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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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虚极,守静笃。
万物并作,吾以观复。
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归根曰静,是谓复命。复命曰常。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知常容,容乃公,公乃王,王乃天。
天乃道,道乃久,没身不殆。
语译
修养心性,由虚而达纯一的境界,由静而达真笃的地步。再看现象界,便能从万物的纷纭竞逐中,深观到“复”的原理。万物纷纭复杂,最后都回归到它们的根本。回归到根本,叫作静的境界。这里所谓的静,是指万物都回到自然的大生命中。万物回到自然的大生命中,便是万化生生不已的常道。了解这个生生不已的常道,我们的心便彻悟而不迷。否则不知常道,便会违反自然,而招致不幸。了解常道,我们的心,便能开放而容纳一切。能容纳一切,便大公无私,而无差别相。大公无私,便能像王道一样为万物所归。为万物所归,便能和天道同行。和天道同行,便能和道合一。和道合一,便能和万化共长久,便能超诸形骸,生生不已。
要义
1.本章强调修养的两大功夫:“致虚”和“守静”。
2.从致虚守静的内心清明,再观照万物变化之常,来告诉我们如何守常之道。
致虚守静以观复
“致虚”和“守静”是修心的功夫。为什么在“致虚”之后,加一个“极”字,“守静”之后,加一个“笃”字呢?王弼注说:“言致虚物之极笃,守静物之真正。”王弼已注意到“极”和“笃”两字的存在意义。唯以“极笃”和“真正”来作解,仍然不够具体。
先说“致虚极”的功夫。“致虚”是虚其心,也就是虚掉心中的观念执着。但这个“虚”并不只是把整个心空掉,因为这样便会落入了顽空的境地。在老子思想中,这个“虚”,是用,也是我们前面常提到的冲虚为用的意思。那么“虚”何以跟着一个“极”?这个“极”并非通常所指语的“极度”,而是哲学用语上的“极境”的意思,如太极、无极、人极和“君子无所不用其极”(《礼记·大学》)的极字,都代表最高的境界。所以“致虚极”乃是说由虚而达到这个极高的境界。这个境界,可以用老子的“一”来说明。因为“一”是“有”之极,“虚”就是“虚”其所有。“虚”到最后,不是什么都没有,而是“虚”掉了一切对物质的“有”和观念的“有”的执着,而使这个“有”变得纯然无杂,这就是“一”。所以就修心来说“致虚极”,就是由虚而达到精神上的纯一的境界。
再说“守静笃”的功夫。“静”字在《老子》的书中是指“无欲”的意思。如第三十七章所谓“不欲以静”。就是说“无欲”,则此心便归于静。所以“静”不是死寂,不是一点念头都没有,而是没有私欲。没有私欲,则此心归于纯朴。这个“笃”是“笃实”“真诚”,也是精神纯一的境界。
由此可见“致虚极,守静笃”的“极”和“笃”都是归于纯一。荀子有一句话最能表达这个境界,他说:“虚一而静,谓之大清明。”(《解蔽》)也就是由“虚”、由“静”而达到心的最清明纯净的境界。这种境界,就像镜子一样,它本身明净无疵,却能如实地照物无遗。
“并作”指万物的纷纭发生和成长。一般人只看到万物发展的现状,有的高,有的低;有的好,有的坏。就是同一个人的十个手指也有长有短,这就是所谓现象界的差别相,但有道之士不从差别相中去分高低、别好坏,而要看它们的“复”。
老子这句话中有两个重要的字,就是“观”和“复”。这个“观”字在第一章中曾用过,如“常无,欲以观其妙,常有,欲以观其徼”。此处的“观”和第一章中的“观”是同一种作用。因为“致虚”“守静”和“常无”的功夫相同。这就是说在我们由“致虚”“守静”,使得心智达到纯一不杂的清明境界,然后我们才能有深入了解天地造化之妙的“观照”作用。
这个“观照”作用,所观的是万物之“复”。那么什么又是“复”呢?王弼注说:“以虚静观其反复。凡有起于虚,动起于静。故万物虽并动作,卒复归于虚静,是物之极笃也。”王弼此处解释这个“复”字是紧扣前面的“致虚极,守静笃”而来。把“复”解作归于虚静,归于极笃。虚静是“无”,极笃是“一”。
在《易经》中也有一卦叫作“复”,王弼以老子的思想去注这个复字,说:“复者,反本之谓也。天地以本为心者也。凡动息则静,静非对动者也。语息则默,默非对语者也。然则天地虽大,富有万物,雷动风行,运化万变,寂然至无,是其本矣。故动息地中,乃天地之心见也。若其以有为心,则异类未获具存矣。”王弼这段话是注《复卦·彖辞》的“复其见天地之心”的。虽然用“静”来释“复”不是《易经》的原义,后来程伊川曾对此加以反驳。但就老子思想来说,王弼把“复”解作反本,把静当作万物的根本,认为静不是动的相对语,而是动的根本,却是非常精到的见解。
不过在《老子》书中,这个“复”字有两层意思,一是“复归”,一是“复反”。“复归”是指归于根;“复反”是指返于道。这两层意义在本章中都有交代。而此处的观复,就是要从“归根”观到“返道”。
归根复命以知常
“芸芸”是指纷纭复杂、繁华茂盛的意思。这是现象界的差别相。“各复归其根”的根字,王弼注说:“各返其所始也。”河上公注说:“言万物无不枯落,各复返其根而更生也。”一般来说,叶落归根,都是指树叶的枯死,这是自然界的片面现象。所谓片面就是指局限于某一形体的生死。这是我们用肉眼之所见,私欲之所执,而不能见大全。要见大全,必须透过“致虚极,守静笃”的功夫,使我们的精神眼,能超越片面的生死,而悟解到万物复于根,而能再生的生生不已。
王弼注“根”为“始”,河上公注“根”为“更生”,都是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根”是生机之所归,也是生机之所发。正如《老子》第六章所说:“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这是生天生地的根,也是化生万物的根。
道的作用像根,它像一个含藏了无限潜能的充电器,当万物的能量逐渐用光时,便归返于它,经过它的充电,又带着充沛的能量再发展。它能化腐朽为神奇。这是道的妙用,也是根的妙用。“观其复”就是要深入的观照,万物如何回到这个根,再由这个根而发芽,以参与天地生生不已的化育。
“归根”的根是指植物的根,这是一个象征。就植物来说,叶落归根,它们必须凋谢之后,化作春泥,然后再被吸收入根里。可是就人生来说,我们不能等到死了以后,化作泥土,再托形于其他物体以新生。在我们有生之年,必须修养自己,使自己持续不断地新生。为了这点,老子在接着“归根”之后,立刻说“归根曰静”。也就是说:归根不是死亡,而是归于“静”。“静”也不是死寂,而是“无欲”的境界。就万物的现象来说,“归根”是回到大地中,当然是进入静的世界。但这只是我们用肉眼来看,其实,万物进入大地之后,是否静止呢?绝对不是,它们仍然在动,大地何曾静止过?“静”只是我们对感官不易觉察的现象的一个称呼而已。再就人生的修养来说,“归根”就是回到我们的本心来,回到纯然无欲的境界中。所谓“静”就是前面“守静笃”的静。由于我们的心能“守静”,以致纯然不杂,因此我们观照外物,才能由动中体验到它们静的一面。诚如程明道的诗句:“万物静观皆自得。”有此心境,再看万化,则必能如僧肇所说:“旋岚偃岳而常静,江河竞注而不流,野马飘鼓而不动,日月历天而不周。”(《物不迁论》)这里所谓的“常静”“不流”“不动”“不周”都不是静止,而是自性的境界。所以老子接着“归根曰静”,便说“是谓复命”。
为什么称“归根曰静”为“复命”。照现象界来说,叶落归根是叶的凋谢,这是失命,为何反称为“复命”呢?这个“命”字在《老子》书中只用到两次,另一次是“夫莫之命而常自然”(第五十一章),这是当作动词用的。所以作名词用的“命”只有本章一处。这个“命”字一般来说有四种意义:是指天命、运命、生命、慧命。慧命是佛家语。在儒家中也有所谓德命。但这种用法,只是强调慧和德。“命”只是一个添加语,只是强调其智慧生命,或道德生命而已。老子此处,当然不是谈慧命或德命,也不是谈运命。这里的“命”可以兼有“天命”和“生命”的两层意义。不过这里的“天命”也不是宗教意义上的天命,而是指自然所赋予的生命。因此这里所谓“复命”乃是复归自然的生命。如果说“归根”对于有形的个体来说,是躯体生命的结果,那么,“复命”便是个体的生命又回归到自然的大生命中。如果说在我们生命的发展中,我们“归根”,就像我们在欲望的追逐中,突然醒觉,回过头来,“见素抱朴,少私寡欲”(第十九章),重新返归自然的怀抱,而获得真实的生命。
这个生命,来之于自然,又回归于自然。老子称之为“常”。“常”和“自然”只是同一个本体的两个面。这相同的本体就是“道”。老子此处,不称“道”和“自然”,而称为“常”,这是因为“常”正说明了生命的川流不息,生生不已。
前面是写“观”,观万物归根复命的常道。此处是说“知”,知万物归根复命的常理。“观”和“知”的不同是:“观”是体验,“知”是了解。由“观”而“知”才能真正了解事物发展的必然之理。这个“明”是悟解、是智慧。在这里老子的修养好像和佛家的观照功夫相似,其实却不然,佛家的功夫乃是透过禅定或其他的修持,使得内心的智能产生,而照破愚痴,看破外界的一切虚假。也就是说佛家的智慧是建立在打破外界的执着上而来的,基本上佛家认为万象都是虚假的。《老子》在本章中,讲“致虚”“守静”和佛家的功夫无甚差异,但对外物的“观复”却是认为外物都是自然界的真实存在,都是道的流行作用。个体的生命并不虚假,只是短暂的一部分而已。老子的功夫就是把这部分的生命融入自然的大生命中,合而为一。所以《老子》此处的“明”是悟万物川流不息、永恒常住的真理。有此悟解,便能顺乎自然,而不会妄求妄执。
知常之道
“容”,王弼注:“无所不包通也。”河上公注:“去情忘欲,无所不包容也。”这都是指心量的广大,无所不包容。唯须注意的是“知常容”和前面“致虚”“守静”的呼应。因为两者都是描写这个“心”的修养功夫。“致虚”“守静”是去执舍欲的修心功夫,其目的在使心纯净。而此处“容”乃是经过了“观复”“知常”之后,这个纯净的心又接纳了万物。前者是“虚”的功夫,此处是以“虚”容“有”的功夫。这个以“虚”容“有”的功夫,乃是心和万物的交涉,个体和自然的相融。
能“容”则大,所以“容乃公”。王弼注说:“无所不包通,则乃至于荡然公平也。”可见“公”乃是指没有差别心。“公”是“私”的相反,也是指没有私心,没有我执。也就是说尽管万物千差万别,而此心却等量齐观,不做分别。这也正是庄子《齐物论》的境界。
能“公”则能“王”。由于这个“王”字和君王的“王”相同,因此后代学者都以为“王”在此处不甚相类,而设法改变它的形象。其实王弼、河上公、傅奕、景龙等本都是作“王”字。但近代学者以为不然,如马叙伦说:“弼注曰:‘荡然公平,则乃至于无所不周普也。无所不周普,则乃至于同乎天也。’盖王本‘王’字作‘周’。周字坏脱成‘王’。读者以王字不可通,故龙兴碑改王为‘生’耳。”又劳健说:“此二句‘王’盖即‘全’字之讹。‘公乃全,全乃天’,‘全、天’为韵,王弼注云:‘周普’是也。”这都是有意要把“王”字改为“周”或“全”字。他们的立论都是根据王弼注“周普”而来的。他们既然强调王弼的注,却又否认王弼的注所根据的《老子》原文,这似乎是倒果为因的做法。因为注和原文不一定是同一个字,或意义极相同的字,否则又何须“注”来解说。就拿这个“王”字来说,本含有周普的意思,所以王弼才用“周普”来释“王”字,现在因王弼的“周普”,而把“王”改作“周”或“全”,岂不是以老子去注王弼了吗?注疏之学的危险,莫过于此。我们说“王”字本有“周普”之意,这是有字源上的根据的,许慎《说文解字》:“王,天下所归往也。董仲舒曰:‘古之造文者,三画而连中谓之王,三者,天地人也,而参通之者,王也。'”所谓“天下所归往”,正如老子所谓的“执大象,天下往”(第三十五章),这是儒家的王道,也是老子的圣王之治。所以这个“王”是圣王的“王”,本有周普天下的意思。再说董仲舒解“王”字的字义是贯串了天地人的意思,这和此处的“王”字也可相通,因为这里的“王”,是人道,而“公”是公平无私如地道,接着而上通于天道。总之,把此处的“王”,看作王道或圣王的“王”,并无任何不可通之处。尤其《老子》第二十五章尚有“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域中有四大”之句,也是把王和地、天、道连在一起的。如果改动本章的“王”字,势必也要更改第二十五章的“王”字,这样一来,更平添了许多葛藤。
由于“王”是指天下所归往,也就是指自己无私心于万物,万物也就自然地归向自己。这是老子之所以用江海为百谷王来比喻这个“王”。所以此处的“王”乃是指此心和万物的相融相洽。
接着老子又在“王”字之上,说一个“天”字。因为这里的“王”并不是指具体的君王或圣王的人物,而是指为万物所归,或沟通天人的境界,所以“王乃天”是说能有这种为万物所归的境界,便能和天道合一。这个“天”字在《老子》中,有时指自然界的存在,如“天长地久”(第七章),有时指自然界的法则,如“天之道,其犹张弓与”(第七十七章)。但都和创生的观念有关。所以我们把此处的“天”字解作创生的意思,较能符合老子的原意。尤其本章和第二十五章都把“天”字放在“道”字之下,可见“天”是攻于“道”的境界,而“天”又和“地”是对立的。如果我们用《易经》的道理,“天”(乾)是创生的,“地”(坤)是助成的,也和此处的“天”相通。所以“王乃天”,可以解作当万物归向之后,我们便能达到像“天道”一样的,生养万物。不过“天”的生养万物,是给予万物生存发展的原则,使万物能自生自长。同样,修道之士,通过了知常、能容、能公、能王之后,和天道合一,也就能和万物共生共长。
“天”已是一个很高的境界,为何在“天”之上,又加了一个“道”字?固然有形的天地也是因道而生,但这并不是意味着道高高在上,像母亲生子,或上帝创造万物一样,创生了“天”“地”。“天”之上加了个“道”,只是说明“天”的生物原则是循道而行的。这个“道”是什么?若勉强用文字来描述,就是自然。所以“天乃道”乃是指能和万物共生共展,便能一切循乎自然,与道合一。
“道乃久”,道是永恒的,本无所谓“久”和“暂”。这里用“久”字是从人的眼光来看。我们能与道合一,便能与道共长久。事实上,人的生命有限,不可能与道共长久。然而如何转不可能为可能?先从现象界来看,所谓“没身不殆”的解释是:“没身”是指终其一生,“不殆”,就是没有危险。也就是说一切合乎自然之道,我们终身便能安顺,而无危险。但从形而上来看,“没身”可解作身死或归根,“不殆”可解作不尽,也就是归根复命,而回返到大自然的生命之流中,与万化共永恒。
新语
本章揭出了老子很多重要的功夫字语,如“虚”“静”“观”“复”“命”“常”“容”等,其中最重要的三个字是“虚”“静”和“常”,我曾归纳说老子有三知,即“知常”“知足”和“知止”。此章提出“知常”两字,这和首章的“常道”可以贯通。本章一开始提出“致虚”和“守静”,这也可以看作“知常”的两个功夫。虚是指气,“致虚”是致气之虚。气本是道在现象界的作用,“道生一”的“一”,有解作气的,本来气是纯然无杂的,所谓“冲虚之气”,如张横渠说“太虚无形,气之本体”(张载:《正蒙·太和篇》)。所以气本来是虚的,可是气到了人身,有重浊之气,即欲望;有清明之气,即精神。所以老子的“致虚”,是涤除重浊的气质,而达清明的本虚的境界。再说“静”是对欲而说的,周濓溪替他的“主静”自注说:“无欲故静。”这即承自老子的“静”的思想,静的相对是动,动是躁,是欲望的鼓动。所以能无欲,便归于静。由于这一虚一静,使我们的心归于清明而能“观复”“复命”,而知生命的常理。这一思路我们可以下图来表达:
最后我们说“知常”即知常道之理,为常理,即前面说的“道纪”,也即道在现象界的作用,也就是知道如何顺着道的脚步而走。