反思和改变不良行为的效果。如果信息报道一味地宣扬工作成绩、避免谈论问题和过错,则难以起到引人注意、思考和行动的效果。当然,反思性的宣传要把握好度,不能造成杞人忧天、草木皆兵,让人感觉世界末日就要来临,而是要让百姓看到后会对宣传中披露的落后、错误的思想和行为引以为戒,达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效果。
我国减灾文化的完整体系应该包括减灾文化产品创作、公益性减灾文化事业普及、减灾文化产业发展(如减灾用品制造、减灾影视制作、减灾技能培训等)、减灾文化体制机制改革和减灾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当前我国减灾文化发展的现状是,减灾文化作品形式较少、种类匮乏,缺少像《日本沉没》《后天》《2012》那样有影响力的减灾文艺作品;减灾文化事业发展缓慢,公共服务功能较弱;减灾文化产业不成规模,相关扶持政策尚未提上政府议程;减灾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滞后,文化创作和经营主体缺乏活力和竞争力;减灾文化人才缺乏,培养的重点片面地集中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方面。减灾文化建设的落后,限制了防灾减灾教育水平的提升,影响了公众对社区防灾减灾重要性的认识和社区减灾活动的参与。
国外的研究表明,即使国家重视并不断加强减灾工作,基层政府、社区、家庭和个人对减灾的热情和行动也不会自动水涨船高。因此,建立上层主导和基层响应的衔接机制,将减灾实践落实到个人、家庭和社区的实际行动上,是我国减灾文化建设发展的重点,也是推进社区减灾政策落地的关键。为此,一方面要加强对基层防灾减灾设施和活动的投入,带动个人灾害风险意识的提高。减灾文化宣传和行动要落到基层,通过实施社区灾害风险排查、紧急避难场所建设、应急救灾演练、救灾志愿者队伍建设等来影响居民的灾害意识。建立和完善以家庭减灾为中心的各项激励政策,如支持家庭购买灾害保险、小学生参加减灾课堂学习必须有父母陪同、以家庭为单位组织灾害应对技能竞赛等,提高家庭的灾害应对能力。另一方面,要为社会和个人参与减灾救灾创造条件,提高政府、社会和个人在减灾救灾行动上的一致和协同。进一步明确政府在减灾救灾中的职能和任务,拓展志愿服务和捐赠资金参与减灾救灾和恢复重建的渠道和方式,充分发挥社会和个人在减灾救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府减灾救灾信息的公开透明,强化减灾救灾行动中政府和社会之间的沟通互动,促进社会力量更好地服务于国家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