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序
我对乔治·麦克唐纳的认识全是出自书中:除了他亲笔撰写的书籍之外,便只剩下他的儿子格雷维尔·麦克唐纳医生于1924年出版的传记(《乔治·麦克唐纳与他的妻子》)。谈及这位作家的生平,我也只有鲜少的一次机会与同他接触过的人相聊,因此下面少量有关他本人的生平记事全都是依照格雷维尔医生在传记中的描述。[1]
我们已从弗洛伊德和其他人那里得知,幼年时期与父亲的冲突会导致性格上的扭曲与思想上的偏差。而我们从乔治·麦克唐纳身上所了解的恰恰相反,他的一生诠释了一个截然相反的过程。麦克唐纳与父亲之间几近完美的父子关系是他最早的智慧之源。他说正是父亲使他初次认识到,父道一定处于宇宙的核心。于是他得以用一种不同寻常的方式为传讲基督教做好了准备——在基督教信仰中,天父与人子之间的关系是一切关系的核心。
他的父亲似乎是个引人注目的人物:集严格、温和、幽默于一身,秉承了苏格兰教会的老派作风。在没有麻醉剂的年代里,这位信徒曾经接受过高位截肢手术,并拒绝在手术前饮用威士忌,“只在手术刀彻底切断大腿肌肉的那一刻,他才将头转过去,轻声哼了一下。”曾经为了镇压一场暴乱,他不惜牺牲自己的肖像,以将其烧毁这样戏谑的方式平息了那场动荡的骚乱。平日里他不允许儿子碰触马鞍,直到他成为一个能驾驭野马的好骑手为止。他曾建议儿子“放弃未果的诗歌游戏”。麦克唐纳二十三岁时,这位父亲曾要求儿子许下终身禁烟的承诺,儿子也答应了。另一方面,他反对射杀松鸡,因为此举太残忍;总体上,他对动物保有一颗温柔之心,这在一百多年前的农民身上是罕有的;他的儿子记述说,无论是他作为一个男孩还是长成一个男人的时候,他向父亲提出的要求永远都会得到满足。无疑,这一点在向我们展现其父亲性格的同时,也同样展现了这位儿子的性格特征,应当将它与这句有关祷告的语录联系在一起:“那寻求父比寻求祂的施予更多的人会得到他的心之所想,因为他不大可能会错误地索取”[2]。这一神学信条根植于作者童年的生活经历中。这种父子关系或许可以被称为现实中的“反弗洛伊德式情境”。
乔治·麦克唐纳的家庭当然属于(尽管他的父亲不一定是)加尔文教派。他的思想成长史很大程度上就是一部挣脱抗争史:挣脱成长环境中神学体系的束缚。这种斗争故事在十九世纪非常普遍,麦克唐纳的故事却有所不同。在大多数这类故事中,抗争者并不满足于批判教条,还会对具体的人产生憎恶之情,包括那些影响他的前人,甚至是与之相关的整个文化以及生活方式。因此像《众生之路》[3]这样的书就应运而生了,后人假如没有将此类讽刺作品当历史故事照单全收,至少也会原谅作者在当时的情境下几乎无可避免的片面性。但在乔治·麦克唐纳的身上却丝毫找不到这种怨怼的迹象。必须为他的立场找寻借口的并不是我们,恰恰相反,正是麦克唐纳本人,在他的思想抗争中迫使我们——无论我们是否愿意——看到他所反抗的事物存在的某些真实的、或许是无法取代的价值。
他的一生从未间断过对那块他从中剥离决裂的磐石的爱。他小说中最美好的部分永远将我们带回那满是花岗岩和石楠花的田园意境;带回沿岸铺满浅绿植被的小溪边,溪水里流淌的仿佛不是水而是黑啤酒;带回到木制器械砰砰的击打声中;带回到燕麦饼、鲜牛奶;带回到那种骄傲、那种清贫,以及对于来之不易的学问的热切之爱。他写得最好的人物都是那些向我们揭示了真正的仁爱和精神上的智慧是如何与从事神职并存的角色,尽管后者似乎并不鼓励前者的发展。他自己的祖母是位可怕的老妇人,曾经把他叔叔的小提琴视作魔鬼的诱惑烧毁了。可能对于他来说,这位祖母,用现在的说法(尽管未必准确)是“一个纯粹的虐待狂”。不过,当以此为原型的角色在《罗伯特·福尔克纳》[4]和《敝帚自珍》[5]中生动再现时,他迫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到——在那讨人厌的外壳下,某种会让我们全心怜悯、甚至(尽管带有几分保留)尊敬的东西。麦克唐纳用这种方式诠释的不是那使人疑惑的格言,所谓“全然了解,就是全然宽恕”,而是这条无可撼动的真理——“宽恕就是去了解”。爱人者,得见。
麦克唐纳于1824年生于阿伯丁郡的亨特利,1840年进入阿伯丁的国王学院学习。1842年,他在苏格兰北部逗留数月,在一栋不知名的宅院藏书室从事编目和分类工作。我提及此事,是因为这段经历给麦克唐纳留下了一生不可磨灭的印象。在他的书中,始终有一个大宅子的形象,主要是通过宅子内藏书室的视角,并且总是透过一个陌生人或受资助者的眼睛来铺陈叙述的(甚至连《莉莉丝》中的韦恩先生在自家的藏书室里都永远没有在家的那种熟悉感)。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北方的大宅”是他一生中经历某个决定性的事件或蜕变的所在地。或许他正是在那里初次受到了德国浪漫主义的影响。
1850年,他受到“呼召”前往阿伦德尔,成为镇上一非国教派教堂的牧师。1852年,他由于持异见在教会执事那里陷入了麻烦,被指控发表“对异教徒的处罚存在于将来”的错误观点以及受到德国神学体系的侵染。执事们想通过降低薪酬这种迂回的方法让他引咎辞职——本来他的年薪是150英镑,而且他现在已经结婚了。但是他们判断失误了。他们从他那里得到的回复仅仅是:这的确是个坏消息,但我也只能是缩减开支了。他坚持了一段时间,得到了教区里最穷困的教友们的救济,他们并不赞同那些锦衣玉食的执事们的看法。然而1953年的时候,这种情形也难以维系了。麦克唐纳辞职后以各种职业为生:演讲、教书、不定期的布道、写作、干各种“零活”,这种状况一直持续到几近他人生的终点。他逝于1905年。
那时他肺病缠身,并且穷困潦倒。饿肚子的状况有时只能靠最后一刻的救济才得以缓解:不可知论者将这种最后一刻的奇迹归因于偶然,基督徒则认为是上帝的旨意。正是在这种屡次失败和生存危机不断的背景下,下面的一些摘录才能被最有效地解读。作为一个有发言权的人,麦克唐纳曾对忧虑进行过坚决的谴责;但那谴责的语气并没有给人“这是得肺病的人头脑发热的臆想”的感觉,没有证据表明他有这样的性格倾向。他的内心充满了平静,这并非建筑在未来之上,而是倚靠他所说的“神圣的现在”。他对贫穷的顺服是与斯多葛派[6]的理念截然不同的。他看上去是一个充满阳光、爱开玩笑的人,对钱财能买到的所有真正美好或可口的事物有很高的鉴赏能力,但缺了这些东西也一样满足。还有一点或许非常重要,当然也很感人,他被记录下来的最大缺点就是苏格兰高地出身的人那种对华服的热爱;而且他一生都热情好客,但也只是穷人能达到的程度。
当我摘录这些内容时,我所关联的并不是作为作家的麦克唐纳,而是作为一位基督教老师的他。假如我非要把他当作一个作家、一个文字工作者,势必会面临一个关键性的难题。若将“文学”定义为以文字为媒介的艺术,那么麦克唐纳在一流作家里并无一席之地,甚至可能连二流都算不上。他的确有一些文章,其中体现的智慧甚至神圣感(我敢于这么评价)胜过甚至黯淡了他写作中拙劣的一些东西。这些表达非常精确、简洁、有分量,锋芒毕露。但他不能长时间维持这个水平。他的文笔整体而言并不突出,有时显得含糊不清。他在写作上还一直受到神职人员某些陋习的影响,有时是新教徒似的冗言;有时他受到老苏格兰人品味的影响,喜欢在语言表达上追求华丽花哨(这一特点从邓巴[7]一直贯穿到韦弗利小说[8]);有时又因为借鉴诺瓦利斯[9]而显得过于甜腻。但即使文学评论界也不能因此就将他忽略。他最擅长的是幻想小说——介于寓言和神话之间的幻想小说。在我看来,他在这一文体上做得比任何人都好。我们所面对的关键问题是,这种艺术,这种创造神话的艺术,是否是文学艺术中的一个门类。对把它归于文学艺术持反对意见的观点在于:神话从本质上来说根本不是以文字的形式存在的。我们都赞同巴尔德[10]的故事是一个伟大的神话故事,拥有无穷的价值。但是当我们作出这个评价时,浮现在我们脑中的究竟是谁的版本,谁的文字?
就我而言,我说这话时并没有想到任何人的文字。我所知道或记起的诗人中,没有一位将这个故事叙述得完美至上。我没有想到任何一个特定的版本。如果这个故事在某处是以文字为载体留存的,那几乎就是一个巧合。真正使我获得心灵上愉悦和滋养的是某个特定的事件模式,如果它是以某种无字的媒介传递给我的,比如一出哑剧或一场电影,我同样会获得愉悦与滋养。而且我发现这类故事皆是如此。当我想起阿尔戈英雄[11]的故事并且称颂它时,我并不是在称颂阿波罗尼奥斯(我从来没有读完他的书),也不是金斯利(我已经将此人遗忘),甚至也不是莫里斯,尽管我认为他的诗作是一个赏心悦目的版本。在这一方面,神话故事与抒情诗完全是相反的。如果你试图将济慈《夜莺颂》的主题抽离出他用以表现这一主题的文字,你会发现它基本什么都没说。它的形式和内容只能以一种虚假的抽象的方式分开。然而在神话故事中,只有事件模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情况跟抒情诗就不同了。无论哪一种沟通手段,只要它成功地在我们的想象中植下了这些事件,就已经如我们所说的“完成使命”了。之后你就可以把那种沟通的手段抛掉了。如果沟通的方式是文字,人们当然希望带给自己重要信息的书信写得好一些。但这只是小小便利,因为不管怎样,一旦你掌握了它的内容,这封信就会被丢进废纸篓了;而一旦你掌握了这则神话,讲述它的语句(朗普里埃词典[12]的词汇量也就够用了)就可以被忘记。在诗歌中,语词是主体,“主题”或“内容”是灵魂。而在神话里,想象中的事件是主体,某种无法表达的东西才是灵魂。文字、哑剧、电影或系列图片甚至连衣服都算不上——他们只不过是传声的话筒。关于这一点,我有个例证:几年前我在交谈中听人讲了卡夫卡的《城堡》的故事,之后又自己读了一遍,但那次阅读并没有给我带来更多的东西。我已经接收到那个故事了,这就足够了。
大多数神话故事都产生于史前,而且据我猜测,并不是个体有意识地创作出来的。但在现代社会,偶尔也会出现如卡夫卡或诺瓦利斯这样能创作神话故事的天才级人物。麦克唐纳是我所知的人当中在这个领域最伟大的天才。但我不知道怎么去给这一类天才分类。叫他们文学天才好像并不太准确,因为他们的天才同时会伴随着文字表达艺术上的巨大缺陷——不,主要是因为他们的才华与语言之间的所有联系最终都只是外部的联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也不过是偶然。但他们的才华又不隶属于其他艺术门类。评论界看似总体上忽视了这样一种艺术形式,或者说天份。这种艺术甚至可能上升至最伟大的艺术形式之列,因为它产出的作品可以(在第一次邂逅时)给我们带来欢愉,(在进一步的熟识中)给予我们智慧和力量,跟那些最伟大诗人的诗作给我们的影响是一样的。某种程度上来说,这种艺术形式比起诗歌(至少是绝大部分诗歌),更接近音乐。它描述的内容超越了我们已知的事物,在我们内心激起从未有过、也从未期待会有的感受,如同我们从意识的正常模式中脱离,“获得了自降生以来从未希冀过的愉悦”。它进入我们的内部,冲击我们的思想甚至是激情都到不了的层面,煽动那些最古老的疑惑,直到所有问题都再次敞开,使我们震撼,使我们比人生中绝大多数时刻都要清醒。
麦克唐纳出类拔萃的,正是这种叫作神话诗作的艺术形式。他最好的作品是《幻境》、“科迪”系列、《金钥匙》、《女巫》和《莉莉丝》。这些书本身已足够好,无法再从中弃芜求精了。意义、内涵、文采已融汇于整个故事中,读者若发现任何独立的优点,那只是偶然。那些小说为我提供了丰富的养料。我这样说并不是说这些小说写得好。麦克唐纳出于各种原因成为了一名小说家,但他的小说极少能称得上是好作品,没有一部是上佳的。恰恰是在最偏离小说创作准则的情况下,他的小说成了精品。这种偏离有两个方向。有时更贴近幻想,像是《奇比爵士》里主人公的整个形象,和《威尔弗莱德·康伯枚德》里开篇的那几章;有时又转向直接又冗长的说教。如果读者只是为了故事,这简直令人忍无可忍。但这样写其实是有好处的,因为作者尽管身为一个穷困的小说家,但还是一个优秀的传道者。所以他最宝贵的一些东西就藏在他最枯燥的作品里,而我在此处所做的就相当于掘墓。至此我对他小说的评价都是基于合理的客观的评价标准而言。当然,对于热爱宗教神圣、热爱麦克唐纳(也许还要热爱苏格兰)的读者来说,也许在他最不看好的作品里,也能发现一些让人免于指责的动人之处,甚至在其缺点中感受到一种奇怪的笨拙的魅力(我们面对自己最喜爱的作家时无疑就是如此)。这些小说共有的一种少有但独特的品质在于:“好人”总是写得最好也最令人信服。他笔下的圣人十分鲜活,而坏人则仅仅是出于剧情需要。
我不打算尝试将麦克唐纳的思想作历史性或神学性的归类,部分原因是出于我在这方面所知甚少,但更重要的是,我对这种分类并不热衷。有一个方法可以非常有效地消除我们内心发出的声音,即搬来某个“主义”做老师,让它发声。当我们嘀咕着“托马斯主义”、“巴特主义”、“存在主义”的时候,它们发出的号声已不会十分惊扰我们的安歇。但在麦克唐纳那里,说话的永远是来自内心的声音。他表达了这样的观点:要求顺服,要求“某物不多一分不少一厘,或恰如其分”,都是没有止尽的。而在那来自内心的声音中,每一种其他的才能也同时发声了——即思维能力、想象力、幽默、幻想和满腔的爱。当今也许没有人比他更清醒地认识到“戒律”和“教义”的区别,以及只依赖道德所导致的不可避免的失败了。作为天父之子的神圣地位是联结他思想中所有不同元素的重要概念。我不敢说他从不犯错,但我可以说他是我所认识的人里最接近,并且一直在接近,基督之灵的人。所以他有着如同耶稣基督的那种柔软和严厉的结合。在《圣经新约》之外,我再也找不到他作品中的那种恐惧与抚慰如此交织的感情了。但这种紧迫感永远不会变得尖厉刺耳,因为每一篇布道都弥漫着一种博爱与惊叹之感,使得那种紧迫感不会令人不适。麦克唐纳所展现的上帝是带有威胁性的,但就如杰瑞米·泰勒[13]所说的,“若我们不起快乐之心,祂就以可怕之事相胁。”
在很多方面,麦克唐纳的思想所体现的那些耀眼的闪光点,正是我们认为他所处的年代和他的个人经历中最不可能出现的。身为一个浪漫主义者,又刚刚从枯燥教条化的神学体系中逃离,会很容易落入过分强调情感和“宗教体验”的陷阱,但事实上,十九世纪的作家几乎没有谁比麦克唐纳更像一个坚定的天主教徒那样把个人感受归置到其应属的位置上。他的整个自然哲学虽一直坚定不移地建立在物质世界的基础上,却并不是出于当时“机械主义”和“理想主义”并存的影响。他显然跟怀特海教授[14]比跟赫伯特·斯宾塞[15]或T.H.格林[16]要跟合得来。所有的浪漫主义者都能真切地感受到事物的善变,但他们大多数只是为之伤春悲秋而已。而麦克唐纳的怀旧仅仅只是一个开始——他会深入下去,探求这种怀旧感是如何得来。他的心理活动也值得注意。他跟其他现代人一样清楚地意识到,意识本身,以及自省所揭示的东西,都不过是表面的,于是就有了《公主与妖魔与精灵》中国王城堡里错综复杂的地窖和阁楼,以及《莉莉丝》中韦恩在自家的宅子里感受到的惊吓,还有他对我们日常的自我揣测进行的有力批评。而这其中发挥最大作用的大概就是那种低级原始但又往往无法摆脱的心理作用——恐惧,他允许恐惧进入精神生活中。在这一点上,对早年接受的教导的反叛原本会极有可能将他带入浅薄的自由主义的误区,但事实并没有。他确实虔心希望所有人都得救,但那是因为他期待所有人最终都会忏悔。他明白(且比任何人更甚),即使万能的主也无法拯救那些不信的人。而他从不在永远不可能的事情上纠缠。他像特拉赫恩[17]一样善良温和,同时又像《遵主圣范》[18]里那样严厉。
但至少我没有错过麦克唐纳。我从未掩饰过我将麦克唐纳视为我的导师这一点,实际上我想我每一本书里都有引用过他。但在我看来,我的读者们至今还未对我作品里连带的这位作者引起足够的重视。我的良心督促我必须要强调这一点。即使不是出于对自己诚实——要知道,我可是个大学教员,“追根溯源”可能是骨子里的习惯。早在三十年前,我买了“人人文库”[19]版的一本《幻境》——当时还不太情愿,其实这本书之前在那个书摊上看到过几次,但都被我略过了。几个小时后,我发现自己穿越了一片新的疆土。在此之前,我已经深深沉溺在浪漫主义的思想中,而且随时可能陷入它更黑暗邪恶的一面,从峭壁上慢慢滑下,由追求奇特转移到追求怪异甚至反常。虽然《幻境》不论怎样来看都已经够浪漫了,但这种浪漫跟我之前所提的还是有所差别。那时我的思想已与基督教的教诲离得很远,所以完全意识不到这种本质上的差别。我当时只是感觉:如果说书中的新世界是陌生的,它却同时又有家的温馨和亲切;如果这是梦境,那么至少是一个居然让人感到变得警醒的梦;整本书都透露出一种沁凉的早晨般的纯净,分明还有一种死亡的气息,但却是“好的”死亡。这本书对我的影响就是,它使我的想像力发生了转变,甚至得到“洗礼”(尤其是书中关于死亡的那部分)。它在智力上对我没有任何启发,良心上当时也没产生什么影响,那些是很久之后受到其他众多书籍和人物的影响后发生的事。然而,当我完成了自我的转变——当然我是指“一切真的发生了”之后——我发现自己还是在受到麦克唐纳的影响,并且他一直都伴随着我。我发现自己终于准备好去聆听他一开始无法向我传达的信息。但在某种意义上说,他现在告诉我的就是他一开始已经向我传达的东西。毫无疑问,这颗人生的良药没有什么随手可弃的外壳,也不存在什么“金玉其外”之说。它从里到外都是金子。而他幻想作品中最令我着迷的特质其实就是真实世界的特质——就是我们所处的这个神圣的、有魔力的、令人畏惧又狂喜的现实世界。若是在我的青春期,有人跟我说我会热爱《幻境》一书中体现的良善,我肯定会惊愕不已。但现在我明白了,因此看见其中没有虚伪。虚伪是全然相反的,即那种贫乏的、只能把善良禁锢在“法律和责任”范围之内的道德,它永远无法使我们感受到“正直的土地”上迎面吹来的甜蜜气息,也无法向我们展示那稍纵即逝的、若是见过一次就一定会以感官欲望之外的所有去追求的“形态”——那种(用萨福[20]的话说)“比金子更珍贵”的东西。
C.S.路易斯
作序者简介
C.S.路易斯(Clive Staples Lewis,1898—1963)出生于北爱尔兰,长年居住英格兰,是英国知名学者、作家及护教家。他26岁即登牛津大学教席,被当代人誉为“最伟大的牛津人”。代表作包括《牛津英国文学史·16世纪卷》《地狱来鸿》《返朴归真》《四种爱》《纳尼亚传奇》等。他一生著书逾30部,有学术著作、小说、诗集、童话,在全世界拥有庞大的支持者。时至今日,他的作品还在继续吸引着成千上万的新读者和研究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