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借用他人之口设置开头
经典文案回放:韩媒关注中国游客“打架”风波
2016年9月,环球时报中有一则“8名中国游客在韩国济州岛殴打当地餐馆女老板”的视频在韩国网络上扩散,瞬间引发了一片骂声。
文中表示,事件起因是中国游客从外面买了酒进入餐馆饮用遭到拒绝,因此就与店主和服务员发生口角进而“施暴”。当时事件的现场非常紧张,店主的女儿甚至曾高喊:“杀人了,快向警察报警。”
对此,韩国的《国民日报》更是发表了一篇名为“严惩中国游客”的社论来表达当地人的“义愤填膺”。之后,中国驻济州总领事馆方面却向《环球时报》的记者表示:“商家老板娘为中国朝鲜族,涉事双方均为中国公民。”
在这篇新闻的最后,记者采访了辽宁省社科院研究员吕超,请他对韩国舆论的过激反应表达了看法。吕超回答:“济州岛是韩国著名的旅游品牌,在韩国整个旅游收入中占比很高。赴济州岛的中国游客数量逐年增加,遇到个别素质不高的游客,就一棒子打死抹黑全体中国游客,甚至上升到中国人的‘高度’,这并非为商之道。”
并表示:“济州岛方面应该关切中国游客的诉求,思考如何能让中国游客有宾至如归之感。另一方面,对国人来说,有些游客确实应该注意提高素质。出国旅游,要时刻想着自己是中国人,代表着中国人形象去其他国家做客,应该做符合自己身份的事情。”
案例解析:
借用他人之口的用法最常用于新闻类文案中,比如在上面这则新闻的最后,文案手就是为我们提供了客观性报道的技巧,即“借用他人之口”对新闻事实表达观点。而这种采访专业人士,并借用其权威身份对新闻事件进行表态的方式,不仅能体现出新闻写作的专业范式,更能增强新闻的说服力。
像这种新闻类的文案,真实性是最基本的原则,一旦新闻不能继续坚持其真实性,新闻就将失去它存在的价值意义。
与文案手分享:
用事实说话,是新闻类文案写作的基本规律,其含义在于,文案手能把自己的思想观点隐藏在事实的叙述中,让受众者在接受新闻报道时,能自然而然地“悟出”与文案手倾向一致的观点。而借用他人之口,正是让这种一致的观点“顺理成章”的有效方式。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下,如何有效在文案中使用“借用他人之口”:
一、直接引语
“直接引语”是新闻类文案中经常会用到的写作方式,它也被人们称为“实引”,即实实在在地引述别人说的话。而实引又被分为“引原话”和“引大意”两种。其中,引原话时,要求文案手必须加“引号”,并有说话人的真实身份、姓名;而在引大意时,则不加“引号”,但也需要有说话人的真实身份和姓名。
比如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文案手开头就是这样写的:马克思在《<莱比锡总汇报>的查封》一文中,把“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和“根据希望来描写事实”作为区分“好报刊”和“坏报刊”的标志之一,他认为好的报刊应该是“根据事实来描写事实”的。在这篇文章中,引号所用部分出自马克思的文章,所以是一种采用了引原话的方式。
再比如说,在一篇名为“王岐山怒点财厅”的文章中,开头就是一句“财政厅来人了没有?”这是常务副省长王岐山面露怒色、双眉紧锁问的话。一开始就生动地勾勒出广东省常务副省长那种严肃务实的领导风格,引语的运用更是让整篇新闻“活”起来。
所以说,在报道文案中直接引用某个人的原话,已经成为现代新闻写作不可或缺的手法,西方经典新闻教科书更是将这种方式称为“新闻写作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之一”。比如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的教授梅尔文·孟彻就曾说过:“如果新闻中使用了直接引语,读者就可这样推断:既然新闻事件的参与者在直接说话,那么这件事必定真实无疑。”
二、进行客观报道
所谓客观报道,就是要求新闻写手只提供材料,而不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如果报道的事实会牵涉到几种不同的意见,我们也要不偏不倚地写出各方面的看法。
最后,再撰写这类文案时一定要注意写明消息来源。这里所谓的消息来源又被称为新闻来源,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件事、一个物品。而消息来源通常的写法为:“据……提供消息”“记者从……获悉”“据知情人士透露”等。
一般情况下,需要注明消息来源的情况有:
1.像那些需要阐明事件的原因、预示事件的发展趋势、解释事实之间内部联系的文案内容,一般都要注明消息来源。
2.像内幕新闻,如果不写明消息来源,读者就不能相信,甚至会以为是写手瞎编乱造。
3.像有争议的、容易引起怀疑的实施,为了增强文案的可信性,注明消息来源是非常必要的,这样也有利于读者对这些事实进行分析和判断。
4.像那些一时得不到官方证实而又十分重要的新闻,几乎每句话都应该注明消息来源,以确保真实性。
另外,像新闻报道中所出现的“此间观察家”“此间消息灵通人士”“权威人士”“有资格的人士”等,其实并不是文案手在引述这些人的话,而是在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只不过运用这种方式,更能保持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议论的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